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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些误读你信了么?
■ 网传“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把查房信息纳入普查范围”,事实上并非“首次”纳入。在以往的人口普查过程中,也多次涉及房屋情况登记。比如,在2010年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统计部门就对相关住房信息数据实行了登记。又比如,在更早的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中,也有住房相关数据。
因此“查房”只是做好人口普查的“常规动作”并非新增项目,无需过度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视频来源:神探大妈抖音号
小贴士
1.所有普查员均携带有县级及以上人口普查办公室印章的证件;
2.通过咨询社区居委会鉴别其身份;
3.人口普查不涉及任何收入调查。
欢迎普查员来我家!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陈莹莹
初审:柯柱基
审核:黄策
来源:统计微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