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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专题冲刺笔记【改革史,命题重点】(3)

2017-12-10 历史学考研和就业

改革

三代时期

盘庚迁殷:盘庚迁殷是早商和晚商的分水岭。一般认为,盘庚继立之后,为了缓和矛盾,寻求发展,迁都于今河南安阳小屯村一带的殷。迁殷以后,盘庚行汤之行,出现了百姓安宁,殷道复兴的局面。盘庚迁殷对商朝的巩固和发展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时期各国改革

1) 齐国管仲改革:①内政上实行“叁国伍鄙”制, 即分“国”为三部分,置三官管理;同时,又分“国”为21乡(士乡15,工商之乡6),使国中士农工商互不杂处,其业世代相承;分“野”为5个属,置五大夫管理,每年考核。为的是集权于贵族,加强统治。②军事上推行军民合一的组织,平时生产,战时出征:扩充了军队编制,增强战斗力,减少养兵的负担。③大力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农业上,注重农时,实行“相地而衰征”,即农民按照土地的质量和产量,向国家缴纳实物赋税;手工业上,设置手工业管理机构,加强国家对冶铜、纺织等行业的管理, 改革山海鱼盐的管理,鼓励出口;商业上,降低商业税到五十税一,即“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以发展商业。④外交上“ 尊王攘夷”。⑤作用:加强了齐国的贵族集权,使齐国国力迅速发展,奠定其霸业的基础。

2) 晋国整顿内政:晋文公在位时得赵襄、狐偃辅政,推行改革。①维护西周以来的宗法制。②整顿吏治:晋国旧贵族任近官(国君的近臣),姬姓王族任中官(中央朝廷的官员),选拔异姓,任远官(地方官员),以此分配权力,定贵族尊卑,提高了统治效率。③奖励农业,发展商业,节省费用,以增加财政收入;④明贤良,按功劳启用庶族,对世卿世禄的贵族政治加以改良。扩充军队。

3) 楚国整顿内政:①平息贵族暴乱和群蛮、百濮的骚扰。②选拔人才,任用孙叔敖为相。③重用旧贵,换取旧贵族的支持。④整顿军事,推行“荆尸”阵法。

4) 郑国子产改革:前543年起,反映了春秋中后期,小国改革图强的迫切需要。①让国野有别、上下有序,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和国家秩序。②作封洫,改革田制:巩固井田系统,同时承认私田,以“伍”为单位加以编制和管理。③作丘赋,改革兵赋制,保证军费,扩大兵源,突破了仅有贵族才能服兵役的限制。④前536,子产铸刑书,改革司法制度,限制贵族权力。⑤统治方针上,宽猛相济,疏导为主。

5) 吴国改革:①立城郭,设守备,实仓廪,治兵库。②动员垦荒,大兴农桑,修筑水利。③整顿军事,重用孙武,强调教育和法纪相结合的治军之道。

6) 越国改革:①举用贤能。②奖励忠谏,赏罚分明。③积极发展农业生产。④广积厚蓄,防备灾荒。

战国时期各国变法

1) 魏国李悝变法:李悝,战国初期法家始祖,被魏文侯任命为相,主持变法:①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制,以“食有劳而禄有功”为原则重新分配权力和财产,取缔无功受禄的贵族的特权,启用大批庶族出身的士人。②农业上:推行“尽地力之教”,环屋树桑,精耕细作,促进农业生产的提高。③商业上:推行“平籴法”,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即丰年国家平价收购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灾年则由国家平价出售储粮,防止商人抬价伤民,巩固和发展了小农经济。④法律上:制订《法经》,加强法制。李悝总结各国法律,集其大成,制订了我国古代第一部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法经》,共六篇。作用:李悝改革的内容,在当时是具有普遍性的革新原则;变法使得魏国成为了战国初年最为强盛的国家。

2) 楚国吴起变法:吴起是曾子的学生,由于受魏武侯猜忌,离魏入楚。约前389年,楚悼王任命吴起为令尹(相),主持变法:①明法审令,公布法律,以确保新法的贯彻执行。②“实广虚之地”,将旧贵族迁往地广人稀的边境地区,变相收回旧贵族的土地,打击旧贵族势力。③“收爵禄”,分封的旧贵族经过三代,即收回其子孙的爵禄,以削弱旧贵族对王权的严重威胁。④坚决裁减无用之官,减少俸禄开支。⑤“塞私门”,禁止旧贵族招引食客,防止其结党反对变法。⑤吴起的变法改革前后持续仅7年,楚悼王死后,吴起即死于政变。 变法总体成效不大,楚国军政大权仍被屈、景、昭三家贵族把持,政治上比较腐败。

3) 秦国商鞅变法:秦孝公时期(战国中期),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前后两次,是战国时期

