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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评资质改革的四个问题之我见

2017-09-23 夕立先生 环评互联网

写在前面

进入2017下半年以来,环评资质改革成为了环评行业的头等大事和从业人员的热点话题。

大家在热议的时候重点都在担忧是否取消资质和是否取消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

以下观点谨代表本文作者对环评资质及职业资格改革的拙见,仅作为谈资。


1

 

环评资质是否取消


我相信是“一定会”(取消行政管理/审批)。

人社部2017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通知要求:“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也即是说准入类职业资格外其它行业就业创业并不要求个人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水保方案编制已经彻底取消了单位资质要求和个人职业资格要求。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删除了早先提出的“咨询行业资格证书”的说法,改以信用评级,“意见稿”同时又提出“咨询成果文件上必须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印章和主持该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本人执业专用章”,实际上还是没有完全脱离对个人职业资格的要求。

环评资质改革未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取消评价机构资质要求,但同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或信用等级评价会迅速跟进,同时要求评价机构技术人员中有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评价报告需要机构公章与个人职业章或签字。

但是根据“意见稿”和“目录”发布时序以及“目录”的用词和决心来看,“意见稿”修改的可能性更大,环评真的平民化了,环评从业者可能要“贫民化”。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完全意义上的取消资质并不会出现。

其次,近期也不会发布取消资质的通知。

原因很明显: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中的规定:

 第十九条  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至于有传言十九大要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这却不可信。

因为本届大会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



为何这么别扭的保留注册环评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认定呢?


首先,前述“目录通知”提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所涉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环境影响评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一旦全部完全放开,报告水平良莠不齐,通过技术评估发现问题做出大量修改和补充工作会降低项目建设速度。

如果未能发现问题则对环境保护大为不利,与改革的核心思想背道而驰。

由行业学会设定一定的条件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并通过能力水平评价引导市场竞争,相信政府部门、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负责任大中型企业购买环评服务一定会在招投标工作中将服务方的水平等级写入资格审查文件或者作为重要评分项。

在行业学会认定水平评价等级中,必然会有注册环评师的数量和从业经验要求,对受处罚的资格人员区别对待,对受处罚的评价机构等级评定有显著制约。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存在的用意就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一方面降低门槛,鼓励创业,提高就业率,一方面通过行业学会评级来引导市场竞争,保证行业总体能够健康向上发展,从而实现改革的目的。

参考已经发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中水会字[2017]第023号),其中对申请水平评价的企事业单位提出了对应要求。

其次,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中提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仅仅环评单位需要,验收单位和评估单位也需要以及没有环评工程师应该不能参与行业学会评级。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发挥技术评估重要作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应开展技术评估;将技术评估相关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也首次提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

相信十三五各地评估机构建设将会如火如荼,一部分经验丰富,水平高的环评工程师将转向评估行业,改变现有并不规范的报告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评估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为环评资质改革后的报告质量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



注册环评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认定如何做?


目前职业资格认定都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导致有限的力量和资源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管力度不足,使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不够高。

2016年1月,人社部印发了《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6〕3号),明确了行业组织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的有关政策。

转为行业组织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后,资格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这就意味着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和管理会进一步加强,也会更加偏向专业性和实用性。


4


单位和个人如何适应?

现在借证的很多小单位可能会更容易以合法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导致现有资质单位生存压力更大,但是拥有市场的大大们也可以把一个项目的环评、水保、能评、应急预案等业务全部涵盖,大家都放开了门槛,尽管每一个利润都会下降,只能从数量上弥补。

对于个人而言,环评师……加油吧总之。

总体会呈现两种趋势,一种是实力成为合伙人,小公司遍地开花。

一种没机会或者没自信创业,则可能比现在更惨 47 28331 47 13305 0 0 3809 0 0:00:07 0:00:03 0:00:04 3809点。

那些普通技术人员需要学习各类咨询类报告的编制技术,可以考取的职业资格更多,有更多上升的机会。

当然一定会有人成为万金油,什么都要做,工作量又要翻翻了。

又要加班到天荒地老,求放过……

编辑: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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