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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必考专题】中华民国外交史​(下)

2017-09-02 历史学考研和就业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外交(1928-1937)

第一节 “改订新约”运动

一、从“废约”到“改订新约”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放弃了“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但不能不继续以修改不平等条约作为其外交方面的纲领。它继承了北京政府的“修约”外交,发起了改订新约运动。企图迅速与列强各国的和平谈判,达到废除旧约另订新约的目的。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5月10日,伍朝枢就任南京政府的外交部长。伍朝枢就任外长第二天,宣布“本政府惟一之职责为秉承孙先生之指导,服从全国之民意,解除中国在国际上之束缚,而取得国际上之平等地位;”“国民政府以取消不平等条约为己任,将采正当之手续,以达此目的”。正当手续,指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办法。民众运动方式不可取。

1927年11月2日,外交部长伍朝枢发表对外宣言,宣布对已订和今后将订条约四条原则:1、中国前政府与外国政府、公司及个人所订立之不平等条约及协定,既无存在之理由,国民政府于最短期间内废除之。2、业经期满之条约及合同当然无效;3、任何中国官吏,拟与任何外国政府、公司或个人订立任何条约或协定,凡未经国民政府参与或许可者完全无效。4、关系中国之条约或协定,未经国民政府参加为缔约之一造者,不得视为对于中国有约束力。其时,中国与西班牙之间的条约正逢又一个十年期满。北京政府于11月10日,宣布废除中西旧约。1928年2月,黄郛出任外交部长。21日发表对外宣言,重申尽快与各国重订新约的愿望。4月,《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又届期满。4月16日,南京外交部照会葡萄牙驻华公使,声明废除中葡条约,由中葡各派代表,以平等互尊领土主权之原则为基础另订新约。葡萄牙外交部复文表示赞同。旋因济南惨案发生,南京外交部无力兼顾,该案又被搁置。

1928年6月,南京政府派遣的北伐军击败了奉系军阀张作霖,在形式上统一了关内,为推行“改订新约”运动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7月6日,国民党中央常委会临时会议通过《关于重订条约之宣言》,7月7日,外交部奉命发表这一宣言。公布了改订新约的三项原则1、中华民国与各国间条约已届期满者,当然废除,另订新约;2、其尚未期满者国民政府应立即以正当之手续解除而重订之;3、旧约业已期满而新约尚未订定者,应用国民政府另订适当临时办法,处理品一切。9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与各外国旧约已废新约未订前适用之临时办法》7款。对上述第3项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要点为:对驻华外交官、领事官予以国际公法赋予之待遇;在华外人受中国法律之支配及中国法院之管辖,其身体及财产受中国法律保护;外人对华进出口货物在国定税则未实行前照现行章程征收。华人应纳之税捐,在华外人应一律照章缴纳等。

自此,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订新约运动全面展开。内容大致包括改订通商条约及关税条约,废除领事裁判权、改组上海两租界法院,以及收回租借地和租界交涉。

二、关税自主交涉

当时,与中国订有协定关税条约的共有12个国家,美、英、法、日、意、荷、比、葡、瑞典、挪、丹、西。

1928年6月,即南京政府统一全国的当月,南京政府就向美国提出了谈判新条约的要求。1928年7月25日,《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即告成立。中国关税自主权得到明确的确认。但又有关税互惠不得高于第三国的规定,必须全部国家同意,才能实现关税自主。中美关税新约是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所发起的修约运动的第一个成果,也是鸦片战争以来在正常情况下(非如德俄由于战争、革命等原因)列强同意废除协定关税权的第一个国家间条约,进步意义应予肯定。对中国与其他国家改订新约起了促进作用。

同年11-12月,南京政府先后与条约期满的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西班牙、和尚未期满的挪威、荷兰、瑞典、英国、法国签署了关税条约。其内容大致和《中美关税新约》相似。这样,到1928年底,除日本外,与中国有协定关税内容条约的国家,(主要商贸国家)都与中国订立关税条约,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此外,南京政府与德国和无约国波兰、希腊、捷克斯洛伐克三国也订了条约。

1930-年5月6日,中日间订立新的《关税协定》。中国承诺对不同类别的日货三年或一年不增税并废除厘金。中方还确认整理“日本债权人借与中国无担保及担保不足之款,承认偿还“西原借款”等恶债。这样到1930年5月,所有国家都承认了中国的关税自主。

三、撤废领事裁判权交涉

实现关税自主取得重要进展,撤废领事裁判权交涉却不顺利。当时在中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共有16个。南京政府首先与已届期满的比利时、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丹麦、墨西哥、日本七国进行谈判。1929年4月27日,南京外交部又照会条约尚未期满的美、英、法、荷、挪、巴西、古巴、瑞士、瑞典等国,要求取消领事裁判权。美国表示愿在适当时机开始谈判,其他各国也表示对领事裁判权制度作适当改改善。

1931年5月4日,南京政府颁布了《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规定,外国人得受中国法院管辖。颁布不久,九一八事变发生。12月29日,南京政府公布训令,宣布“兹因本年各地天灾变故,所有应行筹备事项,尚未就绪,该项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应暂缓实行。”至此,交涉数年的撤废领事裁判权问题便以失败告终。只有墨西哥放弃了领事裁判权。1929年9月18日、1929年9月30日,1930年2月12日,中国与波兰、希腊、捷克订立平等条约。

