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龙岩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告
龙岩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
专项整治清单的公告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推进我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现将龙岩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1.本人或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向相关人员打招呼,过问案件办理情况,通风报信或谋图违法私了结案,传递涉案材料的;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案、终止调查、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等指示的;
3.超越职权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定性处理意见的;
4.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私下会见,不当接触、交往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
5.不按规定主动记录、报告等违反“三个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1.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2.违规参股借贷,投资入股或者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的;
3.利用职务产生的影响,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的;
4.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5.违规受雇于组织、个人,违规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的。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办理社区矫正问题
1.鉴定机构违规违法出具病情鉴定意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
2.社区矫正部门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应当收监而未提出收监建议的;
3.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罪犯亲属串通,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供便利的;
4.在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规范执行日常监管、请销假等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
1.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从中牟利的;
2.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的;
3.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以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的;
4.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五、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漠视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公证、司法鉴定人员严重违反公证、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不履行核查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司法鉴定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受理意见建议、反映顽瘴痼疾有关问题时间:4月24日至6月30日的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夏令时:15:00—18:00,
冬令时:14:30—17:30。
监督电话:0597- 2800669。
供稿:龙岩市司法局
编辑:黄清花
检查:王沐
审核:陈德荣 蔡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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