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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学霸笔记(六)

2017-08-24 历史学考研和就业

第九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社会进步与民族融合

(189——581年)

三国和西晋时期

(三国,公元190——280年)

(西晋,280——316年)

第一节  魏、蜀、吴三国鼎立

2、官渡之战 

官渡之战是曹操和袁绍为争夺对黄河中下游的统治权而进行的一场有决定意义的战争。

曹操字孟德,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父曹嵩是宦官曹腾的养子,曾任东汉太尉。曹操二十岁时,任雒阳北部尉,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扩大了自己的势力。初平三年(公元192年),他在济北(治今山东长清)收编青州黄巾三十余万人,叫做“青州军”,加强了他的军事力量。建安元年(196年),在镇压汝南、颍川一带的黄巾时,又夺得大批耕牛农具等,开始在许县(今河南许昌东)屯田,以积蓄军粮,加强了他的经济实力。

曹操集团中的骨干,主要是豪强大地主,他的军队的主体是地主武装。如李通、许褚、李典、任峻、吕虔等,都是在黄巾大起义或军阀混战的过程中,各率宗族、部曲、宾客数千家乃至上万家,先后归于曹操的。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他又把在逃难中的汉献帝迎到许,取得了“奉天子以令不臣”的有利地位。以上的情况是曹操与其他军阀争夺对黄河流域的统治权的很有利的条件。

袁绍字本初,汝南汝阳(今河南汝南)人,父祖四代有五人官至三公,属于名门大族。他于公元199年灭了公孙瓒,地跨青、冀、并、幽四州,势力很强。他想以消灭公孙瓒之余威,率兵南下,一举消灭曹操,进而黄河中下游地区全部纳在他的统治之下。

袁绍以精兵十万,劲骑万余匹,南渡黄河。袁绍虽兵多粮足,但内部矛盾重重,军纪松弛,人心涣散。曹操能用于迎击袁绍的士卒虽不过两、三万人,兵、粮都远不及袁绍;可是曹操的统治集团内部比较稳定,将士用命。公元200年(建安五年)十月,他以五千奇兵,夜袭袁绍军于官渡(今河南中牟)附近的乌巢,全烧袁军粮食、辎重一万余车,袁军大乱。他又乘势以万人,大破袁军主力于官渡,全歼袁军七万余人,袁绍仅率八百骑兵逃回河北。这就是历史上以弱性胜强的著名战例之一“曹袁官渡之战”。

官渡之战以后,袁绍病死。曹操在巩固了他在兖、豫地区的统治之后,又进兵河北,消灭了袁绍的儿子袁谭、袁尚、袁熙等势力。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又北出卢龙塞(今河北喜峰口),打败与袁氏勾结的乌桓头人,基本上统一了中国的北方。

二、三国的形成

1、赤壁之战 

赤壁之战是曹操为并吞江南而与刘备、孙权进行的一场有决定意义的战争。

曹操在统一北方以后,于次年(208年),乘胜挥师南下,想攻下荆州,进而出兵江东,统一长江流域。当时,荆州牧是刘表,有士卒十万余人,物资比较富厚。可是就在这年,他因病死去。他的长子刘琦和异母弟刘琮不和,刘琮掌权。在曹军压境时,刘琮投降了曹操。

刘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今河北涿州)人。西汉中山靖王之后。年少时,家贫,曾以贩鞋织席为业。后来参与镇压黄巾军,夺得一地盘。后为曹操所破,南下依附于刘表,驻樊城(今湖北襄樊)。曹军入荆州,刘备退至夏口(今武汉),遣诸葛亮与孙权结盟,共拒曹军。

孙权字仲谋,吴郡富春(今浙江富阳)人,孙策之弟。孙策死后,他继续统治江东各郡,势力比曹操弱得多。

当时,刘备有关羽部万余人,还有与他关系密切的刘琦部亦万余人;孙权派将军周瑜率兵三万余人,与刘备联军。联军沿江西上,与曹军二十余万(号称八十万)相遇于赤壁(今湖北武昌县西赤矶山)(一说在今湖北嘉鱼镜,一说在今蒲圻县西北赤壁山)。曹军多是北方人,不习水战;又由于长期行军作战,疲惫不堪;原荆州的降卒,心怀不安,内部矛盾严重;再加之军中瘟疫流行,士气更加不振。曹操下令在长江之北岸屯兵,战船用铁环连起,以减少颠簸。周瑜乘东南风之便,用火攻曹营,全部烧毁曹军的战船。周瑜、刘备水、陆并进,曹军大败。这就是决定“天下三分”的著名战役“赤壁之战”。

