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到底能不能给家人用?
来源:漫话医保
文:萧小陌 图:文卿
人物介绍:
一天,虹富市某超市内,店员王二姐正趁着休息刷微博,热搜榜第二位显示着#医保个人账户将允许家庭成员共济#。
王二姐看到之后立刻点了进去,研读一番之后,心里乐开了花。
王二姐喜滋滋的心情仅仅维持了一周,微博的热搜又给她来了当头一棒。
王二姐疑惑了,不是才说“将允许家庭成员使用”,怎么消息又不属实了呢?那么究竟自己能不能用老公的医保卡呢?王二姐想到自己在居委会工作的姐姐,就急忙打了电话过去,准备向姐姐问个明白。
医保家园居委会主任王大姐接到妹妹的电话后,听妹妹好一顿发牢骚,说国家政策一会一变,这让王大姐颇为无奈,看来只能仔仔细细的从头给妹妹科普一下了。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称“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部门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的一个账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和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设个人账户则是全国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不是所有类型的医保都设有个人账户,但是“所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拥有医保卡或者国家医保电子凭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并允许家庭成员共济。
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是指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家人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而医保卡对应的是每个参保人的待遇。
主要是将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以及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医保卡或者国家医保电子凭证里有我们每个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社保编号等信息,实行“一人一卡”,和身份证一样,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必须“专卡专用”。
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实名就医、购药,并妥善保管本人医保卡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属欺诈骗保行为。
依据国家5月1日实施的《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使用他人医保卡(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涉案人员将被暂停医疗费用医保实时结算;还要接受医保行政部门的罚款(骗取金额的2至5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同样参加医保,为什么有的人没有个人账户?· 又是一年参保季:每年两三百,保费值不值· 注意!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用≠医保凭证可以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