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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2(朱绍侯版本)

2017-06-05 历史学考研和就业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朱绍侯版本




第三部分 秦汉

1、三公九卿制:秦朝在皇帝之下,设中央机构,以协助皇帝领导全国,并处理庶政。此中央机构采用“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长”,“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朝设左、右丞相,以右为尊;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副丞相”,主管监察。九卿有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殿警卫;卫尉,掌宫门屯卫;太仆,掌御用车马;廷尉,掌刑法;典客④,掌外交和民族事务;宗正,掌皇族、宗室谱系、名籍;治粟内史⑤,掌财政;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及皇帝的生活供应。九卿之外,还有列卿,如中尉,掌京师治安;将作少府,掌修治宫室等。三公和九卿以及列卿等,都各有自己的府寺,以处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或最后请皇帝裁决。另外各郡每年九月必须定期的向中央报告本地的租税收入,户口统计和治安情况,谓之“上计”。

2、郡县制:秦朝在地方上彻底废除“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郡县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郡的主要长官是郡守,掌政事和军事;另有郡尉,辅佐郡守,并掌军事;还有监御史,为中央派遣之监察官吏。郡下设若干县,主要长官,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令(长)掌政事和军事;另有丞,掌文书、刑法;尉,掌军事。县以下有若干乡,乡以下有若干亭,亭以下有若干里,里就是村落。《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曰:“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缴,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里的头人为里正。乡、亭、里官吏要由当地富庶人家充当。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封建国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

3、焚书坑儒:焚书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对于不同政见的士人的残酷镇压。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 年),淳于越批评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他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主要内容:

(1)史书除《秦纪》以外,六国史书一律烧掉;(2)《诗》、《书》、百家语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书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监督烧掉;(3)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4)医药、卜筮、种树等书不在禁列;(5)若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

4、钜鹿之战:秦朝末年,陈胜吴广首倡义举,山东贵族遂并起而伐秦。后虽陈胜吴广兵败,然亡秦战争未断。公元前207年,楚军宋义奉楚王命令,进军钜鹿,解救为秦军章邯围困的赵军。宋义抵达安阳后,欲坐收渔利,止步不前,为项羽杀。项羽率楚军继续前进。抵达漳水南岸后,项羽破釜沉舟,携三天口粮,渡过漳水。而前来支援楚军的义军却作壁上观,不敢与秦军交战。项羽军与秦军交战,大败为章邯保护粮道的王离部,俘虏王离。各地义军遂受鼓舞,加入楚军。项羽军得到扩大。章邯派司马欣往朝廷告急,为赵高追究败战之责。章邯内外交困,遂求降于项羽。项羽不准,与之战,大败章邯军。章邯投降,所率二十万秦军尽被坑杀。钜鹿之战后,秦军主力尽失,再无力镇压各地义军。

5、汉承秦制:刘邦在创建西汉王朝时,在政治上未采用周代的分封诸侯制度,基本上沿用了秦始皇创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即在中央,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机构,即朝廷,由三公九卿组成,地方行政基本上是郡县制度。史称这一情况为“汉承秦制”。

不过,刘邦在与项羽争夺天下的时候,为了争取一些拥有强大兵力的中间派或观望派势力,曾封立韩信、英布、吴芮等数人为王,都有广大的疆土。可是项羽败后,刘邦与这些人的矛盾迅速暴露,韩信、英布等相继被诛除,只剩下一个长沙王吴芮,因势力孤弱,又无恶迹,被保留下来。这时,刘邦认为:秦始皇全面实行郡县制,不分封子弟为王侯以为中央的藩辅,是一个失策,致有“孤立之败”。他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大封子弟为王,称为“诸侯王”。诸侯王简称“王”,在“列侯”之上。此制度史称“郡国并行制”。

6、赋税制度:西汉和秦一样实行土地私有制。主要赋税有田租,算赋和口赋、更赋。

田租——土地税。自战国以来,均为“十税一”。后来刘邦称帝,减为“十五税一”。

算赋和口赋——都是人口税。算赋是丁税,十五至五十六岁的男女,每人每年纳一百二十钱(一算),因称算赋。口赋是儿童税,七至十四岁的儿童每人每年纳二十钱。

更赋——代役税。西汉规定,男子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之间,要服兵役两年。此外,每人每年在本郡服役一个月,叫做更卒或卒更。不服役的,每月出钱二千,叫做践更。每人每年还要戍边三天,不服役的,出钱三百,叫做过更。

