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培连,他是特区工商物价的开拓者,为全国价格闯关探路||百名改革人物深圳梦
从1985年担任深圳市物价局局长开始,龚培连先于理论进行探索和实践,首先是放、调结合,使深圳顺利闯过物价关,为全国八十年代适应市场经济的价格改革趟出了一条新路子;
随后,他借鉴香港经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管理体系;同时改革商事管理制度,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大环境。
8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改革的大浪席卷全国,市场日益活跃、繁荣,然而由于经济失衡过热,引起经济秩序不稳定、物价大幅上涨。
在这一价格改革的破局之期,深圳特区作为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场”,面临着价格改革、市场秩序以及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建立等诸多挑战。
▲ 1984年的深圳市深南大道。
1985年底赴深就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又于1991年起担任市工商局(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的龚培连,见证、参与了这一段“特事特办”的历史。
他积极探索“敢于放、放中管”的价格管理模式,完善市场体系、改革市场规则,为特区经济改革添上不可或缺的一笔。
01
放、调结合
|顺利闯过物价关|
早在1980年夏天,深圳特区以供求矛盾最为突出的蔬菜、水产品、食品三大类商品为突破口,进行价格改革,至1984年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80%左右的商品价格都放开或放权实行市场调节。
1984年11月,深圳又在全国率先取消粮、油、肉等商品票证定量供应,改为议价或敞开供应,从而初步确立了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 1984年取消粮票前,深圳市民排队在国营园岭粮店前。
然而初任物价局长的龚培连意识到,放开物价,虽然较好地解决了特区供求矛盾、活跃了市场,但却带来了乱涨价、大涨价的现象,使许多商品的价格失控,“物价震荡”致使价格和价值严重背离。
社会上也出现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两头叫、经营者中间笑”的怪象。市场物价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难点,特区经济改革成果经受着严重撞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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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一切票证,深圳比全国的时间提前了近十年。
为此,龚培连带领物价、工商部门开始着手探索建立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弥补改革在先、立规在后的缝隙,对生产(经营)者加强有效的法规制约,并确立了独特的管理模式,即“在政府宏观控制下,以市场调节为主,以间接控制为主,开放式、可控型的价格管理模式”。
▌“差率管理”的办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
1988年11月7日市工商物价部门郑重下发了《关于对部分主要商品实行差率控制的通知》,决定对已放开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米、鲜猪肉、蔬菜和进口钢材、水泥、木材、彩电等重要商品价格实行特别差率管理制度,以控制市场秩序混乱、零售环节利润过高、物价上涨过快等突出问题。
理顺差率,主要是抓好与人们生活关系密切的粮、油、肉、菜、鱼等18种商品的批零差率、地区差率、季节差率、进销差率、购批差率、规格差率、综合差率等,以及自然损耗率、加工整理损耗率、综合毛利率和利润率等。
其中,对蔬菜的叶菜、猪肉、活鲜鱼的差率,作为重点进行控制。同时,针对鲜菜、鲜肉、鲜鱼季节差价水平大的情况,适时改革差率管理办法。
▲ 八十年代中期,物价震荡导致,猪肉摊档前也经常发生口角。
为了比较科学地反映批发市场的自由成交价,工商物价部门规定按时间、质量、品种三大“权数”范围内的市场交易额为计算数据。
采价的时间为每天早上六点至八点交易最旺的时候,市工商物价局的采价干部就要赶到布吉批发市场去采价,了解各种蔬菜、鲜猪肉的价格,将采集的价格按加权平均计算法,由市局采价中心综合计算出当日的平均行情价格后,再通报给各国营、集体、个体等门店、市场。
并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告,以供商贩、消费者、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从而制止和打击了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物价工作人员对改革的付出很快有了回报。
