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友 李磊 万叶:积极老龄化视角下老年人隔代抚养 与社会参与的角色冲突及调适——基于社会角色理论的分析
【作者简介】李连友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磊(通讯作者)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
万叶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21年第5期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积极老龄化的公共政策与法治问题研究”(19ZDA158);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释放中国老年人口红利的公共政策体系构建研究”(CX20200464)。
摘 要
作为应对社会压力,转移抚幼负担的家庭策略,隔代抚养对提高社会生育水平无疑具有照护红利。然而,由于价值理念与社会环境的制约,养老与抚幼家庭政策的缺失,社会服务支持的滞后与不足,以及家庭照料责任的分配不均衡,致使老年人面临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的角色转换矛盾,表现为期望冲突、能力冲突、时间冲突与行为冲突四个方面,由此给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关系与社会和谐带来消极影响,这与积极老龄化理念及全面二孩政策目标背道而驰。强化理念指引、政策保障、服务供给与家庭支持,是化解老年人隔代抚养和社会参与角色冲突,实现长幼共融与老少同乐的有效路径。
隔代抚养是当前我国多元化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的重要形态之一,在经历了20 世纪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的变迁发展之后,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参与或者独立抚养孙辈的隔代抚养成为家庭应对育幼压力的主要途径。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4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参与隔代抚养的老年人比例高达66.47%,由祖辈参与照料0—3岁儿童的比例占总数的60%—70%。照料、抚育孙辈,俨然已成为当代中国老年人主流的晚年生活方式。一方面,血脉传承和家庭绵延的情结使得老年人十分关注自身对于儿孙的责任。另一方面,人口结构、家庭抚育功能的急剧变迁以及社会抚幼服务的滞后,致使儿童抚养的压力越来越多地转嫁到祖辈身上。学界早有研究关注到隔代抚养对老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消极影响,认为它将促使祖辈提早退休,减少甚至放弃休闲活动,但从积极老龄化视角与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分析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之间角色转换困境的研究几乎是空白。事实上,老年人的这一角色转换冲突,不仅与国家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积极老龄化理念相悖,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全面放开二孩以提高社会生育率的政策激励效应。为此,本文将基于社会角色理论,分析老年人在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过程中角色冲突的具体表现以及内在致因,在此基础上,从社会政策层面寻求化解这一矛盾的具体路径,以期实现老有所为与幼有所育的共同发展。
在研究个体行为与社会互动活动方面,社会角色理论被广泛应用。自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乔治·米德将“角色”这一戏剧舞台术语应用至实际生活中人群互动活动的分析时起,社会角色理论逐渐进入社会学家的视野。社会角色理论以角色概念为核心来解释人类行为,强调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个体角色行为的形成和完善,认为每个人都是群居动物,因而个体的生活一定是依托群体而存在的,就像是戏剧舞台上的演员必须按照剧本要求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个体的行为也必然受到群体社会生活的规范和制约。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以及社会参与方式的变化调整,个体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也在不断变化。当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承担多项角色与单一角色责任时,角色之间与单一角色内部容易发生矛盾、对立和抵触,从而引起个体内部心理冲突,最终妨碍个体角色扮演的正常进行。