四、改组上海两租界法院

上海临时法院系1926年8月由原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改组而来,属江苏高等法院管辖。但审判在华被告的外国人须有领事会审,审判华人诉讼案亦须由外国领事观审,法院的书记官长与全体司法警察的荐派之权均属外国领事。此种丧权辱国的司法制度,受到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的反对。1929年5月8日,外交部照会各国,要求修改审判制度。各国公使复照令驻沪领事与民国政府交涉。外交部驳复,主张公使与中央政府协商。经外交部再三交涉,北京公使团允派驻沪领事为代表。外交部拟拒绝,后同意谈判。1930年1月21日,南京政府代表徐谟和六国公使代表签署《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与原旧协定相比较,有以下变动:1、适用中国法律;2、取消观审、会审;3、废除外国人书记长制,中国任命检察官;4、监狱移交中国;5、外国律师向司法部领证。遗留问题。司法警察和判决执行仍由工部局参预。3月31日,司法部宣布成立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第一特区地方法院。1931年7月28日,外交部长徐谟与法国公使代表在南京签署《关于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在法租界内设置了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和第二特区地方法院。

五、收回租界及租借地交涉

一战期间收回德奥租界,十月革命后收回俄租界。华会期间收回胶州湾租借地,国民革命高潮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

(一)、收回天津比租界

1927年8月31日,中比签署《关于比国交还比租界协定》,中国收回比利时租界。

(二)、收回镇江英租界

1927年10月31日,外交部长王正廷和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互换照会,就收回镇江英租界达成协议。11月15日,双方在镇江旧英领事署举行收交仪式。

(三)、收回厦门英租界

1930年9月,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到达南京,与南京外交部长王正廷商谈中英各项悬案。英方表示愿意按照交还镇江英租界办法,交还厦门英租界。9月17日,王正廷和蓝普森互换照会结案。

(四)收回威海卫租借地

中英关于收回威海卫租借地的交涉,已于1924年10月订立草案。后因北京政局变动。该案长期搁置。1929年6月始,中英间重新开议收回威海卫租借地问题。1930年4月18日,南京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和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在南京签署《交收威海卫专约及协定》。 1930年10月1日,中英双方在南京互换了批准书。同日上午,在英国威海卫行政长官公署大院,举行了交接仪式。

第二节 九一八事变与国民政府的外交

一、依赖国联外交

(一)、九一八事变与不抵抗政策

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背景,而不是偶发事件,是日本军部扩张派长期推行“大陆政策”的结果。1931年5-6月间发生的万宝山事件和中村事件为日本制造战争舆论提供了借口。万宝山事件是1931年5月,长春附近万宝山地区中朝农民因修建水渠引起的案件。中村事件指的是日本军官中村震太郎大尉被击毙的事件。1931年9月18日晚,日本关东军按照预定计划,炸毁了柳条沟附近南满铁路的一段路轨,诬称为中国军队所破坏。随即,关东军司令本庄繁下令进攻中国东北军驻地沈阳北大营,发动以侵占东北为目标的九一八事变。到年底即占东北全境。针对日军的进攻,南京政府采取了不抵抗政策。大敌当前,国民政府为什么要推行不抵抗政策呢?究其原因,以下四个方面:

1、首先,国民政府的不抵抗政策直接导源于“攘外必先安内“的基本国策。2、不抵抗政策根源于对双方力量比较的认识上。3、不抵抗政策还与南京政府依靠欧美和国际联盟的政策密切有关。4、南京政府不抵抗政策也与其牺牲东北保住本部主张有关。

(二)中日国联初次交锋

九一八事变后,南京政府奉行依赖国联外交。然而国联却在英法操纵下,对日本侵略实行绥靖政策,使中国对国联幻想不断破灭。九一八事变以来,国联围绕中日问题,召开十八次行政院会议和一次国联大会,通过四个决议案,对日本无约束力。日本1932年1月3日攻下锦州,武力侵占东北。

(三)一·二八事变和淞沪停战协定

日本对东北的顺利占领刺激了其进一步侵略的野心。1932年1月28日又发动对上海的侵略战争。一二八事变发生后,南京新政府决定的对日方针是,“一面抵抗,一面交涉”,即“军事上抵抗,外交上交涉”。1932年5月5日中日双方达成《淞沪停战协定》,该协定是“一面抵抗,一面交涉”方针的直接结果,中止了上海战争,逼日本撤兵,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协定承认上海为非武装区,放弃中国军队在此地驻守、设防权,根据协定形成的政治、军事格局对日后东南沿海的防务带来祝害。

二、国联的调查和中日直接谈判

(一)伪满洲国的建立

1932年3月9日,伪满洲国在长春(更名为新京)正式建立,以溥仪为执政。3月10日,溥仪与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订密约,任命日人为国务厅总务长官,和各部次长。以后又订立一系列条约。1932年9月15日,日本政府正式承认满洲国,并由伪满国务总理郑孝胥和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兼特命全权大使本庄繁签署《日满议定书》

(二)国联调查团及其报告书

1931年12月10日,国联行政院通过了派遣调查团赴中国调查的决议规定调查团的任务是就双方有争执之处写成调查报告。1932年1月21日,国联调查团正式成立,英国人李顿任团长,美法意德各一人为委员。中日两国分别派原代理外交部长顾维钧,日本驻土耳其大使吉田为“参加员”。调查团一行于2月3日从欧洲出发,途经美国到远东。9月4日,调查团各成员在报告书签字后返回欧洲,完成了调查使命。10月2日,《国联调查团报告书》,又称“李顿调查书”,在国联总部所在地日内瓦、东京、南京同时发表,长十余万言,十章,报告书对于日本侵略中国东北的阴谋作了一定程度的揭露,但也反映了列强偏见,想把东北列强共管。一、在中日争端上,为日本辩护,指责共产主义运动,抵制日货使日本忧虑加增;二、赞颂日本功绩,修铁路等;三、敌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四、企图以牺牲东北,换取日本进攻苏联;五、提出“国际共管”中国东北的主张。

