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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丑态:有人给老板下跪;有人帮逆子索贿;有人为情人增设职位;有人帮企业中标入围......

2018-01-19 群众利益


索贿2000余万揭统战部长落马始末...

厅官夫妻为帮叛逆儿子索贿2000余万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万同之妻刘淑娟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10月28日,刘淑娟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犯罪,数罪并罚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6年10月3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万同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50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农民工向厅官儿子公司大额转账

2013年9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提到,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万同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期间,在处理日照某电子商务公司违规经营事件中,存在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

“举报信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但是这个商务公司发生过一起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很大。日照坊间也有传闻,万同夫妻二人搭档,丈夫利用职权给人办事,家属则在背后收受钱财。”山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高广才介绍。

高广才说,刚到日照准备调查时,就听到了很多关于万同的传言,涉及到他的妻子、儿子,主要是围绕不正当政商关系、不明财产来源等方面,于是办案人员决定先从他的家庭财产情况入手。

三个月后,检察官逐渐掌握了万同及家庭成员人员资产、企业经营、社会关联网等重要信息。

随着调查的深入,万同的家庭情况渐渐浮出水面——万同的儿子万某在日照经营着一个规模不小的船运公司。万同夫妻对这个孩子非常溺爱,但是又常常怒其不争。

原来,出生在农村的万同自幼经历坎坷,家境困难,父母砸锅卖铁供他上学。不甘屈从命运的万同经过努力,一步步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同样,万同对儿子也寄予了很高期望,可现实却让他深感不安,儿子不仅叛逆,甚至连学业也难以完成,日后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看来是难上加难了。万同想,不如用现在手中的关系与权力,尽量给孩子规划好未来。但如何去做,他可是费了一番脑筋。

检察官对万同儿子公司的资金往来进行审核,看上去,似乎没有太多问题。但很快,几笔不同寻常的大额转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这几次转账数额很大,最高的一笔近千万元,并且转账方都是个人。通过对这几个转账人进行调查,发现都是当地的农民工,这些都是新开的银行账户。”高广才说,几个普通农民工,怎么会有这么多钱?他们又为什么向万同儿子的公司频繁大额转账呢?

此时,万同的妻子刘淑娟进入检察官的视线。她是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的一名科级干部。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刘淑娟长期不去单位上班。

“刘淑娟虽然名义上在财政局工作,但实际上长期在日照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给万同儿子公司转账的人,恰恰与这个房地产公司有很多的资金往来,有关凭证记载是所谓的‘施工费’,这些‘施工费’数额与向万同儿子公司转账的金额相仿,时间也非常接近。”高广才说。

房地产老板交代万同职务犯罪

为尽快厘清房地产公司与万同一家的经济往来,办案检察官决定对房地产公司的账目进行调查。然而,查账避不开该公司财务总监刘淑娟,如何避开她的眼睛,检察官也是费尽心思。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巧借调查外地官员在日照买房为名,直接深入到刘淑娟就职的房地产公司进行查账。”高广才介绍,意外的是,企业老板郭某非常自信,他跟办案人员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的账本是出了名的“铁账”,一点问题都没有。

历时两个月,办案检察官对20多年的账务进行了全面清查,从中获取了万同涉嫌犯罪的初步证据,但是能否确定万同构成犯罪,必须从郭某身上打开缺口。

然而,到案后的郭某却矢口否认和万同及其家属的关系,甚至连刘淑娟在公司就职的事都不承认,只是说年底事儿多,她来给自己帮个忙。

郭某有非常强烈的心理防范意识,经过较长时间较量,郭某始终拒不交代问题。让郭某彻底改变态度的,是检察机关人性化的办案方式。

“郭某患有高血压等病症,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情绪低落,担心病情出现反复,出不了监狱。对此,我们按照办案规定要求,专门将郭某安置在沂源县中医院的两间病房,按时给其检查身体,按时打针服药,同时对其生活起居悉心照料。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其病情不仅没有反复,而且不断好转,逐渐恢复了健康。”高广才说。

被检察官人性化的关怀所感动,郭某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逐渐交代了万同通过刘淑娟向其索要贿赂的不法事实。

原来,刘淑娟通过与所谓的农民工签订虚假施工合同,向农民工银行账户转款等方式把钱送给万同,手段十分隐蔽。郭某还交代,在万同察觉到检察机关对郭某进行调查后,双方进行串供、退还贿赂款、伪造证据等。当然,郭某也交代了自己通过刘淑娟请求万同为其开发房地产提供帮助的问题。

