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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接纳港府覆核四议员宣誓 下周四指示聆讯

2016-12-08 第276期 星岛环球网

四位议员的宣誓遭政府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将于下周四进行指示聆讯。

星岛环球网消息:律政司司长及行政长官在成功挑战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的宣誓有效性及议员资格后,再于上周五“乘胜追击”,就另外四名民主派议员刘小丽、罗冠聪、梁国雄及姚松炎的宣誓提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日前批出政府的司法覆核许可,并定于下周四(十二月十五日)进行指示聆讯。除处理政府的四项申请外,届时亦将一併处理同样覆核刘小丽宣誓的大专生莫嘉杰的申请,各方的法律代表均需出席。法庭信件指出聆讯当日可能会订出正审日期,莫嘉杰一方相信正审会于明年一月进行。


《星岛日报》报道,早于十月入禀,就刘小丽宣誓的有效性提司法覆核的城大专业进修学院学生莫嘉杰,昨于facebook公布已收到法庭的信件,指法庭已批出政府申请覆核四议员的许可,并安排于下周进行指示聆讯,莫的大律师亦须就他的司法覆核申请出席聆讯。由区庆祥法官的书记代表发出的信件指,法庭可能会于指示聆讯当日拟定审讯日期,各方的法律代表应带备日志到庭,但指出法庭排期时未必会迁就所有律师的档期。莫嘉杰的代表律师庄永灿估计,正审的日期会在明年一月。


根据信件要求,莫须要在聆讯中就自己是否有权申请覆核作陈词,亦须处理他的申请,是否应暂缓至政府的覆核案完结等问题。莫透过律师表示,他淮备申请将其案件与政府的案件一并处理;又指他申请的法援至今仍未批出,若下周未能安排大律师出庭,将考虑亲自出庭,希望法援署能于当日之前批出法援申请。


区官又于信件中提醒律政司及行政长官须于下周一或以前存入指示聆讯的文件,政府、立会主席、秘书长、四议员及莫嘉杰等与讼各方均须于聆讯前一日的中午之前,存入陈词大纲。据悉,四名议员将会由四名本地资深大律师代表,包括潘熙、李柱铭等。


政府于上周五入禀司法覆核及原诉传票,挑战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及秘书长陈维安的决定,指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上述四名议员没有真诚地宣誓拥护《基本法》,拒绝或忽略宣誓,应被撤销议员资格、议席悬空,要求法庭声明其宣誓无效,主席的秘书长的决定是违法及越权,又申请禁制令禁止四人以议员身分行事。


莫嘉杰则指刘小丽宣誓时语速太慢,故意使人难以明白箇中意义,不欲受誓词约束,故其宣誓必定是不符合法例要求的。其司法覆核申请于较早前已获批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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