第二节  三国的政治、经济

一、魏

1、“唯才是举”与“九品中正”

曹操死,曹丕称帝,制定了“九品中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作为选拔官吏的制度。就是中央一些官吏吏兼任原籍所属郡的“中正”,由他们察访本郡有才能的士人,列为九等,以备选用。选用的原则,“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宋书·恩幸传·论》,这与其父的“唯才是举”政策的精神是一致的。

2、屯田 

黄巾起义失败以后,中原地区长期陷入军阀混战的状态。不仅广大劳动人民生活无着,就是各地军阀也严重缺粮。曹操为了解决军粮问题,于公元196年开始在许县屯田。后来又下令在各郡国屯田。屯田分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的屯田民由国家拨给田地,按军事编制。地租率:用官牛的,官得产粮的六分,民得四分。不用官牛的,对分。屯田民有国家组织、`保护,还供给耕牛、种子等,又无徭役苛扰,可以安心生产。军屯是以士卒屯田,用“十二分休”制,即每十人中,有八人佃耕,二人巡守。曹魏的屯田政策和水利事业的发展,不仅解决了它的军粮问题,对于遭受长期战乱破坏的中原地区的社会秩序的恢复,对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都起了重大的作用。

第三节   西晋统一中国

二、西晋初年的社会经济

1、户调式

户调式是西晋的基本经济和财政制度。是灭吴、统一中国的当年颁行的。其中主要包括土地占有制度、赋税制度和有关贵族、官僚的待遇等的若干规定。

三国时期,田地的占有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封建国家所有,多以屯田的形式进行经营;一类为私人占有,多集中在世族门阀的手中。晋武帝颁行户调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均分土地,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证封建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户调式共有三项内容,即占田制、户调制和品官占田荫客制。

一、占田制——占田制也叫做占田课田制,是把占田制和田税制结合在一起的。《晋书·食货志》曰:“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占田”数是国家准许农民占有田地的数量,“课田”数是国家征收田租(税)的亩数,每亩纳粮八升。

二、户调制——户调制是征收户税的制度。《食货志》又曰:“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

三、品官占田荫客制——品官占田荫客制是一种保障贵族、官僚们的经济特权的制度,但也有贵族、官僚们的占田和奴役人口的数量立一个“限制”的用意,以制止土地兼并和隐瞒户口的情况。晋武帝的户调式过于理想化了,在当时的土地占有极不平衡的情况下,要人们按照规定的数额占田,是不可能的。占田之数既不按照规定,而有多有少,那么课田要按照规定就极不合理,就会优容富者,苛剥贫者。实际对于贵族、官僚的占田、荫客不能起限制的作用。

东晋和南朝

(东晋,公元317——420年)

(南朝,公元420——589年)

 

第一节  东晋偏安江南

一、东晋的建立

2、“王与马,共天下” 

公元316年(建兴四年),西晋灭,南方的官僚和南逃的北方士族的首领们于次年拥立司马睿为晋王,又次年称帝,是为元帝,建都建康,史称东晋。

司马睿在洛阳时,就与王导“素相亲善”,“契同友执”。后以王导为高级幕僚。王导属琅琊王氏,是北方士族的代表人物。他随司马睿到建邺(建康),建议睿从南来的士族中,“心明眼亮其贤人、君子,与之图事。”争取“侨姓士族”的拥护。又建议拉拢江南“吴姓士族”。他说:“顾荣、贺循,此土之望。未若引之,以结人心。二子既至,则无不来矣。”(以上均引自《晋书·王导传》)。司马睿也得到“吴姓士族”的拥护。司马睿称帝,王导和其族兄王敦的功劳最大。他以王导任丞相,掌大权。以王敦任镇东大将军、都督江扬荆湘交广六州(几乎包括当时东晋全境)诸军事、江州刺史。所以当时有“王与马,共天下”(《晋书·王敦传》)之说。在司马睿登帝位,接受将吏朝拜之时,他让王导“升御床共坐”(《晋书·王导传》)。可见王家在东晋政 37 39820 37 15070 0 0 5573 0 0:00:07 0:00:02 0:00:05 5573中的地位之高。朝廷和地方官吏,几乎都由侨姓或吴姓士族或其子弟充当。当时,“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东晋王朝一建立,就显露其为士族门阀大地主的政权性质,政治和社会情况一直比较混乱。