实行最彻底、对旧贵族打击最严重、变法措施最全面、为期 最长久、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变法改革,即使在商鞅死后,新政依旧得以贯彻实施。第一次(前359年起):①奖励军功,打击世卿世禄制:贵族无军功不得入宗籍;实行军功爵制;禁止私斗。②编制户籍,实行什伍连坐法。户籍制度的变革是商鞅变法的根本内容,彻底打破了田野乡遂制度。这也是秦献公“为户籍相伍”的进一步完善。③奖励耕织,发展小农经济:以农为本,以商为末,严惩民众游手好闲或舍本逐末;招徕三晋地区无地农民来秦国垦荒;强制民众分家。第二次(前350年起,是年秦迁都咸阳):①推行县制,取代以往的分封采邑制,地方官员中央任命。②废井田,开阡陌,奖励垦荒,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土地,按土地多少纳税。③统一度量衡,以促进国内经济联系。④制订秦律。⑤烧诗书,禁游学,以确立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

4) 齐国邹忌变法:前356年,威王即位。齐威王时期,任用邹忌为相,进行改革:①整顿吏治,制订对官吏的考核标准。②广开言路,提倡进谏。③将义务兵役制和雇佣兵制相结合,放手启用田忌、孙膑等将领。④发展生产,改进国家授田制,采用份地长期使用的制度,调动生产积极性。⑤改革使齐国迅速强大,成为东方大国。

5) 韩国申不害变法:韩昭侯时期,任用申不害为相,进行改革。①特点:以“术”为特征,强调君主以权术驾驭群臣。②措施:改组、整顿官吏队伍,明确各级官吏的职权,加强对官吏的考核监督。③影响:以权术之变代替制度变革,尽管使得韩国政治一时清明,但难以有富国强兵的大发展。

6) 燕国乐毅变法:约在赵国推行“胡服骑射”的同时,燕昭王任命乐毅为亚卿,对燕国的内政、军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①“明奉法,审官断”,制定法律,厉行法制,加强对官吏考核。②只将官爵、禄位授予有功、有能的人。③奖励守法的顺民(包括贫民、奴隶),促使燕民遵法,安定社会秩序。④军事上注重战法与纪律的训练,提升燕军的战斗力和军纪。⑤乐毅改革持续近30年,使国家富强,民气高涨,为之后燕国对齐国的战争的胜利奠定基础。

7)赵武灵王胡服骑射

秦汉时期

汉初休养生息的政策:①目的:缓和阶级矛盾,恢复发展生产,巩固封建统治。②措施:军队复员,安置流民,释放囚犯,量出为入,十五税一,抑制商人,发展人口。③成效:大批农民回到土地,且生产积极性提高,社会安定,生产恢复。

文景之治时实行的政策:①输粟拜爵(贵粟政策):汉文帝时期,由晁错提出,主要内容是人民可以用粮食购买爵位,或用粮食来赎罪。这样,国家的粮食增多,就可以减轻赋税;商人竞相购买爵位,粮食储量大增,粮价有所提高,农民生活改善。②宽减刑罚:废除“诽谤妖言”法;废除“收孥相坐”法。③轻徭薄赋:文景时期,定田赋为三十税一,遂成为汉代定制;颁布“除戍卒令”,一度解除内地农民背井离乡而戍边的负担;算赋由每人每年 120 钱减至40钱;徭役减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改革宫廷礼仪制度,禁止郡国进贡奢侈品。④修马复令:汉初鼓励民间养马的一项政策。由晁错提出,具体内容是民间每养马一匹,可复免三人不充徭役,鼓励养马是为了加强武备,抗击匈奴的侵扰,同时也有利于农业生产。⑤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汉文帝时变“抑商政策”为“便商政策”。取消在关口关梁处检查来往行人的制度和禁止在山林川泽樵采﹑捕捞的禁令。从而促进了农副业和盐铁业的发展。⑥节俭从事:殉葬品由金银器改为木器和铜器等。⑦在募民实边,入粟塞下,屯米积谷,备战守边的同时,推行民族和睦政策,与匈奴和亲。改革任官制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量才任用文帝十五年165)令诸侯、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者,亲自问策。这种取士方法开了汉代察举制的先河。削藩

