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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待美国大选结果时,为什么必须摆脱对最高法院的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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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枫叶君

来源丨枫叶君评(fengyejunping)



在曾经晃瞎人眼的民主灯塔照耀下,2020年美国大选熬成了一锅地瓜粥,令世界瞠目结舌。眼下,这锅粥到底怎么喝还是未知数,糊了尚且事小,闹不好,把锅掀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这不能全赖美国人。弄成现在这个局面,内部有人在大搞,但是锅外面也不乏添柴点火拉风箱的。他们很有“国际主义精神”,把美国人民的大选当成了他们自己的事业。有点儿觉悟的美国人,会说出一句很有政策水平的话:国内国外的同道们,已经联合起来了。

现在,特朗普律师团队在宾夕法尼亚等几个关键州奋战,希望在州议会和州法院能取得积极的进展。但是,难度明显很大。特朗普在接受福克斯新闻采访时坦言,有的法官拒绝采纳他所提出的证据,甚至说他没有资格。特朗普的语气中有不满,也有无奈,他质问:“这是什么法院系统啊?”


特朗普的支持者,无论是握有选票的美国人,还是挺川的国际友人,都很关心最高法院这一环,而特朗普律师团队也在为上诉最高法院做准备。在最高法院对簿公堂将是选举诉讼的关键一役

在法治社会中,人们遵守法律,尊重法官,那是因为法律和正义的框架还在。所以,当下级法院的决定出现问题后,人们指望着上诉,希望高级法院能够纠正不公的判决。对高级法院尚且如此,对最高法院自不用说,更可况,是在美国这样具有两百多年法治传统的国家。

作为三权中司法权的代表,最高法院是继总统、国会之后的重要一环,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


现在,特朗普律师团队想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特朗普的支持者则觉得,以目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保守派与自由派的比例,判决的结果可能会有利于特朗普。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比较提前想清楚:当代表7400万选民出战的特朗普律师团队,向最高法院去质疑大选舞弊时,是以最高法院的“主人”还是以“仆人”的身份去的?

换言之,他们是到最高法院求公正判决的,还是说,我们这大半个美国的人民,其中不乏和最高法院大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相上下,如法学教授,著名律师,资深法官,也不乏曾经在现场亲眼看到许多违规行为的证人,如监票员,以及普通选民,来到各位大法官面前,本身就是稀里糊涂的,问,你们几个受累帮着判一下,我们这几千万人是不是当了回冤大头?你们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

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如果是带着后面的想法去,那就从踏进最高法院大楼的那一刻起,就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既然你都把最后的决定权交给别人了,那就静等几位大法官的裁决好了。胜了最好,可如果败了,就含泪接受结果。无论你有多少证据,无论你多么义正词严,那也全部收拾起来,穿戴整齐,准备参加拜登总统的就职大典。


有些人可能很悲愤,但是擦干眼泪后只能叹息说:谁叫咱们是一帮视法律为至高无上的人啊!咱们冤死了不要紧,只要宪法还在,只要各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还在,这就算还没赔到家

这看上去很法治。大法官们会说,我们就是这么交锋的,结果您也看到了。支持特朗普的法官则会说,没办法,谁叫咱人手够也弄成了现在这个结果呢?唉,墙头草害死人!

可是,必须说,这是机械的法治观,当以这种观念去维护宪法的时候,宪法文本还在,存放宪法文本的柜子质量超过任何最高档的硬木家具,但是宪法所崇尚的精神却被悄无声息地稀释了。

这样的“法治”,是美国人民想要的吗?


从目前情况看,特朗普身在白宫,但总体上处于劣势或曰守势,而拜登身在白宫之外,却明显处于优势或曰攻势。特朗普要保住白宫,而拜登要拿下白宫,更确切说,是民主党建制派要把特朗普从白宫赶出去

支持特朗普不等于可以无视现实。特朗普并没有败,仍然在为大选结果的公正进行奋争。但是,特朗普的支持者为什么总说“翻盘”?说这个词,就是因为大家心里很清楚,目前这个“盘子”的摆放有利于拜登,你不去“翻”,这个盘子的位置就真的尘埃落定了。拜登不是一直在组建自己的新政府吗?国际上,外国主要领导人中除了普京等少数两三人外,大多数不也都向拜登“当选”表示祝贺了吗?

