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动了谁的“奶酪”‖中央党校教授为什么急了
今年以来,随着石家庄“削山造地”建别墅、牡丹江“曹园”、 河北曲周“袁府”等被媒体曝光,全国多地对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以及破坏生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于此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主要是认为过于严厉的拆违,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甚至提出目前拆违存在“一刀切”现象和“扩大化”问题,应该采取“杀鸡儆猴”的办法,对大部分违建“手下留情”、“网开一面”。
近日,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就拆违问题,在网上连续发表3篇文章(附后),现摘其主要观点置疑如下:
拆违真的被“扩大化”了吗?
周教授在文中说:“中央领导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知道周教授是不是经过了全面、详细、深入的实地调研,都跑了哪些地方?都在现场耳闻目睹了什么?反正从文章中实在找不出、看不到周教授都去哪实地调研过,调研了多长时间,采取了什么调研方法。只能问到,周教授是不是坐在空调房,喝着龙井茶,抽着中华烟,敲着键盘,从网上看了一些未经调查证实的个案、个例,就得出了全国拆违“扩大化”这个结论?这算不算以偏概全、误导舆论?
另外,既然认定“扩大化”,那么到底都有哪些不该列入拆违的被扩大了?具体哪个地方是这么做的?在文章中看到的表述基本都是“有的地方”、“有的部门”,这算不算缺少事实依据?属于道听途说、空穴来风?
02
拆违真的是“一刀切”吗?
以河北为例,在今年开展的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违法违规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中,河北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客观分析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认定事实,分清责任,依法整治,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在具体政策上,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历史遗留问题,要分类处置、精准施策,不能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再建议周教授看看原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资发[2016]147号),看看这个文件对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是不是采取的是“一刀切”政策。
拆违的重要原则就是依法,同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有个别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没有体现“分类处置”原则的现象,但周教授的结论显然是认为目前全国拆违普遍存在“一刀切”现象,但又没拿出让人信服的政策依据、事实依据,这仍然让人感觉是以偏概全,误导舆论。
03
拆违真的会使民不聊生、经济倒退吗?
周教授在定性目前出现了全国“一刀切”和扩大化的拆违运动这个结论后,在文中算了很多经济账,以证明拆违是很可怕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而且还与中美贸易战挂钩。客观讲,拆违确实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资源浪费,也“有点可惜”。但“巨痛”是暂时的,相对于建设绿水青山的美好环境,相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相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相对于警戒违建背后的腐败和失职渎职,相对于防止今后“死灰复燃”,又不足为惜。必须算“政治账”“生态账”和长远的“经济账”。事实上,大规模、大范围、大力度的拆违行动,并非如周教授的“危言耸听”。
比如来自中国自然资源报报道,河北省辛集市从2016年10月以来,持续开展全域拆违整治攻坚战,几年来累计拆除违建上万亩。对拆腾退出的土地除用于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占补平衡指标外,全部按照“复绿增绿”要求,共植树35万棵、占地5900亩。2017年,辛集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2018年,首次荣获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幸福小康百强县(市)桂冠。笔者两次实地调研也了解到,当地绝大多数群众都是支持拆违的,而且对目前的拆违成效也是满意的。通过拆违,辛集市不仅改善了城市面貌,还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辛集市利用拆违腾出的土地建起湿地公园
▲辛集市折除散乱污企业后建起的现代物流中心
对违法行为和破坏生态问题从严整治难道错了吗?
中央领导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决不能有保护、袒护、维护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能口头上高唱绿水青山,背地里大搞“黑色增长”。近年来,对祁连山生态破坏、秦岭违建别墅等问题的严厉处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保护生态环境、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坚强决心。
但周教授在文中却说:中央近几年,特别是2019年要求稳就业和稳经济,强调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对个别别墅和大棚问题的处理,是个事个办,并没有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将拆违极端化和扩大化。这段话应该是周教授自己的理解与解读吧,周教授按说应该清楚对违法用地、违规建设和破坏生态问题近年来一直保持的是高压态势,而且是越来越严,“严”字当头。比如去年全国集中开展了对“大棚房”的专项整治,今年又部署了在全国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怎么成了个事个办?