7、编户齐民:西汉的户籍制度,西汉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农民的控制,推行严密的编户制度,对全国的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簿上写明每个人的年龄、性别、土地财产、社会关系以及身高、肤色、相貌特征等,并规定编户不许无故迁移,每年八月进行例行检查,户籍是政府收取租税、征发徭役、兵役的主要依据。

8、贵粟政策:文帝时的政论家晁错指出,商人们坐列贩卖,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放高利贷,而许多农民,则“卖田宅,鬻(yù育,卖)子孙,以偿责(债)者”。他认为刘邦制定的重农抑商政策至此时不仅已行不通,而且与社会的实际颠倒。要改变这一情况,必须改变现行政策,制定新的政策。“贵粟政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出的。实行贵粟政策的具体做法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就是人民可用粮食向国家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国家的粮食多了,可以减轻租赋;商人要买爵位,就要向农民买粮,粮价也会提高。这样,国家有粮,“富人有爵,农民有钱”。有三种好处;“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汉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于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 年)下卖爵令:上造(二级爵),价六百石;递增至五大夫(九级),价四千石;大庶长(十八级),价一万二千石。五大夫以上,除家中一人的徭役。为了北防匈奴,令为买爵或赎罪而入粟者将粟运至长城沿线。这里的粮食足够五年之用后,再运至内地各郡县收藏。

这项政策一实行,国家的存粮大增,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都一度得到改善;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

9、马复令:“马复令”也是晁错提出的。就是民家养马一匹,可以免三人的徭役。这是一项鼓励人民养马的政策。鼓励人民养马,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武备,以准备打击匈奴。

10、《治安策》:文帝时,政论家贾谊上《治安策》,提出要将王国分割为若干小国,以削弱其力量。文帝起初就很重视贾谊的建议,但有些犹豫不决;后来形势更加严重了,他才把齐国分为六个小王国,立齐王肥的六个儿子为王;又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立淮南王长的三个儿子为王。

11、《削藩策》:景帝时,中央和诸侯王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御史大夫晁错上《削藩策》,建议借诸侯王犯错误的时机,削减诸侯王的封区。景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于景帝前三年(公元前154 年),削楚王戊的东海郡,削赵王遂的常山郡,削胶西王卬的六个县。被削地之王,对景帝和晁错都很不满。随引发七王之乱,晁错因此被冤杀。

12、七国之乱:是以刘邦之侄吴王刘濞为首发动的一次同姓王联合大叛乱。刘濞蓄谋叛乱,为时已久。导火线是当时景帝和晁错认为吴王刘濞有罪,欲削他的会稽和豫章两郡。刘濞就乘机串通楚、赵、胶西、胶东、菑川、济南六国的诸侯王,发动了联合叛乱。刘濞发兵二十万,号称五十万,为主力。又派人与匈奴、东越、闽越贵族勾结,用“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名义,举兵西向。叛军顺利地打到河南东部。景帝因很惶恐,捕杀了晁错,乞求刘濞退兵。刘濞不仅不退兵,还公开声言要夺皇位。叛军至梁国(治今商邱),为景帝之弟梁王武所阻。至此时,景帝才决心以武力进行镇压。他命太尉周亚夫与大将军窦婴率三十六将军,以奇兵断绝了叛军的粮道,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大破叛军。刘濞逃到东越,为东越人所杀。其余六王皆自杀,七国都被废除。

七国之乱的平定和诸侯王权力的削弱,沉重地打击了分裂割据势力,在制度上,基本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时所产生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

13、中朝 :“中朝”亦称“内朝”主要是由皇帝身边的较低级的亲信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的决策机构。西汉前期,丞相都由列侯充任,位高权大。汉武帝为了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自己的权力,就重用身边的人员,于是尚书令一职日益重要。尚书令原是少府的属官,为皇帝管章奏文书。此时,大臣们的章奏不能直接进呈皇帝,要先送尚书台(尚书令的官署)。武帝又选用一些有才能的士人为郎,加以侍中、给侍中、常侍等头衔,出入宫廷,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的中央政府为“外朝”。从此以后,尚书台的权力日重,大臣要参预中枢,必须加“领尚书事”或“平尚书事”的头衔。“中朝”是皇帝身边的御用工具。

