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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卷本世界史笔记必考章节(第七章 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017-06-28 历史学考研和就业

第七章   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法兰克王国和查理曼帝国





一、民族大迁徙和日尔曼人的建国
1
、古日尔曼人的社会制度。日尔曼人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南部和日德兰半岛,公元前六至一世纪,逐渐扩及欧洲中部日尔曼尼亚广大地区,是蛮族世界中人口众多,势力强大的集团,在摧毁奴隶制罗马帝国和西欧封建制的产生方面起了重大作用。对于他们的社会和生活,人们所知甚少,只有恺撒和塔西佗记述最详。恺撒征服高卢时与日尔曼人发生过接触,他在他的《高卢战记》中详细记叙了日尔曼人的情况。根据恺撒记载判断,日尔曼人生活在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制度之下,多从事农业和畜牧业,而农业并不占主要地位。恺撒还提到日尔曼人的公社土地所有制,占用土地只限一年,以后便转到新的地段。这种耕地的一年一换制,可能是刀耕火种的原始耕种方法所造成。另据恺撒所记载,当时日尔曼人仍未定居,他们携带牲畜,把家什装在车上拉走,这种半流动的生活方式说明农业还没有成为压倒优势的生产部门。恺撒强调日尔曼人财产的平等,未曾提到奴隶,军事领袖只在战时选出,但恺撒时代也出现了某些原始公社解体的征兆,出现了有势力的贵族,军事贵族及其亲兵队,掠夺战争经常发生。塔西佗的著作详细记述了日尔曼人的社会制度,政治组织和物质文化生活。在塔西佗时代,日尔曼人已永久定居,农业所占比重有所增加,但畜牧业仍占重要位置,他们的土地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土地按价值划分,贵族和富人占去大量好地,普通人和一般战士只有少量坏地。日尔曼人内部开始出现社会分化,尽管土地私有制还没有出现,但已有了早期农村公社(未来的马尔克)雏形。
    塔西佗证实日尔曼人存在奴隶,但与罗马的不同,主人把份地交给奴隶耕种,并给他们必要的生产工具,征收一部分收获物作为地租。塔西佗认为日尔曼奴隶的地位与罗马隶农相近,此外,还有债务奴隶制,这都说明日尔曼人的阶级分化已开始。塔西佗还谈到选举国王和领袖的问题,贵族会议权力很大,决定一切重大事项而部落大会减少了,公社成员要负担经常性的贡税,这说明日尔曼人已出现了产生国家的因素。
   公元前二世纪,日尔曼人开始与罗马人冲突,高卢变为罗马之行省后,日尔曼人开始在多瑙河、莱茵河与罗马为邻,但双方相持局面并没维持多久。随着罗马日趋衰落,军事力量不断削弱,而日尔曼人已逐渐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阶段,不断向罗马边界冲击,罗马边境危机由此产生。在公元最初几世纪,日尔曼人的社会生产力得到长足发展,使原始公社迅速解体,部落首次权力增大,掠夺战争使贵族大发其财。所以,早在民族大迁徙之前,罗马经济文化生活的某些因素已经侵入日尔曼社会,而日尔曼人或为罗马服兵役,或作为同盟者,或被俘为奴而大批进入罗马帝国,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人、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文化互相接触彼此影响的历史过程。
2、民族大迁徙:四、五世纪,罗马周边的野蛮民族大批潮水一般移入罗马帝国,这就是历史上的民族大迁徙,移入罗马的野蛮人主要是日尔曼人,这不是一次和平的迁徙,而是一次武力的征服。这场民族大迁徙表面上是由于匈奴人的入侵使日尔曼人南下,其根本原因:罗马奴隶制出现全面危机,国势衰弱,无力抵抗外族入侵。日尔曼人则处于军事民主制时期,非常热衷对外掠夺。同时由于人口增长,需要他们去掠夺土地以满足人口增加的需求。再由于气候条件的影响,这时气温偏低,出现自然灾害,迫使游牧民族大迁徙。大迁徙的序幕是匈奴人的西侵。四世纪,匈奴人越过乌拉尔山,征服里海与黑海之间的阿兰人,又联合阿兰人进攻黑海北岸的哥特人。376年,哥特人被迫迁至色雷斯,从此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使日尔曼人完成了一次社会飞跃,进入了阶级社会(封建社会)。568年,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是民族大迁徙最后一幕,此后日尔曼人和其它蛮族都在已经占据的领土上定居下来。民族大迁徙和蛮族建国,从四世纪末开始至六世纪末结束,经历200年,有十几个蛮族部落集团冲入罗马帝国,先后建立各自国家,这些蛮族国家只有法兰克王国和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存在较长。
3、日尔曼诸王国的建立:(1)西哥特王国(419-711年),419年建国,507年成为西班牙国家,711年为阿拉伯人所灭。
(2)勃艮第王国(440-532年),原住勃伦霍姆岛,后进入高卢东南部建立国家,532年为法兰克王国兼并。
(3)法兰克王国,481年建国。(4)汪达尔王国(439-534年),原住匈牙利潘诺尼亚地区,后攻占西班牙渡海至北非,攻陷迦太基,建立了国家。455年,渡海北上,攻陷罗马,大肆掠夺,无数艺术珍品毁于战火。罗马文化严重破坏。“汪达尔主义”(毁灭文化代名词)从此闻名于世。534年,为拜占廷所灭。(5)东哥特王国(489-554年)在意大利北部、中部建国,后为拜占廷所灭。

(6)伦巴德王国(568-774年),原住易北河下游,东哥特王国灭亡后,在其旧地建立了国家。

(7)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原住日德兰半岛,渡海进入不列颠,建立了七个小国。
4、民族大迁徙的历史意义。最重大的意义是日尔曼人进入西罗马帝国引起了生产关系的重大变化。封建性生产关系早在帝国末期已产生,由于奴隶主政权的存在,阻碍了封建关系的发展。日尔曼人摧毁了西罗马的国家机器,为封建关系的发展扫清了道路。日尔曼人到处没收罗马土地,把土地分给公社成员使用,这样就把他们的农村公社制度(马尔克)带到了罗马土地上,一般成员只有份地,自己耕种,而氏族贵族、军事贵族则分得较多较好的土地,用奴隶和隶农耕种,封建性大土地所有制从此迅速增长,西欧封建制度在罗马因素与日尔曼因素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了。