我们要的是高质量的发展,逐步压缩低质量的发展,更不需要违法的发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社会的“毒瘤”,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触碰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必须态度坚决、重拳打击,绝不能“心慈手软”。所有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依法查处,不存在“扩大化”,更不能拆几个,留几个,搞选择性执法。
拆违,动的是少数违法者的“奶酪”,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一些违法用地、违规建设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法拆除、从严整治,是没商量的。
拆除违建为什么被扩大化了
目前,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国内经济也将造成一定的冲击,企业经营、就业、居民收入、国内消费需求、经济增长都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需要稳定、社会需要安宁、同舟需要共济、政民需要齐心、艰难需要共渡。
毫无疑问,对一些破坏生态环境和浪费占用耕地,在风景区、基本农田、湖河水边等建设的奢侈豪华超面积别墅、严重超标排污工厂和食宿设施,有必要整改,极个别的也有必要拆除。中央的精神,是个事个办,并没有要求部门和地方将个别的拆违扩大化。
然而,2018年下半至今,从城市到乡村,从街道到田间,建设、城管、土地、农业、环保、林业、水利、消防、安监等多部门合力,以影响生态环境、占用耕地、违章建筑等等为由,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一场拆除违建全国运动,就是到现在还势头很猛,有越拆范围越大越广之势。那么,拆违为什么被扩大化了?有着深层次和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机械和形式主义地将中央个别典型案例批示极端化和扩大化。这次运动式的拆违,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失业增多、企业关停不少、增加了一些上访等不稳定。中央领导曾指出,稳定是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历史的教训证明,把中央正确的某一时期、某一事件和某一小范围的精神,在领会和执行上曲解化、极端化和扩大化,往往会损害到人民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其次,什么是违建,概念和标准不清,不考虑历史背景,将违建范围扩大化。中国的许多建设项目和设施,是这个部门的规定上合法,那个部门的规定上不合法,还有的部门有这个文件上合法,那个文件上不合法;这个部门批准了,那个部门也没有制止;有一段时间时合法的,有一段时间又出了个文件不合法了;地方招商需要时,有会议纪要,地方领导和政府响当当地声称时合法的,耕地红线、土地指标、审批迟缓、环保督导等等紧张时,又不合法了。而且,各种法律法规冲突、矛盾、交叉和不透明,朝令夕改。而这次折违,只要与一个文件规定不符,只要有一个关部门没有审批,只要怕有关督导时通不过,均属违建,而且“一刀切”凡违必拆。使势态扩大化。
再次,拆违成了部门计划管理思维复归最好的理由和行动机会。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部委局均核定了其职能。一些部门为了强化其权利,需要管理的抓手,保有和扩大管理的范围,于是都出台各种标准、量化任务、督导、检查、隐性评比、否决等等,虽然中央按照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方向推进改革,但是,各部门却大有计划管理复归的趋势。比如,有的规定餐饮店各个部位各不少于多少面积,比如有的要把各种农业生产和设施标准化,比如有的部门要求街市招牌规格统一等等,比如有的部门规定城里人和投资不能下乡搞建设等等,数不胜数。于是,不符合这些部门标准和要求的,统统都变成了违规设施,要予以拆除。各部门趁处理个别问题之机,借中央之名,以令诸侯,条条问责,几乎是联合发力,造成了这次拆违的扩大化。
第四,许多城市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脱离国情、盲目攀比,为了所谓的高端化,往外撵人、撵厂、撵店、撵市,有意进行拆违,使拆违扩大化。首都等城市,是国际交流的窗口,适当地推进其现代化的步伐,有一定的理由。但是,地方上许多城市进行不合当地发展水平区情的攀比学习,只是吸引大学以上的人口,而通过拆普通劳动力人口居住低租金的城中村,拆他们工作的各类市场、制造业工厂、小店小铺,逼迫他们回乡,这是除了制造业回落工作岗位减少以外,这两三年劳民工大量回流农村的重要成因。
第五,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便于征地拆迁,借有关部委的拆违要求,将其极端化和扩大化,降低补偿成本、取得建设用地、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获得房地产开发有关税收,从土地资源方面和房产领域与农民和拆迁户博弈中多分配利益。十八大以来,正在推进农村土地体制改革,对农户承包的耕地和使用宅地等,明确使用财产权,使农民从有恒产到有恒心;从土地资源配置上,缩小补偿征地的范围,征地按照市价收购,农民的农村集体土地与城镇国有土地一样,同地同权同价平等进入城乡统一的市场,政府与农民之间合理分配土地交易带来的利益。