于是,检察机关决定将此案向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移交,由山东省纪委正面对万同进行调查。2014年5月9日,山东省纪委决定对万同立案审查。经过纪检机关、检察机关通力配合,万同的不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很快,山东省检察院决定以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万同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中秋节含泪写下19页犯罪过程

到案之初,万同先是避重就轻、不谈正题,试图蒙混过关。如何才能突破他的口供,成为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第一道难题。

“我们与山东省纪委办案人员一道,针对万同的特点,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快制胜,以证促供。另一方面,我们从刘淑娟兼职的房地产公司账务入手,梳理其牵扯的全部不正当资金,厘清其与郭某分别涉嫌犯罪的事实,使万同无可狡辩。”高广才说。

面对调查,万同始终一言不发,审讯工作僵持不下。为此,每天审讯结束后,办案人员就找来同步录音录像,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回放,对万同的每一个动作、表情反复揣摩。

在反复回放中,办案人员发现,万同对案件中的几个关键人物、几家公司特别敏感。办案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有可能就是案件的突破口,于是立即通知外调组干警,对相关人员和企业进行重点外围取证。

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万同终于主动开口说话了。中秋节前的一次审讯中,万同突然对检察官说了一句:“快中秋节了,你们就不过节吗?我孩子还好吧?”

高广才说,吃过苦的人往往最怕的就是自己孩子再吃苦。纵观万同的受贿轨迹,实际上就起源于他帮助丝毫不懂经营的儿子成立公司后,亲自出面协调贷款、拆借资金、联系业务。在公司巨额亏损、经营资金严重不足、公司难以维持的情况下,由妻子出面向他人索要和收受巨额贿赂,维持公司运营,自己在背后滥用职权,与他人进行权钱交易。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讯问的基础上适时对其进行人性关怀,及时向其通报其家人情况,积极宣传宽大处理的政策。

聊着聊着,万同的内心再一次被感化。到了中午,办案人特意买来热乎乎的豆浆和万同喜欢的三鲜水饺,陪他提前过了中秋节。面对这一切,万同夹起又放下,放下又夹起,最终,他的泪水悄然滑下。

就在这个中秋节,万同主动索要了纸笔,一口气写下了长达19页的交代材料和悔过书,详细叙述了自己伙同家人收受贿赂2000余万元的事实。

2015年11月11日,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人们发现,曾经站姿笔挺,意气风发的万同不见了,只剩下一个白发苍苍的六旬老人,和他无尽的悔恨。

□沉思录 违反党纪国法必将受到严惩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国家公职人员伙同近亲属共同参与的权钱交易受贿犯罪行为。在捞取不义之财的过程中,他们之间有分工有协作,有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的默契,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心领神会的意思表示。

虽然万同很少直接收受钱财,但他有意识地默认其亲属收好处费。万同曾勤勤恳恳地做过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然而,令人痛心和遗憾的是,其晚节不保,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大肆非法收受贿赂,违反党纪国法,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被斥为烂树,这名重庆厅官到底干了啥?

1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整版文章《剥下面具现原形》,剖析重庆武隆区政协原主席张晓江严重违纪案。

文章称,张晓江是重庆市纪委查处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经历重要领导岗位且被提拔使用的典型“烂树”。

张晓江的违纪问题还涉及到生活作风问题,曾潜规则女下属并被偷拍下200G视频。在被查期间,存有大量淫秽视频的手机仍经常收到招嫖信息。

为女干部升职专门增设职位

公开资料显示,张晓江,1961年12月生人,曾任江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兼滨江新城管委会书记。

2017年1月9日,张晓江当选武隆区政协主席。但就在其履新的第二天,一篇爆料直指张晓江在江津区任职期间利用职权,长期对女下属进行性骚扰,“约会”视频达200G。

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也披露相关细节,1月10日,在接到举报后,重庆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根据市纪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张晓江到市纪委说明情况。

不过,最初是连续几天进行“走读式”谈话,并且让张晓江留下手机便于进一步调查。在“人机分离”期间,张晓江的手机经常收到定向招嫖信息,并且手机里存有大量淫秽视频。10天后,张晓江被立案审查。

文章还披露,张晓江为了给借调到管委会的一名女干部解决副处级,专门增加机构编制,设立党建办主任一职。可是没过多久,这名女干部调走之后,他就把党建办给撤了。

文章中称,张晓江直接安排管委会主任王礼、副主任钟巧巧为个体老板在承揽工程项目、项目推进、支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便利。

“刚开始,我的思想防线是牢固的,知道不该收、不能收,内心深处是想做一名清正廉洁、受人尊敬的好干部的……”钟巧巧在忏悔书上这样写道。但亲眼目睹张晓江的所作所为,她错误地认为社会风气是这样,自己收点、拿点不算多大个事儿。

