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中有许多死伤,原因很多。
主要的一条,其实还是科普不够,还是老百姓们没掌握最基本的火灾自救技能。
比如,12月24日这起火灾,6人受伤,坐标:郑州。
一、火灾的基本情况
1、时间和地点:12月24日凌晨0时20分许,郑州市解放路82号院,一栋3层老楼与5层楼的夹角处,14辆电动车发生了燃烧。
(图中红框处,是5层居民楼的楼道门)
2、李丽一家4人受伤。住在5层居民楼第4层的李丽一家,李丽,她的老公,4岁的、11个月的两个孩子,在火灾中受伤,两个孩子目前在重症监护室,李丽的脸、手、胸均有较为严重的烧伤。搞不好,这可是一辈子的事啊。
(受伤的李丽)
3、另有2人受伤。一个大人,一个孩子,也在这次火灾中受伤。
4、消防队很快扑灭了火灾。消防队是凌晨0时50分接到的报警,5分钟后赶到了现场,1时10分控制了火势,之后将伤员送到医院救治。
二、受伤的,没有受伤的,WHY?
1、这起火灾发生在居民楼外。是两栋楼的外面,停放着的电动车着了,并不是楼内起火。
2、李丽一家受伤的经过
12月24日凌晨,熟睡的李丽被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吵醒,伴随着巨大的声响,她闻到了空气中异样的味道,“焦臭味,刺鼻的很。”
“着火了!”李丽看到火光意识到,楼下着火了,她一边把租住房屋的玻璃打碎试图让房子跑跑烟气,一边抱着11个月大的孩子往楼下跑。“孩子的衣服都来不及穿。”
等她跑到3楼时,又被火势逼了回来,“火太大了。”李丽说,燃烧的火苗直接扑到了她的身上。
退回租住的房屋后,李丽和家人们等来了消防队员的救援。
3、一个4个月大的男孩,他的受伤经过
男孩的妈妈韩女士称,她和丈夫忙完饭馆的生意回到家中已近半夜,“刚吃完饭,突然就着火了。”韩女士和家人(打开了房门)没有急着往下冲,孩子吸了些黑灰、脸部有些外伤,身体并无大碍。
4、另一名女子,也受伤了
(她)因试图往外冲,面部、手臂均被烧伤。
5、租户陈先生,他没事儿
他是幸运的。他所住的房屋是一个小套间,约20平方米,着火点离他房间的距离,约2米左右。
“我听到‘啪’的一声,就看到火蹿起来了,赶紧接水往火上浇。”陈先生说,他的卧室靠北,里面的小套间内可以接水,看到火苗后,他不敢开门,只好一遍一遍用盆接水,朝火上泼去。
最后,消防队员进来救了他。
(陈先生的窗外发生了火灾,幸亏,泼水泼的不错)
总之,跑楼梯的,受伤了;没有跑的,没事。
三、是得搞点消防培训了
1、火灾为所造成受伤?就是因为李丽一家,另一名女子,在楼道有烟气的情况下,盲目进入,想从楼梯跑掉。这时候楼梯里充满了烟,就象一个大烟囱,温度度毒气大,跑进去,不是受伤,就是死亡。
2、楼外起火,为啥烟气能进楼梯?从现场的图来看,电动车放在楼外,这个5层的楼又没有楼道门,电动车燃烧到楼道门口时,烟气的热作用使楼梯有了抽吸功能,烟气就会灌满楼梯。
3、这样的火灾只此一起吗?当然不,同学们可以百度一下“浙江玉环县居民楼”火灾,那个也是楼外的电动车失火,住在楼内的8人盲目进入有烟楼梯间逃生,死亡。就在郑州,这样的火灾也不止一次,比较有影响的是两年前的6月25日凌晨2时50分,郑州西关虎屯小区一单元楼底层电表箱着火,13人死亡,4人受伤。
4、悲剧一再重复,我们应该做点什么?火灾中跑楼梯死伤,由来已久,请参照这篇文章:火灾中跑楼梯亡人现象分析。
每次火灾发生后,记者同学们老是把焦点放在电动车上,或放在电表箱上,这些东西当然也要注意,因为他们引起了火灾。但是,人员之所以死伤,主要的原因则是他们缺乏科学的火灾自救知识。
每次火灾发生后,领导同学们老是把焦点放在追责上,谁谁谁监督不力,谁谁谁属地有责,当然这些事也要做,但追究的再多,也不能挽回死去人员的生命,而且下一次火灾发生后,仍然会造成同样的死伤。
那么,我们的培训呢?我们对居民的培训,科学靠谱的火灾自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在哪?
消防法、消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等等,这些都规定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培训责任,并且要求使用一些诸如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去做,毕竟,人的问题仍然是最大的问题。
把钱要花在防上,把钱要花在对人的培训上,这才是管长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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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 ●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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