14、刺史 :秦朝于每郡置监御史一人,以监察地方。西汉初,省废。武帝时,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监察区),每个州部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刺史“以六条问事”,一条是监察“强宗豪右”,五条是监察郡守、尉和王国相。征和四年(前89年),又于首都所在地设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三公除外)和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七郡。这套监察制度比秦朝的监察制度严密得多,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整个官僚机构的控制。

15、《推恩令》和《附益法》:元朔二年(公元前127 年),主父偃上《推恩》之策。建议在诸侯王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庶子由皇帝分割原王国的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汉武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下“推恩令”,王国越分越小,力量很弱;列侯们“人人喜得所愿”,拥护中央,中央的直接辖区(郡县)在日益扩大,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汉武帝又制定《附益之法》,不许诸侯王招结宾客,限制诸侯王的活动,“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并且实行左官律,规定王国官为“左官”,地方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且不得进入中央任职,以此限制诸侯王网罗人才。并且以酎金夺侯。

16、期门军和羽林骑:汉武帝时期,侍从军有三支,就是期门、羽林和羽林孤儿。期门军是汉武帝于建元三年(前138 年)建立的,由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能骑射者组成,共约有一千人,归光禄勋掌管。因常为侍从武帝而期待于殿门,故有“期门”之名。

羽林骑是于太初元年(前104年)选六郡良家子组成,约七百人,亦属光禄勋。羽林骑原叫做建章营骑,因守卫建章宫而得名。后更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之意。

羽林孤儿是由战死者的子弟组成的,因养在羽林官署,教习战射,而有此称号。

17、八校尉:禁卫军是汉武帝于元鼎六年(公元前111 年)建立的,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约七百人,由八个校尉率领,因称“八校尉”。八校尉为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的士卒都由招募而来,是职业兵,这是中国古代有募兵制的开始。这支军队后来发展为西汉王朝的军事主力,经常用于镇压劳动人民或进行民族战争。

18、均输、平准:均输法就是由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运输货物,以谋取利益的政策。这项政策是由大农令孔仅和大农丞桑弘羊创行的。起初是由官府专营盐铁的运输销售,以增加国家的收入。后来桑弘羊任治粟都尉(领大农事),增设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掌管各郡国的均输事。各郡国多设均输官和盐、铁官,扩大均输业务。凡商贾所贩运的货物,只要有利可图,均输官都以地方所收租赋为本钱,购置当地物产,转运到外地牟利,亦或运到首都长安,储于大农令(大司农),供给国家各部门的需要或作出售之用。

平准法就是由国家平抑物价的政策。其办法是由国家在长安和其他主要城市中设置掌管物价的官吏,利用均输官所储存的物资,根据市场上的物价,贵时抛售,贱时收购,这样打击富商大贾的囤积居奇行为,使市面物价保持稳定。

19、算缗、告缗:算缗(mín 民)就是征收财产税。汉武帝于前119年(元狩四年)实行算缗钱政策,令商贾、手工业者、高利贷者,都向官府自报资产价值,每值二千钱,纳税一算(一百二十钱);经营盐、铁、铸钱(时尚未国营)已纳租者,其财产每四千再纳一算,商贾的轺(yáo 尧)车一辆纳二算,船五丈以上纳一算。又规定匿(nì昵)财不报,或报而不实者,一经查出,判戍边一年,没收全部资产。有揭发的,奖给所没收资产之半。

