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人,疫情防控期间看病就医须知:分时段预约诊疗,非必要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再次提醒:
门诊就诊须知
门诊实行全预约诊疗
医院对除急诊、发热门诊以外的所有门诊(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就诊、实名就诊。
可通过医院官方微信平台或官方网站进行实名制预约挂号。
请您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在预约时段按时到医院就诊。就诊时,做到“一人一诊”,诊室内不聚集。
所有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请主动配合做好“三必查一询问”(即:必查通行粤康码、体温、口罩佩戴情况,对有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必须详细询问)。
在国内疫情期间,各医疗机构查看患者行程码,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新冠十大症状或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市民,由专人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
请准备好“粤康码”和“行程卡”
请您和陪护人员进入医院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实时“粤康码”“行程卡”(可以通过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询)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身份证),无“粤康码”的患者请配合工作人员填好个人资料、流行病学调查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进入病房、诊室、治疗室前也需配合检查行程卡。红码或黄码患者,配合工作人员到相应诊室就诊。
配合防控筛查
根据政府发布疫情防控文件精神: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按照医院相关流程到指定地点就诊:
发热(37.3℃及以上);
14天内有疫情高危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
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
周围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发病;
有呼吸道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同时,具有以上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建议居家隔离。
做好个人防护
请您和陪同人员前往就诊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咳嗽礼仪。
请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入口处的询问及体温测量,并按照医院指示标识,测量体温后,从规定的出入口有序进入和离开医院。
限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住院及陪护
1.患者办理入院
对于需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医院要落实“应检尽检”制度。所有新入院者和陪护人员入院时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入院手续(低风险地区患者为入院前7日内,中风险地区者为入院前3日内,高风险地区为当天结果),请入院前提前做好核酸检测。无核酸检测结果但需紧急入院的患者收入缓冲病房(区)。
2.陪护探视基本原则
(一)非必要不探视。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因病情需要(如病情变化、诊疗操作需要等)确需探视时,各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探视制度,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特殊情况探视流程,强化人员管理。
(二)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时,各医疗机构制定陪护管理制度,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护前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限:低风险地区7日内,中风险地区3日内,高风险地区建议入院当日,并根据各医疗机构疫情风险评判动态调整),经医疗机构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区进行陪护,务必做到“一患一陪一证”。
茂名市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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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发热诊室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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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发布编辑部编辑:陈莹莹初审:柯柱基审核:杨永新来源:健康茂名点击阅读更多权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