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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最新人事任免:海南省政府任免

2017-08-26 ☞☞☞ 新丝路晨阅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考察研究决定,表决通过了一批如下人事任免事项:

刘仙同志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试用期一年);

吴月同志任省纪委、省监察厅巡视员;

王晓兵同志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副巡视员;

吴少怀同志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副巡视员;

吴慕君同志任省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厅级),

免去省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江彩云同志任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院)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赖永生同志任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武军同志任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丽芳同志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免去省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陈涛同志任省公务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

刘海志同志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副厅级,继续试用至期满),

免去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易鹏同志任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孙赫同志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

张鸣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杨秀斋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石清理同志任省民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免去倪陈兴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职务;

林东同志任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

免去昌江黎族自治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保锋同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职务;

周文雄同志任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免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职务;

雷雨同志任省供销合作联社主任、党委委员、书记,免

去省纪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组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简纯林省供销合作联社主任、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陶涛同志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

蔡海锋同志任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免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辞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吴平同志任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海口海事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黄斌同志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吴曼江同志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云雯天同志任海口海事法院政治部主任;

张劲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职务;

韩献林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王巍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黄兴海同志任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免去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崔昌华同志任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

免去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徐畅同志任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

免去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冯汉芬同志任中共海口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免去省监察厅副厅长职务;

刘磊同志任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处级),

免去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黄卫南同志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处级),

免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刘秉权同志任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正处级),

免去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职务;

熊辉同志任中共三沙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

免去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肖发宣同志任中共儋州市委常委,辞去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林万强同志任儋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免去儋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职务;

管捷平同志任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潮龙同志任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许道宁同志任琼海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雷平同志任琼海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汤浔同志任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何川同志任万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杨海芳同志任万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林燕同志任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王甫同志任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道儒同志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高筱妤同志任东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帅英同志任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梁丽梅同志任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雄同志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汉斌同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司迺超同志当选为澄迈县人民政府县长;

免去赖丽同志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李勇同志任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正处级),

免去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义坚同志任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

免去江云同志屯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冯敬同志任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黄金城同志任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副厅级),

免去省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职务; 

黄胜卫同志任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工委书记,

免去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吴增荣同志任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

免去曾努同志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黄其益同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刘振勇同志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正处级)、党组书记;

王伟奇同志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秋平同志工作调动,辞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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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最新人事任免: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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