在外界看来,形势就是这么个形势:拜登准备接过总统职位,特朗普在白宫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了。


进行法律诉讼当然正确,但是必须明白,发起诉讼一方通常是自认有理却吃亏或受到不同对待,这本身就说明他们当前的处境。如果你仅仅想要一个过程,至于结果不管怎样都可以,反正引颈向刀,爱谁谁了,那倒也简单。可是,如果你执着的是一个自己坚信的事实,那么你就必须做好准备,应对“正义”最后不在你这边、人家最终不给你“说法”的最坏结果。

秋菊打过官司,支持特朗普的美国人民现在就是秋菊。不过,中国的秋菊即便在县里输了官司,还有其它地方可去,但是,如果美国人民输掉了最高法院,那么在宪法上就无路可去了。这一点,所有要求这次大选应查清真相、给出一个公正结果的美国人,必须彻底想清楚。


民主权利总是和法治相关联。人们相信法律,崇尚法治,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凡事都有度,如果无限度地相信法律,不顾现实,在已经出现颠覆性事实的情况下,还去机械地尊崇法治,这就等于从法理上彻底解除自己的武装。这是最危险的,因为它等于完全默认了一种可能,即,在法律已经不再忠于职守的时候,人们依然视它为自己的“守护神”。

这就引申出一个重要问题:法律制度,包括宪法这样崇高的规范,真的能无时无刻地保护人们吗?

如果毫不犹豫地给予肯定的回答,那就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所有法律制度都是人制定的,宪法也是由最高法院解释的。同时,是人就不会绝对不偏不倚,就会犯错,甚至有私心,甚至在压力面前变得软弱。否则,为什么到了重大法律问题解释,重大案件的裁决,美国人那么在意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有几个保守派,有几个自由派,如果他是保守派,他会不会像现任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那样,临阵倒戈,站到自由派那一方呢?


制度保护人,这是在正常状态下,在非正常状态下,永远是人捍卫制度。宪法不会自己说法,但是当宪法脱轨时,人们唯有以自身的力量使其重回正轨。这就是为什么特朗普和他的支持者既要依靠最高法院,又要对可能在最高法院失手,做好非常充分的思想准备。

上周三,最高法院以5比4作出一项重要裁决,阻止纽约州在疫情期间限制宗教集会。纽约州民主党籍州长安德鲁·库默领导的州政府创建了一个颜色编码系统,以标记疫情对相关地区的影响程度。库默要求在所谓的红色区域参加宗教仪式的人数不得超过10人,在橙色区域则不得超过25人。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认为,防疫措施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宗教自由的保障。

裁决中,认为纽约州规定违宪的五名大法官是特朗普任命的布雷特·卡瓦诺、尼尔·戈萨奇和新任命的艾米·康尼·巴雷特,前总统布什任命的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持反对意见的是前总统奥巴马任命的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和埃琳娜·卡根,以及前总统克林顿任命的斯蒂芬·布雷耶。反对派获得的另一票即来自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一位号称是保守派但却时常倒向自由派的骑墙大法官。


对于特朗普的支持者来说,不可能任何时候都能有这样的结果。这仅仅是到教堂的事儿,如果换成大选结果这样的天大的大事,失守的可能就未必只有罗伯茨首席大法官一人。

人们应该对最高法院绝对信任吗?事实上,美国国父们连政府都不完全相信。美国人广泛持枪造成了很多致命枪案,从现代社会的管理者看来,这很匪夷所思,因为被管理者可以如此自然地拥有武器。可是,美国的创建者们不是从这个角度考虑的,他们不是不知道有无辜者会死于枪下,但是,他们更担心有更多的无辜者可能被集体奴役,因此,他们坚定地在1791年12月15日通过的宪法第二条修正案中郑重写下公民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一支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美国现共有二十七条有效的宪法修正案。其中,包括第二条在内的前十条修正案是一次性被通过的。由于其主要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对联邦政府权力的限制,因此被统称为权利法案。由此可见,美国的国父们对政府的小心防范绝对不比他们对政府的期望少。


