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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启动!

让你看得懂的医保 漫话医保 2021-10-28

┃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连续三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共纳入433种新药、好药,233个谈判准入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高50%。


2021年6月9日(昨日),国家医保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每年一度的医保目录调整拉开帷幕。新一轮谈判即将开始。


2021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

六月至七月为准备阶段;

七月至八月为申报阶段;

八月至九月为专家评审阶段;

九月至十月是谈判阶段;

十月至十一月是公布结果阶段。

梳理两份征求意见稿,虽然本次调整在调整范围、工作程序方面基本循序以往基本原则,但细读之下会发现亮点颇多。


在调出目录的药品范围上,国家医保局提出将重点考虑2016年1月1日前准入目录,且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没有采购记录的药品。


国家医保局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建立评审药品数据库。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组织评审专家利用评审指标对药品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拟直接调入、拟谈判调入、拟直接调出、拟可以调出、拟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 5 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在综合组论证环节,国家医保局将对专业组专家意见进行论证,最终确定直接调入、谈判调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5方面的药品名单。 


国家医保局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公开发布工作方案,就药品评审指标体系等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沟通等方式提高目录调整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各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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