一些地方政府赶在改革之前,或者以未来规划为由,或者用各种其他理由,不准农民再在自己的宅地改造建设;不准城镇资金下乡与农民宅地合建农家乐,或者建设双拼楼等供两家居住;不准已经外出工作居住多年的以往村民向城市居民出售自己的宅基地,以防政府失去卖地收入。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尽快实现土地收入,在农村以整治环境、建设新农村为由,强拆各家各户的宅院,一个300亩左右的村庄,拆除整治后,得到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挂到行政垄断的寡头市场上招拍出让,获得巨额收入;剩余100亩,可能50亩用来建设几栋几十层高的楼,让村民上楼居住安置。有的地方,甚至村民出的楼房价款比政府补偿的宅地价款还要高。政府还能够从开发商和建筑商那里,获得各种税费收入。一些地方居民宅地被征了,农民上楼了,但没有产业,无处就业;一些农民集中居住后,离耕地很远,建设临时农具存放和劳作休息点,也以违法设施加以禁止和拆除。
有的地方,对一些长期因征用补偿与当事农民或者城镇被拆迁户达不成协议的地块和项目,对一些无理由征用拆迁的宅院、居民楼、加工厂、大棚、农贸建材各类市场等,以各种理由将其定性为违建,并开会冒以“拆违是中央精神,必须坚决贯彻,予以拆除,我们也没办法”的理由,快速、无条件,甚至根本没有赔偿地加以拆除。这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强化有关部门权力,地方政府获得利益,条条块块还不担当,将民众情绪转移向中央的做法,其初心是什么,结果会怎么样,笔者实在是无法加以评论。
第六,这次处理个别违建别墅和占用耕地事件,通过有关部门强化,再加地方放大,演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一刀切”的全国性运动,之所以这样被极端化和扩大化,与有关部门领导市场化改革方向模糊,地方领导群众利益意识不强,因事制宜区别对待政策水平不高,管理工作和执行公务法制观念淡漠有着深层的因果关系。
中央领导指出,政府对微观事务干预还是过多,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而一些部门的领导有计划管理的思维定式,造成了拆违的“一刀切”。
中央领导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心无百姓“莫为官”。但是,有的地方领导亲自带领执法人员竟敢在春节前夕拆除有1200多户、几千人居住的楼房社区。
中央领导提出,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水平,党的领导是通过具体的路线、方针、政策来体现的,而我们的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干部只有到人民群众中去,并且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相联的关系,才能使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而一些地方领导和执法机构,曲解中央大政方针,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进行极端化和扩大化的强拆。
中央领导多次申明,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但是,这次“一刀切”拆违中,许多建筑设施有政府的招商纪要、协议,有政府有关部门鼓励的观光农业和大棚文件,有有关部门的立项和审批,有在工商进行的注册,有房地产开发的立项审批等,然而,在拆违中,以各种理由定违,无条件、无赔偿、无视产权、曲解“讲政治”而可以不讲法制,强行拆除。而且,一些地方的法院,对这次各地“一刀切”强拆的民事诉讼,不予立案。这使党和政府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信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一刀切”拆违造成了多大的
经济社会损失
中央近几年,特别是2019年要求稳就业和稳经济,强调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对个别别墅和大棚问题的处理,是个事个办,并没有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将违极端化和扩大化。
而“一刀切”、扩大化的拆违,造成了创业、中小企业、就业、收入、GDP、居民财产、固体垃圾污染等各方面的损失,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安宁的因素。如果贸易冲突加剧,假如持久化,再带来出口收缩、产业转移、就业机会减少,内损外压,会使这方面的局势更加严峻。
首先,“一刀切”拆违,使创业和中小微企业关停数量较大。
从创业和小微企业看,建材农贸市场,以及在违章建筑中的餐饮、小商店、中小加工厂,或封墙堵窗,或整体拆除,在这次折违中损失可能不轻。有时一个区县,拆除一个建材市场,意味关闭数十百多户建材销售加工商;拆除一个农贸市场,意味着几百个摊位业主停业;整治拆违一条街,可能数十家小店小铺、饭馆茶店关停。搜索百度,各地拆除违建数量报道也很多,如有一个区,拆除“违建267处、面积达11.38万平方米”;有一个镇对一个村在2天时间中,拆违面积达6000平米;某区在2018年11月9日1天中,拆除了5.2万平米违建;……。2017年底,全国962个市辖区,363个县级城市,1472个县城,每个城区、县级城市和县城在这次拆违中,按照低中高数量,如果分别以关停200、300和400个不同规模企业估计,全国在城市和城镇中被拆违关闭的企业数量低中高判断,分别为56万、84万和112万家。