5、关于罗马奴隶制崩溃的争论。史学界对此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认为,不能把西罗马奴隶主政权的垮台片面归功于“奴隶革命”或奴隶和隶农的起义。虽然隶农起义严重打击了罗马帝国,但却不能最后摧毁奴隶主的统治,更不能建立新的政权;给西罗马奴隶主政权以最后冲击的是“蛮族”,他们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最早的各日尔曼封建王国,因此在这一根本性变革过程中,决定性的力量应该是入侵罗马的各日尔曼族。另一种认为,封建生产方式的形成并不是罗马帝国被压迫阶级的阶级斗争的直接结果,单靠他们自身的力量是不可能导致帝国的消亡和奴隶占有制社会结构崩溃的,只有在蛮族力量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性的配合下才可能产生这种结果。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蛮族并不是单纯的外部力量,而是已经渗透了全部帝国机体的近乎起决定作用的内部因素,如帝国军队和政权本身已经蛮族化了。第三种认为,西欧封建制度是从西罗马奴隶占有制崩溃和日尔曼征服者的原始公社制解体的两个过程交互错综影响下产生的。这些日尔曼征服者给了帝国统治最后一击,对加速奴隶制政权的解体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奴隶、隶农起义才是摧毁西罗马帝国、完成根本变革的决定因素。第四种认为,西欧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决定力量是罗马的生产力,或罗马的文明,同时,日尔曼因素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因此西欧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是罗马因素和日尔曼因素相互影响与综合的结果,但以前者为主后者为次。第五种认为,罗马奴隶主国家灭亡的根本原因在于奴隶制生产方式本身,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乃是罗马成分和日尔曼成分互相影响下所产生的一种新的综合制度,在这一过程中,起决定和主导作用的应该是罗马社会早已孕育起来的隶农制,而不是日尔曼人的制服。