汉武帝改革:目的: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适应国家统一需要。㈠政治上:实行“中朝”制度,限制相权;置十三州部刺史和司隶校尉;推行察举制度;兴办太学:为有计划的培养人才,汉武帝先后采纳董仲舒和公孙弘的建议,在前124年(元朔五年)在长安设立太学。太学生免除徭役,学习儒家经典,一年一考核,合格者可以在掌管文书的部门补缺,优秀者可以做郎中,除在长安设立太学外,汉武帝还令各郡国均设立学官,即郡国学,就地培养地主阶级人才。㈡经济上:①改革背景:封建经济的发展使得封建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逐渐发生变化,自耕农的逐渐减少致使国家税源逐渐枯竭;长期的战争消耗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武帝本人的奢靡挥霍和官僚集团的膨胀大大增加了国家的开支。②措施:i统一币制,前118年,令郡国铸五铢钱;前113年,禁止郡国铸钱,把铸币权收归中央;置上林三官(钟官、辨铜、技巧)负责铸造五铢钱,作为法定货币,通行全国,旧货币一律废除。上林三官钱质量较好,私铸无利可图,从而起到统一货币的作用。ii盐铁官营,前119年,汉武帝采纳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建议,下令盐铁收归国家经营。在中央于大农令下设盐铁丞,总管全国的盐铁经营事业,盐铁之利为国家垄断。iii均输法,由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运输货物: 由大农令在各地设立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运京的物品,从出产处转运到他处售卖,再在售卖地收购其他物品易地卖出。均输法的推行,使政府获利颇丰,也抑制了大商贾垄断市场。iv平准法,由国家平抑物价:在大农令之下设平准官,总管均输货物,按长安市场价格涨落情况,贵则卖之,贱则买之,既可打击富商大贾的囤积居奇行为,又能调剂供需,节制市场。v算缗、告缗。所谓算缗,就是汉武帝颁布的令商贾、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向官府自报资产价值,并据此纳税的法令,匿财不报,或报而不实者,一经查出,判戍边一年,没收全部财产;告缗,则规定凡有告发商人隐匿资产或呈报不实者,将没收资产的一半分给告发者,作为奖励。前 114 年(元鼎三年),武帝令杨可主持“告缗”,大大打击了工商业主。㈢文化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①目的:加强封建专制集权统治。②背景: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使得地主阶级及其国家力量强大,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亦逐渐加重,阶级矛盾加剧,在政治和经济上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成为迫切需要;汉初奉行的黄老之学不能适应政治需要,也与武帝个人好大喜功相抵触,相反儒家思想提倡的春秋大一统、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更符合当时需要。③特点:儒术与刑名法术相糅合,“霸王道杂之”,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㈣打击和削弱地方割据势力:①(元朔二年,前127年)颁布“推恩令”:各诸侯除由嫡长子继承外,可以推行私恩,把王国土地析分给其他子弟以为列侯,由皇帝确定侯国名号,侯国隶属于郡,解决了诸侯国强大难制的问题。②酎金夺爵:前112年(元鼎五年),武帝以列侯酎金斤两成色不足为名,削去百余个列侯的爵位,另有一些列侯因其他各种原因陆续削爵。③颁布《左官律》,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以示歧视;《附益法》,限制士人与诸王交游。④任用酷吏打击地方豪强,抑制豪强气焰,巩固专制皇权。

汉光武帝经济上的措施:①释放奴隶和囚徒,使许多奴隶获得解放,对于增加劳动力、缓和阶级矛盾有一定的作用。②组织军队屯田和精兵简政。③安置流民:通过赐爵、假民公田、赈济和减刑戍边等措施来缓和阶级矛盾。④度田:清丈土地,核实户口。

度田事件:汉光武帝为调查丈量全国土地,于建武十五年(39年)发布度田令,要求天下州郡清查核实土地、户口。在实行度田过程中,豪强大族大多反对清查,隐瞒不报,而刺史、太守又慑于豪强势力而不敢清查。光武帝为表决心遂处死相关太守,然终究引起地方豪族反叛。光武帝采取分化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平息了叛乱。度田事件显示了地方豪族势力的壮大。

王莽改制:①背景:西汉后期,土地兼并发展迅速,贵族和大官僚地主、地方豪强大量兼并土地,同时商人势力抬头,高利贷大为发展。 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剥削的压榨下,破产流亡,被迫揭竿而起。汉哀帝时期, 推行限田、限奴婢的政策,但受到外戚官僚的反对,搁置不行。为了摆脱困境,汉哀帝根据“五德始终”学说,在前5年(建平二年)进行“再受命”,改元“太初元将”,自号“陈圣刘太平皇帝”,表示刘汉政权重新受命于天。这场闹剧毫无效果,草草收场。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地主阶级决定抛弃刘汉王朝这一招牌,从统治集团里另寻他人以维持封建统治。于是有了外戚出身的王莽的一系列改制。②8年(居摄三年),王莽代汉称帝,改国号为“ 新”。为了解决西汉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王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令,附会《周礼》,托古改制。主要内容有:i针对当时最重要的土地问题和奴婢问题,王莽颁布诏书,实行“王田私属”制,即天下的土地,一律改称“王田”,天下的奴婢,一律改称“私属”,且均不得买卖;男口不足8人而占地超过1井(900 亩)的人家需要将多余土地分给他人;无田者按一夫百亩授田。王田私属制,不能真正改变私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不可能改革奴婢的社会地位,只能冻结土地和奴婢买卖,以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诏令受到地主官僚的强烈反对,12 年(始建国四年),王莽被迫宣布王田可以买卖,对贩卖奴婢者亦不治罪。王莽试图解决当时最主要矛盾的尝试宣告失败,但王田私属制一直在名义上存在到新政权崩溃前夕。ii10 年(始建国二年),王莽下诏推行五均六筦,以节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并且使封建国家获得经济利益。五均, 即在长安、洛阳、成都、临淄、宛、邯郸等大都市设立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每月中,有司市师评定本地物价,称“市平”,强制商人售价不得高于市平,同时,向民众发放无息贷款用以祭祀或丧葬,发放低息贷款用以作为经营生产的本钱;六筦,即由封建国家掌握盐、 铁、 酒、铸钱、五均赊贷,同时控制名山大泽,向在其中采取众物之人课税。王莽推行五均六筦主要依靠大商人,但由于没有强大的国家力量可以对这些人加以控制,结果导致这些大商人伙同地方官僚,盘剥人民,损公肥私。iii屡次改革币制,货币的不合理变革,引发经济混乱,加速了新政权的财政崩溃和人民破产;为了防止人民盗铸货币,推行五家连坐法,加剧了汉末以来的奴婢问题。iv改革中央和地方的官名、郡县名、行政区划;恢复五等爵制,滥加封赏; 故意贬低周边少数民族的地位,无端加以羞辱; 发动对西南、东北少数民族和匈奴的战争,加剧了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v统一度量衡,为之后历代承袭。③失败的原因:王莽改制,虽然触及了当时社会的一些重大问题,然而这些政策并没有使其成为维系新莽政权的纽带,反而被淹没在愤怒的声浪中。1)改革有损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支持,就连原来支持王莽的人也相继转而反对改革。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日益尖锐;2)改制本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弊病,如改革币制,违反经济规律,给社会经济造成很大的混乱,给劳动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3)吏治腐败,用人不当,贪官污吏利用新政鱼肉百姓。最终必然是失败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期各国改革:①魏:政治上限制豪强,任人唯才,改善吏治;经济上实行屯田,改革税制;军事上士家制度。②蜀:政治上限制豪强,整肃吏治,严明赏罚,任人唯贤,和抚夷戎;经济上兴修水利,务农殖谷,闭关息民,发展生产。③吴:政治上限江自保,广揽人才;经济上征服山越,开发江南;军事上实行领兵复客制。

