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危废转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名录豁免的危废转移过程可不执行

2017-12-29 环评互联网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下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月2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聂志强、岳波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邮政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各督察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生态司、督察办、环监局、宣教司、应急中心意见)

来源:环保部

本期编辑:噜噜霞


推荐阅读

这是一个有态度  不忽悠的公众号

环评互联网EiaNet

搜索QQ群(436576800),加入大家庭

扫描二维码,下载【环评论坛】APP

十万环评人一同分享环评的酸甜苦辣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公众号“历史搜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