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改革,有一处伏笔你注意了吗?
应急管理部挂牌成立了。
消防部队即将整体转制,并入新家。
作为应急救援的常备骨干力量、国家队,灭火这块似乎没多少悬念。
那防火呢?会何去何从?
1、防火职能有改变?
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其职责表述是(涉及防火部分):
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涉及到安全生产这块,则是: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之前消防法的表述是: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之前安全生产法的表述是: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可以看出,安监的职责划归应急管理部时,表述没变,消防的,变了。
这什么意思?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没了?代之以“指导”?
要知道,指导和监管,那差别是相当很大的。
2、指导火灾的防治,有哪些利好?
(1)减轻自身责任。作为应急管理部,仅仅负有指导之责,那就是主要搞调研、出建议、辅助决策,并不直接干涉,不是一杆子插到底,不当保姆。如此以来,出了事,自然也不容易受到追究,不背黑锅了。
(2)推动责任归位。火灾的防治,责任是政府的,是单位的,是个人的,隐患自己查,整改自己担,出事受追究,这样,也有利于主体责任意识的觉醒,回归自主管理。
(3)解决不好管,管不了的问题。监管是需要大量人的,要对监管对象个个过关,现有力量如何面对社会上如此之多的单位?抓了监管,丢了其他,该干的干不好,监管也没法到位。如果只抓重点监管,小场所发生大火灾的情况又比比皆是,可以说到处都是西瓜(哪个是芝麻?),重点和非重点难以区分,抓重点已经非常困难。
3、从监管变指导,会有哪些革新?
这不好说,只能做些揣测分析:
(1)执法变弱。执法力度可能会减弱,脱离公安,本来执法的权威性和力度已经有所减弱了,如果再丢掉监管,则执法可能会更弱化。
(2)人员压力减少。监管治理,全国统一号令的运动,会减少。指导人员会把精力放在调研层面,并定期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加强培训,推动政策的制订。
(3)编制机构会精干。公务员编制和待遇,业务更为集中,边界更为清晰。非必要职能剥离,或交付中介机构和技术力量。
指导二字,有深意。
如此看来,防火工作到了浴火重生的阶段。
学点儿消防,多点儿平安
3、人是怎么烟死的?
5、 从楼梯跑,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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