我们再来看农村乡镇,这次拆违主要对象是农家乐、种植观光等大棚、民宿客栈、中小加工厂等。这方面的报道也非常之多,如截止“2019年1月29日,某县154栋一类“大棚房”全部拆除完毕。”,如“某镇有3000亩花卉种植面积,涉及主体49户,看护大棚300多个,连日来集中开展了清理整治行动。”,……。那么,全国农村乡镇,到底拆除了多少个“违建”农家乐、民宿客栈、种植大棚等,我们还是按照低中高估计,分低中高为50个、100个、150个,2017年全国31647个乡镇和8241个街道(一些郊区街道大棚更多),因拆除关停规模达200万个、400万个和600万个。
城乡这次“一刀切”因拆除而关停的中小微企业,估计在480万个左右,最少也可能在260万个左右,而最多可能高达710万个。
其次,这次由部门合力和地方扩大化的“一刀切”拆违,对中央的稳就业、稳收入、稳消费和稳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从笔者调查的情况看,一般一个县城的建材或者农贸市场拆除,业主和员工,摊贩,保安,运输仓储,装卸等等,要减少数百到上千个工作岗位;农村乡镇民宿客栈、种植观光大棚、小加工厂拆除,损失的工作岗位,少则10人,多达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而一个城市中大中型建材、商品、汽配和农贸等市场拆除,涉及数千人的就业;一条街道整治拆违,关闭数百商户店铺,也影响成千上百人的就业岗位。我们就按照城市企业在拆违建中,数量损失为低和中等我们就按照城市企业在拆违建中,数量损失为低和中等水平56万个和84万个估计,就是每个企业平均容纳10个人就业计算,城市中损失了低560万个,中840万个工作岗位;而农村乡镇,我们按这次拆违损失低200个,中400万个农家乐、民宿客栈、小加工厂、种植观光大棚计算,每个小微企业平均就是最保守按照3人估计,损失的就业岗位为低600万个,中1200万个。
这次全国“一刀切”和扩大化的拆违运动,总共可能损失了1160万到2000万个左右的就业机会。
从居民收入和消费看,这1160到2000万个工作,即使每年每个就业者平均按照30000元收入计算,损失的居民收入就为低3480亿元,中6000亿元,与2018年经济总量比,占GDP的低0.39%和高0.7%。也就是说,“一刀切”造成的国民经济损失,除了这部分劳动损失,再加资本产出损失等,为GDP的低0.6和中1个百分点左右。
而我们一年减20000亿税,化这么大的力气,获得的增长潜能也就是0.45%左右。当然,如果不减税降费,可能企业会倒闭很多。全民开打贸易战,GDP损失也就1.1个百分点。但是,如果扩大化的拆违继续下去,二者相加,内外造成GDP2个百分点以上的损失,那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可能就太沉重了。
2018年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率高达83%,这次拆违涉及的主要是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的就业和收入,严重影响了这部分人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我们还是拿2018年比较,居民总消费规模为27.65万亿元,农民以收入为基础消费能力的损失为总居民消费的低1.26和中1.8个百分点。这还不算城乡业主的投资和创业收入及其消费。
一些地方,以先租先建后征用土地,未经征用为国有在集体性质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等各种各样的理由,竟然敢拆涉及数百户、上千户、几千人数量的楼宇和社区。从笔者实地调研,以及看到的一些文字、照片和视频,政府与居民关系被激化,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警民冲突、老人下跪、以死抗拒等极端场面。全国目前有70亿平方米左右的小产权住宅,假如按照100米为一套,涉及7000万户居民,每个家庭即使按3口人计,涉及2.1亿人。其中由于大产权房价格太高,中低收入者购买这类小产权房的比例很大。这样大规模的小产权房,按照规定都是违建,都可以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强制拆除。然而,此风一开,各地都强拆小产权住宅,我认为社会稳定方面的后果不堪设想。
停止“一刀切”拆违和鼓励
城乡创业就业的对策建议
2012年以来,我们遇到了劳动年龄人口收缩、出口占G2012年以来,我们遇到了劳动年龄人口收缩、出口占GDP比例下降、国内产业转移等因素对国内就业、收入和居民有支付能力消费需求这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从未来看中美贸易冲突的不确定性,或多或少地会进一步影响中国的出口,给中国产业向外转移形成压力,而且进口加大还会使国内产能会更加过剩。在这样一种艰难时局中,千方百计鼓励城乡居民创业和就业,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收入,千方百计增强国内居民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千方百计凝聚和稳定民心,对于中国不乱阵脚、沉着应对贸易博弈冲击,有着非常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不论从何种角度看,都应当立即停止城乡“一刀切”的拆违。
