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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违建“阳光房”,城管依法拆除
原本是公共露台,业主却私自搭建成了铝合金“阳光房”。近日,赣州蓉江新区城管分局组织专业人员依法拆除碧桂园小区的违建“阳光房”。
拥有亲近自然、养花种草的“阳光房”,是许多热爱生活的业主的“心头好”,但这样的“阳光房”不能随意搭建。日前,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碧桂园小区有一户业主在二楼露台上搭建了一处“阳光房”,面积约50平方米。隔壁楼栋的两户业主也正在搭建,铝合金材质的框架已经建好。
据介绍,城管执法人员在该小区现场勘察共发现3处“阳光房”,都位于二楼外延的公共露台上,面积约50平方米。这一行为涉嫌在公共区域搭建违法建筑。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业主进行整改。
“您的‘阳光房’处在公共区域,不能私自搭建,请自行拆除。”城管执法人员多次上门督促业主自行拆除,向业主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拆违政策,并依法送达行政执法文书。
该小区三户业主面对执法人员的宣讲和督促,均表示理解与支持。但由于自拆难度较大,城管部门联系第三方专业人员首先对其中一处违建“阳光房”行进了依法拆除,另两处违建也将于近期进行拆除。
城管执法人员特别提醒:广大业主切勿跟风参与违建。城管部门将对违建行为坚持“零容忍”,持续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震慑一片,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建设秩序和良好氛围。来源:赣南日报、区城管分局
编辑:黄 华 | 校对:钟万汕
责编:钟 燕 | 编审:谢称利
审核:杨 靖 肖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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