对于参与隔代抚养的老年人而言,从“退出工作岗位”到“回归家庭照料”,原有角色的消退与新角色的适应,多种角色扮演之间的冲突无疑会增加老年人在社会与家庭角色转换过程中的难度。而个体晚年期能否合乎规范地扮演不同的角色,能否成功地实现不同角色之间的顺利转换,关乎其健康身心的养成,更关乎其角色行为扮演产生的社会互动活动质量。由此可见,社会角色理论为解释老年人在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过程中的角色冲突提供了理论逻辑与研究视角,通过分析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角色转换困境的具体表现及其影响因素,有利于从社会政策层面实施调适冲突,化解矛盾的干预策略。
马克思指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退出劳动力市场回归家庭,再到走出家庭融入社会,老年人社会关系在这一变化过程中,逐渐由“单位—家庭”的维系转向“家庭—社会”的维系,与此同时,也伴随着个体原有角色的丧失,新角色的适应和转换。然而,由于隔代抚养的介入,使得老年人角色扮演和转换的复杂程度大大增加,从而产生了一系列角色冲突,这些冲突对老年人身心健康和晚年生活质量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期望冲突
角色期望是指对个体所扮演的角色应承担的责任和应有的行为表现出的一种预期和设想,可分为他人或社会对个体的期望和个体对自身的期望两种。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社会是亲缘社会,是一个很看重血缘关系的社会。受根深蒂固的家本位文化影响,照料孙子女是诸多老人心中认定的对家庭付出和贡献最大的支持方式,也是家庭和社会整体对祖辈的共同期待。目前,社会上认为祖辈照料孙子女是天职的观点仍然占有很大比例,家人对他(她)们参与社会活动大多不理解,埋怨他(她)们忽视家庭。为此,祖辈们只能妥协,优先顾及家庭。换言之,社会整体仍然高度期待祖辈(尤其是女性)以照顾家庭为优先考虑,这与老年人追求自由参与社会活动,拥有闲暇时间以实现其社交娱乐的期待相冲突。其次,从老年人参与隔代抚养的动机来看,有出于代际交换动机的,也有出于互惠利他动机的,在代际交换动机下,老年人期望通过照料孙子女以换取自身经济保障以及日后老病时需要的照料帮助。然而,由于目前中国育儿成本的不断提升,加之高房价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养老育幼“两头沉”的困境,严重扭曲家庭内部资源的配置,尊老不足,爱幼有余,致使经济与非经济“啃老”现象成为常态,这使得老年人期待从子女身上获得回馈的互换诉求变成无奈的空盼。
(二)能力冲突
不同的角色需要掌握不同的角色技能,按其内容可分为认知技能与活动技能两类。在隔代抚养过程中,老年人角色冲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能力上的冲突。一方面,祖辈与年轻父母,由于年龄差异、生活习惯,致使各自在育儿理念、抚育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易造成家庭矛盾,甚至演变成激烈冲突,增加祖辈心理负担。经历过饥寒年代的祖辈,在抚育孙辈的过程中,倾向于按照传统育儿方式进行养育,认为只要吃饱穿暖长得好就是健康成长,对饮食习惯、营养搭配不甚了解,这与年轻父母的精细化育儿理念完全不同。同时,由于祖辈教育水平、文化认知的限制,在与家人的交流沟通,特别是对孙辈的情感需求和能力培养方面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从而形成只要管好小孩身体,确保其平安、健康就万事大吉,而弱化对孙辈知识与技能的培育,这恰恰又成为年轻父母抱怨祖辈未尽职抚育的主要原因,使得老人在隔代抚养过程中的辛勤付出成为费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另一方面,隔代抚养强度大,费神费力,非常考验照料者的身体素质,照顾0—3岁的婴幼儿更是如此。但由于生理机能的衰退,老年人身体方面往往更容易受到疾病与疼痛的干扰,在承担高强度的育儿活动过程中,他们常常感觉身心疲惫却无处诉苦。因为照顾孙辈而落下疾病,加重身体负担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也是近年来诸多祖辈在子女二孩生育过程中选择“集体撤退”的主要原因。可以说,认知技能和身体机能的限制,是老年人隔代抚养有心无力、角色冲突的主要体现。
(三)时间冲突
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角色冲突的另外一个突出表现在于时间冲突。带孩子期间,祖辈要负责洗衣做饭、家居卫生、上学接送、遛弯玩耍等事务,长时间困于儿童照顾,也意味着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老人要牺牲自己参与社会活动甚至是正常休息的时间。抚养孙辈需要白天黑夜无休止的细心呵护,在大部分老人眼里,其实带孩子比正常上班更累,肩负的劳动与责任更大,他们将带孩子称为“上岗”或“上班”,把休息时段称为“下岗” 或“下班”,高强度的服务与时间投入,将他们闲空时间几乎全部挤压,成为“永不停歇的车轱辘”。这种无喘息的隔代抚养付出和社会参与在时间方面的冲突,让广大老年人被迫选择提早离开社会回归家庭并放弃自由的退休生活安排。由于工作成就感的缺失,社会互动的减少,老年人从“社会人、单位人”沦为家庭照料者,失落感油然而生。每天碎片化的闲暇时间与有限的活动内容及范围造成差序格局的社交动态,最终强化老年人的社会不利融入,给祖辈带来心理上的疲惫和精神上的孤独,损害老人的身心健康,让其在“孩奴”的角色中苦苦挣扎。
(四)行为冲突
