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练媛媛
为大力宣传
我市的地方性法规
龙岩市司法局
龙岩人民广播电台
共同推出融媒体作品
《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
自龙岩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文明行为促进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10部、政府规章1部。其中:
《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
《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
全国首部专门系统规范实施河长制的市级地方性法规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助推龙岩市、武平县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及上杭县成功首创全国文明城市
说到这
小编的内心不由得升腾起满满的自豪感呢!
一起来认识一下
今天的《地方性法规宣传员》吧!
练媛媛,1991年7月出生于武平平川,毕业于闽南理工学院,2016年01月参加工作,2016年01月至2016年12月,在武平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助理;2016年12月至今,武平县岩前镇人民政府任镇财务室会计。
一块来听听她的朗读吧!
朗读内容
大家好!我是来自岩前镇政府的练媛媛,今天的“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我为大家朗读《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公益宣传。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参
与
方
式
各位朗读爱好者们可以用手机等录音设备,选取您在生活中最关注的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录制一段一分钟以内的音频。
朗读内容链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市级法规 http://rd.longyan.gov.cn/qwfb/flfg/
朗读样稿:大家好!我是来自***(介绍单位或学校)的***(介绍名字),今天的《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我要为大家朗读……(录音总长请控制一分钟内)
请将录音文件和您的个人简历以及三张照片发送至邮箱:136****8619@139.com。发送时,请留下您的联络方式 ,方便小编与您联络!
届时,优秀作品将在龙岩电台综合频率FM925和龙岩市司法局官方订阅号“龙岩普法”和电台订阅号“LYFM925”中进行展播。
《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播出时间:
龙岩电台综合广播频率FM925
7:57 11:57 17:27
龙岩市司法局、龙岩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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