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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捆住了多少环评工程师的自由之路

2016-07-13 环评论坛 环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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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索要证书和离职证明半年之久,仍无结果。一是感到为什么现在无良的老板这么多,社会的信任度、诚信度这么低,为什么现在生活的人们总是那么的累,时时刻刻要防止被骗,担心前面有无数个陷阱。刚到公司时,老板说咱们亲如兄弟,好聚好散,刚一离职则厚颜无耻,一拖再拖。其次,现在已是市场经济,人员流动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重新注册为什么一定要注册人提供离职证明,新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不就是能证明工作的单位吗,或者个人可以写一个承诺、证明之类的文件,若因隐瞒工作关系等,自己愿承担其责任。李克强总理不是强烈要求取消“我妈是我妈”,“我是我”的证明吗,我已离职,为什么还要证明我已离职了呢。有贴子说,管理部门要离职证明是为了防止劳动纠纷,我只想说环保部门管好的你的注册、环保就行了,劳动纠纷属于劳动仲裁,法院的事情。距离新的劳动合同、新的社保,个人的工作关系承诺,你就应该让工程师注册到该单位,先进行工作。原单位如认为有劳动纠纷可以起诉个人,为什么非得让弱势的个人去起诉相对强势的单位呢。

还想再说一点,但是企业又要催报告了,到此吧。之所以说了这么多,希望能够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管理规定》。希望有同经历的工程师们能够把此贴顶起来,让工程师们不太受单位的奴役之苦。


【雨田哥】

其实你可以把现有的申报材料寄到环保部登记管理办公室,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了工程师从业情况发生变动30日需进行申报(对企业也有同样的要求),也就是说超过30日以后,按规定企业必须主动申报工程师的离职情况,否则资质单位是要被处分的。只要你递交的材料超过时限规定了,你应该可以理直气壮地叫他们给你出具离职证明。

【way】

哈哈,我原来的同事就遇到这样的情况了,离职证明是勉强开了,不过那老板不给注销登记。然后我跟我同事讲,你告那公司啊,他们公司人员有变动还不去申报是要遭处分的! 然后我同事说,那我的证拿不出来,那个公司也可以告我是挂靠的。哈哈,我说,他们公司被处分受到的影响要比你挂靠受处分影响大啊。当然事情不能这么处理了,我同事打电话给登记管理办公室,然后亮点来了,登记管理办公室的人说:这是你们个人的事,我们管不了~

超过两个月就该申请劳动仲裁了,现在也不算特晚,因为越拖越晚,没有最晚,只有更晚!只要拿到劳动仲裁书,可以当离职证明用!

这些条条框框都是阻碍人民自主创新自由发展的阻碍,管理部门应该听听底层工程师们的声音,维护一下工程师门应当有的权利。

离职证明真的多此一举,强烈要求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管理规定》。



本期编辑:金石 天夕雪影 冰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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