算缗令下后,豪富大家隐藏财产,不肯具报。元鼎三年(前114 年),武帝令杨可主持告缗事,鼓励揭发。

20、代田法一种先进的耕作方法。代田法是一种轮耕制的耕作方法,是汉武帝时的搜粟都尉赵过总结了西北地区农民们的生产经验而加以推广的。这种耕作方法是,以宽一步(六尺)长百步的一亩地为例,纵分田地为三甽(quǎn犬,畎)、三陇,甽、陇各宽一尺,布种于甽中。苗长高时,一再用陇土培固根部,作物能耐风旱。第二年,甽、陇互换其位,以调节地力。这是一种适应西北地区的自然条件的比较科学的耕作方法。文献记载,代田法用二牛三人耕作,每年可耕种五顷地,亩产量比用通常的耕作方法耕种的田地可增加一斛(石)以上。多的可增加两斛或更多一些。所谓“二牛三人”,不是二牛各挽一犁,二人各扶一犁,一人在前牵牛,两犁并耕;可能是二牛抬杠,一人牵牛,一人扶犁,一人掌辕,以控制犁铧入土的深度。代田法推广的范围包括了三辅、河东、弘农和居延等边远地区。赵过还推广耧(lóu楼)播技术,耧和犁形相近似,有三个铁制耧足,同于三个小铁犁铧,三个耧架相联,耧足中空,上通耧斗,斗中盛种子。播种时,一牛拽引,一人扶耧,一边开沟,一边下种,种自耧斗经耧足下播,一日可种一顷。文献记载,亦有二足耧和一足耧。

21、丝绸之路:汉武帝时,随着对于边疆的经营,更推进了陆路交通的发展。当时的重要陆路约有四条,其中的一条便是闻名遐迩的丝绸之路,其路线大致如此:自长安出发,西经河西走廊、今之新疆,远达中亚、南亚、西亚,乃至地中海东岸各国和南欧、北非等地。除了陆上丝绸之路外,还有一条海上丝绸之路:自徐闻(今广东徐闻)、合浦(今广西合浦)沿今印度支那半岛近海南行,可到半岛南部及马来半岛各国;又经今马六甲海峡,西过印度洋,可达黄支国(今印度东南)。由于汉人运往这些国家的货物,多丝绸,故名之曰丝绸之路。

22、西域:是我国古代对西部疆域的泛用名称。西汉初年,西域的概念主要是指今天的南疆,这里沙漠很多,土地很少,人们居于河流灌注的绿洲上,共有三十六国。西汉末年,分为五十余国。西汉中期,人们对于西域的地域概念扩大,已包括了北疆和中亚、西亚、南亚等地。

23、张骞通西域 汉武帝时,为了联合大月氏,抗击匈奴,武帝于建元三年(前138年)派张骞出使西域。途中,张骞为匈奴所虏,乃十余年。十余年后,张骞逃出匈奴,经大宛、康居,至大月氏。然大月氏不欲与匈奴对抗。一年后,张骞回,途中,又为匈奴所虏。次年(前126年),张骞逃回长安。此为张骞一使西域,前后十三年。此行张骞虽未完成使命,但了解了西域风情,促进了中原与西域的文化交流。张骞归国后,被拜为太中大夫,其是从堂邑父被奉为使君。元狩四年(前119年),张骞二使西域,旨在与乌孙结盟而击匈奴。然乌孙亦不敢与汉联合。张骞未果而归,其副使达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今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后来亦由各国使臣陪同,相继回到长安。此张骞二使西域。

24、限田之议汉哀帝时,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大臣师丹、孔光、何武等建议实行限制私人占有田地和奴婢数量的政策,史称“限田限奴婢之议”。办法是:“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①这个办法制定之后,遭到了外戚丁氏、傅氏和权臣董贤的反对。“限田”的政策未能实行。以后哀帝一次就赏给董贤田地二千顷,完全违背了“限田”政策的精神,“限田”之事再也无人提了。

25、“再受命” 西汉王朝的统治迫近于末日,此事不少人认为已无法挽救。于是,有些方士和儒生就用“五德终始”的理论来附会这一政治形势,并编造出了“汉运将终,当再受命”的说法,以为封建地主阶级需要另谋政治出路,实际就是说要改朝换代。起初,刘邦的子孙们对这一说法非常仇视,斥之为“邪说”,并把传布这一说法的人关押起来,或加杀害。可是到哀帝时,连哀帝本人也感到刘家的江山已岌岌可危,转而把希望寄托在“再受命”上。建平二年(俞5年),哀帝果真宣布“再受命”,改元为“太初元将”,自号“陈圣刘太平皇帝”。“陈”为舜后,“刘”为尧后。哀帝自称“陈圣刘”,意为尧后禅位于舜后,这是应天之命。此闹剧演过两月,社会情况仍无好转,哀帝又自动取消了“再受命”之事。