三、肥水之战(肥水亦作淝水)

1、北府兵的建立 

桓温死后,其弟桓冲为中军将军、扬豫二州刺史,代掌兵权。这时氐人建立的前秦已基本上统一了北方,对东晋的威胁日益严重。桓氏原来与另一世家大族谢氏有矛盾。桓冲为了缓和桓氏与谢氏以及东晋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以便团结起来抗击前秦,就主动解除了自己所兼扬州刺史一职,让与辅政的谢安。他出镇京口,与谢安协力,加强对前秦的防御。

谢安为了组织一支归中直接指挥的得力军队,就让其侄、广陵(治今江苏扬州)相谢玄招募来自徐、兖二州的侨人或其子孙,组成军队,并进行长期严格的训练,号为“北府兵”(东晋都建康,军府在广陵,位于建康北,故称北府)。北府兵的将卒都深受匈奴和羯人的仇杀之苦,因之有抵御苻兵秦,保卫江南的决心。《晋书·刘牢之传》曰:“玄多募劲勇,……玄以牢之为参军,领精锐为前锋,百战百胜,号为北府兵。”

2、肥水之战 

前秦于公元382年统一了中国的北方。其疆域“东极沧海,西并龟兹,击苞襄阳,北尽沙漠”。(《高僧传·晋长安五级寺释道安传》)当时只有东晋与它对峙。东晋在前秦皇帝苻坚的眼里,是不足道的。苻坚于统一北方的次年,就决定调士卒九十余万人南下灭东晋。他还傲慢地说:“投鞭于江,足断其流。”(《晋书·苻坚载记》(下))《晋书·苻坚载记》曰:“坚发长安,戎卒六十余万,骑二十七万前后千里,旗鼓相望。”

秦军前锋为二十五万人,由苻坚之弟苻融率领,很快攻下寿阳(今安微寿县)。东晋以谢安之弟谢石为征讨大都督,以谢玄为前锋都督,率北府兵八万人迎击秦军。将军刘牢之以精兵五千人袭击梁城垒(今安徽怀远),歼秦军一万五千人,掳获大批粮草器械,取得首战的胜利。谢石下令水陆并进。苻坚在寿阳城头,望见晋军,“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八公山上,草木皆类人形。”“怃(wu武)然有惧色。”(晋书·苻坚载记)(下)。怃然,失意貌)

谢玄乘胜进军肥水东岸,与西岸的苻融军相对峙。当时,苻坚曾派朱序至晋营,劝说谢石投降。朱序原是晋的梁州刺史,镇守襄阳,在与秦军作战时,城破被俘。他心向东晋,建议谢石曰:“若秦百万之众尽至,诚难与为敌。今乘诸军未集,宜速击之。若败其前锋,则彼已夺气,可遂破也。”(《资治通鉴》卷一百五《晋纪》孝武帝太元八年(383年)。谢石采纳了这个建议。

谢玄遣使和苻融相约,秦军自肥水西岸“小退”,晋军到肥水西岸决战。苻融企图乘晋军半渡之时,加以邀击,全歼晋军于肥水中,便下令士卒稍退。可是秦军内部民族复杂,氐人很少,十之八、九是汉和其他族人民,他们被胁迫而来,不愿作战。特别是汉人,心向南方。因此,一旦退却,不可遍野。晋军乘势猛攻,秦军大败,苻融被杀,苻坚中流矢,单骑北逃。他在路上“闻风声鹤唳,皆谓晋师之至。”(《晋书·苻坚载记》(下))。苻坚逃到洛阳,收集散乱士卒,剩十余万人。各族首领乘机反秦自立。两年后(公元385年),苻坚为羌族首领姚苌(chang常)所杀。

