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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微博不归你? 新浪微博“霸王条款”网友都怒了…

2017-09-18 政商经讯

政商经讯(ID:zsjx82)


来源丨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ID:nbdnews)、中国新闻网、中国之声


这两天,不少用户在打开新浪微博客户端时,都会接到一条微博更新《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提醒,用户必须点击“同意”按钮才可继续使用微博。


虽然大多数人对于这类隐私条款基本上看也不看都会选择同意,但还是有好奇心旺盛的用户把它仔细研究了一遍,结果这份《微博服务使用协议》掀起了轩然大波。


新修订的《微博服务使用协议》当中,有两个条款引发了舆论的广泛争议:用户发布在新浪微博上的内容,新浪享有独家版权;用户无偿授权微博去维权,维权的收益全部“归微博平台独立所有”;此外,用户还要承诺“积极配合微博平台行使上述权利,并按照微博平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协助”。


引发争议的条款


“新浪微博发布公告回应称,创作者对其创作内容享有当然的著作权。但是,用户不能未经新浪微博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也就是说,新的《协议》并非针对微博用户,那么这个第三方指的是谁?《新协议》是否涉嫌违法?”


这些协议内容,被舆论理解为,虽然新浪微博不给用户钱,但你在我新浪微博上发的每一个文字以及其收益,都归新浪微博所有。这些条款,遭到诸多非议。





大V用户:我愿意授权给谁就授权给谁


微博要求用户必须把内容独家授权给微博。作为自媒体行业人士是怎么看待的呢?


通信行业自媒体人士马继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被授权人有什么资格要求版权方,我愿意授权给谁就授权给谁。”马继华表示,平台和用户之间应当做到权责对等,付费获取的内容可以要求独家。


马继华表示,最近各平台之间的抄袭确实严重,但管理抄袭应该是以作者为核心的。作者发布在某一平台内容,被其他平台剽窃,平台在得到作者授权情况下可以代理维权。


电商、品牌方面自媒体行业人士“万能的大熊”(真实姓名宗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版权是作者的,但微博应该也有些权益,版权归创作人所有是毋庸置疑的,微博如果利用用户内容产生二次的商业价值,是应该和作者分成。


宗宁说,普通人玩微博和专业做内容的人玩微博,诉求是不一样的。在对用户的态度上,应该更加细分化,微博签约自媒体就是个例子。签约作者版权和平台共享程度会更高,普通人用户可以采取行业规则。



律师:显然同著作权法相违背


对于引发舆论争议的新浪微博的协议条款,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三平认为,这是属于单方面排除用户权利、加重用户义务的无效的格式条款:


赵三平:这两条规定很显然同著作权法是相违背的。也就是说用他那个条款,很简单粗暴地就把在他的这个平台上发表这些文章发表内容的这些用户,剥夺了这些用户的著作权。这种行为又是在一个格式条款里出现的。


所谓的格式性,其实是单方提供的,他不会和你协商,也不会征求你的意见,你同意就签,不同意就拉倒。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霸王条款”。以这种条款,其实是把别人的著作权,只因为在你这儿发表一下,事实上就变成了他自己的(著作权),这种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格式条款当中,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我认为它符合无效条款的特征。


而新浪微博方面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称:引发舆论关注的两个条款,之前就有,并不是新增的条款;对引起争议的两个条款进行一些修订。


声明中重申,用户对自身拥有完全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内容可以合法使用,但是所有未经用户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擅自直接抓取用户已经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内容的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竞争。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三平认为,这份新修订的版本,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相关条款的违法性:


赵三平:我如果真正的是认识到自己的这个错误,想要纠正这个错误的话,其实只要把前面这些条款,明确地告诉用户,我这些(条款)彻底不要了。然后明确地说,按照法律规定来使用就可以了。其实就以新浪微博现在的这种影响力、覆盖面以及用户的活跃程度,我认为它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私人公司,而是一个具有公共属性的企业、一个网络社交平台。


他应该是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能说就我这一亩三分地。想到我这儿来玩,不管法律怎么规定,你就得按我的规矩办。如果是这种态度的话,其实丧失了一个具有公共属性的企业的基本责任。



事件背后:今日头条与微博之争?


那么,新浪微博为什么要如此规定呢?昨天,记者多次联系新浪微博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访。有互联网媒体推断,新浪微博此举,与今日头条有关,并罗列了以下信息:


今年8月10号,微博官方公告,称某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微博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微博先行暂停了第三方接口,并表示将会依法维权。




在微博发布上述声明之前,头条社区官方已经向头条号作者发布授权开通微博内容源的内测通知。通知显示,开通此功能后,头条号平台将提供技术能力,帮助用户将微博等平台发布的内容定期自动发表到今日头条旗下的社交媒体产品——微头条上。


9月10号晚上,今日头条向部分用户发出系统通知,称“今日头条将于近期停止提供新浪微博的账号服务”。再之后,就是微博在《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中增加了微博内容的原创独家性。



此后,新浪微博再次发布声明,称: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著作权理所应当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上。


但是,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是不能允许的。


本文不代表政商经讯立场,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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