26度田事件:许多大地主拥有武装,号称“大姓兵长”,他们隐瞒的田地和依附于他们的人口很多,反对清查。地方官吏惧怕他们,有的贪于贿赂,就互相勾结,任凭地主谎报;而对农民,不仅丈量田地,还把房舍、里落都作为田地进行丈量,以上报充数,这就给广大农民制造了极大的痛苦。刘秀以“度田不实”之罪诛杀了十余个郡太守,下令加紧度田。于是大姓兵长们就武装反抗,许多农民不明真象,也跟从大姓兵长反抗,这就是史称的“度田事件”。刘秀一再发兵镇压反抗者。“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后来刘秀采取了镇压与分化相结合的政策,规定反抗者们“自相纠擿(tí惕,揭发),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对捕获的大姓兵长,迁徙到他郡、县,给予优厚的田宅安排,不予处罚。这实际是一种妥协政策,度田不了了之,反度田斗争也就平息下来。

27、合市:汉朝,民族间由官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商业交换关系,叫做“合市”或“互市”。合市在西汉已出现。东汉时期,汉和匈奴之间,定期“合市”。每次合市,汉商以巨量的铁器、丝织品和其他手工业品,交换匈奴的数以万计的牛马。汉和羌、乌桓、鲜卑以及西南各族之间,也定期合市。合市这一交换形式在促进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

28、班超经营西域:汉明帝时,北匈奴屡屡胁迫西域各国出兵,寇掠汉河西等地。73年,明帝派窦固、耿忠等出酒泉塞,入伊吾庐(今新疆哈密),进行屯田驻兵。明年,又进军车师(今吐鲁番、吉木萨尔一带),置西域都护,驻乌垒城(今轮台县东北小野云沟)。窦固派假司马班超率吏三十六人,与南道诸国联系。班超得到鄯善、于阗、疏勒的支持,杀掉匈奴使者,控制了南道。然而,此刻匈奴却已控制了北道。班超留在西域,先击败为匈奴控制的姑墨(今阿克苏)和莎车,全部控制了南道。后又击退了大月氏贵霜王国七万人的入侵。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年),北道的龟兹降于班超,汉以班超为西域都护,驻龟兹(今库车县东郊皮朗旧城)。永元六年,班超又控制了焉耆。至此,西域五十余国又摆脱了匈奴的奴役,纳于东汉都护的统辖之下。他从明帝永平十六年到西域,至永元十四年,奉召回到雒阳,在西域三十年,对巩固我国的西部疆域,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于八月回到雒阳,九月病故,年七十一岁。东汉恢复在西域的统治,保卫了“丝绸之路”,促进了中国和中、西亚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

29、清议:东汉后期,宦官专权严重侵夺了士人的仕进之路。他们仕进无门,便于官僚结合,在朝野中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官僚士大夫反宦官专权的社会政治力量,其中司隶校尉李膺、太尉陈蕃、尚书令王畅是反宦官势力的领袖,名士郭泰也是其中的著名人物。他们评论人物,议论朝政,这就是所谓的清议。清议在当时确也起到了激浊扬清的作用。

30、党锢:西汉末年,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们不仅在舆论上抨击宦官,还在政治上打击宦官势力,宦官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皇帝,镇压官僚士大夫反对派。双方的斗争愈演愈烈,最终爆发了“党锢”事件。党锢事件共发生过两次:

166年,宦官党羽,术士张成教唆其子杀人,为司隶校尉李膺逮捕,处死。张成的弟子牢修上书,诬告李膺与太学生,士人官僚“共为部党,诽讪朝廷”,桓帝大怒,下令逮捕李膺等两百余人,后虽赦免,但却禁锢终身,不得入仕为官。

167年,桓帝死,灵帝即位。大将军窦武与太尉陈蕃辅政,重新起用李膺等人。次年,窦武与陈蕃合谋诛除宦官,事泄被害。被诬告“党人”,李膺等百余人被捕,死于狱中,受牵连者六七百人。175年,灵帝下诏,凡是党人的门生故吏,父子兄弟以及五服之内的亲属一律免官党锢。这次党锢维持了十几年,直到184年黄巾大起义,东汉政府才宣布赦免“党人”,起用他们去镇压农民起义。

