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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学术动态总结(四)

2017-05-06 历史学考研和就业

 一、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

    讨论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首先要弄清楚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对于近代中国人而言,民族主义是个典型的西方舶来品。它产生于18世纪末叶的法国大革命,在19世纪中叶德、意民族统一过程中发展壮大。

    迄今为止,学术界对民族主义这一概念也没有达成共识,而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民族主义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交往中表现出来的对自己国家和民族的认同,对自己国家和民族合理权益的维护。”也有人说:“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原则,它坚持政治与民族单位必须一致。”还有人说:“民族主义是在长期的民族与民族之间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是人们对本民族和异民族的一种情感、态度,是对本民族的一种体认、爱护和对异民族的一种疏远、排斥,是一种把本民族的利益放在一个至上的位置,愿为本民族利益奋斗、牺牲的精神。这种情感态度或精神往往是通过人们的言论、思想或者一些社会行动等形式表现出来。”国内外学人对民族主义这一概念的说法甚多。较为恰当的表述是民族主义是以民族权益和民族感情为核心内容的一种政治观念、政治目标和政治追求。这一表述,不事先对民族主义作价值判断,而只是对民族主义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作客观的叙述,留下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评价的宽广余地。

    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是如何产生的,是“洋货”还是“土货”?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学界基本已经达成共识,即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既是我国传统民族主义思想在近代的转型,又是西方近代的民族主义思想在中国的引进,是二者结合的产物。就中国传统的民族主义思想而言,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华夏中心观,二是华尊夷卑观,三是建立在华尊夷卑观基础上的“华夷之辨”的观念。促使这种传统民族主义向近代民族主义思想转变的原因,是西方的入侵引起的中国人思想观念的变化。在具有高度文化的“西夷”面前,中国人不得不放弃古代的华夷观念,认识到中国只是世界各国中的一国;同时,在“西夷”的侵略面前,为谋自救而迅速激活了民族意识。此民族意识已逐渐摆脱古代的华夷观念,而导向建立独立的近代民族国家的目标。建立近代民族国家,是近代民族主义的核心内容。

    西方的民族主义思想表现为两种,其一是法国的民族主义,其二是德、意的民族主义。前者指的是一个民族的“自决权”,后者强调的是民族特征。梁启超是中国揭示和宣传近代民族主义的第一人。他宣传、介绍和接受的是德、意的民族主义。有学者认为,中国人之所以接受的是德、意的民族主义,而不是法国的民族主义,是因为法国的民族主义是政治民族主义,德、意的民族主义是文化民族主义,而后者与中国传统的民族主义更接近。这种说法虽不无道理,但有学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两者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决定的。法国的民族主义产生于法国大革命和法兰西共和国的建立之中,而德国和意大利的民族主义产生于争取民族独立和建立民族国家的斗争之中。相比而言,德、意的民族主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更接近于中国,更容易为中国人所接受。

    中国传统民族主义在近代的转型,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而西方近代民族主义思想在中国的引进,则使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就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产生而言,二者缺一不可,对任何一方面作用的片面强调都是不恰当的。

    在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前的一百多年里,中国近代的民族主义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清末民初,这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近代民族主义与传统的民族主义相杂糅,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争取国内各民族的平等的斗争相交织,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相结合。这一时期推动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形成的主要有两种力量,即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和以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立宪派。第二,五四时期,这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在反帝与反封建的同时,人们开始从思想认识上寻找中华民族落后的原因,认识到中国文化的落后是近代以来中国屡遭列强侵略和政治变革失败的重要原因。于是,从文化上入手,谋求文化上的解决。此外,民族主义开始与各种政治运动和思想运动相结合,呈现出多元的倾向。第三,九一八事变以后到抗日战争结束,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高涨阶段。面对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人们在思想文化方面,从原来的反省、批判传统文化转变为对传统文化的发掘和弘扬。国内各阶级、各党派、各种政治势力逐渐集合在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之下,形成全民族共同抗战的局面。