一、治理城乡:要不忘初心、执政为民、重在发展
中央领导一再教导,不忘初心,执政为民;并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中国投资、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领域中法律法规、各类文件、政府纪要、部门协议过多、过杂、交叉、冲突等是不争的事实,审批繁多、时间太长、环节繁杂,规定太细又实际做不到,如果认真起来,几乎80%以上的建筑物,都可以定为违建。简言之,中国就是通过大量的“违建”而发展到现在,没有“违建”也就没有中国的今天。深圳,敢说其发展过程中,建设指标、土地审批等等,都是合规合法的?深圳,最保守也有50%小产权和20%多其他不合规的建设。但是,深圳,作为一个学者,我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到今天为止,发展最好的城市。按照多少亩地的建设,要到中央土地部门审批,按照中央土地部门分配的那点可怜的建设用地指标,没有“违建”,根本就不可能有今天和令我们骄傲的深圳。
中央领导一再强调,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发展,不能用后面的历史否定前面的历史。条块决策和执行公务等工作人员和领导,不能进了城了,进了现代化的办公楼,拿着税费中得来的稳定工资,就忘了中小微企业,以及农村、农民和农业的艰难;不能饱汉子不知饿汉子苦;不能以各种相互矛盾和朝令夕改的法律法规文件会议讲话纪要去苛求他们辛苦的创业;不能数着各种乱七八糟的“典”而忘祖。鉴于这样一种中国建设和发展历史变动和体制国情,需要高度警惕目前已经发生和激化的“一刀切”拆违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损害,如果各部门各地方严厉要求追责,并继续蔓延扩大下去,可能50%到70%的已建设物要拆光(细究起来,相当多的政府办公楼、政务大厅,楼堂馆所、各类中心等都存在着豪华超标、先建后征、手续不全等违规,都可以定为违建,都应当予以拆除)。这肯定会给党和国家依法执政信誉,国民经济的创业稳定、就业稳定、收入稳定、消费稳定、增长稳定,以及社会的稳定,均会带来灾难。加上外部贸易战博弈压力很大,内外都绷得很紧,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因此,笔者提出以下思路、行动和政策建议。
二、立即停止“一刀切”拆违
鉴于造成越来越紧张的干群和政民等社会矛盾,对创业、就业、收入、消费和经济增长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呼吁立即停止“一刀切的”拆违。
中央领导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研究、思考、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重大举措,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建议中财办、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会、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环保部、文旅部、市场监管、银监、信访办、银行,包括中纪委、监察委、高检、高法、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这次“拆违”扩大化进行一次暗访调查;政府各部门自报,统计“拆违”面积、项目、涉及人员、关停企业、关联失业、损失资产、可能坏帐、新增上访等数据;为了数据公正可靠,可委托第三方调查统计公司进行,并在中纪委、国务院政府、市场监管总局、人社部等网站,开设居民、业主有关企业关停、因拆失业、资产损失、被拆项目银行贷款,以及工资、利润、税收等方面的损失。以使中央心中有数。
中央领导讲,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做官当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中央领导还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
这次有关条条部门和一些块块地方轰轰烈烈推动的“一刀切”拆违,就是又一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反弹。
中央领导讲,我们必须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对在“一刀切”拆违中,强拆正在居住的人数众多居民小区而无家可归的,就业规模损失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关停,造成银行贷款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纪委应当以损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进行立案调查,以纪以法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决策者和执行者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责任。对于不论是有什么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纪要、领导视察讲话等鼓励、审批、许可的项目,以违建为由拆除的,应当让受损人向涉事相关部门提出行政赔偿要求,法院部门应当立案。以此制衡一些部门和地方还要继续实施和扩大“拆违”的势头。