实行“差率管理”一个月后,据统计部门公布的资料,1988年底全市物价指数开始回落,1989年底又比年初下降38.8%,1990年零售物价总指数又比上年降低2.3%,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负增长,也是全国、广东历史上没有的价格指数“负增长”。
▲ 九十年代初的罗湖村小市场。
▌与“差率管理”配套实施的还有“六化”措施。
第一,交易分开化,规定经营者在交易时必须亮价、亮重、亮质、公平交易,这也是我国最早倡导和操作实施的明码标价; 第二,成交票据化;第三,薄记和度量衡器标准化;第四,市场规范化,批零市场摆设划一,分行划市,整齐美观,醒目明了,实用规范;第五,管理制度化,特别强调在基层管理中做好公告、宣传、检查、处分、达标等;第六,价格法制化。
对涉及市民健康安全的另一类重要商品—肉类的安全生产、价格上涨不合理问题,则是同贸易、肉价等兄弟部门携手合作,排除多方阻力,运用“差率管理”的规则,改革批发市场和屠宰场的经营方式、管理办法。
▲ 1993年1月,龚培连(右二)陪同原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右三)考察园岭农贸市场。
即把“千把刀”改为“一把刀”,集中屠宰、集中检测,由专为设立的工商所所实施监管。把“健康肉”分流进各市场、门店,从而控制了这类重要副食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并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
这一举措在得到国家内贸部长陈邦柱的亲临视察、赞许后,很快由内贸部推广到全国。
深圳推行差率管理的做法引起了全国各地同行的关注,甚至引来国际上一些同行的兴趣。前苏联、越南、南斯拉夫共和国还派出物价考察团前来深圳观摩、考察。
▲ 上世纪90年代初,龚培连(二排右一)陪同越南来宾考察物价。
前苏联第二次派出的物价考察团长科明感慨地说:
“在苏联,管好蔬菜肉食市场物价比造航天飞机还难,你们的这个‘差率管理’是无价之宝。”
不久,全国省市物价局长在深圳召开现场会,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到会作重要讲话,在全国大力推广“差率管理”制度。
▲ 1992年,俄罗斯物价委员会代表参观后欣然留言,左一为龚培连。
02
建立市场经济价格管理体系
|成立全国首个价格咨询委员会|
八十年代末,作为物价局长的龚培连听到深圳民众反映意见最多、最敏感的,就是非商品收费的问题,主要涉及服务性、经营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
当时,这部分非商品收费的涨价比重占整个涨价总数的3.7%,远远高于商品部分价格0.9%的涨价比重。
1987年,龚培连到香港考察,看到香港近一两年不少部门成立了咨询委员会。
从香港回来后,龚培连就借鉴香港的经验成立了深圳市价格咨询委员会,1989年(工商物价两局合并后),又成立工商物价管理咨询委员会,对重大价格、工商行政管理决策进行咨询听证。
当时的委员是由大学教授、专家、企业、街道、研究机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等各方代表担当,虽然代表们没有任何报酬,但大家的热情和积极性都颇高。
▲ 现在的深圳工商物价大厦。
由于委员都是来自不同阶层和领域,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各自的看法和意见,大家通过会议对话、讨论、辩论,让议题内容公开、透明,“广而告之”。
这样既阐释了物价部门要说而不便说的初衷,又适时集中各方的智慧和正反意见,让议题深透研析,智理深邃发掘,对议案更起着协调、修正和减震的作用,搞活了决策举措。
▲ 龚培连深入市场考察。
这一首开全国先河实行调价整顿的做法,引起了国家及媒体的关注,并切切实实成为了深圳市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名片”。
这一制度、办法曾被全国计划会议列入大会议程,也为以后国家计委《价格法》起草小组所吸纳,并为我国《价格法》关于“听证”这一重要法律条款的起草、制定及出台,提供了先行范例。
▲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价格法》在深圳召开宣传会,龚培连位于右三。
03
简化市场准入机制
|培育了市场主体|
就任市工商局领导后,龚培连就开始积极探索如何建立有特色的工商管理机制。
虽然深圳特区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升,企业的“出生”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注册审批制时代,企业想要拿到营业执照,顺利开业,需要经过繁复的程序、漫长的等待。
例如开办、经营一家鞋厂,(公司)先要通过政府若干部门审批,到了工商局,鞋带还要当作单独一项经营范围登记,等到企业最终能拿到执照,市场环境可能早已发生变化。
因此,根据当时深圳特区市场的实际情况,龚培连提出简化注册审批流程,给予企业更多便利,让企业早点“优生”下来。
龚培连在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高级研修班赴美国诺斯伍德大学学习期间,重点研究了美国企业登记制度,深受启发,回国后还在《深圳特区报》上专题发表了一篇论文—《论准则登记制》,为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宣传造势。