二、法兰克封建国家



1、法兰克王国的建立与扩张。
法兰克人一部分住在莱茵河下游,称滨海(萨利克)法兰克人,一部分住在莱茵河中游,称沿河(里普阿尔)法兰克人。他们和罗马关系较好,或成为同盟者,或成为雇佣军。罗马帝国崩溃后,481年,克洛维率领他们征服高卢,建立了墨洛温王朝。486年,克洛维与留守高卢的罗马军队在苏瓦松决战,大获全胜,很快夺取了索姆河和卢瓦尔河之间的土地。为了加强他的统治,便于将来的扩张,496年,克洛维在兰斯教堂接受洗礼,从此取得了教会和教徒的支持,提高了他的地位和声望,对他扩张领土非常有利。到六世纪中期,法兰克王国成为西欧最强大的国家,版图西到比利牛斯山,东到莱茵河东岸。
2、法兰克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封建化形成的标志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封建主阶级、农奴阶级的出现。法兰克人是蛮族世界中最落后的一支,三世纪以后才开始由氏族公社向以地域联系为纽带的农村公社(马尔克)过渡,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当时在农村公社里,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公社占据的土地全归公社所有,只有宅旁属地归个人所有。五到六世纪,随着法兰克王国对高卢的征服,新占领的无主土地归公社,其余归全体法兰克人共有,而国王和贵族则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部下,这样就形成了一批大土地所有者,从而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社会形态,这在《萨利克法典》中有所反映。《萨利克法典》是法兰克人古代习惯法的汇编,约在六世纪克洛维死后编成,它是研究早期法兰克社会制度的重要文献,它所反映的社会状况基本上是法兰克社会封建化的起点,反映了当时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态:农村公社所有制和王室与地主所有。法典规定,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随意迁入其它村庄,如果强制迁入者要处以罚金,这说明当时存在着公社土地所有制。法典把罗马人分为三种:占有土地的罗马人、与国王同桌共餐的罗马人、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前两种显然是罗马的土地所有者。另外,从法典规定的对各种犯罪的罚金来看,它明显保护贵族特权和王权尊严,国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说明法兰克的等级划分和阶级对立已开始。当时社会的直接生产者除奴隶外,还有大量法兰克自由农民,但他们的地位很不稳定,从六世纪下半叶开始,由于公社土地变为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的自由财产,于是自由民的分化日益加剧,再加上社会动荡、外族入侵,特别是克洛维的子孙们长期混战和苛捐杂税,使许多农民倾家荡产,失掉土地的农民不得不投靠教俗大地主,逐渐失去人身自由,变为农奴。拥有土地的农民为躲避官吏、豪强的勒索,被迫把土地交托给教俗贵族,乞求保护,这被称为“委身式”,农民一旦委身,便失去土地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沦为农奴。随着自由民经济的逐渐减少和大地产的不断增长,同时由于国王无条件分赠土地,使王室的权力大大削弱,为了加强王权,查理•马特时期实行了采邑制,他把一些贵族与教会的土地没收后,作为采邑封给将领和官吏,采邑的领受者必须服兵役,受封者被称为“封臣”或“附庸”,对封主要承担义务,如不承担义务,封主有权收回采邑,受封者死后,采邑交还给封主,其继承者如果愿继续从前的关系,必须重新履行受封仪式。到九世纪后期,采邑虽然已变成世袭领地,但仍以服兵役为条件。采邑制以土地为纽带建立了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地主阶级内部的联系,领主有责任保护附庸,附庸要宣誓为领主效忠,随时应召为领主作战。后来,国王以下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逐次分封给自己的下属,从而形成了封建贵族的等级制度。同时,采邑改革建立了以中小地主为基础的骑兵制度,提高了法兰克国家的政治军事力量,为日后加洛林帝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八世纪末九世纪初,采邑分封遍及法兰克全境,法兰克国家的封建制度基本确立。国王、封建主和教会占有国家的大部分土地,他们通过采邑分封逐渐形成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通过这样的联合直接统治和剥削劳动人民,他们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完全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等特权,称为“特恩权”,国王是最大的封建主,但其权力只限于自己的领地之内。封建主剥削农奴的重要形式是封建庄园,庄园的主人是世俗和教会领主,成员为农奴,庄园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内部所需一切全部自己生产,土地有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之分,农奴在人身上依附领主,主人有权任意处置农奴,农奴的财产死后归主人所有,其后代如要继承,必须缴纳“死手绢”税。由于农奴的处境与奴隶无异,所以他们以逃亡和起义反对封建剥削,这迫使封建主把剥削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三、加洛林帝国的形成、发展和分裂。在法兰克封建化形成的过程中,世俗封建主的权力日益扩大,而从七世纪中期开始,王权大大削弱,朝政大权逐渐落入宫相手中,国王则被称为“懒王”。宫相原为王室财产的总管,这时就成为王国政府的首脑,独揽内政、外交大权。当时宫相由奥斯特拉西亚、纽斯特里亚和勃艮第的大贵族分别推举,各个宫相为了争夺国家的统治权,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直到687年,奥斯特拉西亚宫相赫里斯塔尔•丕平最后获胜,成为全国唯一的宫相.但其它二地的贵族拒不承认,并保持独立,同时外族这时也侵入法兰克,其生存受到严重威胁。715年,丕平的儿子查理•马特担任宫相,他依靠奥斯特拉西亚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组成的军队,镇压了内部反叛,击退了外族的入侵,保卫了法兰克的独立。741年,查理•马特的儿子矮子丕平继任宫相,并时刻准备登上王位,为了使推翻墨洛温王朝披上合法外衣,就极力寻求教会和教皇的支持。751年,伦巴德人攻陷拜占庭控制的拉文那总督区,威胁教皇控制的罗马公国。于是丕平利用这个机回取得教皇支持,被选举为国王,这即为加洛林王朝。而教皇主要利用丕平来对付伦巴德人的进攻。756年,丕平远征意大利,迫使伦巴德人把拉文那总督区和潘塔波利斯(五城区)割让给教皇,而他也获得了大量赔款,这件事历史上称为丕平献土,它奠定了中世纪教皇国的基础。加洛林王朝在矮子丕平之子查理统治时期(768-814年)达到极盛。查理一生进行了五十多次侵略战争,774年,他征服伦巴德王国,把意大利北部并入法兰克。八世纪七十年代末和九世纪初,查理两次进军西班牙,从阿拉伯人手中夺取了厄布罗河以北的土地,建立了“西班牙边区”。后来,查理又吞并了东部巴伐利亚,征服了多瑙河中游的阿瓦尔汗国。经过一系列征服战争,查理把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纳入到自己的版图。八世纪末,加洛林王国的版图仅次于东罗马帝国。795年,教皇去世,新任教皇罗马人立奥三世,由于与教廷大贵族发生矛盾,受到各种诽谤攻击,并于799年4月被逮捕下狱。但他很快被法兰克使臣救回,800年12月,查理亲自带兵把他送回罗马,这位恢复了地位的教皇抓住一切机会报答查理的恩典,在圣诞节这一天,当查理在教堂作弥撒时,立奥三世突然把一顶金冠戴在他的头上,并宣布他为“罗马人的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后在它的领土上又建立了一个“罗马人帝国”,即查理曼帝国或加洛林帝国(查理之音为“加洛鲁斯”)。加洛林帝国包括许多不同的民族和部族,除主要成分法兰克人和罗马人外,还有勃艮第人、萨克森人、伦巴德人、巴伐利亚人、巴斯克人等等。这些民族语言复杂,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方式极不一致,各地之间缺乏经济、文化交流,所以加洛林帝国从它建立的那一天起,就是个没有基础的不巩固的帝国。同时,八世纪以来实行的采邑制,虽然曾一度起了加强国家统一的作用,但采邑制本身也隐含着离心力量,随着封建化的深入,更造成王权薄弱,帝国趋于瓦解。另一方面,帝国内部各族人民不断的反抗斗争,则是加洛林帝国迅速破灭的又一重要原因。查理加冕后,就要求拜占庭帝国承认他的权威,但遭拒绝。于是803年,开始进攻拜占庭在意大利的唯一属地威尼斯,战争进行了十年,812年双方最后妥协,查理放弃对威尼斯的领土要求,拜占庭大使以皇帝之礼拜见了查理,从此加洛林帝国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813年9月查理指定其子路易为皇储,814年死去。
虔诚者路易统治时期(814-840年),加洛林帝国开始因为父子、兄弟相争和贵族叛乱而弄得分崩离析,中央政权名存实亡。817年,路易把帝国分给了三个儿子:罗退尔、丕平、路易,目的是为了防止死后诸子纷争和诸侯叛乱。但事与愿违,刚分不久,三个王国之间就爆发混战。832年,教会主教和修道院长要求路易恢复732年被查理•马特没收的土地,路易不敢得罪教会,就滥用皇室土地分赠教会,因而获得了“虔诚者”的浑号。833年,三个儿子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路易,最后路易成为罗退尔的俘虏,840年死去。838年,路易次子丕平死后,其幼子秃头查理也加入了瓜分领土的斗争。路易一死,他的三个儿子(罗退耳、日尔曼人路易、秃头查理)就爆发了内战,三方杀得难解难分。842年,三方开始在凡尔登谈判。843年8月正式签订凡尔登条约,根据这个条约,帝国三分,些耳德河和缪斯河以西地区,归秃头查理,称西法兰克王国;莱茵河以东地区归日尔曼路易,称东法兰克王国;介于东西法兰克之间地区,北起北海,南至意大利中部,包括罗尼河流域,归罗退耳领有,并让他继承皇帝的称号。870年8月,日耳曼路易和秃头查理签订了墨尔森条约,瓜分了夹在他们中间的罗退耳的领地。
    马克思说:“查理帝国是近代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奠基的先导。”凡尔登条约,则为这三个国家奠定了疆域基础,因此到九世纪后期,东法兰克、西法兰克和罗退耳领有的北意大利,分别发展成为今天的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三个国家。
                                             


 第二节西欧封建城市的兴起和十字军东侵



一、封建城市的兴起。


1、城市兴起的原因。十至十一世纪,西欧各国的城市如雨后春笋不断产生,其中有些城市是从古罗马时代一直传下来的,如法国巴黎,古罗马时被称为留提齐亚,克洛维时代则是法兰克王国的首都,后虽不再为都,但一直很繁华,有些城市是在中世纪才兴起来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外族的侵袭,所以是城堡式的城市。十一世纪西欧各国的城市的兴起,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的,这时候西欧各国已完成了封建化过程,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的门类越来越多,技术也益趋复杂,一个农奴已不再能完全胜任,在这种情况下,手工业脱离农业而独立,手工业者离开庄园集中到新旧城市里进行生产,使它们的生产性质和目的也发生变化,原来为领主贵族和自家生活需要而生产的手工业,变成为出卖为(市场)而生产的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出现和发展使西欧的封建社会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而城市兴起,则是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的关键,它是以西欧封建社会最初几百年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作为社会前提的,农业是封建经济的基础,没有必要的原料和粮食供应,没有农村销售商品的市场,城市的兴建是不可能的。中世纪初期西欧各国经过几百年的生产实践,农业生产技术得到改进,土地利用率提高,耕种方法改善,收获量有所增加,从而为城市兴起创造了条件。