    还有一种观点也把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发展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但具体的时间界限不同:鸦片战争前后的一段时期,那时的中国人面对外来的侵略,尚未摆脱古代的民族观念;过了一段时间,一部分中国人对来侵的西方列强渐渐有所了解。但直到民国初年,除少数先进分子,绝大多数中国人仍认为在礼教人伦方面,中国远胜于西方。此点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后才有了根本的转变;到20世纪20年代初,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中国之民族主义增加了新的内容和新的意义,那就是为争取民族平等的世界新秩序而奋斗。

    近代民族主义是在中国不断沦为半殖民地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发展的。它与中华民族反抗西方列强侵略的斗争紧密相连,这种特殊的发展环境和过程使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形成了一系列与时代主题相适应的鲜明特点。有学者概括为:其一,它与近代救亡运动紧密相连。其二,主权思想占有主要地位。其三,存在着内在的矛盾。近代思想家在探索自强的过程中往往遇到民族自强与文化保守如何统一的问题。还有的学者将其特点归纳为两点:第一个特点是以救亡图存为标志的爱国主义是推动中国近代民族主义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第二个特点是,由于中国近代知识分子上下求索,潜心仿习西方,努力探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使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内容不断得到升华。

    对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评价问题,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 充分肯定说。有学者认为,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是以中华民族为主语的新的社会思潮。这是一种健全的民族主义,并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它对历史的发展起着重大的积极作用。首先,它促进了爱国精神的觉醒。再次,它促进了革命精神的觉醒。最后,它促进了启蒙精神的觉醒。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2)否定说。也有些学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其主要作用是负面的,以一种狭隘的、闭塞的心态,阻碍甚至抗拒中国融入世界文明的历史进程。这两种说法过于绝对化、简单化。(3)许多学者已经意识到,民族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对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历史人物及不同的政治派别,民族主义的内容和作用会有很大的差异;就是在同一个人和事上面,民族主义的作用也往往具有双重性,不可一概而论。对民族主义要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应该注意到民族主义在中国近代史上产生过的消极作用和影响。近代中国备受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压迫和掠夺,因此,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一直是民族主义的中心内容之一。在长期斗争中,民族主义有过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产生过各种不同的结果,其中经验与教训不一而足;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作用,是由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内容决定的。而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内容是由近代中国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决定的。中国近代所面临的主要任务,一是民族独立,一是社会进步,实现现代化。所以,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最主要内容是实现民族独立,建立近代的民族国家,实现社会进步,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与关于西方民族主义的丰富而广泛的研究文献相比,关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专题研究论著不仅显得单薄,而且在视野上不够开阔。审视现有的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研究文献,我们会发现:基本上,论者或是将民族主义视为一种捍卫国家主权的“抗议式”的集体情感或力量,一面表现为排外、御外的情感与力量,一面则是对个体自由的威胁甚至压迫;或是把民族主义视为一种文化心理意识与认同,即对民族文化或民族特性的认同与维护。而民族主义“建设”的一面,即与现代性变迁、民族建国特别是国家建设密切相关的这一面,被严重忽略了。这容易导致对于中国民族主义的一种狭隘的片面的认识。

    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作为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一种表述,曾经在很长时间里被人们接受,至今还被很多人习惯性使用。那么,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它对中国历史现象的解读是否准确?