报告发表后,南京政府“大体表示同意”。批示国联中国代表团,前八章接受,九、十章修正,日本反对报告书。中国代表颜惠庆、顾维钧、施肇基在国联进行斗争,取得重要成果。1933年2月24日,国联大会通过了《关于李顿报告书决议案》,长达一点五万字,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远东之事变”,第二部分为“争议在国联方面的发展”,第三部分为“争议之主要特性”。结论为,九一八事变前的紧张状态,双方都有责任。事变后情势发展,中国绝无责任可言。第四部分为“建议之叙述”,系全文最重要部分。要点:一、依《国联盟约》,《非战公约》,以及《九国公约》之精神解决满洲问题。二、驻扎南满铁路区域以外之日军应予撤退。三、在满洲设立一高度自治之特殊制度,同时照顾日本的特殊利益。四、建议国联会员国今后不得在法理上或事实上承认“满洲国”。五、建议中日两国在一特设的顾问委员会参与下,举行谈判,解决满洲问题。中国投赞成票。日本投反对票。42票赞成,日本一票反对,暹罗(泰国)投弃权票。通过了决议案。日本于2月27日退出国联,同时日军向关内热河大举进攻。南京政府依赖国联外交破产,不得不与日本直接交涉。

(三)塘沽停战协定

1933年2月23日,日军分三路进攻热河,3月4日,占省会承德。热河全省十天即告沦陷。3月10日,张学良引咎下野。12日,明令何应钦代理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长,北上指挥军事。军委会制订了“确保冀热并巩固平津”为目的的作战计划。将华北各军及中央增援部队编为八个军团,准备迎敌。3月初,日军向长城一线进犯。中国军队在喜峰口、冷口、古北口顽强抗击,取得成果。5月,中国军队放弃长城各口,日军占滦东22县。北平、天津暴露在日国枪口之下。华北形势危在旦夕。5月3日,南京政府明令设立行政院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任命黄郛为委员长,北上负责对日交涉。日军占香河,前锋逼通州,形势危急。

请求英、美干涉的目标不能实现,中国兵力财力又不足以继续战争。日军一再进逼之下,南京政府被迫放弃了九一八事变后,绝不与日本直接交涉的立场,这在南京政府外交史上是不光彩的。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数十次要求与中国直接交涉,均为中国拒绝。此时国联已经通过决议谴责日本,南京政府又自愿与日本直接交涉,在国联会员国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而且此次交涉是在军事失败之后签订城下之盟,对中国十分不利。

日本达到战略目的后,停止了对于中国军队的追击。命令关东军迅速进行停战谈判。5月22日,黄郛夜访日本驻北平武官永津,达成《停战案概要备忘录》。得到何应钦的认可。5月31日,北平军分会总参议熊斌与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在塘沽进行谈判,签署了《中日塘沽协定》,规定日军归还至长城之线,长城以南冀东22县为非武装区,实际上默认了日军对东三省和热河的占领和以长城一线为“满洲国”国界。中国丧失对冀东22县的完全统治权。《塘沽协定》后,中日又进行了接收华北战区交涉和关内外通车通邮设卡交涉,在接收华北战区的善后谈判中,超越了《塘沽协定》的规定,日军完全占领了长城沿线的中国领土;在非军事区的滦东地区同意日军暂行驻兵的暂设机关。

第三节 华北事变和国民政府转向抗日的外交

一、关于华北事变的交涉

(一)河北、张北事件交涉

华北事变指1935年日本为全面侵占华北而制造的一系列事变。河北事件。1935年5月2日晚和3日,亲日分子胡恩溥和白逾桓(胡为《国权报》社长,白为《振报》社长,受日本军部津贴,发行亲日派报纸)在天津日租界被暗杀。天津驻屯军故意诬指为国民党蓝衣社所为,威胁何应钦,“若不严加制止,事态恐会扩大。5月15日,东北义勇军孙永勤部从热河进入长城以内的停战区,日军硬说遵化县长接济孙部,违反停战协定。20日,日军越长城消灭了这支义勇军。日本利用两事件大做文章,声称破坏《塘沽协定》。5月29日起,关东军和驻屯军向何应钦提出种种苛刻要求,还一再进行武力恫吓。6月9日,日本天津驻屯军洒井隆向何应钦提出要求,罢免于学忠和张廷谔(省长市长),罢免蒋孝先(宪后第三团团长)、丁昌(团副),曾扩情(军委会北平分会政治训练所所长),撤去宪兵第三团。解散北平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取缔妨害中日两国邦交的秘密机关如蓝衣社等。撤退河北省内一切国民党党部,撤除励志社北平分社。第五十一军撤出河北省,中央军第二十五师撤出河北省;禁止中国国内的排外排日,有使中日关系造成妨害的人员或组织都不得再进入天津,日本希望中国任命省市等职员时,应选择不致妨碍中日关系之人物,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之手段。

南京政府初初希望外交途径解决,但被日本外务省拒绝,由军事当局交涉。6月10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接受日方要求。何应钦约见日本代表,告以全部承诺日方要求,但是,日军担心口说无凭,又玩弄新花招。6月11日,日本代表高桥提出一份由天津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觉书》(包括上述全部内容)要求何应钦签字。何一连四次致电南京请示。此前,南京政府已决定,一切对日谈判所承诺条件,均避免签订书面协议,以免留下把柄而被人民反对。12日,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只作口头承诺,为避免日方纠缠,让何应钦回南京述职。中方坚决拒绝,英国等西方国家对日警告,日方改变策略,不再坚持签字,也未再提“附带要求”。(前述要求最后三项),改而要求中方“给予一个表示承诺的书面通知”,并两度代拟通知文稿转交何应钦。7月6日,经南京政府行政院长汪精卫同意,代行军分会职权的鲍文越将以何应钦名义答复的信函送交桥转梅津美治郎。全文内容是:“6月9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项均承诺之,且自动实施,特此通知。” 100 69107 0 69107 0 0 20255 0 --:--:-- 0:00:03 --:--:-- 20254p>