肥水之战后,东晋收复了徐、兖、青、司、豫、梁六州(今山东、河南、陕西等部分地区)。

在肥水之战中,前秦所以失败,是由于前秦内部民族复杂,矛盾严重;南侵是不义战争,士卒和人民并不支持;在军事上由于骄傲自满,缺乏周密计划和正确指挥。东晋所以胜利,是由于在强敌压境之时,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有所缓和,所谓“君臣和睦,上下同心。”(《晋书·苻坚载记》(平)引权翼语)。北府兵有保卫江南、规复中原的思想和要求,将士用命;指挥比较正确。这次战争的胜利,进一步稳定了东晋在南方的统治;但东晋亦无力收复中原,于是南北对峙的局面长期延续了平来。

四、侨置与土断

1、侨置 

永嘉南渡及以后的一段时间中,中原地区的人口南逃的极多,仅登录于官府户籍的,就约有七十万人。还有相当数量被控制在大地主手中,作为私家奴役的人口,未登于户籍。也有不少漂流不定的人口,叫做“浮浪人”,亦没有户籍。这些南流的人口叫做侨人、侨户,侨人的绝大多数是按照宗族、乡里相聚而居的,侨姓士族、地主往往是侨人的自然首领或主人。他们以拥有侨人作为自己的势力。

东晋统治者为了控制侨人,也为了维护侨姓士族的利益,在侨人比较集中的地区,暂时借地重置居多数侨人的原籍州、郡、县,并仍用旧名。叫做侨州、侨郡、侨县,简称“侨置”或“侨立”(《随书·食货志》:“晋自中原丧乱,无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并谓之侨人。皆取旧之壤名,侨立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如在京口(今江苏镇江)侨置徐州,在江乘(sheng胜,今江苏句容北)侨置琅邪郡与临沂县。刘裕收复青、徐等州后,曾在原州、郡名前加一“北”字,与侨州、郡梓区别,如北兖州(治今河南滑县旧滑县)。刘裕代晋后,又取消“北”字,恢复旧名,而另在侨州、郡名前加一“南”字,如击兖州(治今江苏镇江)。初置侨州、郡、县时,规定侨人有户籍的,免除赋役,这对招徕北人和鼓励登录流人于户籍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南方原有的郡县叫收“土郡县”(《宋书·州郡志》三“雍州刺史”条:宋“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江南的土郡县原是吴姓土族的势力范围。永嘉南渡,尤其是侨姓土族南下,吴姓土族的利益受到侵犯,因之两土族集团之间产生了严重的矛盾。吴姓土族排斥侨姓土族,侨姓土族则利用他们的政治地位或权势压抑吴姓土族。

2、土断

土断是东晋和南朝废除侨置、将侨人的户口编入所在郡县的办法。

东晋设侨置,本来是一种临时措施。侨置设立后,出现了许多严重问题:

一是版图混乱——侨置的设立,本来是以侨人的籍贯相同为原则;可是北人南来,都是流民性质,同一地区,往往聚有北方几个郡县的侨人。于是侨置郡县林立,“一郡分为四、五,一县割成两、三”。(《宋书·诸志总序》。又曰:“或昨属荆、豫,今隶司、兖;朝为零、桂之士,夕为庐,九之民。去来纷扰,无暂止息。版籍为之浑淆,职方所不能记。”)只在今江苏南部一带,就有侨郡三十三,侨即使在侨置中,也并不全是侨人,如南徐州境内,全部人口为四十二万余人,其中侨人约为二十二万余人,其余二十万为土著。许多原有郡、县内也有或多或少的侨人散处。又由于侨人居处并不很固定,经常流动,致使侨置郡县了常改变。

二是影响财政——侨置郡县或侨人县是不征租税徭役的。南来的士族地主们乘机广占田地,大量地隐瞒户口,时间已久,这就严重影响了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徭役的征调。

