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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敏娟:地方数字政府建设模式比较——以广东、浙江、贵州三省为例

行政管理改革 行政管理改革 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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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蒋敏娟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兼职副研究员

【文章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21年第6期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大数据时代京津冀区域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模式研究”(19CZZ020);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拔尖项目“基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数字政府建设研究”(2020KYLX)。






摘  要

数字政府建设是实现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通过对广东、浙江、贵州三个省级地方政府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三省的建设模式呈现出在顶层设计方面注重战略规划与制度建设,在体制机制方面注重组织结构的重组,在技术与平台方面注重一体化政务服务云和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共性特征,而在数字政府建设的契机和目标、数字政府的运作模式与推进力度以及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侧重点等三个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未来的数字政府建设需要从价值、组织、制度、技术等方面系统推进。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已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实践的结合催生了西方发达国家建设数字政府的浪潮。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推出本国数字政府战略,“运用数字技术推动政府转型成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后政府改革的主旋律之一”。为顺应国际数字政府建设潮流,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与效能,近年来,我国也开启了数字政府建设进程。在国家层面,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多项支持和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政策文件,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坚定不移建设数字中国,加快数字化发展,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七章“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中分三节对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分别为:第一节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第二节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第三节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现阶段“数字政府建设”,已经成为新时代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履职水平的必然要求。

面对数字政府建设的方兴未艾,既有研究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数字政府的内涵和建设经验路径两个方面。例如有学者认为数字政府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是工业时代的传统政府向信息时代演变产生的一种政府形态,侧重于数据资产在政府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还有的学者从过程视角、工具视角、形态视角等不同角度对数字政府进行界定。对于数字政府建设策略与经验的研究则是从对“国外领先国家的经验借鉴”转向对“国内典型省份的案例考察”。前者主要集中在英国、新加坡、美国等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较高的国家,后者则主要集中于浙江、广东、上海、贵州等数字政府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的省(市)。也有学者选择从非政府组织参与、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等具体角度,探讨数字政府建设的实现路径问题。

总体来看,数字政府作为一个新兴的概念,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研究成果在数量上呈现指数型增长,研究质量也大幅提升,但是现有的实证性研究主要以单案例研究为主,多案例比较分析寥寥无几。有必要从横向视角对各地数字政府建设的特点进行比较,从而拓宽数字政府研究的视野,加强相关研究的整合与对话。因此,本文采用多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在综合相关学者的观点基础上将数字政府定义为:通过建立数字技术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全面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对内实现高效业务协同,对外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提高政府运行效率与增强公众满意度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本文选择比较广东、浙江、贵州三个省级数字政府建设,以归纳演绎法从具体案例的个性化问题中归纳数字政府建设的共性做法及差异之处,以期能够为全国其他地方处于不同经济基础和发展条件的地方政府的数字政府建设实践提供经验指导,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保证样本的典型性和研究的科学性,笔者在选择研究对象时主要基于三个因素的考量:一是出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考虑,兼顾较发达(广东、浙江)与欠发达(贵州)的地方政府。二是资料来源的便捷性,可以通过网络、报刊等途径公开获得。三是其建设模式的创新性和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广东省是国内第一个提出数字政府建设的省份,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的数字政府转型被国家列为改革试点,在全国形成了示范效应,贵州省的“一网通办”数字政府实践也在全国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二、三省数字政府建设的共性分析

广东、浙江、贵州三省尽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方治理创新的传统也存在差别,但是在数字政府的建设模式上依然表现出诸多共性,达成了在“顶层设计、体制机制、技术平台”等方面的行动共识。

(一)基于顶层设计展开数字政府建设

顶层设计一般是指从最高层次上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是“自上而下”的系统谋划与战略布局。数字政府转型是一项综合性的、自上而下的治理变革,领导愿景、政治及行政层面的领导承诺对数字化变革至关重要。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最高层次”即为省级政府,体现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则指省级政府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所做的战略规划。三个省份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都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广东省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18项重点任务之首,先后制定《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广东“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等,并基于这些规划和方案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点进行政府的数字化转型,2018年7月发布了《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明确了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原则及重点任务内容。同年12月发布了《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这些行政层面的规划为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及路径,推动了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向更深层次发展。贵州省同样于2018年先后发布《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数字贵州的意见》和《推进“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以大数据战略为依托开展数字政府建设。三省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规划发布情况见表1。

表1  三省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规划发布情况

注:贵州虽未发布专门的数字政府规划,但是发布的数字化转型规划包含数字政府建设内容。

综观三省规划,数字政府建设主要涵盖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政务服务方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集约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对外实现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对内实现跨部门协同办公;二是数据治理方面,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对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在打破信息孤岛的同时加强数据开放;三是政府职能创新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政府在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职能履行。