梅津提出的《觉书》和何应钦的《致梅津函》,习惯上称为“何梅协定”。正当中日紧张交涉河北事件之际,日本又挑起了张北事件。1935年6月5日,日军多伦特务机关一人及三菱公司职员三人因未按规定携带日领签署的护照而欲进入张北,为中国守军扣留一夜。次日,察哈尔省政府下令放行。但日军仍以此为借口, 6月11日,张家口日本特务机关长向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提出三项条件一,惩办直接责任人,二,第二十九军军长亲自道歉。三、保证将来不再发生同类事件。南京政府获悉关东军意在使宋哲元去职后,认为:“我们如果受人压迫而做,不如先就自动地做,使他没有要示的对象。”19日,南京政府颁发命令,免去宋哲元察哈尔省主席职务,由民政厅长秦德纯暂行代理,中日交涉也由秦德纯与土肥原进行。

6月23日,中日谈判在北平府右街秦氏私宅举行。6月27日,中日代表在日本驻华使馆武官室办理结案手续。秦德纯向土肥原提交答复文件。内容是:一、关于张北事件,表示遗憾之意,将负责人免职。二、将被认为对于日中国交发生不良影响之机关,从察哈尔省撤退。三、尊重日本方面在察哈尔省内的正当行为。四、将宋哲元军从昌平、延庆、大林堡至长城一线以东地区及从独石口北面沿长城经张家口北面至张北县南面一线以北地区撤退,撤退区的治安由保安队负责。五、自6月23日起在两周内撤退交接完毕。同时,秦土又是口头约定五款作为上述第三项的解释,中国方面承认;一、允许在察哈尔省设置机场和无线电通讯设备二阻止山东、山西移民进入察哈尔省境内,为了解除这种移民以蒙古人产业的压迫。三、设法逐渐使张家口的德华洋行维持不下去。为了扫除苏俄通过这一洋行进入这一地区;四、在察哈尔省聘请日本人为军事顾问或政治顾问。五、不阻止日方在内蒙对德王进行工作。这就是“秦土协定”的全部内容。“秦土协定”后,二十九军移调河北,口外撤退区中国方面由张北警备司令张允荣,日本方面由伪蒙军卓特巴札部组成两支保安队共4000名驻守。

(二)内蒙自治运动

日本向华北扩展势力之时,也将内蒙古西部地区视为其目标之一,内蒙东部地区已入满洲国。“内蒙自治运动”成为日本策动华北事变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34年4月,以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为首的内蒙古王公已在百灵庙建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简称“蒙政会”)。一方面与南京政府保持联系,在内蒙西部扩充势力,另一方面又企图依靠日本支持,与南京政府讨价还价,以实现所谓“蒙古高度自治”。关东军多次与德王联系,供给枪支和钱财。1936年2月12日,伪蒙古军总司令部在德王府成立,德王任总司令,宣布改元易帜,改用成吉思汗年号纪年。打出“独立”旗号。5月12日,正式成立伪蒙古军政府,进行曲扩军。8月初,就在关东军驱使下进攻绥远。日本支持的伪蒙军与中国军队处于对峙状态。

(三)华北自治运动

“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签署,日军顺利实现将中央军、中央机关赶出华北的战略目的,实际上控制两省,贪得无厌的日本侵略者进而企图控制冀察晋鲁豫五省。加紧策动华北五省自治运动。日本的主要策略是,劝诱威逼抬出一些失意军阀下台政客,出面主持所谓自治政治,最初属意于孙传芳吴佩孚。6月下旬,日军上层人物四处活动,到太原访问阎锡山,赴绥远访傅作义,赴济南访问韩复榘,并把诱逼重点对准华北最具实力的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1935年10月18日,日本天津特务机关策动了香河暴动。11月24日,策动殷汝耕宣布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12月3日,何应钦一行到达北平,受到日伪汉奸围攻。何应钦与秦德纯会商一天后,决定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应危局。18日成立,宋哲元为委员长。

二、国民政府对日方针的变化

(一)“中日亲善”活动

《塘沽协定》签署后,日军直接进攻的可能性减小,蒋介石仍旧企图对日实现妥协,以便集中全力围剿红军。1934年10月,由蒋介石口授,陈布雷执笔,写成了《敌乎?友乎?》——中日关系的检讨》一文,用“徐道邻”的名义发表,全面阐述了蒋介石对于中日关系的基本构思和主张。文章的发表引起很大反响,日本政府迅速反应。外相广田弘毅在议会演说,表示对华亲善。南京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改善中日关系的行动。蒋介石自九一八事变以来首次接见日本驻华公使有吉明,并下令取缔国内民众的抗日救亡运动。1935年5月17日,两国将公使升为大使,尽管如此,日本制造事变,逼签“何梅协定”、“秦土协定”,中日关系再度恶化。

(二)临战前夕的调整国交谈判

日本政府外交亲善,军事逼迫双重外交很快断送所谓“日中亲善”活动。日本积极策动“华北自治运动”,引起了海内外震动。南京政府内部的英美派逐步替代亲日派,对日采取强硬态度。中日交涉越来越表现出临战的特色。