对一些有严重违规历史,民众意见很大个别政府及部门超标豪华办公设施,中央可以选一些典型,强令以“违建”而拆除,以使一些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能感同身受,从而培养和形成不忘初心、人民利益为上和对民宽容包容的善治。一方面,我认为,重偏要用重典纠。不采取严令和重措,很可能刹不住“一刀切”拆违继续扩大化之车,使其越跑越远越偏。当然,另一方面,我也认为和建议,如果能够立即停止“一刀切”扩大化拆违,考虑部门、地方领导和有关执法人员当时的处境,民政和为贵,一切向前看,除非民愤极大和拆违中有不当利益的,应当不究过往的个人责任。
三、通过土地体制改革给农民一条创业致富的路
扶贫攻坚,振兴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目标就是在2035年实现5.6亿农村常住人口,以及2.4亿左右农村户籍但在城镇务工常住人口进入富裕社会。怎么让这8亿人口从小康到富裕?不能不是中国共产党考虑的大事。
1、种粮种菜、补贴、务工等都不可能使农民富裕
靠种粮种菜能够富裕吗?从目前的情况看,除去国营农场和东北等地相对多的地方,一般一个农业劳动力种5亩地左右,粮价低迷、农资价高,平均每个劳动力每年能够挣2000到3000元钱(实际就就挣了个微薄的劳动收入)就很不错了。仅种粮菜,没有务工等,肯定会返贫。
财政能够补贴农民致富吗?目前还有2亿农村劳动力在务农,2018年占全部就业26%的农业劳动力只创造了7.1%的增加值,农业劳动生产率为非农业劳动力生产率的25%以下。政府补贴使8亿左右的农村户籍人口过上城镇居民一样的生活,国家财政肯定得破产。
到城镇务工能够使农村居民致富吗?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制造业过剩,加智能制造,并向东南亚等地转移,或者回流发达国家,用工大量减少;城镇开始排斥普通劳动力,并且通过拆除城中村,拆除建材和农贸市场,整治沿街店铺,封墙堵窗等,也从城市向农村撵回了大量的劳动力。城市使农民务工的空间被压缩。即使农民工能够在城镇稳定务工,其收入也与城镇职工收入的一半,最多也就是2/3,也不可能致富。
2017年,5.7亿农村居民、2.5亿城镇非户籍居民、5.7城镇户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差为1︰1.83︰3.06,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和拥有财富之差更大,笔者估计为1︰12和1︰18。可以看出,2023年初步实现现代化,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农村户籍的8亿多居民,特别是其中的5.7亿农村常住人口,是全国人民从小康到富裕的关键。
2、以地为本创业在城乡间极不公平
从小康到富裕,种地、补贴和务工等,条条道路都走不通。也许天真地以为农民在农村创业与城镇中创业一样,申请得到土地,建个工厂?开发房地产、城镇中招商等土地指标都不够用,不可能给农民建设用地指标!开个大商店、办个大饭馆、建个大宾馆,人流量不够,一般的农村中,即使有钱投资也不赚钱!租个写字间,玩电脑、编程序、搞设计等,他们都是乡村中普通的农民,不是城镇中的大中专毕业生,没有写字楼,即使有租金也太贵,租金承受得了也没有在写字楼中创业知识储备和技能。
农村居民有什么?只有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耕地、宅地、林地、草地,以及村里的其他建设用地!农民的知识储备和技能,以及农村的市场环境,农民创业的资源只有土地!
城市里的自然人、法人,他们居住、创业和投资,可以从农村低价转移土地,可以建设工厂、写字楼、商店、饭店、加油站、物流园,开发商可以建设住宅再卖,城镇居民可以投资住宅再买卖获利,城镇居民可以抵押自己的住宅获得贷款去创业投资,城镇的土地可以入股于企业成为资产。
而农村的农民创业,却得不到自己土地的所谓“建设用地指标”,却不能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设自己的家园,却只能将自己的宅基地低价卖给村里人而不能价格高点卖给城里人,却不能在自己的宅地和其他土地上建设农家乐、客栈、小加工厂,却不能在自己的耕地上建设一个大棚(连放个农具,守夜管田的床位都不能有),却不能出售自己的一部分土地获得财产性收入,却不能作为资产入股、合资进行投资、创业而得不到创业收入。从深层次讲,让通过农民回乡创业,
目前的体制,农村农民从小康迈向富裕的口号和设想,根本不可能普遍实现!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土地配置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同所有制之间物品要通过市场公平交易而互换的原则。农村农民集体土地,实际通过征地和补偿变相变成了国有土地,两种所有制之间没有平等的交易,土地在农村农民与城镇用地之间进行了低价转移,转移了农民的利益。1998年前,农村土地征后无偿划拨给城市的用地者,而后则有偿和招拍挂出让,1978年仅城市建成区和县建成区就从1050万亩扩大到了8500万亩,仅城市建设就从农村征用了7500万左右的土地,地方政府累积获得了43万亿元之巨的土地出让金,分配给了农民多少?