(二)组建数字政府或大数据管理机构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工作,推进过程中首先是体制机制改革。大多数省份都选择成立独立的大数据管理部门,以数据统筹和治理为抓手,推动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在此基础上,成立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省级主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各部门开展建设工作也是通用型做法。例如,广东省成立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挂帅亲自部署大数据体制改革工作,解决大数据统筹协调力度不足的问题,确立了全省一盘棋工作推动机制。为明确管理职责,撤并和调整了省和省直各部门44个内设信息化机构,组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隶属于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机构,负责政策规划、统筹协调,从体制机制源头上革新组织保障。同时在市县成立相应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建起上下协同的信息化管理队伍,从而形成了上下贯通、技术与业务融合的集约化管理体制。

浙江省于2018年7月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副组长,相关厅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全省的数字政府建设。在此之后,浙江各设区市和县纷纷成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截至2019年初,浙江省、市、县三级均组建了专门的数据管理机构,整合原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数据管理、电子政务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等职责。其中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隶属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0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责为加强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加快推进政府的数字化转型。

贵州省数字政府的建设工作主要由贵州省大数据管理局承担。2017年贵州将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隶属于贵州省政府),此次职责调整将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全部划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承担的有关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信息化等职责整合划入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原贵州省信息中心由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管理。为加强统筹管理,贵州省在全省层面成立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数据管理局;在各市州采用“云长负责制”,由各市州、直属部门一把手担任“云长”,全面推进电子政务云、工业云、电子商务云等“七朵云”工程。

广东、浙江、贵州三省通过机构撤并,组建了专门的大数据管理机构,整合了原有的分散职能,建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协调领导小组,有效实现了资源的统筹,有力地支持了政府的数字化转型。

(三)构建统一的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提供在线服务

网络等信息技术是推动政府变革的重要力量,技术工具所具有的“非人类”属性,可以打破治理中原有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跨越场域、层级、部门、行业间协同的障碍,也能有效超越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相关主体理解、认知、互动和信任的问题。将信息技术嵌入数字政府建设的全生命周期中,依托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以及各种基础、主体信息库的构建与应用,再造服务和治理流程,重构部门间职能与业务逻辑,实现政府治理层级、治理职能的再整合,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普遍做法。从国内外发展区域来看,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已经成为当前推动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主要思路,通过技术平台化可以有效降低数字政府的开发和运行的成本,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广东、浙江、贵州三省都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先手棋”,通过集约化的建设打造统一的数据平台和服务平台,大力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见表2。

表2  广东、浙江、贵州三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广东省充分发挥电信运营商和省内信息技术企业的人才、技术优势,与三大基础运营商和腾讯、华为合作,在较短时间内成功打造了“粤省事”移动应用和“广东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公民需求为导向推动平台功能优化完善,为公民提供精准、优质、个性化的政务服务。对内统一规划建设全省政务云平台,落实“集约共享”平台建设思维,形成“1+N+M”的政务云平台,包括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特色行业云平台、M个地市级政务云平台,为党政系统中诸多部门以及各地市提供高效、安全的综合服务。在数据资源层,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大数据中心,开展政务数据治理,实现数据汇聚共享。

浙江省借鉴“数字政府即平台”理念,打造统一安全政务云平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大数据平台和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4年浙江省开始实施“四张清单一张网”和电子政务“云基础设施”战略,建设政务服务网和“政务一朵云”,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信息整合与共享,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智、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随后建成了省级统筹、部门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体系,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浙江政务服务网,联合阿里巴巴开发了“浙里办”办公APP和掌上办公“浙政钉”,将“8+13”重大项目全部整合至“浙政钉”,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次办成”全覆盖,打造了一个全天候在线的数字政府。

贵州省以推进整体迁移、逐步开展分级集约、积极引导整合上移的方式,加大整合力度,彻底消除政府网站数据开放共享的障碍。采取“一朵云”承载、“一个库”汇聚、“一平台”支撑、“一张网”服务、“一套标准”管理的“五个一”创新做法,实现全省政府网站100%整合迁移上线、100%域名集中解析、100%数据资源归集。2014年10月,“云上贵州”政务数据平台正式上线运营;2018年贵州省政府按照“六个智能”建设思路,对原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成新版贵州政务服务网,作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总门户、总入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淘宝式”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网上政务服务。总体来看,三省的在线政务发展已经由政府网站提供信息服务的单项服务阶段开始迈向跨部门、跨层级的系统整合阶段。




三、三省数字政府建设的差异分析

经过近几年的改革,三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又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笔者基于过程论的视角,从契机与目标—运作—成效三个维度对三省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的差异进行比较。