1935年7月起外务省着手草拟《对华新政策草案》,并多次与海军省、陆军省合议。8月提出,10月4日正式通过“广田三原则”:一、中国彻底取缔排日,抛弃依赖欧美政策,采取亲日政策;二、中国终应正式承认满洲国,暂时可对满洲国作事实上的默认,抛弃反满政策,在华北与满洲接壤地区实行经济、文化融通与提携;三、中国与日本在与外蒙接壤地带合作采取措施排除赤化势力的威胁。“广田在原则”形式上对华态度较前缓和,实质内容仍是“脱离国联,承认伪国与联盟对俄”。这是南京政府不能接受的。1935年12月,张群为外交部长,张群先后与有吉、有田、川越三任日本驻华大使进行了谈判。绥远战事爆发,谈判中止。张群川越会谈,因日本坚持其侵华方针而以失败告终。

(三)对日抗战方针的确立

1935年11月9日,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大”上发表所谓“最后关头”演说。这是九一八事变以来,蒋介石对日政策演说中态度最为明确强硬的一次,标志着南京政府对日方针已开始变化。1936年7月,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决定成立国防会议,并推蒋介石为议长。对“牺牲最后关头”作了确切解释。在调整外交政策的同时,南京政府军事也作了大规模迎战准备。整编军队、整理国防要塞和构筑国防工事。

第四章 抗日战争时期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1937-1945)

第一节 国民政府争取外援的外交活动

一、联合苏联与争取德国中立

  (一)、《中苏互不侵犯条约》

九一八事变后,日占东北,下一步目标就是向北侵苏。苏联谋求改善对华关系,建议中苏复交。1937年8月21日,外长王宠惠惠和苏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签署《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条约签署后,对苏外交重点,一是争取军事援助。二是劝说苏出兵对日作战。先后派杨杰、孙科赴苏,并把德调停内容告苏,激将法。但苏同意军援而绝不出兵。

(二)、苏联对中国抗战的援助

苏联是太平洋战争前爆发前,在军事上、财政上积极援助中国的唯一大国。1937年9月,中国政府派遣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和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张冲出使苏联,进行军援谈判。1938年3月1日、1938年7月1日、1939年6月13日,苏联先后三次提供贷款达2.5亿美元。从1937年9月到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苏联共向中国提供飞机924架,(其中轰炸机318架、驱逐机562架,教练机44架)坦克82辆,牵引车602辆,汽车1516辆,大炮1140门,轻重机枪9720架,步枪5万支,子弹1.8亿发,炸弹31600颗,炮弹约200万发,以及其他一些军用物资。许多装备在苏军中都是属于一流的。在抗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除武器装备。苏联还派军事人员,直接参加战争。先后派几批军事顾问抵中国,参与拟定作战计划、训练军队和指挥对日作战。苏联志愿航空队还在兰州、伊犁设学校,培训中国飞行员。1941年6月,德军对苏宣战,此后,苏联对华援助停止。

(三)、争取德国保持中立

国民政府对德外交以坚持德国军事顾问团留任和继续发展军火贸易两点为要点并取得一定成效。1937年一年,德国运送中国的作战物资成为苏援军火未到前,中国军队的主要军火补充,德国军事顾问也活跃在抗日战场上。1941年7月1日德国、意大利不顾国民政府一再抗议,正式承认汪伪政府,次日,外交部发表宣言,与德、意断绝外交关系。

二、反对英美对日妥协与争取英美对华援助

(一)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对英、美外交

日本全面侵华后,中国诉诸国际联盟和九国公约国会议,都对日本表示了谴责,但没有实际措施制裁日本和给中国援助。国民政府对英方针以反对英国对日绥靖,尽可能争取英国对华援助为主要内容。1938年5月2日,英、日签署《关于中国海关之协定》,关税由日本银行保存,日本庚款偿清,沦陷各口海关对于担保外债按比例摊付。5月6日,国民政府对此抗议。1939年6月,日军封锁天津英租界,迫当局交出暗杀汉奸程锡庚的四个“嫌疑犯”,英国不敢摊牌。1939年7月24日,英、日订《有田克莱琪协定》,英国承认日军造成的实际局势。7月28日,蒋介石发表文章表示不承认。英国又在日本要求下,将中国政府价值5000万元的银锭封存在天津、北京英法租界,不得南运。1940年7月17日,英国在日本开战威胁下,与日本签署《关于封闭滇缅公路的协定》,给中国抗战造成重大损失。

国民政府阻止英日妥协的同时,也积极争取英国对于中国抗战的援助。早在战争爆发之初,参加英王加冕典礼的孔祥熙就与英国首相艾登就对华提供货款有所洽商,1937年12月,英政府拔借中国300万元。1939年3月中英签署《设立中国法币平准基金合同》,英方出资500万镑,帮助中国解救法币危机。1940年12月10日又提供500万英镑。政治上也给中国与支持,国联决议援华,不承认汪伪政府。1940年10月18日,英国决定重开滇缅路,对中国抗战是一种支援。

中日大战爆发后,美国继续奉行传统的不承认主义。同情中国抗战并从道义物资上给中国以某些支持。抗战开始一年,中国共向美售银1.38亿美元。其中4800万美元用于采购战争物资。1938年10月后,国民政府开始把争取美国对华援助列为外交方面头等大事。1938年12月30日《中美桐油借款》成立。1940年3月7日,在日本扶植汪伪政权成立前夕,美国政府宣布对华提供第二次借款2000万元(滇锡借款)。1940年9月,日军入侵越南,日德意结成轴心同盟。美国马上宣布对华第三次借款2500万美元,(钨砂借款)。1940年11月31日,罗斯福总统宣布对华提供一亿美元贷款。1941年3月,美国军火租借方案成立。罗斯福总统宣布,中国可以根据该法案公开获得美国的军事援助。4月15日,罗斯福总统签发秘密命令,允许美国预备役军官和陆军航空队和海军、海军陆战队航空队退役人员参加美国志愿航空队去中国。陈纳德据此组织著名的“飞虎队”赴华作战。4月18日,罗斯福总统批准以价值4500万美元的器材援助中国,7月派军事顾问团到中国。

