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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12岁,只是杀了我妈,凭什么不让我好过?”

早早 首席生活家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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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你妈妈杀了,你认为错了没有?”


“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那以后怎么办?”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12月2日晚,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镇12岁少年小康,因不满母亲的管教将其杀死。


面对镜头和提问,他表现出了远超年龄的镇静。


他似乎理所当然地以为,母亲去世了,就能让他回归无人管教的自由,一切也会恢复正常。


一周之后,未到法定年龄的小康果然被警方释放,并想要返校读书。

            


可周围人的反应,却是他始料未及的。


学生家长们纷纷在校门口振臂抗议,全村的人都在愤怒地反对他回来。

            


无奈之下,父亲带着他和弟弟,以及两位年过70的老人,暂时住在了镇上的宾馆。


邪恶,是没有容身之地的。




“我就是恨她!”


被警察带走的那天,小康面无表情,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爸妈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两位老人带孩子只管吃饱穿暖,别的从不过问。


家里墙上唯一一张奖状,积满了灰尘,还是妈妈离家那年得的。



七岁那年,小康发生车祸,流血不止,但是父母却觉得伤势不重,所以没有回家。


久而久之,在他的眼里,这对一年只回一次家的父母,不再是自己依赖和想念的至亲,而成了“钱”的代名词


两年前,妈妈生了二胎,决定回家带孩子,她这才发现,小康旷课、逃学、偷钱、打架……劣迹斑斑到在学校甚至整个村都小有名气。


掰直一棵长歪的树,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邻居说,平日里总能听见他们家的争吵,母子俩掐架也是常有的事儿。



案发当天,妈妈发现年仅12岁的小康,居然还抽起了烟,盛怒之下,一把摔碎了他的手机。


小康二话不说跑进厨房,拿出菜刀对母亲砍了20多刀。


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挣扎、哀嚎……绝望地死去,像对待一只动物一样冷漠。




9月23日,陕西省神木市,一名15岁的女初中生遇害。


当晚,她被一帮小混混灌了白酒,不省人事后,被脱光衣服,送到商务宾馆卖淫。


可因为客人不满意,交易未达成,他们把她带到一所房子里,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她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


第二天起来一看,女孩身体已经凉了。


随后,他们将尸体肢解,埋在神木附近的一处荒地。



行凶的六名嫌疑人,全部都是未成年人。


领头的女孩叫杨静,被灌醉、强奸、被迫卖淫、反抗后被殴打这一整个流程,在几年前她都经历过。


不同的是,她活了下来,然后成为了下一个施暴者。


杨静的老家,在一个偏远的村里,全村留守的2000多人主要是“老弱病残”,她从小就跟着奶奶长大。


家里只有一个25平米不到的破旧的窑洞,母亲得羊癫疯跑了,父亲在煤矿当工人,也没空管她。


小学时沉静内敛,初中开始辍学混社会,她在坍塌的现实废墟之上建起了自己的江湖。



其余的五人与杨静也大抵相似,支离破碎的生活将他们放逐在街头巷尾,染发、抽烟、纹身、打群架,骑着摩托车飞驰着、叫嚣着……


残酷、暴力、疼痛……便成了他们日常生活的注脚。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曾说:


“一个孩子在没有制度约束、惩罚机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这样的孩子,在中国,可能有700万

            


2015《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白皮书》显示,这些留守儿童最大的问题是迷茫,对未来没有信心和方向感。


迷茫感会一直延伸到他们的成年,没有进入主流的意识,在社会边缘辗转飘荡,很多人或早或晚,一脚踏空。


而踏空的恶果,最终一定是由所有人一起埋单的。


被抗议声拦在校园外后,沅江市教育局正在为暂住在宾馆的小康制定后续学习计划。


在最终方案出炉前,原就读学校的两位老师会每天过来给小康辅导功课。


这之后,还会由其监护人及公安、教育、镇政府共同对其进行定点监护管理,并进行心理疏导、法制辅导、文化教育等。



这些投注在小康身上的时间精力和资源,最终都会折算成所有纳税人的共同支出。


说得直白点,就是我们所有人一起掏腰包,在安顿这个弑母少年。




无奈吧?但这就是现实。


在我国,以及世界上很多国家,14周岁以下的孩子犯罪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



低龄少年心理和生理都不成熟,对犯罪和世界的认知不健全,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保护未成年,乍一看确实没什么毛病。


但,“14岁”,一个固定的年龄,真的能成为量化一个人是否成熟的标准吗?


北京一中院发表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2009.6-2017.6)》也显示,从2009年到2017年,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低龄化,且手段残忍


7-13岁年龄段就开始第一次犯罪的比例已经提高到未成年犯罪总数的9.8%


在湖南杀师案中,刚刚十岁出头的孩子,犯起罪来老练得震惊世人。


他们心理年龄的成熟度,早已超过了14岁这个数字。



小康刺杀母亲后的一系列举动,也让人不寒而栗:


他换下带血衣物,将凶器菜刀扔进池塘,对上门询问的外公撒谎说:“我妈没在家”;

刚满2岁的弟弟无人照顾,他便亲自带着睡了一晚;

第二天去爷爷家吃早饭,他装成母亲的语气给老师发请假信息;

警察没赶到前,他谎称“母亲是自杀”,几番盘问后才承认是自己所杀。


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曾在《彷徨之刃》,借主人公的口,提出一个观点:


“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



这个bug,是全世界司法部门的共同难题。


许多国家都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做对应的修正,有的国家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有的国家增加了恶意补足年龄制度。


即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不满12岁的孩子,对犯罪有明确认知还进行主观恶意犯罪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这次的恶性案件,也可以成为我们司法进化的契机。


杀人,不能因为年龄限制,成为一件零成本的事。




美国60分钟节目记者布莱德利,曾在监狱采访一个连环杀人犯。


他问:“你为什么杀那么多人?”


杀人犯是个黑人,回答说:“因为我在布鲁克林长大。”


意思是那个地方是黑人聚集区,治安不好,社会不公,所以把我变成了这样。


布莱德利是个老黑人,当时六十多岁,胡子花白。


他猛地站起来,愤怒地揪着这个杀人犯的领子,摇着他说:“我也在布鲁克林长大!”



我想说明的是,邪恶就是邪恶本身,邪恶就是邪恶的主因,别归咎其他。


另一方面,据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003 -2007年的统计数据,初次犯罪年龄小于 11岁的,有 65%的人会重新犯罪;12 -15 岁的,再犯率为 54%。


也就是15岁以下犯罪的,基本每两个人就有一个会重新犯罪。

            


人性本身的复杂性和未来的不确定性,都让这些“小康”们成为社会的隐形炸弹。


在被生养的村庄和受教的学校拒绝后,12月13日,小康被送往长沙某收容所,接受为期三年的管束教育。


三年后,他才15岁,依旧未成年。


这个孩子以后的路会是如何?


谁也不知道答案。


我们只希望,悲剧不要再发生,更不要一再发生。



- 完 -


文 | 早早:一个风情万种的早婚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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