为敛财,曾上网搜“攻略”

爱好美色的张晓江对于财富的渴望同样强烈。文章称,张晓江喝酒只喝茅台,抽烟只抽中华,衣服非名牌不穿,相机非高档不玩,连家里洗锅洗碗都全部用矿泉水,还违规占用4辆公车。

这么多钱又是哪里来的呢?原来,张晓江意识到直接收钱的风险太大,特别是他的老领导被调查后,对他的震撼很大。“我内心既想发财,但又怕被组织查处,所以就想通过经商办企业的方式来找钱。”他曾以父亲张某某的名义办了一家船舶货运公司,但由于长期亏损,最后只能将船舶拍卖用来归还抵押贷款。

此后,张晓江开始寻找其他的发财途径,他“博学深研”,经常上网搜索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手段和做法,自认为找到了一条既能发大财又安全隐秘的路子:采取“砍头息”的方式“放水”给有求于他的老板,而且借款数额、利息、还钱时间都由他说了算。

2015年,54岁的他拟提拔为江津区委副书记失利以后,自认为“对仕途再无眷恋”,加上年龄因素,产生了利用退休前多捞些的想法。于是,他疯狂敛财,涉案金额由几百万元发展到几千万元。

后来查明,张晓江主要是与进入他信得过“朋友圈”的8名老板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非法获利5400余万元。

何为“烂树”?烂到根子的干部

《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文章写道:“毫无疑问,张晓江是党员干部队伍中一棵彻头彻尾的“烂树”,必须坚决拔除。”

“烂树”这一说法并非首次提及。2014年10月25日,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会上提出,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病树、烂树,对干部队伍这个“森林”负面影响极大。只有大幅减少病树,坚决清除烂树,才能使政治生态变得干净一些,使从政文化更文明一些,使干部队伍更纯洁一些。

那么何为“烂树”?人民网曾发文称,“治病树、拔烂树”,从字面上看有两层意思。“治病树”,是指对一些存在作风弊病的干部,要进行整治、医治,使其转变作风、改过自新;“拔烂树”,则表示对于烂到根子的干部,要坚决拔掉、彻底铲除。

对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只要没有触及刑律、还有挽救余地,党的纪律部门应尽量“治”好他们的“病”;但如果这些干部的贪腐行为已经违反党纪国法,无可救药、“烂”到一定程度,就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从严惩处,毫不留情。

2015年10月16日,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余远辉被双开。中纪委机关报就称,四虎称为“烂树”。

2015年10月,人民网报道称:老王又出手拔“烂树”了,这一次是“树林”。原来10月7日深夜,中纪委抛出的一条重磅消息打破了夜晚的宁静:福建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厅官受贿115万 被查前投案称收受5万获缓刑

今年76岁的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杨九皋,已退休在家安享晚年10多年了。然而,一条行贿线索牵出了这位退休10多年的厅级干部……

近日,玉溪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九皋受贿一案,认定杨九皋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现扣押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的涉案款11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杨九皋在供述中称,2000年他认识了做工程的魏某。2001年的一天,他到玉溪龙马酒店开会,魏某打电话说带了一些土特产给他,当时,他心想是一些土特产,就让魏某把东西放在黑色帕萨特轿车后备箱内。

后来,杨九皋打开后备箱,发现纸箱里面装有50万元现金,他就打电话让魏某拿回去,并说有什么事能帮会帮的。但魏某一直没有找杨九皋拿钱,杨九皋也就收下了这些钱。

过了一段时间,魏某打电话给杨九皋,他想以一家公司的资质参加砚山至文山、西畴至珠街的公路工程招投标,让杨九皋给文山州交通局的领导打招呼。

杨九皋便利用时任交通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到文山出差时,专门找到文山州交通局时任局长侯某,让侯某按照投标程序在同等条件下考虑这家公司。过了几天,魏某告诉杨九皋,他的公司中标了。

侯某也证实,2000年年底时,在文山至砚山、西畴至珠街两条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杨九皋到文山指导工作时,跟他说过要关照一下魏某这家建筑公司。他当时考虑到这两条公路60%的资金来源于省交通厅的拨付,同时杨九皋是地方公路建设的分管领导,以后文山州公路建设的资金、项目还需要他的支持,就答应了杨九皋。在招投标过程中,他分别跟两三个评标专家打过招呼。跟专家打招呼对于中标有很大影响,只要这家建筑公司入围、价格合理,就能够中标。

