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自行验收』后首个竣工验收审查意见,环评及验收都包括这些…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8年1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2018-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430、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省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起点位于天津市南疆汇鑫油库,终点为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化末站。设计原油输量700万吨/年,均为地下敷设,采用密闭输送工艺。
项目在天津市境内途径滨海新区和静海区,天津境内线路共计84.4km,采用密闭输送工艺。天津段无站场工程,设置阀室4座,其中监控阀室3座,手动阀室1座。
在河北省境内途径沧州市和廊坊市,河北省境内线路共计103.6km,河北省境内设青县中间站、华北石化末站2座站场。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工程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地段未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站场外输泵、加热炉等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
2.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弃土、弃渣全部回填利用;运行期华北石化末站生活垃圾依托华北石化公司处理,青县中间站生活垃圾由青县快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首先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后运至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固废)
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共发放个人公众意见调查问卷260份,回收有效问卷249份,参与本次调查的群众均来自项目环境敏感目标中提及的村镇。
调查结果表明,在个人调查中,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或基本满意态度。调查单位与对管道近距离保护区主管部门进行团体公众意见调查,保护区主管部门均表示本工程未对保护区造成影响。
延伸阅读:
此外,小编收集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算起来,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到“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前后经历了近5个月时间。
期间经历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从“审批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到目前“大气、水自主验收;噪声、固废审批部门出具意见”的变化过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2017年8月24-25日我部共受理3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6556412、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655640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矿井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2017-8-24 |
2 | 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 | 天津市、河北省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 |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 2017-8-24 |
3 | 庆铁线改造工程 |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 中国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工程 第四项目经理部 |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 2017-8-2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验收报告摘录:
验收报告全文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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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验收调查报告.pdf”
2: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4]5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油安〔2013〕4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起自天津港南疆港区汇鑫油库,止于河北省沧州市下辖任丘市,途经天津市滨海新区、静海县和河北省沧州市下辖黄骅市、青县、任丘市,廊坊市下辖大城县,主要为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分公司输送原油。
管线全长178公里,采用保温密闭顺序输送,设计输量700万吨/年,管径508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设计寿命20年。
全线设青县中间泵站和华北石化末站2座场站、8座阀室、3座阴极保护站,中间泵站预留加热系统,首站依托汇鑫油库,华北石化末站与锦郑成品油管道华北输入支线首站合建。工程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沿线地区相关规划,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线路方案。
尽量避开自然保护区、河流、居民区和复杂地质段,减少工程对生态系统的影响,防止管道原油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用地规划控制。
(二)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应办理占用手续并落实补偿措施。禁止在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和北大港湿地等自然保护区设置施工营地和取弃土场,严禁破坏植被和猎杀野生动物。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弃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复垦土地,根据沿线不同生态区域的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地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进一步强化管道本质安全设计,采取增加管道壁厚、提高防腐等级、增设自动截断阀室、射线探伤等措施。加大管线安全保护、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力度,防范事故环境风险。
拆除与沙井子水库大堤并行段管道两侧5米范围内居民建筑,管道在与其他管道并行时,应设置合理间距,结合管道路由和站场附近的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措施。
管道穿越河流采用双重防渗(漏)等措施,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加强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联动。按要求建设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库和设备存放点,配备应急设备和物资。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营地应远离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存放油品和建造临时厕所,大开挖穿越河流应选择枯水期施工,定向钻施工泥浆池进行防渗处理。强化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废水和垃圾直接进入河道。
强化运营期场站废水处理,青县中间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对重要敏感区域制定监测方案,在地下水水源保护区、集中水源井和分散水源井等地下水保护目标与管道间布设监测井,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五)落实环境空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防尘围栏,对施工作业面和土堆进行洒水降尘,对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进行遮盖、密闭。距居民点较近的敏感地段夜间禁止施工。
站场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各场站厂界噪声达标。运行期废气应达标排放。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弃渣、废料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含油污泥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配合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做好沿线文物的抢救性挖掘,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
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我部委托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分别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以及沧州市和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4年3月14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3月17日印发
验收报告全文下载方式
后台回复“验收报告”(非直接回复本文)
即可获得下载
“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验收调查报告.pdf”
或添加环环微信(eianet2016),留言获取调查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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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部
本期编辑:噜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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