有一点必须搞清楚,美国最高法院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它所处理的只是法律问题,而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本次美国总统大选早已超出了选举一个最高行政领导人的意义,它是涉及到美国未来走什么道路的最大问题,有人更认为,它甚至将决定世界所有国家的走向。更不要说,这次大选涉及到重大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纳和取舍,善于思考的人,恐怕很难认同这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尽管,现在特朗普和他的支持者希望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

如果仅仅从大选看大选,人们很难看清问题的所在,会“很自然地”认为特朗普在赖选,一句“输不起”就可以解释所有问题,剩下的就是看着拜登和哈里斯团队在国内的民主党人,以及国际上众多领导人的频频点头中,走上美国行政权力的舞台。可是,如果跳出选举本身,看得更远些更深些,就会愈发认识到,这绝对不是单纯的一次美国选战,而是全球化和世界左倾势力合力的结果,换句话说,它是国际政治精英、跨国大财团以及控制话语权的传统与新型社交媒体巨头“大重构”的开始,他们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以很多好听的言辞,开始对这个世界进行历史上从未见过的最大规模的重塑。


在这个重构中,地球真的会变得越来越像“村子”,而说了算的就只有那么几个“村长”,财富将会越来越集中,至于话语权和言论自由,将在所有地方不断受到压缩,政治正确将以比之前更大的力量向人们挤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自由将受到越来越严重的侵蚀,就美国来说,共和体制将很可能受到严重削弱、损害甚至颠覆,国家形态将越来越远离国父们的最初设想,而在其它地方,受美国社会巨变的影响,它们在各自的道路上将举步维艰,甚至失去前行的可能与勇气。

法律是人制定的,法治服务于公民社会,而公民社会永远不应被彻底束缚。人们慑于自身对法律和宪法的敬畏,很少愿意去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比许多国家总人口都多的7400万选民的意志,与9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甚至仅仅是因为其中一名大法官的摇摆,作出的最终裁决发生冲突,国家该怎么办?哪个最高大法官不是总统任命的?他们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解释就是比其他人高吗?不要忘了,他们曾经的很多同学、同事乃至老师,就以普通选民的身份参与了这场投票。更不要说,大法官也可能糊涂,动摇。如果一味地盲信,那么,这本身就是对公民的轻视和对宪法所追求的正义的曲解。


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时,宪法已经施行了73年,宪法解决了人们之间的分歧吗?可以说,双方各有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到1861年3月,南方的领导人已经不再接受任何返回联邦的条件。与此同时,林肯和共和党领袖则一致同意,拆分联邦的行为不可容忍,南北到了摊牌的节点。在战争近结束时,林肯这样说道:双方都声称反对战争,但有一方宁愿发动战争也不愿让国家存留,而另一方则宁愿接受战争也不愿让国家灭亡,于是战争来临了。

同理,到了最终无法取得共识的情况下,美国的命运是由几个大法官说了算,还是由占多数的美国人说了算?只要美国人民不打算把自己的命运轻易交出去,他们就会有自己的答案。而在1861年3月4日,在自己的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讲中,林肯就从大多数这个角度阐释了民主的本质和共和的内涵,他说:“一个受着宪法的制衡,总是随着大众意见和情绪的慎重变化而及时改变的多数派,是自由人民的唯一真正的统治者。”

这句话,对今天的特朗普和他的共和党支持者,以及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都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它清楚地说明,宪法既然是守护一群人的,那么,从终极意义上说,这些被守护的人才是最终的决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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