晋成帝(326——342)时,已开始推行“土断”。哀帝兴宁二年(公元364年)三月庚戌,曾大规模地实行“土断”,称作“庚戌土断”。土断由桓温主持,严厉清查户口,对隐匿(ni昵)户口的豪族地主也给予惩处。这次“土断”的成果很大。“土断”之后,国家控制的户口大量增加,赋税收入也增多了。

六国和北朝时期

(十六国,公元317——439年)

(北朝,公元439——581年)

第二节  北魏的统治

一、北魏前期的制度、措施

2、宗主督护制  北魏统治者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虽然打败了许多国家,一再扩大北魏疆域,可是在建立基层政权时,却遇到了一个难以征服的势力,这就是遍布各州郡的汉族世家大族势力。这些世家大族在西晋末年到十六国时期,并未南逃,而是将宗族、部曲武装起来,修筑坞壁,缮制甲兵,割据一方。许多逃避战乱的农民相率投奔他们。他们乘机侵占田地,封锢山泽,隐瞒人口。一家世家大族往往拥有数百家、数千家至上万家佃客或部曲。这些佃客或部曲。这些佃客或部曲是世家大族的“苞荫户”,世家大族则被称作苞荫户的宗主(势力较大的宗主被称为坞主或壁帅),苞荫户对宗主有程度不等的封建依附关系,实际就是农奴。

北魏政权为了取得世家大族的支持,就承认了宗主对于苞荫户的剥削和奴役的权利。并且以宗主对于苞荫户的统治作为地方基层政权,任命世家大族为宗主,督护百姓,于晃就形成“宗主督护制”。

宗主在政治上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势力。宗主控制下的苞荫户,多数没有户籍,国家不得征调。苞荫户成为宗主的私家人口,任凭宗主剥削和奴役,国家亦不得干预。《魏志·食货志》曰:“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可见这种制度只对大地主有好处;对方大农民只有痛若,没有好,对封建国家来说,则只是为巩固初建立的政权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对赋税的征收和徭役的调发都极不利。

3、九品混通 

九品混通是北魏前期实行的赋税制度。当时,民户的赋税负提,正税为每户平均纳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栗二十石。此外,另有附加税,每户平均纳帛一匹二丈,“以供调外之费” (《魏书·食货志》)。按照国家规定,在征收赋税时,不是这样平均分摊给各户,而是由县宰集乡邑三老,计赀定课”,分为三等九品。九品是根据资产多少而规定赋税高低的品级。三等是按不同等第将赋税送到不同地区。即“上三品户入京师,中三品入他州要仓,下三品入本州。”(《魏书·祖太武帝纪》)这就是“九品混通”。可是实际在征收赋税时,并不按此规定办事。一方面,这是由于世家大族已经隐瞒了大量的田地和人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贫富莫辨的情况,另一方面,也由于宫吏们是畏于权势,多与地主勾结地主们所缴纳的不多,而广大劳动人民却负担沉重。此外,北魏临时的赋税征收和徭役调发是很多的,主要也是强加到劳动人民的头上。所以九品混通虽有其名,而流敝极多。

二、孝文帝改革

1、整吏治理

北魏前期,地方行政区划为州、郡、县三级制。其长官为刺史,郡为太守,县为令长(亦称县宰)。但吏治混乱,地方守宰不论治绩好坏,任期都是门年。这时没有俸禄制度,官吏到任以后,任意搜刮人民。

这次改革,首先整顿吏治。规定守宰的任期要按治绩的好坏决定,不固定年限,又制定2俸禄制度。俸禄统一由国家筹集,就是在户调之外,每户增收帛三匹,杰二石九头;官罕定期按品第高低发给官吏;不许官吏自筹。为了杜绝贪赃枉法,与“班百官之禄”的同时,又制定了惩治贪污的办法。凡贪污帛一匹及枉法者,一律处死。就在这年秋天,派人到各地巡察,检举犯法的守宰,有四十多人因贪赃被处死。经过这样的整顿,吏治改善,贪赃枉法之事大大减少。

2、均田制 

中原地区经过长期战乱,人口大量的流动,许多土地荒鞠,还有大量的土地为豪富之家强占,不少农民脱离户籍,成为豪富之家的私有人口,遭受豪富之家的残酷剥削和奴役。国家的赋税征收和徭役调发,则有很大困难。这一情况到教文帝即位时,仍极严重。公元485年(太和九年),孝文帝下均田令。主要内容有发下四点:

一是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年满七十岁,还田于官。桑田为世业,不还官。桑田按照规定,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不宜蚕桑的地区,改授麻田,男子十亩,妇人五亩。

二是土地不准买卖。露田不得买卖,桑田亦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魏书·食货志)。

三是奴婢受田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壮牛一头,受田三十亩;每户限受四牛之数,不再给桑田。

四是地方官吏各随左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为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此“公田”后名“职公田”,亦名“职分田”。〈通典·食货志〉(一)注:“职分田起于此。”)

均田制名为均田,实际是基本上保持原有的土地占不有均的状况不变。因为大族地主除了继续用隐瞒土地的手段以对付官府之外,他们又拥有众多的奴婢,还有耕牛,按均田制的规定,应分到许多土地。这样,足以保住他们的产业。但均田制在当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如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并不准买卖,这些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家兼并土地。国家公开授田,要以招徕流民和豪强大家控制下的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增多,户田滋殖,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

3、三长制 

继实行增田制之后,于486年,又下令实行三长制。三长就是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组长,五里立一党长。这是用来代替宗主督护制的基层政权制度。

宗主督护制是自东汉以来,世族门阀地主发展和农民的农奴化的产物,北魏前期采用这一制度,是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一旦政权巩固,就必然要设法废除,代之以符合中央集权帛要求的新的制度。三长要挑选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提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征收租调,征发徭役,维持治安。废除宗主督护制和实行三长制,是对于世家大族地主的一次沉重打击。所以有不少守旧派反对。冯太后的态度是坚决的。

4、户调制 

废除九品混通制,实行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纳户调帛一匹、杰二石。民年十五岁以上未聚妻的,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能从事耕织的壮年奴婢,八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出一夫一妇之调。产麻之乡,以布代帛,数同。这一新的户调制度的实行,改变了过支租调征收的混乱现象,对于自耕农来说,户调减轻了很多;对于大地主来说,由于户调征收到奴婢和耕牛,虽然比率较低,毕竟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5、迁都洛阳 

公元490年,冯太后死,孝文帝亲政,继续进行改革。公元494年(太和十八年),把都城由平城迁到洛阳,改变了过去对中原遥控的形势,有利于控制整个国家,也解脱了一百多年来在平城形成的鲜卑贵族保守势力的羁绊和干扰,有利于继续进行改革。迁都本身虽不属于制度的改革,但却是孝文帝改革的总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6、改易习俗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开始第二期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改革鲜卑族内迁者原有的生活习俗,促进鲜卑族积极接受汉文化。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是易鲜卑服装为汉服—公元495年十二月甲子,孝文帝在先极堂会见群臣时,“班赐赋限”,这是易鲜卑官服为汉官服饰的具体执行。

二是规定在朝廷上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称鲜卑语为“北语”,称汉语为“正音”。孝文帝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 (《北史·魏咸阳王禧传》)三十岁以上的鲜卑官吏,在朝廷上要逐步改说汉语。三十岁以下的鲜卑官吏在朝廷上要立即改说汉语。如有故意说鲜卑语的,要降爵罢官。

三是迁洛阳的鲜卑人,即以洛阳为籍贯,死后不得归葬平城。

四是改汉姓,定门第等级—改革鲜卑贵族原有的姓氏为汉姓。所改汉姓,以取音近于原鲜卑姓者为准。拓跋氏为首姓,取义改姓元氏,为最高门第。丘穆陵氏改姓穆氏,步六孤氏改姓陆氏,贺赖氏改姓贺氏,独孤氏改姓刘氏,贺楼氏改姓楼氏,勿忸于氏改姓于氏,匕奚氏改姓嵇氏,尉迟氏改姓尉氏,这八姓贵族的社会地位,与汉族北方的最高门第崔、卢、李、闻四姓相当。其他稍低一些的贵族姓氏亦改汉姓,其等第与汉族的一般士族相当。孝文帝还设法使皇族和鲜卑贵族与汉族主要士族通婚,以此为光荣。