31、今文经:秦朝不仅“焚书坑儒”,还下“挟书令”,藏有儒家经典者治罪,因之在秦代无传授和学习儒家经典者。今文经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很不重视儒学。至惠帝时,废除“挟书令”,儒家思想言论这个禁区开始松动。从这时起,到文帝时期,一些尚存的老儒依靠记忆,口头传经。弟子们因找不到书籍,就用当时通行的隶书将老儒背诵的经典本文和解释记录下来,这样的经典就是所谓的“今文经”,释文谓之传。文帝时,开始设置经学博士,由今文经学家充任,以备顾问。武帝时,置五经博士,亦由今文经学家充任,在太学教授弟子。从此,今文经学得到广泛的传播。今文经来自老儒的记忆,因每个老儒的记忆有出入,解说有差异,于是出现了一经有几家说法的情况。代代相传,逐渐形成了一些学术流派。宣帝时,在太学中立学官的,《易》有三家,《书》有三家,《诗》有三家,《礼》有一家,《春秋》有二家,共十二博士。东汉初年,增为十四博士。

32、古文经:古文经是用秦统一以前的篆书抄写的经典。秦在焚书时,人们将这样的经典和其它一些古书埋藏起来。西汉前期,由于拆除老房,相继发现了一些古书。武帝时,下令献书。成帝时,设官负责收集古书,并着手进行整理。西汉末年,刘歆在整理古书时,发现古文经典不仅经文与今文经互异,而且篇章也多出不少。如《礼》多三十九篇,《书》多十六篇。《毛诗》和《左氏春秋》等则为今文经所不载。这些新发现的经典就叫做“古文经”。刘歆对于古文经很赞赏,建议在太学立学官,但却遭到今文经学博士们的激烈反对。刘歆批评这些博士“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可是由于执政大臣也反对,刘歆的建议未被采纳。平帝时,王莽专权,为了利用古文经进行“改制”,就立《古文尚书》、《毛诗》、《逸礼》、《左氏春秋》四个博士。东汉初,又被取消。古文经虽不得立学官,但在民间却广为流传。古文经中固然有些内容是经过两汉学者窜改或增加者;但总的说来,古文经学家是按字的形、音、义解经,极力恢复经的本义,不作任意发挥。于是形成了系统的训诂方法。古文经学家贾逵、马融、郑玄兼通今文经。郑玄破除各家传统,广采众说,遍注群经,得到经今、古文两派的赞许,号称“郑学”。

33、张仲景:名机,南阳人。东汉末年,南阳一带伤寒流行,病死者很多。他为了给人治病,钻研《内经》、《难经》等古代医书,并广泛收集有效方剂,著《伤寒杂病论》一书。至北宋时,分为《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二书,前者论述当时属于“伤寒”的若干病症,后者论述妇科、内科等多种常见病。张仲景还从临床实际出发,吸取当时医学上的新成就,把《内经》以来的病因学说,脏、腑经络学说同四诊(望、闻、问、切)、八纲(阴、阳、表、里、虚、实、寒、热)等辩证方法,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且总结出汗、吐、下、和、温、清、补、消等治疗法则,还论述了一些处方用药的加减变化规律。这些都是对祖国医学发展的重大贡献。张仲景为后世医家尊为医圣。

34、上计制:秦朝施行郡县制,各郡每月九月必须定期地向中央报告本地的租税收入、户口统计、治安情况。

35、材官、骑士、楼船:秦朝是兵种有三种,材官是步兵;骑士是车兵和骑兵,楼船是水兵。如调动军队,必须有皇帝的兵符或盖有御玺的命令,这种军事制度显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特点。

36、文景之治: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时期,面对社会经济衰弱的状况,推崇黄老之术,采取“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约法省禁”的政策,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出现了多年未有的稳定富裕的景象,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汉王朝的物质基础大大增强,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盛世,史称“文景之治”。