杨九皋在供述中说,2001年,高峣至海口一级公路工程立项。2002年初,魏某找到他说,想以一家省外公司的资质参与高海公路工程的投标,让杨九皋跟时任昆明市交通局副局长、高海公路招投标副指挥长刘某打招呼,关照一下他们公司。

杨九皋跟刘某打招呼后,魏某找来的建筑公司中标。过了一段时间,魏某到杨九皋家中,放了一个纸箱在书房里,纸箱里装有60万元现金。

刘某也证实,当时杨九皋跟他说,建筑老板魏某想参加高海公路第六合同段路基工程的投标,让他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关照。

后来,刘某向杨九皋汇报工作时,杨九皋又说了一次,并说魏某是借用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经过评标,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中标高海公路第六合同段的路基工程,中标价接近1亿元。

在资格预审、评标过程中,刘某没有跟专家打过招呼,只是在定标后,刘某没有对中标提出反对意见。

在2002年,杨九皋因慢性支气管炎复发,到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在杨九皋住院期间,魏某专门到医院探望,并送了5万元钱。

魏某也承认,他到医院看望杨九皋,送钱目的就是希望与杨九皋保持良好关系,以后在承建公路工程时能够得到杨九皋的帮助。

杨九皋的刑事判决书显示,1942年12月15日出生的杨九皋,今年已76岁。

1997年7月4日,杨九皋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当时已满55岁。5年后,杨九皋卸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职务。2002年7月12日,任云南省交通厅巡视员。

按照杨九皋的履职情况和年龄来计算,2002年12月,他应该正式退休。然而2016年初,魏某因涉嫌犯行贿罪被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由此牵扯出了杨九皋10多年前的受贿线索。

玉溪市中院审理认为,杨九皋利用担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共计115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杨九皋在未被宣布采取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杨九皋供述,他在住院期间收受的5万元,属于人情往来,但该金额超出了正常的人情往来,具有权钱交易的性质。鉴于杨九皋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玉溪市中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罕见,官员给老板下跪

17日,据媒体报道,因受贿获刑4年9个月的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政府办原副主任、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许卫东,面对曾送钱给自己的老板拒绝收回赃款时,不惜给老板跪下,让对方许诺“决不会交代此事”。

经查,许卫东在担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期间,为相关工程老板在工程拨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现金、美元、金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70余万元。

其中,许卫东所收受的贿赂全部与政府新大楼和档案局建设有关,其中仅会议中心弱电工程及中心音响工程一项,他就先后14次收受贿赂款物87.8万元。

2017年7月,霍山县人民法院对许卫东案件作出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出身农村的许卫东,在从教七年后,招考进入霍山县政府办公室担任时任领导秘书。2007年,他被任命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负责霍山县政务新区建设事宜。

据霍山县纪委网站报道,2008年,霍山县原副县长王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某在任期间的秘书正是许卫东。”

“政事儿”查询发现,上述提到的“王某”,为霍山县原副县长王光祥。2008年11月,王光祥因受贿220万,获刑15年。

霍山县纪委透露,许卫东“在王某(王光祥)服刑期间,多次前往监狱探望。”

此后,走上领导的岗位的许卫东,在参与政务区建设的过程中,与老板们的交往逐渐增多。

2014年,他参与了某工程老板的邀请投资项目,开始大肆受贿。下半年,某工程老板从某向许卫东提出,以“回扣款”的方式,按照每次拨付的工程款给予一定比例的回报,以报答许卫东在拨款和施工协调等方面对其的帮助,累计数额达80余万元。

2014年至2015年,时任霍山县财政局局长翟恩恕,霍山县委书记陈俊,霍山县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原董事长戚如乔,霍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朱江东,霍山县教育局纪检组长金学优等陆续被查。

据安徽省纪委披露,时任县委书记陈俊在被调查前,因担心自己问题暴露,陆续向一些行贿人退回部分赃款赃物。

在陈俊等人落马后,许卫东想到曾给自己行贿现金和金条的工程老板,与陈俊也有瓜葛,便想到了退赃。

据《江淮风纪》杂志报道,许卫东虽已记不起具体收过此人多少钱,但还是准备了10万元现金,找到此人,想将钱物退还。

当对方拒绝收回钱物时,许卫东甚至不惜给他跪下。直至该老板许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决不会交代此事”的承诺,才告以结束。

此后,霍山县在全县开展专项行动,给违纪党员一个主动交代问题的机会。但许卫东认为“跟这些老板们关系一直相处不错,没有人会去举报他,收钱的事情都是你知我知,只要双方保守秘密,组织就不可能掌握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2016年10月,许卫东被纪委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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