由荷尔迈斯( Holmes) 和瑞赫( Rahe) 提出的“应激源—压力”范式,认为外界应激源与资源的相互作用会对个体心理和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这为解释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行为冲突提供了支持。对于隔代抚养的老年人而言,应激源通常包括老年人从进入到接受隔代抚养角色的沉淀条件和转变过程,因为祖父母照料角色与个体社会角色的转换冲突,会给老年人带来行为选择的压力。此外,由于隔代抚养涉及三代主体的互动协调,在协商失败的情境下,主体间的行为冲突便不可避免。例如隔代抚养对老年人的角色安排,会强化年轻父母的“孩子化”角色,造成年轻父母的职责缺失与角色缺失。同时在与儿孙的互动过程中,如果出现代际叛逆与家庭抗争,出于对儿孙的包容,作为相对弱势的老年人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和自我牺牲,由此激化家庭内部矛盾。最后,由于照顾孙辈而脱离乡土场域成为老漂族的入城老人,不得已与老伴分居,造成乡愁的无处寄托与婚姻质量的下降。
隔代抚养既为年轻父母减轻了幼儿照护的压力,缓和了工作与家庭的冲突,又为政府分担了婴幼儿托育公共服务的责任,舒缓了社会托幼服务供给的张力,这对提高社会生育率无疑具有照护红利。然而,对于老年人面临的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角色转换困境,不管是政府、社会,还是家庭成员,鲜少给予应有的重视,因而这一困境的形成自然也离不开社会环境、政策规范、家庭支持等因素的影响。
(一)价值理念与社会环境的制约
一个民族的文明质量可以从其照顾老人的态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而一个民族的未来则可以从其照顾儿童的态度和方法中预测。隔代抚养的主体主要包括祖辈、父辈与孙辈,在隔代抚养这一过程中不同主体间的角色互动不仅体现了养老和育儿的态度与方法,而且还衍生出其他社会关系与社会互动模式,因而需要引起重视。当前,中国隔代抚养模式中老年人的角色冲突与隔代抚养观念的滞后及变形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孝文化的衰落,以“抚育-反哺”为特征的传统家庭代际关系不断弱化,随着小孩数量的减少,家庭向上赡养的功能被向下抚育的功能逐渐挤占,相较于满足老年人的福祉而言,孩子的需求和利益总是被优先保障。部分年轻父母甚至为了满足自我需求而无视父母利益,向他们无节制地索取,衍生为“隔代抚养剥削论”或“义务论”,强化了老年人隔代抚养角色的刻板建构。另外,由于包容性社会理念与社会价值的缺失,致使老年人从工作岗位回归家庭以后,很难有机会再重新走出家庭,融入社会。老年歧视、老年包袱论与无用论的社会环境无形中加大了老年人在家庭参与和社会参与角色转换过程中的难度与压力。
(二)养老与抚幼家庭政策的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单位制为特点的国家主导型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瓦解,养老与育儿事务趋于私人化、市场化,家庭养老与抚幼责任重新回归,代际捆绑式解决家庭照料问题的历史“惯习”被延续下来。加之,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家庭结构趋向于核心化、小型化,生活成本的剧增以及社会信任的不足,致使新生家庭面临更大的养老与抚幼压力。尽管近年来,国家愈发重视育幼和养老问题,并针对女性就业、幼儿照护、养老照料等进行了诸多政策设计,但这些政策由于家庭与社会性别视角的缺失,往往陷入“去家庭化”与“再家庭化”的矛盾之中。特别是家庭生活权利的概念、核心家庭养老与抚幼的问题并没有被充分考虑在当前的劳动就业制度之内,家庭原本“关爱、互惠乃至利他”的幸福价值正遭受偏重于职业和社会地位晋升文化观念的严重侵蚀。目前,由于年轻父母育婴假与养老照料假的缺失,限制他们家庭照料职责的履行,而企业层面性别歧视的存在,更加让年轻女性(母亲)无力平衡工作家庭职责。可以说,在家庭政策失效的背景下,年轻夫妇在经济成本、时间、精力上均难以兼顾家庭照料事宜,这就使隔代抚养成为家庭应对社会转型、承受时代“变迁之痛”的无奈选择。
(三)社会服务支持的滞后与不足
老年人面临的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角色冲突所折射出来的其实也是我国抚幼与养老服务的缺失。托幼方面,社会服务发展滞后,质量层次不齐。目前我国公立幼儿园和绝大多数私立幼儿园的入园年龄在三周岁左右,部分民办托幼所虽然提供0—3岁幼儿的照护服务,但存在收费过高、服务时间短、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与此同时,月嫂、保姆等家政服务行情逐年上涨,找到合适的保姆非常困难,再加上网络媒体对保姆虐童事件的曝光,社会整体对保姆托育服务信任度不高,进一步制约了这一行业的发展。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支持方面,虽然,随着近年来社区景观公园免费开放的不断增多,老年人休闲健身、带孙遛娃的场地有了一定扩展,但就近便利的老年人社交空间与社会活动参与平台远未满足个体多元化的需求与期待,特别缺少适合祖孙共同参与的多元文化服务活动机会,这是老年人难以实现隔代抚养与社会互动同步进行的现实制约。