北魏孝文帝改革:所谓孝文帝改革,是由冯太后和孝文帝先后主持的,其改革事业是一脉相

承的。改革分为前后两期。484 年(太和八年),冯太后任用李冲等人,进行改革,主要涉及政治、经济制度;494年(太和十八年),孝文帝迁都洛阳,进行第二期改革,着重变革鲜卑族人的生活习俗。①改革背景:i 北魏实行民族歧视和阶级压迫政策,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十分的尖锐,各族人民起义连绵不断,直接威胁北魏统治的稳定。ii宗主督护制的实施,使得豪强地主大量兼并土地、庇荫人口,直接影响北魏政府的赋税收入。iii北魏统治集团中的旧贵族势力、 主张改革的拓跋氏贵族以及投靠北魏政权的汉族地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iv北魏政府不重视农业,听任土地荒芜,致使大量人口流失,经济一片萧条,社会生产的严重倒退加剧了北魏的统治危机。v鲜卑贵族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基本上已经转化为占有大量土地和依附人口的封建贵族,鲜卑族人民则转化为自耕农或依附农民,改革的条件是成熟的。vi孝文帝个人的胆略和卓识。②两期改革的主要内容:i政治上:484年(太和八年),参照魏晋官制定官员品阶;地方官员任期不拘年限,但以政绩为准;推行俸禄制;整顿吏治;加大对官员考课力度,严惩贪污,加强御史台的权威,使得政治更加清明;在实行均田制的同时推行禄田制,禄田不许买卖;493 年(太和十七年),改革官制,499年(太和二十三年),又对官制加以修订,彻底摒弃鲜卑旧制,确立以三省为核心的中枢制度以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同时“澄清流品”,分别士庶,逐渐门阀化;改革律法,从宽量刑,削减旧律法中的繁酷条文;486年,在地方上推行“三长制”以替代宗主督护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为加强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的合作,推行“定族姓”,对北魏的发展有消极作用,逐渐门阀化,但对鲜卑族的汉化有着积极作用。ii经济上:485年(九年),推行均田制以确保国家财政收入;486 年,颁行租调制。均田制和租调制的推行,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耕农的负担。iii文化上,494年(十八年),孝文帝迁都洛阳,改革鲜卑旧俗,实行汉化:改穿汉服,改行汉语,禁止洛阳的鲜卑贵族归葬,改鲜卑姓为汉姓,提倡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联姻。③影响:1)北魏孝文帝改革是一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全面深入的改革。2)孝文帝改革顺应了北方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取得了成功。3)改革提高了鲜卑族的文明程度,促进了北魏政权的建设,加速了北方民族融合的进程,使鲜卑族由游牧经济或半农半牧经济为主转变为以农业生产为主。4)改革也推动了北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使北魏国力强盛,出现空前繁荣。5)孝文帝改革,尤其是“定族性”与“澄清流品”使北魏迅速地建立起门阀制度,形成了一个门阀体制下的鲜卑贵族与汉人士族相结合的统治集团,消除了长期以来鲜卑贵族与汉人士族之间的矛盾,但同时门阀化又导致鲜卑贵贱、贫富分化严重,权贵阶层很快腐败。

