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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要严厉制裁违法拆迁官员!

2018-02-02 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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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一直是全社会的阴影,其实我国的法律制度早已为恶性拆迁套上枷锁,如何真正控制滥用的权利需要国家和百姓的共同努力。只要民众对法律还心存信仰,只要社会正义底线坚守不破,我们一定能遏制住违法拆迁的步伐!


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法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坚持各项产权的全面保护,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审判及执行活动,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制裁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利用公权力侵犯私有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违法拆迁官员刻不容缓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为了提高拆迁效率,地方政府常常粗暴地使用公权力搞“胁迫式拆迁”,不少地方官员更是借助便利的条件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针对目前的情况,最高法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这无疑是为广大部分被拆迁受害者增添了维权的底气。


房屋是百姓的立命之本,拆迁补偿也是保障被拆迁住户和失地农民的民生工程。由于地方分配制度的种种漏洞,不少官员竟利用职务便利打起了老百姓的补偿款和安置房的问题。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并且造成的伤害也是直接而巨大的。其实我国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比较完备,关键在于各地要真正落实法律规定,严厉制裁违法拆迁行为才能让广大官员对法律产生敬畏感,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受害者可大胆维权 



最高法在《意见》中强调,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治侵吞、瓜分、贱卖国有、集体资产的犯罪,促进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

对非法占有、处置、毁坏财产的,不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均依法及时追缴返还被害人,或者责令退赔。这意味着违法拆迁损害百姓产权的责任官员不仅要被追究政治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的制度是被拆迁人维权的依托,实现法治进步不仅仅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更需要被拆迁人大胆维权极揭露地方官的违法事实,很多老百姓惧于打行政官司而忍气吞声。有的法院怕得罪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不敢行使司法监督权。

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勇敢维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监督权的行使,会相应产生‘倒逼效应’,越是敢于‘民告官’越是推动有关部门能够依法执法。

来源:铁血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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