三、改革的意义

1、与保守派的斗争 

冯太后和孝文帝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受到鲜卑贵族中的保守派的激烈反对。如东阳王拓跋丕父子就“雅爱本风,不达新式。到于变俗,迁洛,改官制,禁绝旧言,皆所不愿”(《魏书·东阳王丕传》)。太子恂甚至企图从洛阳逃回平城,准备谋反。贵族穆泰、陆睿、拓跋丕等联络宗室王公,在平城发动叛乱,鲜卑贵族八姓除于氏外,都有人参预其事。这些反叛者都被孝文帝坚决镇压下去,太子恂和穆泰等被处死,拓跋丕被废为庶人。保守派的失败和改革派的胜利,进一步推动了改革。

2、改革的意义 

孝文帝的改革,是在我国北京各族人民长期的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影响、推动下进行的,也是北方民族融合和鲜卑族拓跋部封建化的必然结果。改革的意义是重大的。一、整顿吏治,始班俸禄,严惩贪赃枉法,对于消除百余年来的官吏、守宰鱼肉人民之积弊,改造封建政权,起了积极的作用。二、实行均田制、三长制和改革户调制,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士族门阀地主,抑制了他们的恶性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招引广大劳动人民回到土地上来,开垦荒地,恢复发展生产。三、提倡鲜卑族接受汉文化,推动了北方民族的融合过程

魏晋南北朝的文化

一、哲学、宗教

1、玄学 

玄学主要盛行于魏晋时期的士人中,是以道家唯心主义理论解释儒家经曲《易》为中心而形成的思想流派。“玄”是幽远之意。《老子》曰:“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王弼注:”玄者,冥也。默然无有也。“无”是玄学的核学。这就是所谓的“贵无”思想。当时玄学所谈,主要是《老子》、《庄子》和《易》,所谓“三玄”。

魏晋玄学的产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自西汉武帝以来,处于统治地位的儒家今文经学派走向迂腐没落,有些士人对于这套理论、观点已厌倦,要求用“新”的观点来解释自然、社会或历史现象。二是社会长期处于战乱状态;在政治上,自东汉末到魏、晋,宦官与曹氏、司马氏相继专权,一般士人上进无路,且时有生命之虞,因之不少人的思想消极,倾向于“玄虚淡泊,与道逍遥。”

清谈玄学之风,始于曹魏正始时期(公元240-249年)。当时的代表人物是何晏和王弼。何晏著《无名论》,详细地说明了他的有关“无”的思想,即所谓“自然者,道也。道本无名。” (《列子·仲尼篇》张湛注引何晏《无名论》)王弼撰《周易注》和《老子注》等。他也 59 39820 59 23630 0 0 7107 0 0:00:05 0:00:03 0:00:02 7106 59 39820 59 23630 0 0 5462 0 0:00:07 0:00:04 0:00:03 5462:“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邢昺《论语正义·述而篇》疏引王弼《论语释疑》。)他们认为:道就是天地万物的本体,也就是“无”的别称。“无”是神秘的,不具有物质属性。而“有”却是从“无”产生出来的。

稍晚于何晏、王弼的清谈玄学的代表人物有阮籍、嵇康等所谓竹林七贤。”(竹林七贤为阮籍、嵇康、山涛、向秀、刘伶、阮威咸、王戎,尝为竹林之游,世称之为“竹林七贤)。他们反对司马氏专权,经常遭受迫害。于是在思想和生活方面,采取了崇尚自然,反对名教;放荡不羁,使酒任性的态度。在政治上崇尚无为,主张国君要无为而治。甚至主张“无君”、“无臣”。阮籍说:“无君而庶物定,无臣而万事理。” (阮籍《大人先生传》)这一思想与崇尚自然是一致的。

4、佛教 

西晋“八王之乱”以后,又发生了永嘉时期及以后的民族仇杀,许多士族、文人死离逃散,玄学受到重大的打击。南北各族统治者亦都为他们的兴亡无掌的命运而提忧,在设法巩固他们的统治。各族广大劳动人民长期为残酷的剥削、压迫和战争所苦,亦想将自己的希望有所寄托。于是佛教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南方和北方都获得迅速的发展。

