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江苏省任前公示和任命
中国农
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省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1、张迎春,现任共青团江苏省委办公室主任。女,1979年1月生,汉族,江苏高邮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级机关副厅职干部。
2、林小异,现任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委员。男,1979年5月生,汉族,江苏江阴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省级机关副厅职干部。
3、潘文卿,现任共青团常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男,1980年8月生,汉族,江苏常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参加工作。拟任省级机关副厅职干部。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省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25—12380—1、83392798、83392561(传真),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邮编:21001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3日
江苏省政府网站公布一则人事任免通知,涉及省内多所高校负责同志。
任命
史金飞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院长;
朱林生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院长,
焦富民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院长;
吴胜红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为付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韦忠平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
徐树法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守坤同志为常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全力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汤克明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金芙蓉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苗正科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云燕同志为泰州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鲁学军同志为泰州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宁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颖超同志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邵汉强同志为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洪法同志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张志祥同志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都国雄同志为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院长;
李建秋同志为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主任;
免去
朱林生淮阴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张颖超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王洪法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玉坤同志的南京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曹雨平同志的江苏理工学院院长职务;
夏有兵同志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开田同志的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李子全同志的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卫星同志的常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徐开林同志的徐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宋农村同志的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钱吉奎同志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梁惠娥同志的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苏益南同志的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应可福同志的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高建宁同志的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胡相峰同志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正院级调研员职务;
陈永兵同志的江苏警官学院副巡视员职务;
钱晓勤同志的扬州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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