西魏宇文泰改革:宇文泰主持西魏朝政后,积极争取汉族大族豪强的合作,并在他们的支持下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①施政纲领:苏绰提出的“六条诏书”,即“先洗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②选官制度:针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病,提出选官应该“不限资荫,唯在得人”,对门阀势力加以限制。③官制改革:依据周礼,以六官替代三省,但六官不便,故也兼用秦汉官制,是不成功的改革。 ④改革均田制,增加丁口授田数额。 ⑤在复古的名义下改革兵制,建立了府兵制:军队分六军,每军一柱国大将军,每柱国下为二大将军,每大将军督二府,全国共分军队为 24 军。府兵不入民户户籍,免除租调和力役,府兵地位高于过去的兵户,提升了战斗力,同时也有向兵农合一发展的趋势;同时,将乡兵(汉族大族的私人武装)收归中央,既增强了兵力,又缓和了民族矛盾。

北周武帝改革:①整顿吏治,惩处隐瞒田地户口的官僚、地主; ②减轻赋税,发展农业。 ③释放奴婢,把一部分奴婢转化为部曲、客女。 ⑤禁断佛、道二教,烧毁大量的佛像佛经,勒令 300 余万僧尼还俗。⑥改革使得北周国力日盛。

隋唐五代时期

唐玄宗开元革新:(613年,开元元年)唐玄宗即位后,励精图治,革除积弊,整顿吏治,发展农业生产,效果显著,为“开元盛世”的形成创造了条件。①整饬吏治:针对武周时期官员设置伪滥粗糙,冗官现象严重的弊病,玄宗即位后,即开始着手裁汰冗官,停废闲散的政府衙门,精简了庞大的官僚机构,节约国家开支;任用了一批有才干的官僚,认真听取臣僚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控制官吏铨选,以政绩作为官员迁转的依据;重视对县令的选任;严格对官员的考课;编订《大唐六典》,作为行政法典,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机构的组织建制、职权范围、人员编制,实行官员定额编制,从法律上杜绝冗官滥吏,保证行政效率。②抑制食封贵族:针对食封贵族增多,封户负担日重的现象,唐玄宗改变旧制,将封户的租调由中央政府统一征收,禁止封家向封户催索租调和放高利贷;子孙袭封的,户数减少十分之二。这些措施抑制了食封贵族的势力,增加了国家收入。③发展农业生产:鼓励各地兴修农田水利;重视田地垦辟,大兴屯田;号召在农村组织“农社”,提倡农业生产的合作互助,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积极组织灭蝗救灾工作。④检括户口:721年(开元九年),以宇文融为劝农使,在全国范围内检括逃户和籍外隐田。将所得客户重新安置到均田土地上。这一举措,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改变了占田不均的情况,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⑤抑制佛教:武周至睿宗时期,崇佛过度,佛教势力恶性膨胀,僧尼不服役纳税,致使国家税源流失。714 年(开元二年),玄宗下令裁汰天下僧尼,强制还俗;禁止新建佛寺,禁止民间铸造佛像、抄写佛经,禁止官僚贵族和僧尼交往;没收寺院多占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农民耕种。这些举措,有利于抑制佛教势力,增强中央政府的经济实力。 ⑥重视经籍的整理和著录:在东西二京设立集贤书院,任命学士整理图书和编纂工作,编纂了《群书四录》《大唐六典》,开元十一年,设置丽正书院。⑦整顿色役:色役,即各种有名目的徭役和职役,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纳钱代役的做法愈发普遍。由于服色役者能免除其他课役,一些地主和富裕农民纷纷挂名色役,以逃避正役。宇文融检括户口之时,同时对挂名色役者加以整顿。纳钱代色役的收入在国家收入比重中明显上升,反映了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劳动人民人身控制的进一步松弛。⑧改革户税、地税的征收办法,地税、户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比重增加,为财政体制及税制的全面改革创造了条件。⑨改革漕运:开元二十三年令宰相裴耀卿主持改革漕运,采用节级转运法。改革后的漕运,运期缩短,运输效率提高,不仅解决了关中地区的粮荒,而且密切了关中政治中心和发展中的江南经济中心的联系。⑩其他:回造纳布;以兵农分离的募兵制代替府兵制;力戒奢侈,劝禁厚葬;大力发展学校教育等。

唐代刘晏财政改革:唐代宗时期,760年(大历十四年),刘晏出任盐铁使,先后掌管全国财政近20年,对财政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①改进榷盐法:撤销非产盐区的监官,把产盐区所购盐加价卖给商人,任由其转销各地。政府通过掌握统购和批发来控制盐政。离产盐区较远的地方则另行设立平盐仓,以调剂盐价,避免商人抬高价格。缉拿私盐。榷盐法的改进,使得政府的盐利大大增加,占到了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②改进漕运:安史之乱后,江南的赋税收入成为维系唐王朝的重要支柱之一。在刘晏主持下,疏浚了航运运河,建造更坚固的舟船,训练漕卒,恢复了因安史之乱中断的南北水路运输;发展了节级转运法;在沿河地区建仓储粮,以备转运;以盐利雇船工,减少沿河地区力役征发。结果:提高漕运效率,减少漕运损耗。③行常平法:设立各道巡院知院官,上报各地物价动向,买贱卖贵;上报各地丰歉情况,以便政府调剂物价,平抑粮价,稳定市场。④筹划各地的蠲免和赈济工作,有利于稳定人心,减少逃亡。

