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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烟肼毒狗事件:狗还是狗,人不如狗!

笙笙不兮 首席生活家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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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现在才来   但首席君永远都在


文 | 笙笙不兮 

图 | 来自网络 



这两天,一篇名为《遛狗要栓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引爆舆论。


这篇公然教唆大众投毒的文章,在朋友圈引发轩然大波。


由于原文已经被微信官方删除,我们只能找出部分截图让大家感受一下画风(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在文章中,作者以极其煽动性的言论,呼吁公众用“对人体无害,却能致狗于死地”的处方药——异烟肼,简单粗暴地解决,由于近期狂犬病疫苗事件导致的,愈演愈烈的人狗矛盾。


在留言区,满是令人震惊的恶毒之语。




我不知道,这篇文章下有多少反对的声音,但以作者公开筛选的留言来看,犹如一场盛大的杀戮派对!


目前,各大官媒均已发声:








昨天,作者“紫竹张先生”又以一篇列举中国狗伤人的文章,继续煽动民众情绪。


不好意思,对这件事情,我无法做到中立,只想问问作者:


你所谓的文明进步,就是呼吁民众泯灭底线良知,进行一场大肆灭狗的杀戮游戏





先放结论,异烟肼毒狗,完全可能构成犯罪。


罪行主要涉嫌以下两种:


第一种,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比投毒罪涉及的范围更广。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皆可被定为此罪。


其中,毒害性物质,指的是能对肌体产生化学或物理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属重罪。


具体认定及处罚见下图↓




有人说,异烟肼是处方药,不属于有害毒性物质,因此用异烟肼毒狗,无法判定为恶意投毒。


这位朋友,可能你对处方药存在什么误解。


  • 首先,搬上百科对处方药的解释:


处方药(Rx),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其次,异烟肼本是一种抗抑郁药,上市之后,因为它对人体肝脏有较强毒性而被退市。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异烟肼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目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欧洲药品管理局,均在异烟肼产品安全信息中列出了风险。


  • 第三,关于是否“故意”投毒。


是药三分毒。倘若只是弄丢药片,或掉落了火腿肠,大家可以理解为无意,但如果将药物塞入火腿肠等食物中,投放在宠物狗出现的小区里,说是“无意”,反正我是不信的。




所以,原文作者所谓的“异烟肼对人类不仅无毒,甚至是治病的良药”、“大面积撒播异烟肼不属于投毒”等言论,纯属误导受众。


(原文截图)


关于如何定罪,也已经有人给出了具体案例反击:




第二种,故意毁坏财物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方面,各省标准不同。比如福建省的最低起刑标准为一万元,内蒙古最低标准为五千元。


宠物狗属于主人私有财产,毒死它,就侵犯了主人对狗的所有权。只要被毒死的狗价值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就可以构成犯罪。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让人震惊的是,原文作者本人也是知道此举涉嫌犯罪的,却公然转移大众注意力,想要把他的读者送进监狱。


请问这位紫竹张先生,如此明目张胆鼓吹公众犯罪,是何居心?


(原作者在留言区的回复,目前该文已遭官方删除)