    (一)“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由来

    列宁最早提出中国是“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农业国家”。他对这两个概念的界定是不相同的:“半殖民地”是指近代中国在国际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半封建”则是指社会政治经济关系。他只确定了“双半”社会这一理论的二元架构,未有详细的论述,也没有把“半封建”与“半殖民地”放在一起论述。那么,是谁最早把这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阐述中国社会性质的呢?有学者认为,1926年底,蔡和森在给莫斯科中山大学中国学员所作的《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的报告中,最早将“半封建”、“半殖民地”这两个界定标准不一和说明对象及含义不同的概念联为一个完整的新概念,用它来概括说明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并将它同党要完成的革命使命联系起来。他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环境……是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共产党不仅负有解放无产阶级的责任,并且负有民族革命的责任。”接着,他又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的各阶级”进行了逐个的分析。这一概括后为中共中央领导所认同并沿用。1928年召开的中共六大“认识到”中国“仍然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20世纪30年代后,中国思想理论界出现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论战。中共领导人和理论家张闻天、苏华、吕振羽、何干之等,一致认定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吕振羽在1934年所著《史前期中国社会》中,明确指出鸦片战争后的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同年,何干之在《中国经济读本》中,曾细致地研究过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问题。毛泽东1939年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不但确定地使用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完整概念,而且系统地论述了这一社会的形成过程及其特点。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第一次确定地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提法并且系统阐述了有关理论。这一提法成为中国共产党认识中国社会性质的定性概念。

    20世纪40年代,范文澜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沿用这一定性概念对中国近代历史展开研究和宣传。这一概念随后为人们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成为人们解释和研究中国新旧民主革命时期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含义

    谈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含义时,容易产生这样的见解,即认为“半殖民地”专指国家政治地位的变化,而“半封建”仅指社会经济形态(经济基础或生产关系的总和)的变化。

    “半殖民地”是相对于“独立国家”和“殖民地”而言,强调的是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被侵略国的国际地位或对外独立程度的变化。它是指资本主义或帝国主义采取各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被侵略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主权,使其严重地丧失了各方面的主权和独立,只是部分或形式上保持着独立,由一个独立国变成了半独立国。

    “半封建”则是相对“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而言,着重强调社会性质的变化,而不仅仅指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它反映的是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但未完全达到资本主义社会这样一种过渡性的社会形态。它是指形式上仍是封建统治和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实际上出现了封建因素和资本主义因素并存的局面。原来纯粹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

    由上可知,“半殖民地”和“半封建”论述问题的角度各异,但都涉及到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全方位的变化,具体涵盖了经济、政治以及思想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内容;二者体现的都是殖民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不完全性或部分性;半殖民地是部分而不是完全丧失国家主权,半封建则是既保存封建主义又发展了资本主义;半殖民地是从国家的政治地位上看的,半封建则是从社会经济结构上看的。

    对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演变历程,学界存在两种主要的看法:一部分学者继承旧有的共识,通过考察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情况,从整体上分析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过程。他们认为,鸦片战争及《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第二次鸦片战争及《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中日甲午战争及《马关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及《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终形成;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

    还有一部分学者针对“半殖民地”、“半封建”两者论述角度的差异,分别予以考察,认为1864年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失败至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是中国半殖民地的形成阶段。其中1895年甲午战败后签订的《马关条约》是中国半殖民地化严重加深的标志,掀起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是中国半殖民地完全形成的标志。中国的半封建社会也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面对列强的侵略,清政府于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倡导了一场洋务运动,创办了一批早期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终于在旧的封建地主阶级的催生下破土而出。不久之后,商办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也应运而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中国也出现了资本主义的政治力量——资产阶级,包括早期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无产阶级早已诞生于外国资本主义在华的企业。辛亥革命使得民族资产阶级终于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尽管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因素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并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小的作用,但封建主义依然根深蒂固,在社会生活中占有明显优势,中国半封建社会至此基本形成。

    对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概念,不论是从整体上把握,还是分开阐释,综合整个近代史,都要采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做到客观分析、认识、评价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把握历史。

    (三)中国近代社会的性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学者对中国近代社会的性质问题有了新看法。他们倾向于把中国近代社会的性质界定为“半殖民地社会”而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他们不愿再使用“半封建”这一概念,主要是由于他们对中国有无封建社会提出了怀疑。