唐代杨炎赋税改革背景:780年(建中元年),在多次试探性的局部改革和地税、户税逐渐成为政府主要收入的基础上,德宗采取宰相杨炎的建议,颁行“两税法”,对赋税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革。两税法的内容有:①量出制入:中央合并各项税役,定出“两税元额”,向各地摊派征收,各州县根据所摊派数额,向下摊派。②取消租、庸、调和一切徭役、杂役,但丁额不废。③无论土户、客户,一律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按丁壮和财产多少定出户等。④两税元额以大历十四年垦田数为准, 两税户分别按垦田面积纳米粟和按户等纳钱。⑤每年分为夏、 秋两次征收。⑥居无定所的商人则在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1/30 纳税。评价:①两税法将过去的租、庸、调以人丁为本、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原则,转变为以资产(主要是土地)为主的量贫富、据等第征收的原则。征税原则的改变,适应了中国封建经济和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化,扩大了征税面,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的不合理状况,②同时在计税时,钱物同征,折钱纳物,也有利于松弛劳动人民与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助于商品经济发展。③两税法的实施,改革了原有财政体制,间接税比重增加,税种则划分为中央直接受益税和地方共享税,形成了新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④但是,两税法不抑土地兼并,户等的长期不调不能使依照贫富承担赋税的原则得以贯彻,量出制入导致两税税额不断增加,两税外又有新的杂税,通货紧缩导致纳税者实际负担增加。

辽宋金元时期

庆历新政:北宋仁宗庆历年间进行的一次变革,史称“庆历新政”。①新政主持:范仲淹。②新政措施:《答手诏陈十事疏》中提出的以整顿吏治为主的十项改革方案:官员按政绩升迁(明黜陟);限制恩荫(抑侥幸);改革科举(精贡举);严格地方官铨选(择官长);平均地方官员收入(均公田);劝课农桑(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免除过去积欠赋税,实行大赦(覃恩信);严格法令的执行(重命令)。③结果:新政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和宗室勋贵的利益,招致了保守官僚的强烈反对,改革仅一年,范仲淹等相继被迫离职,新政被一一废除,改革失败,但却为后来的王安石变法揭开了序幕。

元丰改制: 元丰改制是北宋神宗年间对职官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北宋职官制度积病颇多,为改革其弊病,元丰三年,宋神宗在蔡确、王珪的协助下,未征询王安石的意见,对职官制度加以改革。这次改革使得宋代的宰辅制度恢复唐制,结束官、职差遣分离状况,依照《唐六典》重建三省六部为核心的朝廷官职体系,使机构与官名名符其实(但中枢实际权力归属中书省),裁并了部分机构,明确了机构职能。但改革并未触及实质问题,虽减少了政府开支,但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依旧存在。

熙宁新政(王安石变法):熙宁年间,在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于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置“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主持变法的机构,进行变法。①目的:经济上富国,军事上强兵,两者互相联系。②经济上的措施:i均输法:根据京城和皇宫的库存和需求情况,就近采购以节省钱财,防止大商人趁机牟利。ii青苗法:在农民生产生活青黄不接的时候,政府予以低息借贷,一年两次,以抑制兼并,保障农民生产生活。iii农田水利法:农民按照户等出资新建水利,钱财不足者政府予以借贷。iv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划分等第,确定税额,以抑制兼并、防止诡寄。v市易法:设市易务,买入市场滞销货物,需要时赊给商人,以平抑物价,打破大商人对市场的垄断。vi募役法:地方政府雇人充役,所费来自原需服役的各户等。③军事上的措施:i将兵法:裁汰老弱,选拔精兵,使将领能够更好的指挥、训练士兵。ii置军器监:统一管理各地武器制造,鼓励改良武器。iii保甲法:基层推行保甲制度,对保丁加以训练,维持地方治安,加强对地方控制,弥补禁军不足。iv保马法:地方上养战马,节省政府开支。④此外,王安石对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也进行了一定改革,如编《三经新义》,设“三舍法”。⑤熙宁新政是地主阶级在严重的统治危机下的一次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运动,经过实施新法,基本上达到了富国强兵的预期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成效,对发展农田水利事业、增加政府收入、抑制兼并有一些作用。失败原因:①但是新法触动了一部分大官僚、大贵族的既得利益。②同时,由于变法存在用人问题,投机分子的加入,导致改革派内部分裂,③再加上变法的一些弊端未能及时纠正,④王安石主政时已经年过半百,急于实现新政目标,故许多措施在没有得到充分论证与实践的情况下仓促推广。⑤变法十年,始终缺乏社会基础和舆论的支持,神宗去世后,旧派反扑,成果尽废。上述原因之下,最终导致了变法的失败。元祐更化:元祐更化,又称“元祐复辟”,是指北宗哲宗元祐年间,保守派推翻熙宁新政措施的事件。1085年,宋神宗去世,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改元“元祐”,反对变法的高太后临朝听政。她召司马光等保守派大臣入朝执政,罢黜了变法官员,几乎废除了全部新法;篡改神宗熙宁、元丰时期的史官记录,重新编纂《神宗实录》。元祐更化标志着熙宁新政的最终失败。