动物的世界很单纯,复杂的,往往是人心。


狗的忠诚众所周知,时下流行的“犬系男友”、“忠犬属性”等网络词汇,无一不是由此而来。


2009年,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在中国上映,赚取无数人的眼泪。


它改编于1925年日本的一个真实故事,1987年在日首映后,创下了40亿日元的高额票房。




故事中的八公,是一只流浪犬。


被主人帕克收养以后,每天会陪着他来到车站,目送他上班,再在下班前来到车站等候,与帕克一同回家。


在帕克因病去世之后,不明真相的八公,依然在每天下午五点钟,准时守在车站,在每一次列车停靠时站起身来,期待主人的到来。


它无法参透生死,只是相信,帕克会来。


它爱他,所以等他。




十年如一日,耗尽了作为狗的一生。


洛夫说,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


这大概,就是狗对人类的忠诚吧。





几年前,阿拉斯加有一对年轻夫妇,妻子因难产而亡,只留给丈夫一个初生的孩子。


父亲每天为了生活奔波,无暇照看宝宝。


他有一只温顺聪明的狗,可以咬着奶瓶给宝宝喂奶喝。


孩子一天天长大,这只狗对小主人忠心耿耿,从未犯错。


直到有天,父亲被大学阻隔在别村,第二天回家后,他发现孩子不见了,家中遍地鲜血。


地板上,床上,还有狗的嘴巴和身上,到处都是。


父亲以为是狗饿极,吃掉了孩子,悲痛不已,惊怒交加,愤而举刀砍死了狗。



后来,他在床底听见孩子的哭声。


再后来,他看到床边卧着一头死去的狼,嘴里还咬着一块肉。


那是被他杀死的狗,在与饿狼搏斗,拼死保护小主人时,被狼从腿上扯下的肉。




我愿倾己一生,护你一世周全。


这句承诺,许多人尚且做不到,狗做到了。


宠物狗尚且如此,更别说那些缉毒犬、搜救犬、导盲犬对人类的帮助。


这只名叫弗里达的消防犬,在墨西哥地震中,成功救出52人。




这只导盲犬,当飞速行驶的车辆向主人冲来时,它奋力跳起,把主人扑向一边,自己被撞断了腿骨。




2016年4月17日,厄瓜多尔发生7.8级地震。一只拉布拉多搜救犬,在灾区倒塌的房屋处穿行,连续展开救援工作,4天内找到7名幸存者,最终力竭而亡。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地震。一只名叫“天府”的搜救犬,跟随四川消防部队来到灾区,顶着严重的高原反应,一寸一寸地嗅闻,成功发现了第一位幸存者。




类似事例,不胜枚举。


咬伤人的狗固然有错,但了解了以上这些事实,你还要像对待瘟疫一样,恨不得全数捕杀灭族而后快吗?





我承认,现实中也有受过困扰、甚至被狗伤害过的人群,并且数量不少。


对于这部分人群的义愤填膺,我十分理解,但绝不赞同。


不牵狗绳,就毒死你的狗,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人类有养狗的权利,动物有活着的自由。




但毒狗者们有一句话,我是认同的:


流浪狗之所以存在,还不是主人遗弃的。


养宠物,是需要肯为它花时间的。


狗的平均寿命是12岁,这意味着,如果做不到花出12年的时间陪伴它,请不要轻易饲养。


流浪狗的境遇有多凄惨,曾为主人的你,就有多大的罪孽。


无论主动遗弃,还是不慎丢失,主人都要对它的结局负责。




事实上,近年来,我们国家一直在不断推行文明养狗政策,各地都对此制定了规章制度。


2017年1月1日,济南市研发出养犬管理APP,并正式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与驾驶证扣分方式差不多,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政策推行以来,济南市民对“犬只不拴绳”的投诉较前一年下降了43%,对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的投诉数较2016年下降了65%左右。


其他地区的政策也相应出台:


  • 西宁:40种烈性犬只、高61厘米以上犬只禁养

  • 扬州:开拍文明养犬微电影、成立“文明养犬巡逻队”

  • 长沙:拟发布养犬管理条例 狗狗将戴“电子身份证”


对于这些管理措施,绝大多数狗主人都是赞同的,作者口诛笔伐的那些“狗奴”、“狗霸王”的嘴脸,真心不多见。


我看到的,是政府与饲养者,为了文明养狗,共同做出的种种努力。




出门佩戴牵引绳,不让宠物随地如厕,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定期驱虫、注射疫苗……


看管、训练好自己的宠物,是作为主人必须尽到的责任,当一个称职的“铲屎官”。


不要因你的不作为,让你的爱犬付出生命的代价。


请务必意识到,人狗矛盾,错的是人,不是狗。




而对毒狗者,我只想提醒一点,那就是,恶行永远生不出善果。


就像尼采所说,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当你在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注视着你。




养狗者霸道无礼,是没有羞耻之心。


毒狗者荼毒生命,是毫无负罪之感。


以暴制暴,以毒狗倒逼养狗文明,最终,只会令社会苦苦筑起的道德高墙土崩瓦解。


请,不要做恶的帮凶,更不要成为罪恶本身。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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