(一)数字政府建设的契机和目标不同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创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的着力点和突破口。2017年12月广东率先启动了数字政府建设,并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对数字政府的定义、实施重点和实施步骤进行了具体的安排。相较于浙江和贵州,广东省更多从整体性层面进行考量,自上而下统筹建设,借助系统性思维从管理、业务和技术三个层面对数字政府的构建进行顶层设计,从全方位对政府数字化改革进行保障。

浙江省的数字政府是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基础上的模块集成与生态重构,是地方政府自主创新的内生驱动结果。浙江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始于“最多跑一次”改革。2016年,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公开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应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创新有余而标准化不足以及碎片化、门户林立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浙江政府数字化转型纵深发展,2018年7月,浙江正式启动了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在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中,明确提出打造智慧政府的新目标,即政府将更多借助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整体性政府的构建提供技术支持,助力政府优化决策,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从数字政府发展的行为动因来看,浙江将数字化视为政府及治理本身改革的契机和条件,强调通过“最多跑一次”实现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其主要改革目标在于建成“掌上办事”之省和“掌上办公”之省。

与广东和浙江相比,贵州发展数字政府的基础较为薄弱,但贵州抓住了2014年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契机,通过发展大数据,构建“云平台”逐渐推动政府的数字化转型。2017年贵州省《全省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提出要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和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大数据“互联网+”改造提升实体经济为核心,着力在大数据引领性、应用性、支撑性上下功夫,强化项目化落实,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着力建设“数字政府”。可见,贵州的数字政府是建设大数据试验区基础上的乘势而为,其发展路径更多地强调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大数据的场景化应用,注重打造包容新环境,推动产业发展先行。

(二)数字政府的运作模式与推进力度不同

管运分离是广东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模式。管运分离作为广东省政府数字化改革的一部分,着力于实现数字政府建设中政府与市场间的合作。在运营模式方面,广东以“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明显区别于与浙江、贵州两省,成为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模式的一大特色与亮点:广东“数字政府”运营中心,即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是由三大运营商和腾讯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并与华为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形成“1+3+1”的“政企合作”模式,该模式既强调政府在规划引导、业务协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又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技术优势,改变以往政府部门既是使用者又是建设者的双重角色,将部门变成服务的使用者、评价者,把原来分布在各个部门的建设能力集中起来,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调度,形成建设能力的集约效应。

浙江采用的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运营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管理作用。2018年以来,浙江省政府利用属地优势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共同打造全省数据共享体系,“浙政钉”“浙里办”等移动政务平台,探索建立了灵活的政企合作机制,以政府购买相关信息化服务的形式,鼓励企业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咨询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开发、运营维护等专业服务,同时确保政府对核心业务和数据资源的有效控制。

贵州省由于是内陆不发达省份,没有大型互联网龙头企业,因此在数字政府建设时采用了由“政府出资成立国有企业”的方式解决技术难题。2018年2月贵州正式挂牌成立云上贵州大数据 (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贵州省政府批复成立的省属国有大型企业,致力于服务全省大数据战略行动和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

可见,三省数字政府建设模式既存在共性,又相互区别、各具特点。政府部门囿于自身技术能力限制,不得不借助于市场力量和企业技术优势来实现政府数字化转型,但就广东、浙江、贵州三省相比,广东省改革力度最大,直接选择管运分离模式,政府不再承担建设者的职责,而是转为使用者、评价者和监督者;浙江省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借助企业的技术优势以合作的形式共建数字政府建设所需的数据体系、平台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政府对海量数据的有效把控。贵州省则直接成立省直属国有企业,提供云上贵州所需的技术支持。

从推进力度来看,三省数字政府建设存在一定差异。通过对三省人民政府网站中公开发布的数字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统计分析发现,2016—2020年五年间三省均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共发布相关政策文本60份,其中浙江省发文数量最多,时间主要集中在2017、2018两年,2019、2020年略有减少,广东省则在2020年着重发力,发文数量达9份,贵州省发文数量相对最少,时间较为均衡,2017、2018、2019、2020四年发文数量差距不大。发文时间与数量的差异体现出广东、浙江、贵州三省数字政府建设的进程不同,浙江省率先迈步,广东省奋起直追,贵州省稳扎稳打。

(三)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侧重点呈现一定差异

从全国发展数字政府建设来看,广东、浙江、贵州三省均位居前列,但是根据中国社科院及国脉研究院联合发布的《首届(2019)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指数报告》来看,三地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侧重点呈现出一定的差异。该项评估根据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方向与特征,并按照评估指标设计原则与思路进行建构,共包含“数据体系、政务服务、数字管治、保障体系”四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42个评估要点。评估结果显示,31个省级样本单位平均得分指数为57.58分,其中浙江以得分指数80排名第1,广东排名第3,贵州排名第5。从优势侧重点来看,浙江在四个维度中的表现都非常突出,其中数据体系和数字管治方面位列全国第一,政务服务和保障体系两个维度排名全国第二,广东的突出优势主要体现在政务服务方面,该指数排名全国第一,其他三个维度广东都未进入全国前三。贵州的数据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排在了第三位,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贵州交出的数字政府建设成绩也十分亮眼。

