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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片之《小凡买房记》

茂名发布 2022-04-28


为了响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部署安排和要求,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微视频拍摄活动,以为民办事实为切入点拍摄制作了《民法典》宣传片之《小凡买房记》。

人物设定简介


梁小凡——是一名无房无车的佛系青年,帮二姐打理咖啡馆。因不够钱买房被女朋友分手,后来在姐姐们的帮助下,成功买下了房子。


 梁天——梁小凡的大姐,是一名知书达理的大学老师。得知弟弟梁小凡因没房被女朋友分手,与妹妹梁晴一起协助梁小凡买房,她得知《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可以设立“居住权”,便要求梁小凡给父母设立居住权为前提。


梁晴——梁小凡的二姐,是一名文艺的咖啡馆老板。得知弟弟梁小凡因没房被女朋友分手,与姐姐梁天一起协助梁小凡买房。


情景解读


情景一:梁小凡因没有房被女朋友分手,梁天和梁晴出资协助。

梁天和梁晴运用法律知识不仅帮助弟弟解决买房困扰,还能保障父母晚年居有所安。


情景二:梁小凡和梁晴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为广大群众宣传普及了《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设立办法,但关于居住权的相关登记规范正在完善当中。我市目前未能提供居住权申请的明确登记,群众可先自行协商订立居住权合同,待关于居住权的相关登记操作规范出台后,再按登记需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另外,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市已启动不动产登记新模式“交房即交证”便民服务。


情景三:梁天陪同梁小凡去买房,小凡收房时便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享受了“交房即交证”便民服务。

为加快办理我市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和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今年5月我市成功启动了“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我市自然资源局切实将群众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以优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举措和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的便民利民优质政务服务。该举措不仅维护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还提升了政府服务质量。

微视频中涉及的《民法典》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用、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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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发布编辑部编辑:陈莹莹初审:柯柱基审核:杨永新来源:茂名自然资源点击阅读更多权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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