哲宗绍述:高太后死后,哲宗亲政,重新启用被罢黜的变法派官僚,重新恢复神宗时期的新法,同时把高太后临朝听政时期得势的官员贬黜出朝廷。史称“哲宗绍述”。

天眷新制:1135年,金熙宗继位,对官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废除谙版、勃极烈等的辅政制度,采用辽宋汉官制度。皇帝之下设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朝中设尚书、中书、门下三省;1138年(天眷元年),金熙宗对政治制度做了进一步的改革,改革后的制度称“天眷新制”,以全面实行汉官制度为核心,制定礼仪,加强相权,在上京营建宫殿,制定文字。海陵王改革(正隆官制):1149年,完颜亮杀金熙宗,夺得帝位,是为海陵王。海陵王即位后,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废除门下、中书二省,仅保留尚书省;尚书省直属皇帝;军事上废除都元帅府,置枢密院;枢密院和尚书省同为政治和军事的最高机构,但是枢密院受到尚书省的节制;枢密使和枢密副使由朝廷任命;改革后的官制称“正隆官制”。至此,金朝的制度始固定。

明清部分

明初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①禁止蓄奴,限制僧道: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下令释放因战争沦为奴婢的人,禁止蓄奴。对于仍然是奴婢身份的或者充当佃户的人,在法律上提高他们的地位;限制寺观和僧道的数量,使封建政府控制更多的纳税和服役人口;建立较完备的救济制度。 ②增加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人身自由:变革佃户与地主的人身关系( 主仆→少长);手工业者分为“轮班匠”和“住坐匠”,服役时间大大减少。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对明初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③奖励垦荒,鼓励农民种植经济作物,大力兴修水利:针对元末出现的大量无主荒地,明初实行“招抚流亡”的政策,规定新垦田地,耕种一年后再行课税;鼓励农民种植经济作物;开通了会通河,加强了南北经济的交流。这些措施,使得农民取得了合法的土地所有权,成为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 ④实行屯田政策:明太祖推行屯田政策,分为民屯、军屯、商屯三类,同时对参加民屯的农民予以种子、农具、耕牛等生产物资,对军屯也予以一定补助。⑤普查人口,清丈土地,建立赋役图册:明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人口普查和土地清丈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对田亩的核查,有利于增加税收,公平税负,促进经济发展;赋役黄册则将户口、田产、赋税三者合一,理论上涵盖了所有应向政府服役纳赋的人口,有利于保障赋役的征派。恤商政策明初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虽为抑商实为恤商洪武以元朝商税太重而将二十税一改为三十税一并扩大免税商品范围减税措施促进了商业的恢复与发展

明世宗初年改革:“大礼仪”之争后,世宗地位渐趋稳固,采取了一系列大胆务实的变革措施。但是在明世宗统治中后期,革新劲头越来越小,改革气象逐渐消失,使得严嵩等人秉政,稍见好转的政局转而滑落。 嘉靖初年改革的内容有:①扩大内阁职权,以加强专制皇权→为之后高拱、张居正当权时期的改革创造了条件。②整顿都察院,疏清失职官员,补充廉明的官吏; 加强对十三道监察御史的工作检查,规定事务须限时处理完成, 惩处办事拖沓者。 ③革除镇守中官。④革除外戚世封,裁减宗室禄米,节省开支。

隆庆开关:明初的海禁政策旨在防止私人出海和敌人或倭寇相勾结,但这并不能禁绝海上贸易,相反的,随着朝贡贸易的兴起、白银货币化的兴起,民间海外贸易日频,出现了许多规模较大的私人海上贸易集散地。 所以在东南沿海的倭患平息以后,明朝政府于1567年(隆庆元年)开放漳州月港,准许民间从月港出发到东洋、西洋从事贸易,但不得前往日本,史称“隆庆开关”。月港的开放,意味着本由官方垄断的朝贡贸易,转变为民间的海外贸易,使得民间海外贸易迅速发展。澳门作为广州的外港,成为明朝对外交流的窗口,兴起为中外贸易的中心。隆庆开关后,中国的国内市场通过几条航线和海外市场相连接,中国商人足迹遍及东亚(包括日本)、南亚各国,甚至远至墨西哥。由于中国是当时世界最大的经济实体,且中国对外输出的商品极受欢迎,加之中国国内银矿产量有限,急需白银,白银于是成为当时最主要的支付手段。作为世界主要白银产地的日本、墨西哥、秘鲁等地,出于对华贸易需要,大量开采白银,以换取中国的生丝、纺织品、瓷器等商品。16 世纪中叶至 17 世纪中叶的百余年间,日本所产白银大部分流入中国,美洲所产白银的1/2左右流入中国,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白银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世界市场体系,这个体系的中心是中国。

