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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重磅!特首提覆核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梁国雄宣誓,“规模较想象大”

2016-12-03 第271期 星岛环球网


星岛环球网消息:挑战立会议员宣誓的司法覆核浪潮一发不可收拾,继律政司日前确认会就刘小丽的宣誓展开法律程序后,律政司代表昨终赶在高院登记处关门前一刻入内,递交四份原诉传票及司法覆核申请,入禀挑战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四名民主派议员的宣誓,登记处职员破例让律政司代表在办公时间结束后继续递交文件。律政司在就罗冠聪宣誓的覆核申请中,指“自决”即等同“独立”,提倡自决亦即藐视一国两制。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重申,政府有责任执行落实《基本法》,今次行动无政治考虑。

《星岛日报》报道,四份原诉传票均由律政司司长入禀,分别以四名议员为被告,原告指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要求法庭宣布四人宣誓无效,没有真诚地宣誓拥护《基本法》,拒绝或忽略宣誓,被撤销议员资格、议席悬空,姚松炎及刘小丽不能再宣誓。又要求法庭颁禁制令,禁止四人以议员身分行事。

就司法覆核申请,四案的申请人均为律政司司长及行政长官。就罗冠聪、姚松炎及刘小丽的宣誓,申请人挑战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决定,要求法庭声明梁君彦决定三人的宣誓有效是违法及越权。有关梁国雄宣誓的司法覆核则以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为答辩人,要求法庭声明陈的决定是违法及越权。

律政司指,姚松炎在十月十二日宣誓时,先是在誓词中加插“定当守护香港制度公义,争取真普选,为香港可持续发展服务”,被要求再宣誓时,则将上述句子加在誓词之后,加强语调在誓词结尾读出。罗冠聪在宣誓时加插大段句子解释“宣誓”一字拉丁文由来,又高呼“权力归于人民,暴政必亡,民主自决,抗争到底”等。这些语句内容显示他是被逼宣誓,显示他不会效忠中国,又指“自决”即等同“独立”,代表他不承认一国两制。

刘小丽则用慢速宣誓,每字之间有大约六秒的清晰停顿,最后则以正常语速读出“争取全民退休保障,落实墟市政策,捍卫香港人生活尊严”作结。事后她更在facebook上贴长文解释此举原因,指“我所读的,是九十多个没有串连的独立字句,毫无连贯性及意义可言”。梁国雄则手持黄伞及“人大八三一决议”纸板,高叫“雨伞运动、不屈不挠……人民自主自决……梁振英下台”等,宣誓时又多次停顿。

原告遂指,四人未有真诚、准确、完整地读出誓词,不符合法例要求,而其行为是有意的,属拒绝或忽略宣誓。上诉庭于驳回梁游上诉的判词中已指出需跟从人大释法的解释,并确认特首有宪法责任实行《基本法》,而申请亦牵涉公众利益,律政司司长作为“公众利益的守卫”,即使已有市民入禀,特首及律政司仍有理据入禀申请。

港府昨晚发声明强调,政府在研究上诉庭驳回梁游上诉的判词及考虑独立法律意见后,终决定就上述四名议员展开法律程序,纯属法律和执法决定,并没有加入任何政治考虑。虽然已有社会人士就同样事情入禀,但若政府并非申请人,则在申请理据或内容等事上无权话事。而袁国强则表示,今次决定与外间独立资深大律师的提议及法律意见脗合。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直言核规模较他原本想象大,他最初以为只有刘小丽会遭核。

(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二二三—六——二零一六、杂项案件三三七八、七九、八一、八二——二零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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