2、城市反对封建主争取自治的斗争。西欧中世纪城市一般兴起在封建主的土地上,有些城市是在领主直接参与下建立起来的,有的城市占用的土地属于几个封建主,他们是城市的所有者,城市和行政管理权和司法审判权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在城市征收贸易税,摊派劳役和兵役,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封建主更加贪得无厌,勒索无度,这一切都妨碍城市的正常发展,因而激起了城市反对封建领主,争取自治的斗争。城市争取自治的斗争,是城市居民反对封建农奴制度,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这一斗争始于十一世纪,直至十三世纪,遍及西欧各地,由于城市所处的具体条件不同,斗争形式和斗争所取得的结果也不尽相同。有的城市利用王权与地方领主间的矛盾,从国王或地方领主处取得某种特权证书,获得一定的自由和自治权利,如果封建领主需要金钱,他们就用赎买的办法摆脱一些封建义务,在用政治或经济手段不得解决的地方,往往演成武装冲突,如米兰在十一世纪中叶开展反对领主的斗争,领主的军队被赶出城市,虽然他们又包围米兰达三年之久,但还不得不承认它的自治,科伦市民的武装在十三世纪与领主科伦大主教的军队发生过多次武装冲突,到了十三世纪末才争得“自由市”的地位。西欧城市从领主手中争得的自治权也大小不等,意大利北部一些城市,不但获得自治,而且还取得对周围农村地区的统治,建立起独立的城市共和国。西欧其他城市有些取得完全自治,享有独立的行政、司法、财政大权,有些只取得不完全的自治权,如巴黎、奥尔良、里昂等,由国王与城市代表共同管理,也有的城市取得基本自治,名义上虽从属封建主,但城市只向他们交纳一定数量的土地税即可。自治城市一般拥有选举产生的市议会,作为城市最高权力机关,市议会选举的领袖为城市最高长官,市议会制订政令、法令、决定赋税,管理财政,指挥军队,组织审判,监督生产等。总之,西欧一些城市在不同程度上摆脱封建束缚,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3、行会与城市贵族的斗争。城市手工业者按不同行业组成同行业的组织叫做行会,城市兴起之初,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手工业还不可能与农业完全分离,因而市场狭小,产品销路不大,手工业者如果受到封建主的侵犯和逃亡农民的竞争,则将无以为生,为了对付封建势力的侵犯,保护同行业的利益,他们就建立了行会,基本成员为作坊主,行会的作用主要是组织会员之间的互助,征收会费和罚金作为福利基金,用以兴办公益,同时实行平均主义的经济政策,以避免同行业之间的竞争,维持彼此间的平衡,行会也严格监督手工业作坊的生产,对生产设备、原料、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劳动时间等做出规定。在城市反对封建主的斗争中,手工业者起过主要作用,但胜利果实却落到城市上层少数富人手中,其中包括大富商、高利贷主、城里的房主和地主,他们有钱有势,极力模仿甚至超过贵族的生活方式,因而被称为“城市贵族”。他们把持了城市的行政、司法、财政和军事大权,实行损害广大手工业者利益的利己政策,引起手工业者的不满。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和行会作用的加强,手工业者开始与城市贵族进行斗争。十三至十五世纪斗争异常激烈,甚至武装起义,斗争的结局也不相同,有些城市手工业较发达,行会取得胜利,有些城市商业占据优势,城市贵族取得胜利。即使行会取得胜利的城市,市政管理也不是真正民主的,只有富裕的大行会才能参加政权,这实际上是手工业上层与部分城市贵族联合起来建立新的寡头统治。


4、行会内部的斗争。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和内外市场的扩大,行会内部的竞争加剧了,明显地出现了经济不平等和社会不平等,富裕的手工业者和比较大的作坊主,开始把一部分活分给小作坊主,供给他们原料和半成品,收购他们的制成品,这样,行会内部两极分化:有的发了财,上升为行会上层,有的贫困化,沦落为受剥削的直接生产者。十四至十五世纪,这种分化已深入到作坊里,帮工学徒处境日益恶化。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建立了“兄弟会”、“伙伴社”等与行会上层斗争。由于这时还不能认清自己的阶级利益与行会上层利益的根本对立,所以斗争的目的,只是希望改善日趋恶化的处境,因此斗争的范围很小。


二、十字军东侵。十字军东侵是罗马教廷、西欧骑士和拜占廷主对近东各国的侵略战争。这次战争是在“十字架反对弯月”(基督徒反对伊斯兰教徒)的旗帜下进行的,出征的西欧部队,每个人都带有十字标记,故称十字军。战争从1096年到1270年,近两个世纪。

1、十一世纪末西欧组织十字军东侵,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1)由于城市的兴起和货币经济的发展,西欧封建主对商品和货币的需求越来越高,靠固定的封建地租收入已不能满足他们贪图享受的欲望。另外,当时封建主的遗产实行长子继承制,这必然造成许多无所事事的骑士,他们进攻寺院、劫掠商旅,不惜一切手段恢复其高贵的生活。因此,西欧大小封建主企图扩大领地、增加收入、广置财富,是推动他们向东方侵略扩张的根本原因。2)教会是这场侵略战争的组织者和发动者,教会在中世纪初期曾一度衰落,经过长时期复苏,十一世纪又进入高涨时期,在分裂割据的西欧,教会成为唯一有组织的政治力量。1054年教会大分裂后,教皇的基本意图就是要统治东方教会,因此不惜诉诸武力,鼓励对拜占廷的军事进攻。

3)西欧商人,特别是意大利、威尼斯和热那亚的商人对东侵非常支持,他们想通过这场侵略战争,打败他们的竞争对手,垄断与东方的贸易。

4)农民是这场侵略战争的积极参与者,他们想通过这个机会逃脱封建剥削和压迫,摆脱农奴地位,到东方寻求新的生活出路。此外,当时东方各国形成的复杂局势,为十字军东侵创造了客观条件。1055年,阿拉伯帝国被新兴的塞尔柱突厥人灭亡,1071年塞尔柱人又打败拜占廷帝国,随后占领了几乎整个小亚,并做好了进攻君士坦丁堡的准备。拜占廷帝国面对塞尔柱人的威胁,束手无策,只得向教皇乌尔班二世求援,拜占廷的困难处境为西欧侵略者发动进攻提供了有利时机。
2、概况。十字军的侵略活动总共八次。第一次为1096-1099年,1095年11月26日,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南部克勒芒城发表演说,煽动东侵,首先响应教皇号召的是贫苦农民,他们不等骑士队伍便提前向东方进发,一路上到处抢劫。农民十字军由于既未受到训练,又无精良装备,在塞尔柱人打击下几乎全军覆没。骑士十字军是第一次东侵的主力军。于1099年攻占了耶路撒冷,大肆杀掠一番后,建立了一些封建王国。最具代表性的是第四次十字军东侵(1202-1204年),最初确定进攻埃及,并请求威尼斯给予海上帮助。但威尼斯要价甚高,十字军无法凑足钱数,于是在威尼斯怂恿下于1202年11月进攻信奉天主教的扎达尔城(该城是威尼斯的商业对手),这一行动受到教皇英诺森三世的责骂。但拜占廷发生的事情使得十字军的计划发生大转折。12世纪末已迅速衰落,1195年发生宫廷政变,被废位的伊萨克二世之子阿历克塞于1202年逃到西方,请求教皇援助,并答应事成之后把东方教会置于教皇统治之下。这给扎达尔的十字军改变进攻方向以有利借口。1204年十字军帮助伊萨克二世复位,由于阿历塞没有搜罗到付给十字军的款项,十字军反目成仇,这时君士坦丁堡也发生起义,推翻了阿历克塞,进攻君士坦丁堡,于1204年4月13日陷城,城市被抢劫一空,战利品堆积如山,许多艺术珍品被运往西方,这赤裸裸暴露了西欧封建主组织十字军的真实目的,揭穿了所谓“圣战”的本质。