(2)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由市场交易的原则。城镇土地是生产要素,可以交易,可以抵押贷款,可以是资产而入股;但农村土地,不是生产要素,不可以交易,只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不能入股。
(3)下达建设用地指标、18亿亩红线等管理,实际是计划经济在土地资源分配中的顽疾,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包括土地的一切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的原则。中国有35亿干旱土壤地、半干旱草原地、盐碱地和沙漠地,通过调节水资源分配,改造未利用土地,增加10到12亩耕地、园地和建设用地,从目前的财力、工程能力、技术等方面,都具备条件。美国西部西雅图、旧金山到洛山基一带的农业、工业和城市,就是调了200亿立方米所水所发展起来的;印度有23亿亩耕地,其调水量为1386亿立方米水。
我们有这样大面积国土方面的回旋余地,为什么就不能积极地解决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呢?生生让18亿红线和建设用地指标困住了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并且拖延了土地要素市场化的改革,强化了土地部门计划经济的顽固性和长期性——总是在加强自己部门权利上不放手和固执,甚至变相加强,而不是为国家着急着想,积极地与水利部门合作,在开土地要素之源,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而努力。
(4)土地年期太短,造成无恒无恒心,造成国民经济无法正常运行的诸多障碍。由国家来定集体土地的承包期为多少,林地的租期是多少,以及其他土地的年期,土地使用年期越短,土地的使用财产权就越弱化,带来舍不得投入、掠夺肥力、急功近利、不能以房养老、土地无法抵押、房地产税无法开征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5)投资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很差,特别是在农村社区和农业方面更为恶劣。中国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这几年改革和优化不少,但是投资建设领域中营商环境极差。据世界银行评价,2018年排在121位。特别是在农村和农业领域,农村农民创业就剩下以地为本和以地为基础这点可怜的条件,而农民以地创点业,几乎做什么都违规违法,回乡创业基本到了什么也不能干和寸步难行的地步。农村农民创业要以地为本,然而现在的土地体制,根本就无路可走!
3、切实改革体制给农民创业富裕开通一条道路
我认为,耕地上什么都不能干,要把18亿亩耕地消极地守住,让农民安心种5亩地保证国家粮食蔬菜供应安全,在种粮种菜上解决温饱,实现小康,甚至让致富;制造业不景气、城市要国际化、产业向外转移、贸易战开打等等时,让农民回乡,5亩地作为他们的保障,保持社会稳定;在文化知识水平低,人力资本缺乏,特别是农村农业收益小于城市非农业收益而不能收回教育投资,户小、地少、分散的农村中,不可能再走回传统的集体经济,也不可能找到千百万个有能力的人力资源愿意在农村和农业中,即使合作经济这两年的实践看80%以上是形式和造假,以新型合作经济为名骗取政府的各种补贴;而行政性方式的振兴农村,给农村派人、给补贴、投资建基础设施等总归不能使他们可持续发展,而口号上的鼓励农民回乡创业,最后农民真在上述夹缝中创业,却遭到了行政治理上“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扩大性拆违的重创。
如果要使农民真正从小康迈向富裕,唯有放开让他们创业;而要农民真正能够创业,上述农业时代的思维定式、传统的行政所谓做强农村农民农业的做法,基本是差之千里,背道而驰。
我们真要认真地想一想,怎么才能让农民能够创业,让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创业带动就业,加上城乡间资金、劳动力、人口、土地通过市场自由地流动助力,而富裕起来?