同时,中美政治关系也有所发展。1941年5月下旬,美国国务院声明,愿于战后放弃在会各种特权。同月,应中方请求,罗斯福派霍布金斯大学教授拉铁摩尔,以私人资格担任蒋介石政治顾问。7月,拉铁摩尔抵重庆。加强了中美领袖的直接联系。蒋介石力图与美结盟,美国则力避与日本正面冲突。直到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发生后,中美结盟的目标才得以实现。

(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对华援助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在催促中、美、英联合对日作战的同时,还利用当时有利于中国的国际环境,积极争取美、英加强援华。1942年3月31日,《中美五亿美元借款协定》在华盛顿签署。美国财政部同意对华提供五亿美元是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巨大支持。

1941年12月29日,英国通知中方,给中国5000万英镑借款,另以租借形式拔给军火和军用设备。至1944年5月始签署正式协定,但至战争结束,英国政府分文未付这笔贷款。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还积极展开外交活动,争取较大份额的美国战时租借物资。中美关系的密切还表现在中美高层人物的互访增多。

三、与英美的冲突和交涉

(一)、国联和九国公约会议

1937年7月全面战争爆发后,南京政府希望英、美出面调停冲突,美、英采取不介入的态度,使南京政府借助英美制止日本侵华的企图遭到失败。中国又多次向国际联盟提出申诉,要求制裁日本,对华援助。1937年10月6日,国联大会通过报告,认为日本军事行动,违背了《九国公约》和《巴黎非战公约》。日本已非国联会员国,提议召开九国公约国会议并邀请苏联、德国参加,寻求解决冲突的办法。中国代表团在国联的努力,对于揭露日本战争罪行,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抗战的同情与支持起了积极作用。但坚持“谴责日本是侵略者”、“拒绝援助日本”,却未为国联大会采纳。把难题交给九国公约国会议。1937年11月24日,九国公约国在布鲁塞尔通过《九国公约会议报告书》,日本拒绝参加会议。会议只是重申《九国公约》的原则及和平的重要性,不分是非地建议双方停战,使南京政府求助于国际组织的希望破灭,后来,英国仍有对日绥靖活动。

(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中英、中美冲突。

1、史迪威事件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与美英结盟,但美、英的远东战略与中国抗战战略差距很大。矛盾难免产生。美国是“先欧后亚”,给中国一定援助,抵抗日本,打败德国再与日本作战。蒋介石是“先亚后欧”论,指望美国打日本,自己保存实力,与共产党决战,史迪威事件即是这种矛盾的反映。

史迪威是中国战区参谋长和中缅印战区美国军司令官,与蒋矛盾由来已久,在政治战略方面,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蒋介石认为对日作战由美国人担任,把保存实力看得比对日作战更重要。史迪威不满。史迪威要求团结共产党,抽调西北胡宗南部队用于抗日前线,主张军事物资分配给十八集团军在内的抗日部队,蒋介石拒绝。

军事战略方面,史迪威的基本思路是:尽快进兵缅北,打通滇缅路,恢复物资运输线,按美国方式整编中国军队。担负大陆对日作战任务。蒋介石赞成发起缅北战役,却以英国在缅南发动两栖作战友,美英提供海、空军支援为先决条件。与政治战略相关的还有是否装备中共军队的争执。史迪威主张装备中共军队,蒋介石死命抗拒。与军事战略相关的是租借物资控制权的争执。中国获得物资不及英国5%,苏15%,而且控制权操之史迪威。蒋介石要求史服从,史以总统代表身份行事,管理租借物资。史迪威对物资不优先空军,使华东战场大溃退,引起争吵。导致史、蒋决裂的是军事指挥权的争执。1942年3月,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发生指挥权争执,史迪威要改革军队,蒋反对。1943年下半年,史要把胡宗南军调往前线,蒋反对。蒋多次要求撤史,未为美方接受。1944年4月,远征军入缅作战,蒋遥控指挥。7月豫湘桂大溃退,史要求撤蒋。美方罗斯福电蒋,由史指挥全部华军和美军。蒋把军队分为攻击兵团和守备兵团。攻击兵团归史指挥,请派人调解蒋史矛盾。罗斯福派赫尔利来华。9月18日,罗斯福给蒋介石电报,由史面呈蒋,令其交出军权。蒋以中断美援与美政府摊牌,要求换史,10月20日,史迪威被调离中国。

2、中英关系的波折

前已述,天津英租界、华北白银、封锁滇缅路问题上英对日妥协,给中国留下印象不佳,太平洋战争后,在远东节节败退并与中国争美援物资。英国远东战略有几个要点,一是重欧轻亚,先欧后亚。二是维护远东殖民体系。三是使中国拖住日本,不使中国过分强大。主要争执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缅甸战役。开罗会议期间,确定英国在缅南发动两栖作战,中美军队在缅北发动攻势作战的计划,英国拒不执行,计划告吹。

(2)印度独立问题。印度是缅甸失守后通向中国唯一国际通道,当时英、印关系十分紧张,甘地的国大党表示,印度不独立即不参战,英国当局镇压。1942年2月,蒋介石访印半月,会见甘地,调停英、印矛盾。尼赫鲁应邀访问重庆。英国逮捕甘地,尼赫鲁。蒋介石请释放,与英谈判,请印度独立。