3、十字军东侵的后果。十字军东侵是一场粗野落后的西方封建势力对文明先进的东方各国的侵略战争,这次战争,时间之长,涉及的国家和社会阶层之广,地理范围之大,历史上是空前的,它对东西方都发生了巨大影响。
(1)严重地阻碍了近东各国和拜占廷的社会发展,使这一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受到极大破坏,大量的社会财富或者被抢劫运走,或者被化为灰烬瓦砾。


2)使西欧各国人民也遭受不幸与痛苦,几十万十字军死于非命,无数财富白白消耗。


3)对欧洲社会,尤其西欧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政治方面,由于东侵,使得西欧社会分裂的主要因素:大封建主和好战的骑士大批到了东方,许多人战死,这有利于西欧各国的政治统一。同时,也刺激了西欧城市的发展,从而导致议会君主制的产生和中央集权的出现。另外,由于东侵的失败,教会的影响,教皇的权威迅速下降,人们对基督教的信仰产生了动摇,这对后来的宗教改革起了积极作用。经济方面,这次东侵,削弱了拜占廷和阿拉伯人在地中海地区的商业优势,而西欧商人地位的提高则促进了西欧商品货币的发展,同时,由于封建主生活方式的变化,促进了封建剥削关系从劳役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变。另外,由于大批农民到了东方,劳动力的缺乏使封建主对农民的剥削程度有所缓和,促进了农民地位的改变。文化方面,客观上讲,这两个世纪是一次空前的东西方科学文化的大交流。东方大量先进文化经阿拉伯人传到了欧洲,许多产品与技术传入西方,甚至东方人的生活方式也被引进,从而改进了西方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4)对东欧的影响,东侵后,经君士坦丁堡,再经黑海到第聂伯河这条商路逐渐衰落,从而直接导致古代罗斯国家衰落的加快。        


 第三节封建制度发展时期的西欧诸国




一、英国(11-15世纪)。
公元一世纪中叶罗马帝国确立了对不列颠南部、中部的统治,从五世纪中叶起,不列颠遭受日尔曼人中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裘特人的入侵,他们建立了许多小国,经过长期争战和兼并,到六世纪末七世纪初联合成七个王国,历史上称“七国时代”,七国间经过长期斗争,到九世纪初,威塞克斯王国居于支配地位。829年,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把各王国联合在自己统治之下,形成了一个统一国家,从此有了英格兰这个名称。从八世纪末时起丹麦人不断袭击和劫掠沿海地区,九世纪以后,丹麦海盗进而占据领土,长期定居,控制了英国东北部地区,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正是在与丹麦人的斗争中联合成为统一国家的。到十世纪后半期,岛上的丹麦人逐渐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相融合,并且形成统一国家,1042年获得政治独立。

1、诺曼底征服。诺曼人为日尔曼人中的一个分支,意为北方人,包括丹麦人、挪威人,诺曼底征服只是指诺曼底公爵对英国的征服。911年诺曼人首领占领法国今天的诺曼底半岛及其附近领土,强迫法王承认其公爵地位,他形式上作为国王的附庸。1066年1月,英王信教者爱德华去世,其表弟诺曼底公爵要求以亲属关系继承英国王位,被英国贤人会议(贵族会议)拒绝。9月威廉在教皇支持下率军进攻英国,10月14日哈斯丁战役击败英军,威廉随后进入伦敦,加冕称王,史称征服者威廉(1066-1087年)。诺曼底征服在英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威廉是通过武力击败盎格鲁•撒克逊旧贵族而夺取统治权力的,战败的旧贵族或被杀,或潜逃,他们的土地大部分被没收,除王室占用大部分外,其余都分给追随他的诺曼底贵族,这种分封以服兵役作为条件,封臣必须率领其部属和封臣为国王作战,这就培植了一批忠于王室的新的封建统治阶级,由此可见英国国王对全国土地有较大的支配权。其次,以拥有大量土地和充足财源为基础的英国王权比较强大,而外来的统治者封建贵族,也极力维护和依靠强大和王权以加强对英国人民的统治,所以征服者以后的英王中地道的最高封君。

