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鉴】原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潘玉良,六大纪律全部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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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照片和简历来源于网络公开资料等。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潘玉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玉良长期身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以案谋私;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谋取利益;插手干预执纪执法活动,利用纪检监察权插手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玉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玉良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潘玉良,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云南禄劝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四室正处级副主任、纪检监察三室主任,云南省纪委纪检监察五室主任,云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厅级), 云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2022年03月,任云南省玉溪市委副书记。2023年11月,任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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