(3 )香港问题。中英新约谈判过程中,英方提出草案,无归还香港内容。中方提出交还九龙问题,英方借口九龙不在新约谈判范围内,拒绝交还。蒋介石一度准备宣布废除旧约,从日军手中收回香港。宋子文、顾维钧提出先订约,并声明日后保留讨论九龙租借地权。

(4)战争贷款问题。1944年5月,《中英财政协助协定》签署,英国对华贷款五千万英镑,但至战争结束,分文未付。

(5)宋美龄访英问题。1942年11月-1943年7月,宋美龄访美,受到隆重接待。英国政府由皇太后出面邀请宋美龄访英,然而,由于中英关系存在种种问题宋美龄不仅没有接受英方的邀请,而且也谢绝了在华盛顿与邱吉尔见面。

此外,中英间发生争执和交涉的问题还有西藏问题等(占边界,阻中国主权向西藏)。尽管战时的中英关系经历了种种波折。但共同抗击法西斯还是其主要的一面。

第二节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国际地位的变化

一、加入世界反法西斯同盟。

(一)向日德意宣战

1941年12月7日凌晨,日军偷袭珍珠港,拉开了太平洋战争的战幕。早在1941年8月14日,罗斯福和邱吉尔会面并发表《大西洋宪章》。主要内容是:不扩张领土和使用武力,尊重各民族的权利,促进各国经济合作,保障国际和平与安全,奠定了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基础。12月8日,美、英对日宣战。当天国民党中常会决定立即对德、意、日宣战。中国抗日战争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融为一体,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1942年1月1日,中美英苏等26国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共同宣言》,又称《对法西斯轴心国共同行动宣言》。宣言表示赞成《大西洋宪章》所包含原则。各签字国保证使用其全部军事与经济资源,对德意日及其附从国作战到底,决不单独与敌国缔结停战协定或和约。中国作为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四个领衔国之一签署该宣言,开创了中国外交史的新局面。

(二)中国战区的成立

1942年1月3日,中国战区正式建立,蒋任最高统帅,战区区域包括中国及盟国军队可以到达之越南及泰国国境。罗斯福任命史迪威中将为中国战区参谋长,并兼任中缅印战区(美军建制,不同于中国战区)美军司令官。3月5日,史迪威抵重庆。

中国战区建立后,采取的主要军事行动是派遣中国远征军赴缅作战。滇缅路交通断绝,美国空军开辟了飞越喜马拉雅山南部支脉——驼峰的中印航空线。源源不断的美援物资从加尔各答飞越“驼峰”,运往昆明和重庆。由美国航空志愿队改编而来的美国驻华空军特遣队尽管存在汽油缺乏,器材无以补充等困难,仍然英勇作战。1943年3月,该部队扩编为美国第十四航空队,由陈纳德任司令。

二、中美、中英新约的签订

中美、中英新约的订立,是战时中国国际地位提高的表现,也是中国在废除不平等条约历程中的重要进展。1943年1月11日,中美新约(《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及换文由魏道明和赫尔在华盛顿签署。同日中英新约(《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及换文由宋子文和薛穆在重庆签署。中美、中英新约规定撤废在华特权约计九类。1、治外法权;2、使馆界及驻兵区;3、租界;4、特别法庭;5外籍引水等特权;6、军舰行驶之特权;7、英籍海关总税务司之特权;8、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权;9、影响中国主权之其他问题。.在英美的影响下,其他各国也相继宣布放弃在华特权,与中国订立平等新约。百年来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基本完成。

三、跻身“四强”行列

(一)签署《普遍安全宣言》,奠定“四强”地位

1943年10月19-30日,美英苏三国外长会议在莫斯科举行,签署《普遍安全宣言》是主要议题之一。30日,美英苏中四国签署《普遍安全宣言》。内容是,四国对敌作战至胜利,四国承认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入为会员国,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中国参加四强宣言,进一步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

(二)开罗会议,民国外交的顶峰

1943年11月23-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在开罗总统饭店举行。中心议题是对日联合作战和战后处置日本问题。联合作战主要是发动缅甸战役,因英国反对作战计划告失败。会议另一议题是对于日本的处置问题。12月1日《开罗宣言》发表,主要内容:剥夺日本自1914年一战以来在太平洋夺得和占领的一切岛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东北、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中国参加开罗会议和签署开罗宣言,标志着中国的国际地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加速了打败日本的进程。

(三)《联合国宪章》第一签字国

1945年4月25日,旧金山会议开幕。6月25日,第九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大会指导委员会以中国抵抗侵略最先,特准为签署《联合国宪章》之第一国。中国积极参与筹组联合国的活动,在中华民国外交史上写下闪光的一页。

四、雅尔塔密约与《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一)雅尔塔密约

1945年2月,罗斯福、邱吉尔、斯大林举行雅尔塔会议。11日,苏美提出《斯大林元帅关于苏联参加对日作战政治条件草案》,邀请邱吉尔参加签署,这就是《雅尔塔密约》:

苏美英三强领袖同意,在德国投降及欧洲战争结束后二个月或三个月内,苏联将参加同盟国方面对日作战,其条件为:

1、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以维持。

2、由日本1904年背信弃义进攻所破坏的俄国以前权益须予恢复。即:

甲、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

乙、大连商业港国际化,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恢复。

丙、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一苏中合办的公司以共同经营之;经谅解,苏联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而中国须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权。