(四)经济理性与情感依赖下的家庭妥协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自古以来绝大多数中国父母对子女成长发展的期盼。在父母年轻之时,为了给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和优渥的生活条件,他们在职场工作中奋力拼搏;当子女长大成家面对工作与家庭照护的矛盾冲突,已步入老年的父母为了不影响子女的发展前途、减轻子女的家庭负担而选择承担照顾孙辈的责任。从经济理性层面来看,祖辈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要低于年轻父母,为最大化保证家庭经济收入,祖辈往往会选择牺牲自己来维系子女的工作。祖辈、父辈、孙辈三代之间以隔代抚养行为为核心的代际互动,一方面既实现了家庭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依赖。但是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来看,这种代际之间的补偿机制在实现“合而共生”的同时忽略了祖辈的个人利益。毫不夸张地说,大多数父母三分之二的生命历程都是在为子女付出,尤其是在晚年时期“抑己顺亲”、承担高强度的育儿活动,更是祖辈对家庭共同利益的无私付出与无奈妥协。
隔代抚养作为具有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一种家庭互动模式,又是二孩时代应对育幼压力的必然选择。化解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的角色冲突,实现老有所为与幼有所育的共同发展,需要从价值理念、政府保障、社会服务、家庭策略等方面共同努力。
(一)强化理念引领:化解期望冲突
尽管隔代抚养现象在我国存在已久,但传统意义上的隔代抚养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环境的急速变迁,为此要积极探索能够适应新时代变化、实现长幼共融、老少同乐的中国式隔代抚养模式,让祖辈既能通过照顾孙辈缓解家庭育幼压力、发挥余热,又能在含饴弄孙中进行社会参与、颐养天年。首先,要转变隔代抚养观念,将隔代抚养剥削论或义务论转化为代际依存和互惠共赢观念,化解代际矛盾与冲突,增强个体化背景下的“代际团结”。调整家庭资源的分配格局,重视并满足老年人享受愉悦老年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次,要倡导全社会强化对隔代抚养老年人的价值认同,充分肯定老年人进行隔代抚养的重要意义,并营造开放包容、孝老敬亲的社会氛围,帮助老年人适应角色环境转变,确保老年人在承担隔代抚养责任时有信心破解社会融入障碍,有机会参与社会活动,有能力实现自我价值,以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最后,老年人也要树立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树立“儿孙自有儿孙福”,“守护健康为儿孙”的理念,化解自己内心关于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的矛盾,减轻隔代抚养的心理负担,主动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实现自我发展。
(二)强化政府保障:化解时间冲突
解决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角色冲突要注重发挥政府在隔代抚养中的政策引领作用,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强化隔代抚养过程中老年人的权益保护,着力解决家庭政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育儿、养老、就业等政策之间的有机联动,确保生育保障与养老保障的整体提升,满足老年人自身发展和抚养孙辈的双重需要。一要强化政府对新生家庭的经济支持。可通过增设儿童抚养补贴,实施有利于家庭养老与育儿的税收和住房政策,减轻家庭成员因为养老和育儿面临的双重经济压力,鼓励参与隔代抚养的老人与年轻父母共同生活,增进家庭成员的融合,促进家庭发展与人力资本投资,提升家庭养老与抚幼能力。二要引导企业将“工作—家庭”责任平衡理念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强化对年轻夫妇儿童哺育、照护的时间支持,确保女性在生育期和哺乳期内的工作收入,以减轻双职父母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实现劳动工作与子女抚育的平衡,进而化解老年人在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之间的时间冲突。三要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社区、社团、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为隔代抚养老年人提供更多适合其参加的社交学习与娱乐休闲活动机会,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渠道,灵活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方式。
(三)强化社会服务:化解能力冲突