当时,西域的许多僧人东来传教,中国人支求法的也不少。后赵时,龟兹僧人佛图澄很为石勒、石虎所敬重,尊为“大和尚”,利用他传播佛教,以加强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思想统治。佛图澄前后有门徒将近万人,所到州郡,兴立佛寺共有八百九十三所。佛图澄的弟子释道安博学多识,对佛教经典很有研究。他起初在北方传教。后赵末年,中原大乱,他到东晋的襄阳传教,以后又移居长安。他在襄阳时,为佛教僧徒制定了“戒律”三条;在襄阳和长安时,又致力于佛教经典的整理工作,这两项事对于当时 和后代的佛教都发生了重大的影响。道安的弟子慧远为东晋某种名僧人,在访山东林寺建“莲社”(亦称“白莲社”),宣扬死后可“往生”西方“净土”的说法,后世净土宗人尊之为初祖。

龟兹僧人鸠摩罗什于后秦时到长安传教,译佛经七十四部,三百八十四卷。他的著名弟子有道生、僧肇等。

自中国西支求法的有东晋僧人法显。法显本性龚,平阳武阳(今山西襄垣)人。从长安西行,自海上归来,前后共十四年,历访三十余国,携回很多梵本佛经。归国后在建康译经。又撰《佛国记》,亦名《法显传》,记录他的旅行见闻。是研究五世纪初期亚洲佛教的重要史料,也是研究中外交通史和南亚各国古代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

佛教的传布对于麻醉劳动人民起了重大的作用,这对于统治阶级是有利的。但佛教的发展和寺院的增多,尤其是寺院拥有各种特权以及兼并土地、隐瞒户口等情况对封建国家的赋税征收和徭役征发都很不利。因此,封建国家与寺院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北周武帝宇文邕都曾下令焚经毁像,坑杀沙门(僧人),或迫其还俗,这是对佛教的两次沉重打击。

5、道教 

黄巾大起义失败以后,中国长期处于分裂、混战的状态,广大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因之道教亦有发展。但开始分为两派,一为祈祷派,在农民群众中传布,以符水治病,叩头思过,属于秘密结社性质。一为炼丹派,主要为士人信奉,讲求炼丹、辟谷、导引之术,以求延年益寿。这一派多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生活需要服务。

辟谷、导引,道家修炼之术,辟谷,即不食五谷。导引,原为健身术,道家采用之。

葛洪是炼丹派早期的代表人物,为三国吴时官僚之后。他在少年时代,读过儒家经曲。西晋末年,曾参加镇压农民起义。东晋初,封为关内侯。后退居罗浮山(今广东增城东)炼丹,归宗于道家。他撰写了许我有关儒、道以及医药方面的著作。其中的《抱朴子》一书,内篇二十卷,谈“神仙方药,鬼怪变化,养生延年,禳邪却祸之事。“为道家思想。外篇五十卷,是政论性著作,为儒家思想。葛洪反对祈祷派道教,攻击张角等;把道教与儒家思想结合起来,成为地主阶级的一种思想工具。

寇谦也是炼丹派一个代表人物,为北魏前期人。原奉天师道(即五斗米道),后为了适合拓跋氏统治的需要,伪造道教经典,声称“清整道教,除支三和(张修、张衡、张鲁)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女合气之术“,“专以礼度为首,而加之以服食闭练。”( 《魏书·释老志》。服食,道家修炼之术。通过呼吸,可以服食“日精月华”。闭练,辟谷、炼丹。闭,或谓“闭房”)他得到太武帝拓跋焘的支持和扶植,在魏都平城建立天师道场,称为“新天师道”。

二、文学  艺术

1、建安文学  建安(196-220年)是东汉献帝的年号。这一时期的文学很盛,史称建安文学,以诗歌的成就最为显著。讲座们继承了汉代乐府民歌的优良传统,以当时社会的战乱、人民的颠沛流离为题材进行创作,许多诗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疾苦与要求。建安诗人的代表有曹操父子、建安七子(建安七子是孔融、阮禹、陈琳、王粲、徐干、应瑒)和刘桢和蔡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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