首先,从深层次看,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快农村土地体制改革的步伐。
农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变,确定农民的土地使用财产权,村中其他建设用地也应当按股份作为资产分配给每个村民,耕地999年归农民使用,宅地500年归农民使用,农村企业用地300年归法人使用;废除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体制,如果将农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一定要等价交换;农村所有土地,与城镇国有土地一样同地、同权、同价均可在全国城乡统一竞争性的市场上公平交易;农户的土地使用财产权,除了交易,还有出租、入股、抵押和继承等方面的权益。
农业,要形成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要资本下乡办农场,农民一部分要进城,一部分要变成农业工人,一部分要在农业从事非农业。这有赖以农村土地通过市场方式退出和集中。都以目前的体制耗着,农民一万年也富裕不起来。
其次,要改革农村土地的政府收益和管理体制。
一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财政体制,建立起土地收益分配和地方政府收入来源机制。废除行政寡头垄断的土地市场,改革和取消征地补偿和土地出让金体制,各类土地在城乡统一的市场上公平交易,政府以税收的方式获得分配;逐步改革五级政府向三级政府过渡,县市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逐步由房地产税源来替代。
二是土地和建设的民主和科学规划管理。减少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城市规划的干预,乡村规划给以村民更大的自主权力;城市规划由本级政府、人大、政协、专家、征求辖区内公众意见和进行社会听证等方式,民主和科学形成;多规合一,土地用途按规划管理,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地分配,由土地使用财产权集体和个人,用地者和供地者双方自愿同意相互协商按市场规则交易。政府不能强制指定交易对像。
三是给农民以自己的土地上建设的权力。拥有土地使用财产权的农民,在用途和规划管制下,有以地为本和为基础的投资、入股(以地为本)、建设权,政府不得干预农民在自己的建设用地上改造建设房屋自住(包括建设别墅),不得干预农民宅基地与城市居民合资(农民出地、城市居民出资)建设共用住宅、农家乐、客栈等;不得干预农民在自己的耕地、林地建设合理的田间管理设施;鼓励农民建设大棚,用以观光、休闲和其他高附加值生产服务经营;加油站等这样的设施,只要符合规划,可以由农民直接供地,或者投资建设;乡村社区的建设管理,由政府部门指导要求,村委组织,村民协商,对道路、排水、照明、卫生、供水等设施建设进行管理。
四、对停止和善后拆违“一刀切”一些政策建议
这次几乎是全国性的“一刀切”拆违造成了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如何善后和处理。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保护创业者和居住者产权,进行合理的赔偿。只要有政府某一部门鼓励、允许、审批和许可的项目,这次被“一刀切”拆除的,以及与村集体有协议的,有有关文件证据的,应当学习日本(属于资本主义国家)20世纪后半期关停耗能大、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等等企业,以及拆迁需要规划建设之民居的补偿做法,为了体现我们的社会主义为民的优越性质,由事主向当地,或者上一级民政部门登记,由所在地政府出资,负责给以合理的赔偿。
2、妥善和合理地处理由拆违造成的银行贷款坏帐。政府有关部门有鼓励、审批和许可文件的农村农民创业项目,这次在“一刀切”拆违中被拆,只要有政府文件背书,银行贷款的,事主和放款银行向当地金融办和银保监部门登记,或者由拆违当地政府还本付息,或者由人民银行对这次“一刀切”拆违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进行统计加总,在铸币收益中进行核销。其坏帐不应当由贷款的农村农民,或者到农村的其他创业贷款者承担。当年我们以大规模核销和剥离的方式,处理了国有企业造成的银行呆坏帐,而农民和在农村创业投资者,绝大部分没有能力偿还被“一刀切”拆违损失的贷款,他们不是主观恶意久款,而是由于部门和各地政府“一刀切”扩大化拆违造成的,遇到不可抗拒力情形,因而不论怎么讲,也不应当由被拆者承担损失。特别是为了不引起大规模的上访、民告官等方面的社会不稳定,最好中央批准,由人民银行负责,对这次“一刀切”拆违造成的银行呆坏帐,进行统一核销。
划定农民农村和城区创业及房地产贷款风险区。对于极端“一刀切”扩大化拆违,造成当地有关银行发生呆坏帐严重的县区市,可由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划定为农村农业创业及房地产贷款发放高风险区,对其贷款进行额度和发放设立警示提醒。
3、对于这次“一刀切”拆违中,民众失去居所的,凡是有政府有关文件所建设而被拆的,当地政府负责安排居住,按照当地合理租金标准,支付其租住的费用,或者提供廉租房保证其能够居住;对于专卖店封墙堵窗、街道整治、拆除店铺而失去从业岗位的居民,由政府提供失业救济,或者提供民政低保,以保障他们的生活;对于拆迁造成无就业家庭的,政府安排公益就业岗位工作,使他们生活有所保障。
中央领导对过去已经出现过的“一刀切”曾经作过纠正,强调“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避免简单化,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执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
笔者要说的是,也有福建等许多地方,一些城市居民,或者一些企业家返乡,与农民合建了别墅,有农家乐,发展旅游,为什么就没有遭到大规模强拆?说明这里的领导和部门,没有将中央对个案的处理精神曲解,不忘初心、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保护和鼓励城乡创业就业,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振兴农村战略。因事制宜,包容发展,与“一刀切”、扩大化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作风,体现了谁在真正做实事,聚民心,为群众,谋发展,真心实意地维护中央的领导。
一些地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极端地进行“一刀切”的拆违,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抑制创业就业、扩大失业群体,造成社会不稳,不能名为坚决执行,而实在给中央玩“高级黑”。“一刀切”拆违,无论如何,也应当立即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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