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不管哪个行业都有违法行为,需要执法;不管机构如何调整,毒瘤一直存在,自然资源也一样。
为了守护好现存的耕地资源、矿产资源或者水资源等等,各种法律条款、科技手段尽数展现,效果一直也不好。
“八不准”“非农化”“非粮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政策;天上卫星、空中无人机、地面视频加人工巡查、网上大数据监测等等感觉还是年年执法任务很重。
土地执法到底难在哪里?为什么屡禁不止?能不能换个思路,让老百姓也能参与呢?
映射到自然资源数据,是不是也保密?感觉还是有一些模糊的,但大家的做法都是保密管理。目前全国来看,一些共享调查数据案例,基本上是一些粗的统计数据,最好的共享是分辨率比较低的挂图栅格数据。我们以县级为例,调查是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最终成果他们有。再往下,乡镇、村就不一定能那到数据,有些地方估计能拿到挂图还算不错的。其一,国家卫片拍出来某村有乱占耕地建房,实地调查发现,建房人根本不知道那块是耕地,多年都是荒废的;如果知道是耕地也不会去搭个房子。其二,某村一个大型养猪场,被查出来占用基本农田。追溯历史发现,此处二十年来一直是一个大型的砖瓦厂,由于国家不让用黏土制砖被迫改行发展养猪,所有手续也都和村、乡镇顺利办理。感觉都挺冤,核心问题就是村、乡镇根本就不知道调查的数据是啥?数据共享没有打开。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把这么艰巨的任务只压给几个自然资源人,能守得住吗?耕地在哪?基本农田在哪?这些数据感觉不能算涉密,就应该公布出来,让老百姓都来盯,效果会不会好一些? 基本数据的共享能够抹掉很多不该发生的违法行为,因为大部分老百姓还是奉公守法的,不想去做违法的事情。没有基础数据的支撑,举报疑似违法行为很多都是站在怀疑的角度去做的,根本没有具体依据,无形增加执法核实成本。话说回来,有了这一套基础数据做为举报人的基础判断,下一步政府只需要搭建一个科技化、便民化的举报平台即可;真正做到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执法手段,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有些地方做了,部里也做了个12336微信举报平台。
出于放管服整合需求,12336整体划入12345服务热线,目前已经停用,但不影响我们深化举报平台建设思路。
上图是原有的流程,其改进点在第二步。
比如你要举报,你得填写违法占用面积?其实你连人家占的是不是耕地,有没有手续都不知道,你填个面积有啥用?
另外这种不加逻辑的举报还有个弊端,就是恶意举报,如果执法核实发现这家伙完全就是故意和对方有矛盾、找事的,你也无法给个警告,因为他完全可以说我怎么知道那块是不是耕地?
数据的适当共享公开,加上科技化支撑做个逻辑判断很简单,这样举报平台的利用效果增十倍。
当然,这块真正让老百姓都能参与进来还有几个很大的支撑需求。
1、宣传到位,让老百姓知道这个平台;
2、奖励机制,我没有查过交通违法举报奖励的成效问题,应该比以前好;
3、恶意举报的处罚机制。
社会化服务支撑土地执法,其实《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79号令)提到了: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也有很多地方做了这种尝试,特别是广东发达地区,比如佛山。科技走到今天:卫星遥感、AI变化提取、大数据、视频监控再包括变更调查、人工巡查等等,其实发现这些违法行为不难,到底难在哪块呢?核心有两个:一是地方执法不作为,懒政。执法在基层,基层的管理复杂、相对松散,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真正让他们干起来,想个个跟企业员工一样的鸡血工作太难;二是违法行为不是没有发现,是根本不上报;真正的违法哪个不是打个招呼、拜托个人,没点刷子你都没有资格去干违法的事。国家的板子打下来是逐级往下传的,第一个疼的是上面。所以,有些地方想到了一些办法,引入社会化服务,引入一支队伍,只干一件事: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能把违法行为发现,并上报过来即可。具体执法处置他们来。比如快递员、邮政人员、电力巡检人员,也可以是直接的服务外包,个别地方村里都有信息员,都是可行的方式。现在已经大量地尝试“田长制”,各级田长特别是基层到村民组田长守住这些熟悉的耕地难度并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