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真心意,检察护航实打实
点击上方“临海检察”关注我们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会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了《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重要讲话,号召广大非公有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16年4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增强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检企共建,伟星“检察工作室”成立
2016年6月,在总结华海药业“检察工作室”经验的基础上,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在伟星集团的“检察工作室”挂牌运行。
深入调研,听取企业需求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青到伟星集团调研
2017年3月,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孔璋检察长到伟星集团考察“检企共建”工作
用心服务,助力企业治理
临海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甫兴到伟星集团部署工作
“检察工作室”干警与伟星集团交流工作
挖除“毒瘤”,维护企业权益
2016年6月,“检察工作室”刚刚挂牌,检察干警在走访伟星集团时,了解到2011年至2015年,时任伟星深圳分公司业务员谢某利用职务便利,隐瞒有关事实,从中非法获取差价,造成公司26万损失,并严重影响公司管理和营销秩序,案件正准备提请批准逮捕。临海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侦监、公诉部门进行会商,以最快的速度对谢某进行逮捕。
临海检察院组织伟星公司员工现场旁听谢某庭审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后,临海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就刑事程序、案件证据等方面多次和侦查机关沟通。经过认真审查证据,为确保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制裁,临海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就有关证据提出完善要求。案件进入法院审理后,临海检察院公诉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适用,集体商讨公诉对策。在检察机关和侦查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9月,谢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与此同时,伟星公司还发现深圳分公司业务组长毛某也有类似犯罪嫌疑,但毛某的犯罪手法更加隐蔽,公安机关认为单凭怀疑和现有证据,对毛某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很大。在案件进退两难的时候,伟星“检察工作室”干警主动提前介入,通过认真审阅有关资料,深入研究法律法规,认为毛某的犯罪事实基本清晰,指出进一步调查应该可以成案。为此,临海检察院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对毛某案专题进行会商,并就证据要求向侦查机关提出检察观点。检察机关的支持使得侦查机关的侦查更有信心,方向更加明了。
毛某案庭审现场
在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合力推动下,案件迅速有了进展。2016年11月,公安机关对毛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经查,犯罪嫌疑人毛某,于2013年8月在深圳注册了 “伟信新型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邹某为挂名法人,谎称林某某为老板。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毛某利用所担任的公司职务便利,隐瞒有关事实,非法获取差价、返利67万余元。在临海市检察院持续努力下,毛某不但主动认罪,还主动向伟星公司退还赃款。
2017年12月,毛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两案圆满办理,充分彰显了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经济,创建优良法治环境的巨大价值!
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讲
干警为伟星集团员工开展普法教育
今后,临海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工作室”的服务定位,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三·四”讲话精神,践行“妈妈式”服务理念,打造服务民营经济的临海检察新品牌,为临海的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