3、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

经谅解,有关外蒙古及上述港口铁路的协定,尚须征得蒋介石委员长的同意。根据斯大林元帅的提议,美总统将采取步骤以取得该项同意。三强领袖同意苏联之此项要求,须在击败日本后毫无问题地予以实现。苏联本身表示,准备和中国国民政府签订一项苏中友好同盟协定,俾以其武力协助中国达成自日本枷锁下解放中国之目的。

(二)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945年6月30日,征政院长宋子文率代表团抵莫斯科,与斯大林、莫洛托夫会晤。8月14日,中苏两国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关于大连之协定》《关于旅顺口之协定》、《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东三省后苏联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关于外蒙古之换文》。主要内容:

共同对日作战,苏支持国民政府,尊重东三省完全主权、领土、行政完整,无意干涉新疆内部事务,苏军战胜日本三个月后,全部从东北撤退。

大连为自由港,各国贸易航运开放,港口工事、设备一半租于苏方。行政权属于中国。港务主任由苏方担任,期限三十年。

中苏共同使用旅顺口海军基地,两国商船军舰自由停靠,苏联可驻海陆空军。该市民政由中国执行,设中苏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由苏联人员担任,期限三十年。

中东铁路及南满铁路合并为中国长春铁路,中苏共同所有,共同经营。组织中国长铁路公司,中苏各五人组成理事会,各三人组成监事会,中方任理事长,苏方任监事长。铁路局长和总稽核分由中苏人员担任,双方平均担任处科站长。中国政府担任铁路保护,苏联境地内到旅大往返货物免征关税,期限三十年。

战后外蒙古举行公民投票,如民意赞成独立,中国承认外蒙古独立。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后外蒙古公决无一票反对独立。

第五章 战后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

第一节  中美关系

一、马歇尔使华

抗战结束前夕,美国政府确立扶蒋反共对华政策。战后,政策变化。美国战略重点是欧洲。对国民党缺乏信心,倾向于用政治方法解决国共争端。对苏联插手中国事务恐惧。美国人民反对大规模干涉中国。因此,战后美国政府对华政策就是给国民党一定援助以帮助其在尽可能大的中国范围内确立其权力,另一方面鼓励国共双方从事协商,成立联合政府。

二、国共内战和中美关系

全面内战爆发后,乞求美援成为国民政府外交主要任务。美国对华政策基调是,对国民政府有限度,有条件援助。

第二节 中苏关系

一、东北问题

苏联的利益从蒋介石手中获得。《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将与苏联毗邻的新疆、内蒙古、东北纳入苏联“战略安全圈”。日本投降后,苏联不支持中共对日本受降,斯大林电报让毛泽东到重庆谈判。斯大林电报说:“中国不能再打内战,。要再打内战,就可能把民族引向灭亡的危险地步。”苏联不介入马歇尔的调停,协助国民政府和平解决新疆问题。禁止中共部队公开进入大城市并向国民政府移交行政权。但是战后美苏发生矛盾。苏对华政策向中共倾斜。蒋介石任命熊式辉为军委会会员长东北行营主任。蒋经国为外交部驻东北特派员,杜聿明为东北保安总司令,与中共抢时间。冀热辽军区部队在李运昌指挥下,曾克林部1945年9月6日进入沈阳。国民党抗议,苏军司令马林诺夫斯基要中共军队离开有苏军驻守的大城市至农村发展以应付国民党。新四军主力第三师黄克城35000人进入东北,山东部队5万人由罗荣桓率领渡海进入东北。彭真等人乘苏军飞机到沈阳,中共先到一步。

国民党军要在大连登陆接防,被苏军拒绝,原因与美苏关系有关,美军舰运送军队,美国占秦皇岛,苏联要搞东北经济合作协议。葫芦岛、营口有中共同部队无法登陆。13军、52军从秦皇岛登陆。11月16日,中共部队激战十余日,退出山海关。至1946年1月,接收国民党军接收沈阳等大城市。1945年12月-1946年1月,蒋经国访苏。斯大林提出东北经济合作计划。苏联将日资企业作为战利品据为己有,作为红军战利品,所有东北企业一律合营。中国认为是日本赔偿中国损失一部分。2月份国民党在重庆策划了反苏大游行。2、3月苏军突然全线撤退,未向东北行营作任何交待,中共军队立即接收该地区。长春以北无国军。苏军还将北满大批武器弹药留给中共。国民党军队进攻到四平后无力再进,东北二分天下。

东北经济合作是《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所订,但日资企业归谁双方意见不一。苏军将东北机器设备拆运回国,现金、有价证券,贵重金属全部提走。中国不能承认,认为是战利品,后来合作谈判不了了之。旅大行政权,据条约归中国,苏方拒绝国民政府派人接管,共产党军队进入,不仅接收行政权,而且建立南满根据地。

二、新疆问题

伊犁、塔城、阿尔泰三区爆发革命,苏联不仅培养三区革命骨干,还在其领土上为三区组织武装力量。关于起义时间、地点、策略,苏联起了决定作用。1945年8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字。苏联改变政策,和平解决,苏联让三区与中央谈判,镇压反抗势力。1946年6月,谈判成功。7月1日,新疆省政府成立。

三、苏联与中共关系

全面内战前,支持蒋介石为中央政权,要中共去谈判。全面内战后,美支持蒋,苏支持中共。1949年1月26日-2月8日,米高扬秘密访西柏坡,对中共建国问题,中苏关系全面商讨。1949年6月21日,刘少奇、高岗、王稼祥秘密访问莫斯科。10月1日建国,苏与广州未断联系,未派党政代表团,只派作家法捷耶夫作为友好人士祝贺,加上齐赫文斯基、科瓦廖夫充当了苏联政府代表团的角色。10月2日,中苏互换照会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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