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车主,还敢“避晒式”等红灯?严重者将被罚!
市区一些路口,出现“避晒式”停车
“避晒式”等红灯拉开了停车间距,加大车辆排队长度,严重影响路口的通行效率。与此同时,“避晒式”等红灯行为还会导致后方其他车辆越线超车或过度紧贴前车“蹭阴凉”,还有的司机为了“避晒”,将车辆停在右侧非机动车道阴凉处等红灯,妨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避晒式”等红灯现象
“避晒式”等红灯的行为
会不会违法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车辆行经路口时,应当遵守信号灯指示,排队有序通行;遇路口红灯时,应当在路口停止线后依次停车等候。车辆在等红灯时拉大停车间距不仅降低路口通行效率,也影响通行秩序和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驾驶员因躲避太阳,遇到停止信号灯没有依次停车、故意保持过大距离和随意在道路阴凉处停车候行的,可以认定为在道路上临时停车。
此类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9条23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道路出入口或者进出、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行车、停车或者让行的,处200元罚款。
交警在巡逻执勤过程中发现此类情况,将会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对不听劝离或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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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茜 通讯员 茂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