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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君 向我们自己的法学英雄致敬

2017-05-22 赵国君 嘉言法律论坛

中山先生周围的幕僚有许多是法律人如居正、王宠惠

1909年2月,大清皇帝批准了《法部司法改革九年纲要》,这是清末新政的一个环节。那时候,不许革命,改良的措施一个接着一个。以《钦定宪法大纲》为核心,法制改革的文件雪片般飞来,朝廷向社会发出的信息充满了“咸与维新”的味道。


这时,同文馆已然成立了40多年,法政教育方兴未艾,法律留学生由东洋到西洋,一拨儿接着一拨儿,数量大增。清廷的法律建设、司法改革在沈家本、伍廷芳等人主导下也搞得如火如荼。


沈家本


只可惜,“革命总是在统治者已经发生变化,而民众却感到不够快的时候发生”,辛亥革命还是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帝制推翻了,民主共和政体肇建,除旧布新,自是一片开天辟地的伟大气象。清廷的烂污被清理着,一切都在扫荡中,重建中。难能可贵的是:法律建设并没有因革命而打断,相反,却因革命的成功得到了发展,因为新共和的理论酵母与正当追求恰恰是法治的。这也印证了伯尔曼的那个判断,革命不是对法律的“打断”,而是加强——“它们反对先前存在的法律秩序并且最终促成了一种新法律产生”。


天津中西学堂(北洋大学堂)正式开办设置了“律例学门,开始了早期的法学教育


民国的新法治不只是大量法律文件的制定,而且也是法治思想的兴盛时代。尽管政治上的乱局不断,列强环伺的压力无时不有,但是司法改革的大主题一直没有中断,从而法学思想的勃兴便有了土壤,法律人便 有了行动的舞台。值得一提的是,民国的司法改革者们并没有为此固执一端,在吸纳他乡法律成果的同时也有效地继承和保持住了法学作为专业属性的前人经验,着实有一种继往开来的气象。


与此比肩的是一大批“职业法律家群体”的出现,这些职业法律家不是简单的“海龟”,而是深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吾国吾民”,真正的学贯中西之辈,他们的留洋不是镀金,而是带着问题去学习的改良派与革命党。这些都使得他们比后来的人更具深度与广度,也更具有理想色彩与社会担当。他们的见识与胆识,说法与活法,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法律人群像。


这些已经离我们远去的先贤就是百年来法治中国的一卷锦绣篇章,就是我们这些依然行进在法治建设道路上的后来人值得敬重的对象。我们敬重的是他们的学问人生、思想伟力、社会担当,他们的理想气质,为探询中国现代化的苦心焦虑的努力都是这个民族的宝贵财富。


王宠惠 张君劢


固然,我们不该神话历史,美化前人,但如宾四先生所言,对他们,我们应该心存“温情与敬意”,把他们回归到历史环境中那个恰当的位置上,做些认真的梳理与总结工作,这也是后世的法律人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想把这些特例独行的法律家们称之为“法学英雄“,毕竟他们为这块土地的法治建设殚精竭虑,孜孜以求过。无论成功、失败;无论天真、悲怆,他们都值得我们纪念。


为此,我们拟就这一主题展开连续的报道,我们将分批呈现近代法律家群体的代表人物,全面展现他们的所思、所言、所行,带领读者一起走到历史的纵深处,去体味,去沉思。


其实,我们有点认同王人博教授的态度:真正的有关人类事务的学术是‘史学’的,而非哲学的。‘史学’预设的前提是‘经验可以重复使用’,而人类恰恰是经验的动物。而法律人的历史中,不就隐存着鉴古知今的种种经验吗?


吴经熊先生


'当法律不足以慰藉心灵时'....


在听惯了人家的法律家故事之后,今天的我们把目光投向本土,投向那些曾经在中国大地上行走过的先贤与勇士们,不管他们曾经多么壮怀激烈或者说壮志未酬,却都凝结着吾土吾乡的中国智慧。


这些智慧焉知不是我们今天最需要的呢?


恰好司法部的韩秀桃博士多年来致力于近代法律人的研究,很有成果与见地,我们的开篇就先以与他的对话为起点,先行概述第一阶段的民国法律人的全貌,以为开场,之后才是拉开的大幕,演绎不尽的历史故事。


好了,今天起,不讲别的,就讲我们自己的法学家,我们就向自己的法学英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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