2、封建制度的确立。盎格鲁•撒克逊人侵入不列颠时,正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阶级分化刚刚开始,七、八世纪,铁器的出现和应用,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剩余产品增多,商品交换得到发展,但当时农村公社仍然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公社内每户大家族都有份地,并有权使用公社附属地。从农村公社中分化出来的贵族占有公社的公共土地,成为大土地的所有者,有权在自己的领地内对自由民征收实物和徭役。随着自由民的份地成为私有财产,公社内部贫富分化日益加剧,贵族依靠王权的支持掠取土地变成凌驾于公社之上的封建领主,自由农民则变成他的依附者,封建制生产关系开始建立。九到十一世纪中叶,封建庄园逐渐形成,诺曼底征服加速了封建庄园制的发展。威廉没收大部分土地,自己占用部分外,其余分给追随他的僧俗大封建主,从这些领地内再分出许多骑士采邑,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骑士一名,为国王服军役,国王还强制附庸的附庸也直接向国王宣誓效忠。因此英国比大陆较早出现了中央政权。凭借这些条件,1086年,国王在全国进行土地和赋役清查,并制成《土地赋役调查薄》(由于严厉地进行调查,造成居民的恐慌,后来被称为《末日审判书》)作为征收捐税的根据。当时农奴除负担领主的捐税外,还须向教会缴纳什一税,处境日益恶化,到了十二世纪前半期,英国最后确立了封建庄园制。
3、王权的加强。诺曼底征服带来的重要政治后果之一是王权的加强,威廉采取种种措施以加强王权。首先,他利用几年时间,全力镇压英国农民的反抗,制服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他们的土地全被剥夺,国王把没收土地中的七分之一作为王室领地,为王权创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余土地则分赐给臣属,以服军役和缴纳贡赋为条件,从贵族处得到土地分封的下层骑士,既要效忠于领主,又要效忠于国王。国王与大小封建主都建立了封建主从关系,因而成为整个结构的核心。亨利一世(1100-1135年)时期,王权进一步加强,他平息了英格兰西部大贵族的叛乱,没收他们土地分封给中小骑士,王权的支柱盎格鲁•撒克逊中小封建主的势力得到加强。中央机构也日趋完善,国王宫廷是全国统治中心,枢密院为中央管理机关。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日益加强,享利一世死后,因王位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王权一度削弱。安茹伯爵亨利二世(1154-1189年)继位,开始了金雀花王朝的统治,他在法国拥有领土,因而他既是英国最高君主,又是法王的附庸。这种复杂关系为后来英、法两国带来深远影响。亨利二世为加强王权实行军事改革和司法改革。军事上他命令自由民必须按财产状况置备不同的武装,在必要时为国王服兵役,允许一部分附庸缴纳“盾牌钱”代替服役,国王用钱雇佣骑士长期服役,使国王在军事上减少对附庸的依赖。司法上命令自由人可越过领主法庭上诉于国王法庭,国王法庭用“誓证法”(巡回法官在地方审案时选出当地骑士和富裕的自由农民十二人组成陪审团,宣誓作证)代替过去的“神命裁判法”(用沸水或灼铁施于被告肢体,或用决斗方式来测知神命,然后确定是否有罪)。结果国王增加了讼费和罚金的收入,王权得到扩大和巩固。4、议会君主制的形成。十三世纪英国经济继续高涨,农业产量增加,牧羊业发达,货币地租流行,促使农民进一步分化,一部分变得富裕,大部分则陷入贫困,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上不同阶层,阶级产生了不同影响。中小封建主(骑士阶层)由于转向经营农业,剥削雇佣劳动,同城市市民以及富裕农民有着共同利益,都希望有强大的王权保障他们的经济利益,僧俗大封建主则力求维护自身的特权和领地内的劳役制,因而在政治上反对王权的加强。这些特点决定了在政治冲突中各个阶层的政治态度。在议会最后形成过程中,曾经历过两次大规模的政治冲击,无地王约翰(1199-1216年)时期的政策违反了僧俗大封建主、骑士和市民的利益,英王在法境内的领地大部分被法王夺去,并对教皇称臣纳贡,因此大封建主联合其它阶层,于1215年6月用武力的迫使约翰签署他们草拟的“自由大宪章”,其中主要保障大封建主在经济、司法和政治方面的特权,涉及骑士和市民的权利较少。参加王国大议会的只是大封建主,他们选出25名代表组成委员会监督国王执行大宪章。如国王违反宪章,他们有武装反抗之权。大宪章并不代表历史的进步方向,它所以没有被执行是因为得不到骑士和市民的有力支持。另一次政治冲突发生在亨利三世(1216-1272年)时期,“自由大宪章”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王权与封建主间的矛盾。于是大封建主在1258年强迫国王承认英国处在大封建主统治之下。1259年骑士制订独立的政治纲领,反对大封建主的寡头政治,得到以西德•孟福尔为首的部分大封建主的支持。国王往往接受,于是内战爆发。1264年在内战中国王被孟福尔俘虏,孟福尔实际控制了英国。1265年他召集了议会,不但有大封建主,也有骑士、市民参加,每个城市2名市民,每郡2名骑士,这是英国议会的雏型。后来由于农民的反抗斗争,使得大封建主转而支持王权,造成孟福尔失败,王权恢复,在人民的反抗面前,国王和大封建主看到只有联合骑士、市民才能加强统治,于是内战中产生的议会制在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时获得确立。十四世纪,议会已拥有批准征税,颁布法律的权力,并成为审判政治案件的最高法院,从这时起,议会为由僧俗大贵族组成的上院和代表骑士、市民的下院。                     


二、法国(11-15世纪)


