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很「混蛋」,但这是它的权利
文 | 华仔
川普在推特的账号被永久封禁,本以为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件,推特如果没有违背契约,那仅仅是推特公司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已。
却没想到,网络上炒成一锅粥,就连我非常敬重的老师也提出了异议,确实没想到。
最常见的说法是,推特平台是公共空间,是公域,推特封禁川普账号是违背言论自由的,违背宪法的。
推特平台不是什么公域,而是是产权清晰的私人产权,产权属于推特公司。
我们的一些日常用语,可能误导了我们。我们经常说我的微信、我的微博,我的QQ。
其实,那不是你的微信,你的微博,你的QQ,这些的产权都是属于运营公司的,你只是租用关系,只有使用权。
你在注册的时候,会要求你同意一个协议,这就是契约,如果你违背契约,运营公司可以随时删除、封禁你的账号。
推特公司永久封禁川普账号只是行使这一权利而已。唯一可以质疑的是,推特公司是否有违背契约,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很多人把很多人聚集的地方,称为公共空间,称为公域,诸如电影院,火车站,大型超市。
其实不然,这些地方都有产权的,进入这些区域要遵守与商家的协议。比如进入影院不能喧哗等。
很多人理解言论自由是空中楼阁式的,就如无根的浮萍。他们以为的言论自由就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于是就出现了,如果你的言论会造成「清晰而立刻发生的危险」的时候,你就没有这个言论自由,比如说在电影院喊「着火了」。以此来说明,言论并不是完全自由的。
这样理解言论自由是完全错误的。言论自由只是财产权(包括身体的自我拥有权)的延伸,只是运用财产权的具体表现而已。
人都自我拥有自己的身体,开口说话是人运用自己的身体的权利而已。你也可以在自己发行的杂志上随意发表文章,因为杂志是你的财产。
但人与人在交互的过程中,就要遵守契约,你去别人家做客,要遵守主人的契约,不然主人可以随时请你出去。
去电影院看电影,很显然商家是不允许你随意喊「着火了」,不然就是违背契约。如果你喊了,你将会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同样的,你是不能随意在微博微信发有悖契约的言论,不然运营商随时可以根据契约删帖封号。
所以推特封禁川普账号,唯一可以质疑的就只能是,推特公司是否违背契约。
事实上并不存在单独的「言论自由权」,只存在人的财产权,即基于自己的意愿或者基于与他人的契约而实施行为的权利。
还有人说,美国的《电信规范法案》中的230条款,让互联网平台拥有了免死金牌,拥有了对抗宪法的「权力」。甚至有人把媒体称为第四「权力」。
从我前面的分析来看,无论是否有230条款,媒体都有这个「权利」,而不是「权力」。
「权利」和「权力」,是两个基本的概念,可有人就喜欢混用,或者说是没完全弄清楚这两者的区别。
权利在英文中是right,是指的正确的事,那些正确的事就是权利,比如财产权。
而权力是power,权力永远跟暴力相伴,或者说以暴力为后盾。比如税务局就有收缴税款的权力,你不纳税,警察就找你,监狱就等着你。
媒体及互联网平台只是正常行使了自己的权利,而非权力。
推特封禁川普账号,可能有那么一些「混蛋」,这是基于我的价值判断;可对另外一些人,比如川黑们,可能就不这么认为了,他们可能认为封禁川普账号,是一件可喜的事情。
认为推特的行为是「混蛋」的人,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抵制它,卸载它,诅咒它,换其他平台。就像我们抵制一个不道德的人一样。
在私有领域,行为主体必定要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自从推特封禁了川普之后,推特股票大跌,大量粉丝跟随川普去了Telegram。
在自由市场中,市场自有其机制。我们可以呼吁大家抵制那些「不道德」的企业,让其破产,让其死亡。
但我们不能呼吁权力之手,对其进行管制惩罚。极端点说,人有做不道德人的权利,企业亦是如此。
END
延伸阅读:
欢迎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