1993年3月30日,市工商局(物价局)就刚出台的《深圳市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规则》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吸引了数十名中外记者。
深圳商报等媒体第二天进行了专题报道;几天后,相关新闻出现在美国、加拿大等地的华人报纸上。
改审批注册制为准则登记制,是深圳率先在全国推行的改革。
按照这一新的制度,首先通过市人大订立注册登记法规,制订相应的登记规则、程序,并确立“规范、公开、优质、高效”的运作机制,形成系统的登记准则,再按照政府定期发布的产业政策,依“准则”由投资人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不必经过政府和有关部门审批(除专控、专营商品外)。
仅仅一周后,市工商局受理了700多家企业的登记申请、1800多人次的现场咨询。
▲ 企业注册改革促深圳经济飞速发展。
该规则突破了原有的企业登记制度,由审批注册制改为国际通行“准则登记制”,并大幅放宽经营范围的核准规定,使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松绑,经营中拥有更多的灵活性,提高了应变能力。
根据这一规则,企业登记时限缩短了三分之一,外资企业开业登记时限甚至缩短了五分之四,提交的材料也从14种减少到7种。企业登记实现了“咨询-受理-初审-核准-回复”的一条龙服务脉络。
此外,龚培连还提出:
就一个市场、一个企业而言,其“生”、“死”、“活”,是其固有的规律性命题;“生”要优生,“死”要死得其所,“活”要活得健康、有魅力、活得有效益。
因而在率先实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之外,深圳还切实加强了企业倒闭、清盘、注销及对不法经营行为日常清理等工作,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力争让“死者”死得其所。
更强调“管活”,为企业提供妥善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争当“热情的红娘、精明的参谋、高明的医生”。
主动参与到企业的生产和运营当中,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并帮助企业总结运作经验和教训,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一改传统的“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的思维、做法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此举得到国家、省、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表彰,博得市内外资企业团体的盛赞、美誉、激励及奖匾。
从1985年到1998年,龚培连一直担任深圳市物价局和工商物价合并之后的深圳市工商局局长,见证了深圳工商价格改革、市场经济日益健康发展、外向型经济模式确立等一系列的深圳经济体制改革。
在经济特区这个平台上,他扮演了敢先于理论进行探索、实践的历史角色。
|经典语录|
就一个市场、一个企业而言,其“生”、“死”、“活”,是其固有的规律性命题;“生”要优生,“死”要死得其所,“活”要活得健康、有魅力、活得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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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陈生、任歌:《特区工商物价的开拓者—记原市工商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龚培连》,载《荣誉特区—纪念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大型历史文献》,2011年
2. 龚培连:《深圳经济特区价格改革的新篇章》,载《价格理论与实践》,1991年第4期
3. 龚培连:《论深圳特区物价的放与管》,载《特区实践与理论》,1991年第6期
4. 龚培连:《转变工商物价职能 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载《特区理论与实践》,1994年第4期
5. 龚培连:《抡改革三板斧 打破特区物价旧体系》,载《深圳晚报》,2014年9月1日
6. 黄赞强:《深圳特区十年价格水平上升趋势试析》,载《价格理论与实践》,1991年第4期
7. 庞廷福:《我们是如何管好物价的—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局长龚培连访谈录》,载《经济博览》,1994年第6期
8. 肖健:《培育市场主体 服务企业成长—访原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局长龚培连》,载《深圳商报》,201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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