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英模】陈天钊:扎根基层30载 丹心铺就和谐路
“接地气”丨他是乡镇和谐的“安心剂”
中等个儿、皮肤黝黑、目光坚定,穿着朴素的他时常自嘲“土味十足”,也被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为“钊所”。然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接地气才能得民心。2018年,在建设双洋镇十一湖水电站过程中,通往山上的简易运输木材便道被阻,无法正常通车,影响了十一湖村民的生产、生活。为了确保十一湖村民正常生产需要和电站的正常发电,时任双洋司法所所长的陈天钊多方奔走,充分考虑水电站和村民双方的利益,把恢复双方的生产放在第一位,多次召集电站业主龙岩金湖水电有限公司负责人和十一湖村民代表进行具体协商,提出调解方案和法律依据供当事人参考。在他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协商结果都非常满意。2020年,漳平市工业园区钢铁产业园征拆建设时,因征迁户林某春与其公婆存在家庭矛盾,双方对征迁补偿款分配问题存在分歧,迟迟不肯同意征迁。“钊所”得知后,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协调,宣传拆迁政策,调和家庭矛盾。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沟通工作,林某春婆媳终于签字同意征迁,让停滞不前的项目得以继续进行。
“钊所”深知民间纠纷像火星,未及时扑灭就成灾。无论是严冬酷热、刮风下雨或逢年过节、黑天半夜,一听到有事,风风火火的他,说走就走。“钊所”的调解威信在经年累月一次次、一宗宗的案件中逐渐积累起来:在园区企业、村舍农户、田间地头常年奔走,为调解一起疑难纠纷坚持四年跑当事人家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遇到棘手案件便住在村里连夜调解,碰到紧急案件常趁热打铁连轴调解……29年来,他参与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0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没有一件民转刑案件发生。“有纠纷找‘钊所’”已经成为当地干部和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明法理”丨他是乡里乡亲的“公平秤”
“人民调解不是和稀泥”,在陈天钊看来做好调解工作,于法、于理、于情都必须十分细致,确保公平。2018年4月,园区某企业发生一起因喝酒意外死亡导致的纠纷案件。涉事一方为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无力赔偿也不愿赔偿,调解几度陷入僵局。陈天钊在对他们进行情感、道德、法律等方面做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引用了之前调解过的劝酒致人死亡案件以及全国发生的有影响力的类似案件,借此告诫他们劝酒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与企业负责人协商,由企业协助涉事民工暂借不足款项。经过两天一夜连轴调解,最终涉事民工终于松口愿意赔偿。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和学习积累,他已深谙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与标准,也非常熟悉法律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和相关程序,在调解过程中,他坚持从法理上对当事人进行讲解梳理,让双方当事人明白法律的底线,让调解结果有据可循。同时,他结合自己的调解风格,总结出了“七字”调解法:“缓”“转”“速”“磨”“靠”“换”“诚”。面对各种各样的案件,他始终坚持“以诚动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以案示人”的案件调解处理理念,用智慧、用技巧,耐心调解,许多积年累月的案件在他手上一一化解。
高标准丨他是同事眼里的“全能手”
在许多同事眼里,“钊所”是名副其实的工作狂人,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家里手”。在司法行政工作群里,常常能看到他到企业、学校普法宣传,在周末走访矫正对象,调解紧急案件到晚上的动态。2018年以来,担任西园司法所所长期间,其管理过的社区矫正对象100余人,也从未出现脱管、漏管情况。
2005年至2017年,在担任双洋司法所所长的十余年里,“钊所”常常是司法所唯一的工作人员,所有的担子他“一肩挑”。加上双洋镇地域复杂,集山区、林区、矿区为一体,涉及到的重点工程和道路建设项目较多,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且情况复杂,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从接待来访群众,解答各类疑问,到全镇各个村居走透,调处矛盾纠纷和指导村居调解员开展工作。他书写的业务台账装满了一个个文件柜,社区矫正对象每月的学习劳动开展情况写在工作栏上一目了然。曾经完全不懂电脑的他练就了“一指禅”,白天走访、调解、宣传,夜里他就在电脑面前一个手指敲键盘,整理内业材料。他任职双洋司法所所长时,双洋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
乐助人丨 他是群众身边的“暖心人”
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时,“钊所”严禁自己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对象请托,他常说“开了一个口子,以后就收不住了!”但对于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他也有温情的一面。2018年6月份,“钊所”得知西园镇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的父亲被确诊为鼻咽癌中晚期,但黄某某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钊所”随即帮助黄某某父亲申请低保,并向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发出募捐倡议,共筹得爱心款二千零五元。此次募捐不仅感动了黄某某一家人,也唤起了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对待需要帮助的群众,“钊所”也常常伸出援助之手。1998年,一次下村调解路上,“钊所”看到适龄女童没去学校上学,打听之后得知其家境贫困,父亲重病,爷爷年迈体弱。“钊所”感到惋惜,毅然资助女孩上学多年。老人心怀感恩,数九寒冬都会到他家中拜年,“钊所”知道老人所在村庄偏远,身体也不好,多次劝说老人不要舟车劳顿,只要他们一家人平平安安就放心了。他在工作之余都会抽空去看望老人,直到老人去世。
“有时候下村调解到饭点了,村里人留他吃饭,他总是拒绝,坚持回镇政府食堂吃。”曾与其共事过的司法助理员小林说,“‘钊所’对自己非常严格,也经常教育我们年轻人要严以律身,不良习气沾不得”。有时为了当场化解矛盾,“钊所”甚至自掏腰包为有困难的调解当事人贴钱赔付部分钱款。作为一名拥有24年党龄的老党员,“钊所”时刻心系百姓,秉公调解,不厌其烦地化百家怨、解千家愁。他时刻要求自己: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纠纷,都要及时赶到进行处理,决不推诿;当场能够解决的,立刻解决,不能立刻解决的,向当事人说明缘由之后,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不拖泥带水。在调解过程中,他认真做好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回访笔记,根据纠纷实际情况制作书面协议书,真正做到事事有根据,桩桩有结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正是在这样严格的自我要求之下,“钊所”成功地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纠纷,避免了一场又一场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他的辛勤调解下,曾经反目成仇的邻里握手言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欣喜地拿到了应得的工资;一起起即将引发流血事件的群体纠纷得以制止;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的企业得以恢复生产,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他的足迹已遍布乡间的山山水水、家家户户,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人民的一片真情,一次次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供稿:漳平市司法局
编辑:黄清花
检查:王沐
审核:陈德荣 谢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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