    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意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五种社会形态论。欧洲的封建主义起源于早期的法兰克王国,指的是一种以土地占有权和人身关系为基础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封臣以领地的形式从领主手中获得土地。封臣要为领主尽一定的义务,并且必须向领主效忠。这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各阶层都被涉入契约之中。封建制度的土地所有者叫“领主”,领主下的土地持有者称为“封臣”,封臣所持有的土地称为“采邑”。西欧的封建社会在政治、权力上极度分散。而中国的“封建”,原始释义是封土建国,即天子把自己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于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让他们建立封国,保卫中央。典型的例子是西周时期实行过的“封诸侯,建同姓”。自秦以后,中国社会进入所谓的“封建社会”。中国自秦以后政治上的基本制度是皇权高度集中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皇帝官僚集团靠暴力取得政权,又凭强权统治社会,社会中没有欧洲那种个人的契约关系,更没有下层制约上层的可能。欧洲的封建社会与中国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社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建制:一个趋向分裂,一个严格要求统一;一个政治上分散,一个权力必须集中,是多元政治与一元政治的对立。

    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中国的学术界,“封建”问题都是一个尚未解决并且正在不断探究的问题。而且从总的趋向看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包括海外和内地的)认为中国只有在西周时期才有封建制,从秦到晚清的社会不应被称为“封建社会”,至少与西欧社会的封建制有根本的区别。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不仅社会状况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不一样,而且也与斯大林所概括的以经济为特征的封建社会有较大的距离。因之,中国古代的社会性质很难拿欧洲的五种社会形态—一对应。既然有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封建”都值得怀疑,那么,“半封建半殖民地”这一说法就不能成立了。相当多的学者批评滥用“封建”概念的现象,并力图用新的概念来代替“封建社会”,用新的理论体系描述从秦到晚清的历史。封建社会被认为是把欧洲西方社会发展的形态问题“不恰当地”套用在中国社会之上。故用“半封建”来描述中国近代社会的性质也是不恰当的。

    三、关于近代中国的侵略与反侵略问题

    近百年来,英、法、日、美、俄等列强先后对中国发动了大小数百次侵略战争。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从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戊戌政变、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五卅运动、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直至现在的抗日战争,都表现了中国人民不甘屈服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顽强的反抗精神。”毛泽东在这里勾画了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可概括为西方资本主义侵略中国和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斗争。如何看待这种侵略、这种侵略给中国带来的影响以及中国人民的反侵略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

    (一)如何看待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问题

    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打开中国的国门以后,中国不断遭受到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学界关于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原因问题基本达成共识,认为英国发动该战争的根本原因,不是侵略者所捏造的他们在中国“通商不自由”、“外交不平等”、“中国禁烟运动引起的”等谎言,而是英国政府对华长期推行殖民主义掠夺、扩张政策的结果。此时的英、法、俄、美等国正处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时期,资产阶级与生俱来的特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规律,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实行殖民主义侵略和统治,寻求广大的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榨取大量物质财富。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在其经济规律和对外殖民主义掠夺、扩张政策的支配下,对中国又连续不断地发动侵略战争。特别是在19世纪末期,随着世界资本主义开始过渡到帝国主义阶段,它们瓜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领土的竞争更加迫切和激烈。与此同时,各国对中国的经济、文化等侵略大大加深了。

    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曾大大促进了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何评价殖民主义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呢?人们历来有不同的看法。

    普遍的观点是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在近代中国80年,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通过各种侵略方式掠夺中国各种主权,奴役、压榨、屠杀和凌辱中国各族人民。到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帝国主义操纵了中国的内政、军事、外交、财政、经济命脉以及文教的各种权力;中国的一些海港和地区成为它们独占的殖民地;全国各省区被它们所分割;中国陷入了极为贫穷衰落的境地。

    但是,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也确实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在侵略过程中,殖民主义者确曾在中国修铁路、开矿山、办企业、设学校,带进来不少西方先进的制度和现代化工业;中国人出于救亡的需要和对文明的期盼,也曾长期以西方为师,开启并努力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这一意义上,西方国家的确给中国带来了“建设”。正视西方国家的侵略带来的一些正面影响,并非肯定侵略“有功”。从对历史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我们当然要肯定由侵略而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正面影响,但需要辩证地把握这种影响。

