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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注意事项!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全面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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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创文攻坚,快速处置违法行为,衢江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解读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明确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程序适用范围、程序和关键点,统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基本程序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
简易程序注意事项
1
涉及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2
罚款50元以下和1000元以下包含本数;
3
适用简易程序的,原则上应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并当场送达当事人,但不一定当场收缴罚款;
4
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都必须经过调查取证,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有必要进行调查询问的,应当制作《询问调查笔录》;
5
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6
对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
7
办案人员不得通过减轻处罚适用简易程序;
8
简易程序有关材料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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