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茂名的你:广场公园禁止遛狗!违者最高罚款200元!
茂名爱狗的小伙伴,
你们是否都喜欢去广场公园遛狗!
以后,这个行为要被禁止啦!
视频来源:龙眼直播
“请您以后不要再在公园广场遛狗了!《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对此有明确规定……”前天晚上,市园林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市文化广场对一名在广场遛狗的女士进行劝说。
连日来,该局联合市城监大队和城中派出所等单位,对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遛狗的行为进行劝诫查处。据悉,根据规定,个人违规遛狗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管理人员向在市区文化广场遛狗的市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劝其离开。茂名晚报记者 岑稳 摄
那么,
到底哪些场合不能遛狗呢?
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钟建君告诉记者
其实一直以来公园和广场都是不准遛狗的,园林部门都竖有牌子明示不能带宠物入内,因为公园广场等场所是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在里面遛狗会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即使有牵绳也难免吓到别人。
同时,也会造成卫生问题,绝大多数养狗者在公园广场遛狗时都没有清理粪便,污染了环境。
此外,《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
●禁止携带猫、狗、仓鼠、蜥蜴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未经同意的室外公共场所。
●携带宠物在其它场所或者地段活动的,应当有效约束宠物。
●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携带人应当即时清理。
对此,钟建君解释说,室内公共场所包括车站候车室、商场超市、饭店酒店、医院等,这类场所一律禁止携带宠物入内。室外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也同样禁止携带宠物入内,如前面所说的公园广场都是不准遛狗的。
“如果在其它公共场合,比如在马路上或者在没有明确禁令的小区内,遛狗也要有效约束,包括拴绳,且绳长不能超过2米,并需给狗戴上口罩,排便需即时清理。”
■根据该条例第七十九条,携带猫、狗、仓鼠、蜥蜴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未经同意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携带宠物在其它场所或者地段活动,未有效约束宠物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携带人未及时清除其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的,责令清理;拒不清理的,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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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采集/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锋兰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刁爱惠
初审:柯柱基
终审:杨永新
来源: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