1、封建割据和王权的加强。
843年凡尔登条约后,西法兰克逐渐变成法兰西王国,加洛林朝的统治维持了近150年,在此期间,地方大贵族分裂割据的倾向日益加强,他们在领地内享有各种特权,而且由于民族复杂,使法国分崩离析,国王的领地和实力都赶不上地方大封建主。987年加洛林朝衰亡,教俗诸侯拥立法兰西公爵休•卡佩为王,法国从此开始了卡佩王朝(987-1328年)的统治。十世纪末至十一世纪的法国依然处于封建割据局面,采邑制度普遍推行。封建庄园到处林立,大小封建领地,各有各的管理系统,各有各的制度和习惯法。当时能自行铸币的诸侯达五、六十个之多,教会曾为制止诸侯间和战而努力,但都失败了。王权的加强是从十二世纪路易六世开始的(1108-1137年),胖子路易是卡佩王朝第一个能够干预王室领地之外事务的国王。他出兵制服了不甚驯服的封臣,同时通过和阿奎丹公爵之女联姻兼并了该庄园,扩大了领土。但1152年,其女与路易七世离婚,嫁给安茹伯爵,两国土地合并形成庞大的安茹帝国。1154年安茹伯爵获英王位,原在法领土也成为英领土。路易七世时(1137-1180年)为同英王争夺大陆上的领土,矛盾日益激化。路易七世采取种种办法使英国的领土始终得不到巩固。腓力二世时期(1180-1223年),法国王权得到空前加强,王室领地大大扩张,因此他得到一个尊号“奥古斯都”。腓力二世对付英王的主要办法就是利用英宫廷内部矛盾拉拢反对派打击英国在法力量。1202年,腓力借口英王天地王约翰不履行封臣义务,宣布没收其在大陆上的全部采邑,并于1204年攻占了诺曼底等,以后又攻占了其它英王在法的领地。随着王室领地的扩大,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也不断完善。路易九世时(1226-1270年)的行政、司法改革,加强了王国的集中和统一,国王指派地方官总揽行政大权,并派巡按使监督检查地方官,王室法庭有权复审领主法庭的判决和审理重大案件,军事上他以募兵制取代骑士服军役制,组织了一支常备军,并铸造全国通行的货币。在中央,国王竭力抑制相权的加强。以出身低微者取代贵族世家,并经常召开御前会议研讨国事,中央集权开始确立。王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是在市民的支持下进行的,城市兴起后,市民不断展开反对封建主的斗争。这个斗争符合国王的利益,因此王权与市民阶级在反对大封建主,加强中央政权问题上结成联盟,城市用金钱和武力支持国王,国王则帮助城市从地方领主的控制下获得自治权,除城市外,为了对付大贵族兼并土地的威胁以及镇压农民反抗的需要,中小封建主和教会封建主也迫切希望王权加强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也成为王权的重要支柱。
2、议会君主制的形成。法王在争取国家统一和加强王权的斗争的过程中与罗马教廷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国王为支撑军队和政府的庞大开支,不断增加贡税。勒索城市,同时也开始向教会领地征税,因而引起与教廷的冲突。1296年,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公开反对教会向世俗政权纳税,法王于是禁止金银出口,断绝了教廷从法国得到的收入。腓力四世为了使反对教会的斗争得到广泛支持,1302年召开了一次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会议,除僧侣和贵族阶层外,还有市民参加会议,这是历史上最早的三级会议。卜尼法斯八世去世后,在腓力四世压力下,波尔多大主教于1305年当选为教皇,称克力门五世(1305-1314年),由于意大利正处于混乱之中,克里门从未到意大利去,把教廷迁到了法国的阿维农,史称阿维农之囚(1308-1378年)。三级会议从十四世纪起成为法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部分,参加会议的有三个等级:高级教士、世俗贵族和富裕市民。在国王需要金钱而征收新税,需要各等级的支持处理一些重大问题时,往往召开三级会议协商。各等级在同意国王要求的同时也常以司法、行政方面的改革作为交换条件,三级会议的召开,完全由国王裁决,所以法国的三级会议是王权的支柱,它并不代表人民利益而限制王权。三、英法百年战争和农民大起义。1、英法百年战争的原因、经过。英法百年战争的爆发是两国几百年来领土争执和各种矛盾激化的必然结果,英法两国国王自十二、十三世纪以来就激烈争夺英王在大陆上的领土。法王以最高领主的身分力图合并英国在大陆上的每块领地,英王则企图恢复亨利二世时的广大版图。英法争夺工商业繁盛的佛兰德尔地区也是触发战争的重要原因。法王企图控制富庶的佛兰德尔,而佛兰德尔的毛纺织业主要依靠英国的原料。因而当地市民支持英国的反法政策,承认英王爱德华三世(1327-1377年)为法国合法国王。1328年法国卡佩王朝绝嗣,瓦洛亚家族的腓力六世(1328-1350年)即位。英王爱德华要求以腓力四世外孙的资格继承卡佩朝的王位,反对腓力六世为王,王位继承问题终于导致了战争的爆发。英法之间的战争从1337年起断断续续进行到1453年,故史称“百年战争”。战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337-1360年,英法之间的正式宣战在1338年,但战争行动从1337年11月就已开始,法国军队在克勒西战役(1346年)和普瓦提埃战役(1356年)中遭到惨重失败,国王和许多贵族被俘。1360年双方签订了布勒了尼和约,暂时休战。
第二阶段:1369-1380年,法军向英军进攻,收回了大部分失地,英军只占领沿海几个据点。
第三阶段:1415-1453年,英国利用法国内乱之机,进攻法国,占领了大片领土,法国处境险恶。由此而涌现出了一名女英雄贞德。在她的事迹鼓励下,法国军民同仇敌忾,不断收复失地。到1453年止,收回了除加莱港外全部失地,并夺取了英王在基恩的领地,基本上完成了国土的统一。第一、第二阶段是英法王朝为争夺领地而进行的封建混战,第三阶段则法国抵抗英国侵略,为国土统一而进行的正义战争。
2、英法农民起义。(1)法国农民起义:百年战争第一阶段。法国军事上的节节失利使国内矛盾更加激化。代表富裕市民的巴黎商会会长艾田•马赛利用三级会议中贵族席位减少的机会提出加强市民作用的改革要求,并于1357年3月强迫太子查理颁布三月大敕令,规定定期召开三级会议等。由于太子拒绝执行大敕令。1358年2月马赛领导了手工业者起义。5月28日博韦地方的农民打死太子揭开了农民起义的序幕,以吉约姆•卡尔为领袖,卡尔想得到城市市民的支持,而艾田•马赛则出尔反尔,出卖了起义军,使封建主得以全力镇压农民义军。(2)英国农民起义:百年战争第二阶段英国失利,国王增加的国内税收使国内矛盾尖锐,根本原因则是:十四世纪货币地租逐渐取代了劳役地租,英国农民中贫民大量出现,只能外出做雇工。1348年黑死病横行欧洲,造成英国大部分人口丧生,劳动力短缺,雇工工资提高,而国王却颁布雇工法,严令不许提高雇工工资,这使城乡矛盾更加激烈工。战争给城乡劳动人民造成严重负担,下层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种矛盾最先体现在教会改革运动中。教会是封建统治的中心,要反对封建制度,首先要指向封建教会,于是出现了反映下层人民疾苦的罗拉德派宗教改革。其代表人物是约翰•保尔。他主张废除什一税,没收教会财产,推翻现存制度,把土地分给村社,主张消灭贵族,他的传教活动为1387年农民起义创造了条件。这次起义的导火线是人头税的增加。起义由瓦特•泰勒领导。由于各地义军未能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富有战斗力的整体,由于起义农民利益的不一致导致行动不协调,由于农民始终没有可靠的同盟军,由于农民缺乏政治经验,被贵族国王欺骗,因而这次农民起义最终失败。
3、英法民族国家的形成。英国在十五世纪由于农奴制的消灭使农业得到更快的发展,农业生产商品率的增长,加速了自耕农的分化,出现了雇佣工人和富农阶层。封建主阶级中的中小贵族也和富农一样,剥削雇佣劳动,在农产品和羊毛贸易中获利。他们成长为新贵族。随着市场需要的扩大与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发生于农村毛织业中,包买商把羊毛贷给家庭手工业者,再以低价收购成品,使生产者依附于产。商业资本,形成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分散的手工工场,工商业的发展,有利于形成统一市场。十五世纪前半期,英国大贵族中的两个集团兰加斯特、约克家族。为了权力和财富进行斗争,百年战争的失败促使他们间的矛盾激化,互相厮杀达三十年之久,史称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对于这场政治危机,新贵族和富裕市民希望消灭大贵族的纷争,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以保护他们的政治、经济利益,因而反对兰加斯特家族而寄希望于约克家族。1641年约克家族的爱德华四世(1641-1483年)登上王位后实行了许多改革,对英国影响甚大。他死后战争再起,1485年,兰加斯特家族远支都铎家族取胜结束了内战,亨利七世建立了君主专制统治。在此过程中,英吉利民族也逐渐形成,从而形成了一个单一的英吉利民族国家。法国在战后封建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以巴黎为中心的国内市场开始形成。法王路易十一(1461-1483年)利用各种手段兼并了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部分领土。查理八世(1483-1498年)时期,法国又合并了独立领地不列塔尼,最终完成了国家的统一。路易十一对法国开始出现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采取了保护措施,以增加国库收入。并废除一部分内地关税,以有利于国内贸易的发展。资产阶级通过包税和购买官职而进入政府机构,它的上层逐渐靠向封建贵族,成为穿袍贵族。法王由于得到资产阶级的支持,财政实力充足,因而自1481年以后70余年从未召开过会议,法国由议会君主制开始过渡到专制君主制。法国政治上的统一,经济联系的加强,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及法兰西统一语言的形成,法兰西民族逐渐形成,单一的法兰西民族国家也终于形成。


