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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8年三侨生证明8月15日开始受理申请

2017-08-03 广东侨胞服务中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规定》,广东省2018年三侨生证明将于8月15日开始受理申请。



办理须知

 受理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顺德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


 受理申请时间:8月15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广东户籍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时间按考生学籍所在省规定办理。


☑ 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广东户籍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时间按考生学籍所在省规定办理。


☑ 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不能在我省办理“三侨生”证明。在广东省参加考试、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考生),在户籍所在省负责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的侨务部门办理“三侨生”证明后,由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的侨务部门于参加高考前一年的11月15日前函转(包括转办函、“三侨生”证明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学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顺德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细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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