社区作为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载体,具有贴近百姓需求、整合多方资源的优势。依托社区完善隔代抚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柔性环境支持,打造社区隔代抚养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和育儿的全方位服务,有利于化解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的能力冲突。其一,应强化社区服务整合,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为隔代抚养家庭就近便利提供日间托育服务,由社区志愿者或具备专业资质的社工人员提供临时性的婴幼儿照顾,让老人有时间参与社区活动。其二,关注隔代抚养老年人心理状况,在社区内设立心理辅导室,免费为隔代抚养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老人了解家庭人际关系与矛盾处理技巧。为照料者提供量血压、免费体检等便捷医疗服务,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或志愿者为隔代抚养老年人提供“一对一”上门志愿服务,减轻老人照料压力。其三,强化社区老年大学与幼儿托管一体化设施建设,利用老年大学、老年课堂或社区学院来增设隔代抚养相关课程,开展“早教培训”项目。定期组织免费育儿保健等讲座和咨询体验,帮助老人获取科学有效的育儿保健知识,提高老年人参与隔代抚养的角色技能水平。通过广泛开展如“祖孙课堂”等多种形式的适合老年人与孙辈共同参与、共同成长的社区活动,促进家庭成员互动,增进祖孙感情,让老年人学习休闲与抚养孙辈两不误。
(四)强化家庭支持:化解行为冲突
家庭是人类进行养老与抚幼行为最基本的活动单位。从家庭层面来看,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所面临的角色冲突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及育儿功能的变形。为此,提升家庭养老与抚幼能力,有利于化解老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的行为冲突。首先,应明晰家庭成员在幼儿抚养中的角色定位。根据家庭成员与家庭收入构成等对隔代抚养家庭中年轻父母与祖父母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划定,抚养幼儿应该由有承担能力的父辈承担经济责任,并强化家庭成员及社会对幼儿安全责任的分担,减轻隔代抚养老年人的角色压力。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童的成长与发展阶段,父母是必不可少的角色。因此,必须强化父母在幼儿抚育中的主体责任。祖父母作为幼儿抚养的辅助者,可以在年轻父母照顾孩子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可过分“越权”。其次,要正确认识家庭的养老功能,引导慈孝文化有效回归。年轻父母不仅要关心幼儿在隔代抚养过程中的身心健康发展,也要关注祖辈的生活起居、身心健康与社会参与权益,支持祖辈参加社会活动,为老人尽可能多地提供经济和情感支持,促进家庭资源向老人转移,帮助老人分担孩子抚养教育责任。再次,要充分利用节假日机会参加以家庭为单位的亲子类活动,强化祖辈与父辈、孙辈之间的互动,增进家庭代际团结。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和祖辈共同商讨,多采用协商对话的方式解决分歧,多理解、包容老人的生活习惯,汲取老年人在抚养幼儿方面的丰富经验,提升祖辈在隔代抚养过程中的获得感。老年人自己也应积极适应新环境,自发组织与参加活动,融入社区与社会,培育同龄隔代抚养者之间的互助关系。
隔代抚养作为家庭应对抚幼压力的一种折中策略,是社会结构性压力在家庭中的呈现和子代不得已将家庭面临的社会压力向父母转移的结果。本文基于社会角色理论,深入探讨了老年人面临的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角色转换矛盾,具体表现为期望冲突、能力冲突、时间冲突与行为冲突四个方面,由此给老年人身心健康带来了消极影响,同时也影响着家庭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分析发现,价值理念与社会环境的制约,养老与抚幼家庭政策的缺失,社会服务支持的滞后,以及家庭责任的不平衡分配是这一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国家、社会、家庭在享受老年人提供照护红利的同时,应该对参与隔代抚养的老年人给予相应的保障和支持。为此,要强化理念指引,摒弃隔代抚养剥削论或义务论,肯定老年人隔代抚养的社会价值,正视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基本诉求;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家庭照料能力的整体提升,扩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平台与机会,促进老年人更好地实现社会融入;强化社会服务供给,减轻老年人隔代抚养照料压力,让老年人学习休闲与抚养孙辈互不耽误;强化家庭支持,明确隔代抚养各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促进家庭成员互动与代际和谐。以上措施有利于化解老年人隔代抚养与社会参与之间的角色冲突,以此实现长幼共融与老少同乐,让我们的祖辈在含饴弄孙中感受到颐养天年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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