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来首次修订!5月1日起实施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
新法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新职业教育法“新”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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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君带你看究竟
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要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用“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明确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职教法》明确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在升学方面,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在就业方面,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落实新职业教育法
是强化职业教育的有力支撑
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
给受教育者更多元的成才选择
信息来源,请认准官方渠道
成都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成都教育发布】
来源 | 新华社、中国青年报
编辑 | 佳佳 校对 | 木子 责编 | 洛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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