广东的政务服务得分高主要得益于“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区别于广东和贵州“另起炉灶”研发政务APP的做法,广东的“粤省事”是全国首个集成民生服务小程序,通过微信端入口无需下载及重复注册,只需一键实名登录,即可进行高频服务事项全网通办,使用十分便捷。目前“粤省事”已经实现了公积金查询及转存,医保报销等630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并推出了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残疾人证等56种个人电子证照,截至2019年6月,累计查询和办理业务超过1.4亿笔。自“粤省事”上线后,86%的事项实现了零跑动,大大节约了群众的办事成本。

浙江省在四个维度上表现均较突出,作为全国首个信息经济示范区,也是国内唯一同时承担数字领域三个国家级试点任务(即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试点)的省份,浙江的数字政府发展条件最得天独厚。浙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顺应数字时代的要求,将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作为推进、巩固改革的重要工具,通过建立在线政务服务系统,有效整合跨部门事务的行政流程,构建了“四横三纵”的数字政府体系。完善的管理架构设计保障了浙江省在数据体系、政务服务、数字管治、保障体系四个方面都交出了满意的答卷。贵州省依托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围绕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开放、数据中心整合、数据资源应用、数据要素流通、大数据产业集聚、大数据国际合作、大数据制度创新等七大主要任务开展系统性试验,在数据体系和数据管治方面也取得了长足成效。通过借助云上贵州“一朵云”,贵州实现所有系统网络通、应用通、数据通,数据聚集量从2015年的10TB增长到2020年的1387TB。2018年起,贵州省动员1.3万家省内企业尽早上云,促进更多跨单位、跨省域数据资源的流通整合,推动云平台从政用向民用、商用的落地,创新了数据云平台建设模式。近年来贵州依托强大的数字治理体系,实现了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2019年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达22.1%,连续五年排名全国第一。




四、结论与启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在新的信息技术时代,应当把数字政府建设作为国家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带动和推动社会经济各个领域高质量发展。数字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向政府治理能力提出的挑战,是未来政府组织架构与形态的必然选择。本文围绕“地方数字政府建设”这一核心问题,通过比较广东、浙江、贵州三省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与路径,发现三省均注重顶层设计下的战略规划引领、重视以组织重组的方式实现体制机制变革,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统一的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以此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但是三省在数字政府建设的契机和目标、运作模式与推进力度以及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侧重点三个方面又存在一定差异。总体而言,广东的数字政府是基于数字技术的整体性政府建构,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统筹建设, “政企分开,管运分离”的模式,其改革成效的突出优势主要体现在政务服务上;浙江是基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流程重塑与政府重构,改革方式是“由点到面,流程再造先行”,通过扎实推进改革实现了在数据体系、政务服务、数字管治、保障体系全方位领先;贵州的数字政府则是依托大数据和云平台的驱动性转型,通过大力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政府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

从三省数字政府建设的经验比较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一是顶层设计营造理念革新的土壤,数字政府的战略规划从理念上、路线上明确了改革的路径,统一了认识,“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价值追求,数字政府建设始终围绕解决群众需求,强调以客户需求为基础进行组织重构和流程再造,通过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数字政府规划的落实需要地方领导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特别是各级主官在充分研判、接受并吸收其中的改革思想后,会形成强有力的政府治理改革推动力,将外部数字环境的新方向内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完成建设理念的转型。三是数字政府的运作模式不存在最优解。尽管广东的“管运分离”模式被认为“不仅为数字政府的运营带来了动力、吸纳了企业的活力,还保证了服务于公众的技术可以得到不断的更新换代”。但是数据安全的问题也被人们反复提及。各地发展数字政府时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的现实条件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最后,精细化的数据治理是现阶段数字政府良好运作的关键。三省市均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作为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切入点和核心内容,不仅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还建设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并逐步实现大数据在政务服务、民生及产业等方面的创新应用。

省思当下,展望未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在改革实践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无论是广东、浙江还是贵州的数字政府均面临着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低、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不足、数字技术管理人才缺乏、数据向上汇聚但是向下回流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未来的数字政府建设需要从价值、组织、制度、技术等多方面系统推进。地方政府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既要注重将先进地区的政策经验纳入本土的政策学习及治理创新过程中,又要避免照搬照抄出现水土不服现象。要坚持学习与创新并举,在学习借鉴的过程中,明确契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建设重点与逻辑进路,形成具有创新意义的改革经验,为世界范围的数字化转型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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