张居正改革背景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负担增加权贵统治阶层凭借政治和经济特权带头掀起了土地兼并的狂潮使得自耕农经济大受打击由于承担赋税的土地越来越少而政治开支也越发的增加只能加重农民赋税如此造成社会矛盾急剧激化政府财政危机日益加深。由于土地赋税减少,开支不断增加,又加上边事骤起,军费增加,万历年间财政异常拮据。流民与起义严重土地兼并赋税繁重流民增多起义不断严重威胁明朝安危。明中叶隆庆万历年间,封建统治危机日益严重。张居正利用当权的机会,进行了一系列旨在富国强兵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整顿吏治、边防,兴修水利,清丈土地,实行“一条鞭法”等。张居正改革缓和了明朝的社会矛盾,但改革触及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张居正死后改革措施即遭废除,一条鞭法的执行也开始松弛,明政府不断加派,明代社会危机也愈发严重。

张居正改革的具体内容:①整顿吏治:让吏部、兵部把知府以上的文武官员的姓名、籍贯、出身、资格等书于屏风上,严格考核其政绩、功过;(万历元年)实行考成法:考成法规定六部、都察院、各衙门,凡属应办的公事,都要根据事情的缓急,拟定期限办理,同时,设置文簿登记存照,依限办完注销。若地方行事拖延,则部院纠举;部院注销有误,则六科纠举;六科奏报不实,则内阁纠举。考核结果作为官员升降的依据。考成法的推行,使得内阁得以控制整个权力机关,裁汰冗官、清理驿递、核实田亩、整顿赋税等重大举措得以推行,提高了行政效率。②整饬边防:采取王崇古的建议,改善同蒙古的关系,封蒙古俺答汗为顺义王,命名其城为归化城,并在大同设立茶马互市,与蒙古进行贸易(即“隆庆和议”)。委派戚继光镇守蓟门,李成梁镇守辽东。这些举措基本消除了北边的不安定因素,为国内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③兴修水利:任用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使黄、淮分流,漕船可达北京,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促进南北商品经济的交流。④清丈土地:1578年下令清丈全国土地,结果比明孝宗时期增加300余万顷,有利于抑制地主逃税,改变赋税不均状况。⑤开源节流:裁汰冗官冗费,削减不必要的开支;严厉催征田赋,清理拖欠;解决赋役征收中的不合理现象,防止逃避赋役,抑制非法兼并。⑥实行一条鞭法,将田赋和力役一概折银征收:取消力役,由政府雇人充役;把力役部分摊入田赋征收,把过去按户按丁征发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归并和简化征收项目,统一编派,赋役征解由民办改为官办。评价:一条鞭法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负担,消除赋役征收中的不合理现象;赋税改征白银标志着白银货币化的完成,反映了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把力役改为折银,使得农民部分地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劳役束缚,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⑦整顿学校,倡务实之学:打造“务实默虚”的学风以为改革创造良性发展的外部环境,改革国子监和宗学,禁绝地方书院讲学。但是以禁绝书院讲学的方式推行文化专制矫枉过正,招致大量官员、士人反对。⑧综述:张居正改革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后期,地主阶级的一次改良自救运动,也是有明一代从嘉靖初年开始的一系列社会改革的最高峰,一度使得明王朝转危为安。军事上,隆庆和议后,明朝不仅成功解决了二百年来与蒙古紧张的对峙局面,李成梁在辽东的防御亦是颇见成效;东南沿海弛海禁(“隆庆开关”)后,倭寇的侵扰亦被遏止。政治上,张居正以考成法入手,以提高国家机构运转效率为目的,整肃吏治、综核名实、赏罚分明,使官场作风大为改观,腐败的吏治得以矫正。经济上,清丈田亩、清理积欠,推行一条鞭法,一度解决了明王朝的财政危机问题,大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同时,张居正的财政体制改革,是中国古代财政体系的转型,新的财政体系雏形已出现,标志着古代赋役国家向近代赋役国家转型,是中国古代向现代化国家转型的一个面相。

清初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①停止圈地:1669年(康熙八年),清政府下令停止圈地,将土地还给人民,将山海关的土地补给旗人,借以缓和阶级矛盾。②实行更名田。③奖励垦荒,贷给耕牛、种子;新垦田地六年起课;垦地一定数量可以授予官职。④地丁合一:康熙五十一年,宣布新增人丁,不再增加丁银;雍正时,又实行“地丁合一”的制度,把丁银全部摊入田赋之中,这种方法也叫“摊丁入亩”。⑤废除匠籍:清代匠银摊入田赋,最后又废除匠籍,匠户在法律上摆脱了政府的人身奴役,从而为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⑥兴修水

利,治理黄河。康熙以靳辅为河道总督,采取疏导和筑堤的办法,将淮黄故道次第修复。后又完成永定河的修复。雍正时扩大修筑江浙海塘。此外还在宁夏、新疆等地新建水渠,灌溉田地。耗羡归公与养廉银

主要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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