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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学术自述 4丨废墟上建立精神家园

2017-04-27 嘉言法律论坛

文艺男青年贺卫方因为年少的际遇,梦想进入中文系,成为作家。从烟台到重庆,一千六百多公里,带着疑惑和踌躇进入西南政法学院,入校前贺卫方不知道法律学什么,入学后贺卫方不知道学什么法律。那样的时代背景下,如贺卫方一样疑惑的人很多,过去的榜样已经坍塌,现在的体系尚未建立,未来的方向晦暗不明,百废待兴,何去何从?


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大家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中文系有中国文化,历史系有中国历史,可法律系没有中国法律,听上去庄严的宪法还得等到这一届学生毕业才出台82宪法,惟一实用的只有婚姻法。英美法德日的法律文本成为没有选择的选择。歪打正着也好,不得已为之也好,正是这样一种现实,使得贺卫方从一开始就接受了西方优秀法律文化的熏陶,习惯了运用西方法律构造来反观中国现实问题的方法论,并进而奠定了他成为一个世界公民的价值观。


贺卫方于北大毕业典礼致辞


贺卫方在母校的演讲中曾经说过:“在法律里边,我们不容许有一种深一脚、浅一脚,月朦胧、鸟朦胧,这样一种高度不确定的状态是与法治的逻辑不相容的。”这种“保守”用一个时髦的英语单词来形容就是”vintage”,厚重的责任感和严谨的态度,才能保证法律的时空性平等和契约的公信力。


同时,西南政法学院带给青年贺卫方的还有开明的思想和独立的精神。这种开放和独立更多在于对自身的反思和对现实的批判上,一方面长期接受西方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同时代的人都身负运动带来的创伤,所以在如饥似渴吸收外来的知识的同时,不断怀疑、批判、修正。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带有博雅色彩的学习氛围,至少那个时候的西政毕业生视野是十分开阔的,而且不少人还很前卫。后来在领域内,说起西政毕业生,很多人都是不温顺的,当然同重庆的袍哥精神也有关,但是更重要的在于开放和独立的学风带来对现实深深的反思,“不苟且、不媚俗”,真正从精神上关注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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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推送转自微信公众号“讲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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