四、德国。1、中古前期德国历史发展的特点。加洛林帝国分裂后,东法兰克后来发展为德意志国家。德国封建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有许多不同于英、法的特点。首先,封建化的过程进展缓慢。从八世纪末查理大帝侵入时开始,到十二世纪初才最后完成。这主要是由于德意志与高卢不同,未曾受到罗马奴隶制和隶农制的影响。大部分地区仍然牢固地保存原始的农村公社制度(马尔克),反而影响德意志封建关系的发展。另外一个特点中中央王权软弱,地方封建势力强大。这种政治上的分散延缓了德国封建化的进程。历代国王均从地方权贵中选出。他们上台不是致力于加强中央集权,而是屈服于地方大封建主的势力。热衷于对外扩张。德国在政治上长期分裂的重要原因是各地区间利益的不一致。十二世纪开始兴起的城市,各地区间缺乏密切的经济联系,只形成一些以个别城市为中心的地方市场新兴的富裕市民只关心自身的局部利益,不像英法那样关心政治统一和王权的加强。

2、神圣罗马帝国。德国的封建扩张始于萨克森王朝(919-1024年),侵略的主要对象是意大利和斯拉夫人居住的地区。十世纪时的意大利,四分五裂,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936-973年)乘机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并占领了伦巴底,接受了意大利国王的称号。955年,一个放荡少年登上了教皇宝座,即约翰十二世,罗马贵族发动叛乱,反对约翰,约翰请求奥托提供援助。于是奥托进入罗马,巩固了教皇的地位。962年2月在圣彼得教堂亲为奥托加冕称帝,建立起日尔曼民族罗马帝国。1155年,德皇腓特烈一世加冕时又加上了神圣二字。帝国名义上包括德国和意大利北、中部,实际上在封建割据形势下,并没有建立大帝国的现实物质基础,意大利人也不断掀起反抗斗争,使德国的统治难以巩固。

3、皇帝与教皇的斗争。政教首领为了便于维护统治,既互相勾结,又经常冲突,皇帝与教皇间的冲突集中地表现为争夺任命主教的权力,这实质上是争夺主教领地上的政权和捐税收入的斗争,教权阶层为了要摆脱世俗政权的控制而保持独立地位,力图建立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统治体系。从十世纪起在教权阶层中展开的这一加强教会权威的活动,称为克吕尼运动(因法国中部克吕尼修道院是这个运动的首倡者而得名)。运动的主要纲领是:教权应置于俗权之上,教皇由教廷的枢机主教们选举。反对世俗君主的干涉,任命主教权应属于教皇,反对世俗君主的任命权,在教士和僧侣中规定严格纪律,实行独身制度,以提高教会的威信,并对俗权保持独立,运动的最主要代表人物是教皇格利哥利七世{1073-1085年}。在实行这些纲领的过程中,引起与德皇亨利四世以及依附皇权的主教们的冲突。1075年,教皇命令规定各地主教的任免权在于教皇,世俗君主无权干涉教会事务。1076年,亨利就纠集国内忠于皇帝的主教,在沃姆斯召开宗教会议,宣布废黜教皇,教皇则在拉特兰召开会议,宣布开除皇帝教籍,废其帝位,并煽动大封建主反对亨利,亨利不得不亲到卡诺沙城向教皇请罪。待他实力增强后,又以武力把教皇驱逐出罗马,另立教皇,这场斗争直到1122年才暂时妥协。
    霍亨斯陶芬朝腓特烈一世时继续推行侵略意大利的政策,他企图通过征服意大利,控制罗马教廷,以称霸基督教世界。因此六次远征意大利,但最终以失败告终,1254年,霍亨斯陶芬王朝结束,此后25年王位空悬,历史上称为“大空位时代”。随后的略布斯堡王朝和卢森堡王朝,皇帝也有名无实。1356年,卢森堡朝的查理四世颁布了《黄金诏书》(因盖有金色印玺而得名),规定皇帝由七大选侯推举,诸侯在领地内有完全的自主权,并有权宣战,这份诏书,使诸侯的独立更加合法化。
4、城市同盟。德国各地区的城市在缺乏强大中央政权保护的条件下,在十三世纪六十年代组成了几个地方性的城市同盟,以加强商人寡头对城市的统治,垄断对外贸易并确保商路安全。其中最大的是以律伯克、汉堡等城市为首的汉萨同盟,它长期垄断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各国的贸易,它极力维护加盟城市的商人寡头的利益,排斥国内外竞争者,因而阻碍它国经济的发展,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同盟在国外的许多商馆执行低价收购高价出售的政策,1367-1370年为了控制丹麦海峡而发动了对丹麦的战争。十五世纪中叶以后,由于无力对抗正在兴起的中央集权国家的竞争,以及十六世纪随着世界市场的出现而发生的商业重心的转移,使得汉萨同盟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下降,渐趋瓦解。

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丕平献土 2、自由大宪章 3、阿维农之囚 4、克吕尼运动 5、黄金诏书
二、简答:

1、法兰克封建制度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2、查理曼帝国的历史地位。

3、西欧封建城市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4、西欧封建城市兴起有什么历史意义?

5、十字军东侵的原因是什么?

6、十字军东侵的后果及其影响。
7、英国亨利二世为加强王权采取了什么措施?

8、英法百年战争的起因及其性质。

9、中世纪德国历史发展有何特点?
10、德国政教之争的原因、性质及其后果。

三、论述:

1、在西欧封建制度形成的过程中,罗马因素和日尔曼因素各起了什么作用?

2、在法国加强王权的斗争中城市具有怎样的地位,起了怎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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