37、五均、六筦(guǎn管)——五均是管理市场物价的官署。王莽改长安的东市令、西市令和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的市长为“五均司市师”。其下置交易丞,掌管平抑物价;又置钱府丞,掌管征收工商农桑之税和赊贷。贫民为谋生活向官家借贷,年利什一。各郡、县也设司市,职掌和司市师相同。六筦是官府专营盐、铁、酒、铸钱,征收渔猎樵采之税,五均、赊贷,共六事。

38、光武中兴:东汉初年,经济凋敝,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大小割据势力存在。刘秀建立东汉王朝后,为了较快地稳定社会秩序,以汉家“中兴”相标榜,废除王莽时期制定的制度和政策,采取措施,以“柔道”治天下,学习刘邦“一切从简”的做法,巩固统治,进一步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史称“光武中兴”。

39、司隶校尉:西汉武帝时置司隶校尉,至成帝时废除。东汉又复置,兼领一州事,秩比二千石。设从事史十二人,主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司隶校尉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参与议论朝政时,位在九卿之上,朝贺时,处于公卿之下。监察权之大,“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在公卿朝见皇帝时,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会同并专席而坐,号曰“三独坐”。

40、沉命法:汉武帝时,官僚和豪民富商争相兼并土地,造成了许多土地的农民沦为流民或奴婢。土地与奴婢成为当时社会矛盾的焦点。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流民,无法生存,纷纷铤而走险,起义反抗。汉武帝实行“沉命法”,规定太守以下大小官吏辖区内的农民起义不能及时发觉镇压者处死。

41、昭宣中兴:汉昭帝和汉宣帝时期,霍光辅政,继续推行武帝晚年的政策,减少徭役或赋税,放弃酒榷政策,归民营;又在长安和各郡、县广置常平仓,控制物价,还“假民公田”,就是将国有土地出借给贫苦农民耕种,不收租税,这些办法使社会矛盾有所缓和,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史称“昭宣中兴”。

42、门生故吏:东汉豪族地主的核心是开国功臣集团和刘氏皇族、外戚。朝廷用人是从豪族中选取,豪族基本上把持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累世尊贵显达。许多人为了仕进显达。投依于豪族门下,称为“门生”,以求荐引。一旦被辟除为属吏,就称为“故吏”,一个豪族官僚往往有许多门生故吏,他们相互援引,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势力。

43、都会:西汉时期,商业的繁荣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在全国形成了十几个的经济区,每个经济区有一两个经济中心,这些经济中心当时叫做“都会”。京师长安是全国最大的商业中心,专门设有东市、西市。商人活跃,商业十分兴盛。

44、辜榷:东汉时,商业交易中的一种包揽政府买卖的独占行为,出现于西汉末年,在东汉很有市场,因为这种向官府包揽式的买卖,从中可以获得垄断性的高额利润。

45、昆阳之战:西汉末年,绿林军立刘玄为帝。23年,王莽派大司徒王寻和大司空王邑率兵四十二万,号称百万,围攻义军于昆阳。起义军当时守卫昆阳的只有八九千人,苦战坚守。刘秀等十三人突出重围,调集外地援军。六月,刘秀带领援军从外围向王莽发起猛攻、王莽军大败,王寻为乱军所杀,起义军大胜。此战为“昆阳之战”。

46、白登之围:前201年,冒顿单于发兵围攻马邑,韩王信投降。次年,又攻晋阳。汉高祖率三十万大军迎战,结果被围于平城白登,七天七夜,和主力部队断绝联系。后得陈平用计,才解了“白登之围”。

47、昭君出塞:西汉末期,汉匈战争,汉损失严重,无力进行大规模战争。匈奴也损失惨重,分裂为五部,互相攻杀。其中一部的首领呼韩邪单于,投降汉朝,要求与汉和亲。公元前33年,呼韩邪单于到长安,汉元帝以宫人王嫱(字,昭君)嫁与呼韩邪单于,号宁胡阏氏;汉元帝亦改年号“竟宁”。汉、匈从此友好相处,之间未再发生大的战争。

48、文景之治: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时期,面对社会经济衰弱的状况,推崇黄老之术,采取“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约法省禁”的政策,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出现了多年未有的稳定富裕的景象,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汉王朝的物质基础大大增强了,史称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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