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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移民加拿大还想保留一张中国信用卡累积信用分数的,抓紧吧!
【 加拿大地产头条(canadamls)小李飞毒撰写】进入2018年以来,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和商业金融机构在金融、外汇、税务等领域对移民海外的中国公民提出了多项新的管理措施。一个新的名词“税收居民”也不断出现在各种文件和新闻稿件中。
5月24日,交通银行的一则通告又让移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感到一阵紧张,中国公民移民海外后或将失去办理中国信用卡的资格,已经在中国商业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的,在移居国外后要在1个月内上报发卡行,否则后果自负。
打开交通银行申请信用卡的页面,首先可以看到一则提示:
本人承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非美国个人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即非居民)。
点开后可以继续看到交通银行对这句话的注解:
交通银行将按照《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求,向国家税务主管机关报送相关客户涉税信息,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将根据国际多边协议向其他税收管辖区的税务当局转交相关客户涉税信息。
账户持有人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通知交通银行,否则将由账户持有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此处“美国个人”是指美国国籍、美国绿卡持有者或美国长期逗留的外国人。美国长期逗留的外国人指:当年内待满31天以上,并在三年内累计超过183天,累计方式是当年每一天算一天,去年每一天算三分之一天,前年每一天算六分之一天。
对于已经移居加拿大的中国公民来说,能不能读懂这段文字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理解国家对移居海外公民的管理思路,就是不能两头讨好,两边收益!
移居海外就要被定义为非税收居民,而非税收居民在国内的金融账户要被特殊监管,信用资产和信用抵押的资质也要受到极大限制。
其实这种举措也不难理解,既然用脚做出了选择,就不要再脚踩两只船。
认认真真移民,老老实实生活,不要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做出选择就像在赌场All in,是输是赢都要淡定面对了。
最后,小编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分别进行了验证,并不是所有的国内商业银行都需要申请人申报是否税收居民。已经移民加拿大还想保留一张中国信用卡累积信用分数的,抓紧吧!
评论员黄三水的意见是,国内有房子想卖就卖了吧,国内有各种账户的,该销就销了吧!
责任编辑:陆清欢
出品:加拿大地产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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