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欠钱不还,还转移财产!判了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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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很多债权人害怕,采取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就算胜诉,依然执行不到财产,拿不回钱。面对被执行人藐视法律权威的情况,其实用对方法,瑟瑟发抖的应该是被执行人!有个罪名就是专门对付通过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人,那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实务案件
2015年3月,石狮市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为被告人陈某分期偿还赖某借款300000元,该民事调解书于同日发生法律效力。2015年6月18日,根据赖某的申请,石狮市法院就该案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标的300000元。石狮市法院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陈某的财产。
2015年9月至2016年下半年间,陈某陆续收到石某、余某支付的购房款人民币410000元,后将购房款挪作他用,拒不履行上述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还款义务。执行法院将此案移交公安处理。
2020年10月12日,陈某经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宝盖派出所接受调查。后公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隐瞒、转移财产计人民币410000元,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律师观点
债务人欠钱不还,尤其是金额不大,此人又年轻,有获取收入的能力,那么债权人可以勇敢提起诉讼,无须瞻前顾后,起诉后其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找到其转移财产的线索,就有希望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很多被执行人往往在带上手铐的前几分钟乖乖还钱。
成功的执行,是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和执行法官三方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执行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应当随时和当事人保持沟通,制定找出财产线索的计划,推动执行法官搜集、固定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及时采取措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态度坚定,方法得道,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终将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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