    与马克思主义学者强调殖民主义的阻碍作用不同,西方许多学者和国内的部分学者对殖民主义持肯定态度,认为殖民主义统治对亚洲国家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从亚细亚社会的理论来肯定殖民主义,认为中国、印度等第三世界国家在西方入侵前长期处于“亚细亚社会”,不仅自身发展缓慢,而且只是在原社会范围内的循环式的发展,缺乏内在的自我变革的力量,只有经过西方殖民者这些外来的破坏力量,才能推动它向前发展,变为不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

    另一部分学者则支持马克思关于英国在印度殖民统治的“双重使命”的论述。马克思预期:“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性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细亚式的社会,另一个是建设性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这两个使命都是进步的,应该予以肯定。他们认为,马克思关于殖民主义“双重使命”的论述是对殖民主义的客观历史作用的最科学的分析,它不仅对印度适用,而且对所有殖民地半殖民地同样适用。正是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才使近代已经落后的中国走向对外开放,饱受了“欧风美雨”的洗礼,给中国带来了近代文明,而且变革了封建主义,在中国产生了民族资本主义。

    “双重使命”的说法无疑是对的,但不能就此得出“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人侵中国是件好事,如果来得早一些,我们中国就远不是如此面貌了”这类结论。更不能断言,如果没有近代西方的殖民征服,人类,特别是东方各民族所有优秀的自然才能将永远沉睡。

    显然,不能片面夸大殖民主义的建设性作用,而缩小了其破坏性的作用。

    (二)如何看待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斗争

    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的一百多年间,外国列强对中国发动过多次侵略战争。除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外,其他都以清政府被迫与外国签订不平等条约而告终。领土被侵吞、人民遭奴役、财富被掠夺,亡国灭种的阴影始终笼罩着中华大地。抵抗侵略,救亡图存,拯救中华,成为近代中国爱国者的共同要求。这个要求,最大限度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当时的各个阶级,无论是古老的农民阶级、地主阶级,或是新诞生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在反对外国侵略上找到了共同语言。然而,不论是地主阶级内部的抵抗派领导的反侵略斗争,或是单纯的农民反抗斗争,也无论是资产阶级改良派领导的维新运动,或是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辛亥革命,都未能实现强国梦。

    战争是交战双方总体实力的严酷较量。一国实力的大小并不单纯决定于经济技术水平,还与国家大小、人口多少、自然条件优劣及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多种因素有关。而且,战争的胜负并不是简单地取决于双方实力的对比,它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民心的向背、军队士气的高低、政治和军事领导机构等因素。

    中国历次反侵略战争屡遭失败,经济技术落后固然是原因,但更根本的原因是政府的腐败,多数当权者害怕严酷的战争而惯于妥协苟安。毛泽东在总结近代反侵略战争失败的原因时说:“其原因:一是社会制度腐败,二是经济技术落后。”把社会制度腐败放在第一位。邓小平曾说:“从鸦片战争起,中国由于清王朝的腐败,受到列强侵略奴役,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更是突出强调社会制度腐败与被奴役之间的关系。这些言论代表了学界对中国反侵略战争失败原因的主流观点。

    近年来,一些学者在分析近代中国反侵略战争失败的原因时,反复强调要牢记“落后挨打”、“落后必败”的“历史教训”。他们认为即使从理论上说落后国家有可能通过持久战打败先进的侵略者,但在近代中国不存在这种现实的可能。当时的当权者不可能坚持持久战,反侵略战争必然以失败与求和告终。既然如此,还不如不抵抗。失败的反抗不但对反抗者毫无好处,反而会带来更大的灾难。反抗愈激烈,侵略者的压迫就愈严酷。不反抗倒能减少灾害。

    历史事实表明,殖民主义者的贪婪和残暴并不是由被侵略者的反抗引发的。相反,只有被侵略者进行强有力的反抗,才能使侵略者的野心和暴行受到某种程度的遏制。近代中国历次反侵略战争虽然因统治集团的中途退缩而失败,但每次战争中,中国军民的英勇反抗都使侵略者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使他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中国是一个很难征服、更难统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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