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任性”!电白多名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自茂名市政府发布禁燃禁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通告以来,电白公安通过各种渠道反复、大力宣传,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春节前夕,更是加强警力和出动无人机深入禁燃区域开展全覆盖的宣传和巡查。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个别市民心存侥幸,因自己的“任性”,在除夕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据了解,为营造平安过年、环保过节的浓厚氛围,茂名市政府于2022年1月1日发布了《茂名市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呼吁市民以更环保的方式过春节,禁止在限定区域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根据通告,禁燃范围涉及电白区的水东、电海、高地、南海、沙院、旦场、坡心、林头等镇街。
通告发布以来,电白公安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和电白区委区政府“六个一”禁燃禁放工作措施,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禁燃禁放工作。全区张贴和派发禁燃宣传海报、单张30000多份,出动宣传车辆260多辆次,悬挂横幅800多条,每天出动6架无人机开展喊话宣传和高空巡逻,借助科技手段助力禁燃禁放工作开展,并制作粤语、俚话版宣传视频和音频,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及“村村通”广播,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对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严厉查处。截至1月31日,全区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0起,处罚32人。
春节期间,电白公安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要求,由治安大队牵头,下沉机关警力,联合各属地派出所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工作,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逻,坚决查处违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触碰法律红线,平安、文明、绿色、环保过节。
茂名公安再次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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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锋兰 通讯员 杨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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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越来源:茂名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