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地下水评价导则修订近期将征求意见;《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予以调整
关于抓紧修订地下水导则附录A建议的回复
来信:
新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新名录的实施极大方便了建设单位、环评从业人员、各级环评审批人员。
在环评实践中,《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与原分类名录的项目类别一一对应,确实提高了地下水环评的可操作性,但由于新名录与原名录变化较大,附录A已难再具备较强地指导性,导致地方地下水环评存在疑问和不确定性,影响了环评进度。
建议环保部委托有关部门,及时按照新名录,修订导则附录A相关内容,指导环评编制和审查。
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已于2016年1月7日颁布实施,其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基于2015年4月9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制定。
2017年6月29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是在环境保护管理新要求的基础上,围绕环评管理重点,依据新《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的修订,与旧名录相比有一定变动。
为保证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衔接新名录变化内容,我部正组织相关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进行修订,并拟对修改情况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敬请关注。
关于建议部里尽快修改砖瓦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回复
来信:
(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里砖瓦企业烟气含氧量8.64%,与实际生产中砖瓦生产企业的平均氧含量严重不符,实际生产中砖瓦生产企业本着废气利用的原则对烧结后的烟气进行“回炉”对砖坯进行烘干,从而造成的烟气的含氧量偏高(约18%上下),部里从而发布了修改单的征集稿,对修改意见进行征集。
本人恳求环保部尽快修改、尽快颁布新标准。
回复:
您在“部长信箱”来信反映“建议尽快修改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烟气含氧量要求,我部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研究,考虑到标准修订工作影响面广、工作量大,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待确认后拟以标准修改单形式予以调整。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环境保护部
本期编辑:噜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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